重庆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招标公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
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FG2400040170A)
一、招标条件
本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采购预算:2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止)投标人至少独立实施过1个银行业数据分析与BI能力类的咨询或实施类项目。
证明材料: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时间(期间)、服务或合同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以及能证明其符合性的关键页内容。
案例认定标准:(1)合同须为咨询类或实施类服务合同;测试类、人力服务类、维保类或特定场景的分析挖掘类项目合同均视为无效,不予认可。(2)案例甲方须为:国有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总行级别、或国有政策性银行总行级别、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中信、光大、民生、兴业、浦发、广发、浙商、华夏、平安、恒丰或渤海)总行级别、或城商行总行级别、或农商行总行级别、或外资银行中国总行级别、或省级农信社联社(总部)级别。(3)合同名称或内容须包含以下关键字之一:“数据分析”、“数据能力”、“数据类规划”(包括应用、BI、中台、服务、运营等);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与上述相关关键字相符;均视为有效案例,予以认可。(4)资格评审合格的案例,可以继续纳入后续评分评审。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对应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提示: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校验码。
查询生成时间:应当为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天。
递交方式:将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一起密封提交。(单独成册或制作进投标文件均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到2024年8月20日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 09 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 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1)服务内容:采购专业咨询厂商,对我行的数据资产服务链路、智能化数据分析能力体系,数据分析服务运营机制、及场景化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进行精准诊断,产出适配我行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及建设方案,详细服务内容见《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需求》。
(2)服务期限:6个月。
(3)服务地点:重庆银行指定办公区域。
(4)服务成果要求:供应商需要递交项目推进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产出物,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及市场调研相关报告、数据分析场景规划、数据架构规划、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数据分析管理方案规划等,并协助指导我行完成所规划的数据分析平台的后续落地,项目交付物必须符合我行项目管理要求,提交的产出物必须内容完整、准确。
(5)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配备参与过银行数据类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须在本次项目完成前常驻我行,完成项目咨询和服务工作。
(6)售后服务要求:1)承诺提供专门项目和咨询服务小组,按照项目所需服务内容,完整、全面地向我行提供服务和优化建议。2)承诺为我行数据分析平台落地提供不少于3个人月的指导服务。
(7)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1)现状调研分析要能结合行业先进经验,全面、精准、透彻地分析、审视和评价我行当前在数据分析场景、数据加工管理、平台能力、流程管理及人员能力等方面的问题。2)数据分析服务体系规划须符合我行业务发展需求和管理偏好,数据架构和数据分析内容充分考虑业务迫切度、见效速度和数支持程度等因素。3)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运营方案、指标和款表设计要符合我行时间情况和行业情况,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具有落地的可行性。4)自入场到需在3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分析和和数据分析场景及管理方案规划,6个月内完成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和数据指标及宽表规划设计。
(8)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3- 633671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杨老师、卢老师
电话:023-67706925、67706285
电子邮件:/
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8585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17546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644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0103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22640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969680105130380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8496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68359
发布2024.7.25-招标文件-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docx
项目名称: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项目编号:SFG2400040170A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方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27第五章项目需求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采购预算:20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止)投标人至少独立实施过1个银行业数据分析与BI能力类的咨询或实施类项目。证明材料: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时间(期间)、服务或合同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以及能证明其符合性的关键页内容。案例认定标准:(1)合同须为咨询类或实施类服务合同;测试类、人力服务类、维保类或特定场景的分析挖掘类项目合同均视为无效,不予认可。(2)案例甲方须为:国有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总行级别、或国有政策性银行总行级别、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中信、光大、民生、兴业、浦发、广发、浙商、华夏、平安、恒丰或渤海)总行级别、或城商行总行级别、或农商行总行级别、或外资银行中国总行级别、或省级农信社联社(总部)级别。(3)合同名称或内容须包含以下关键字之一:“数据分析”、“数据能力”、“数据类规划”(包括应用、BI、中台、服务、运营等);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与上述相关关键字相符;均视为有效案例,予以认可。(4)资格评审合格的案例,可以继续纳入后续评分评审。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方式:进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右上角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字查询,在查询结果中找到对应企业,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提示: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PDF格式,名称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右上角有二维码校验码。查询生成时间:应当为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天。递交方式:将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一起密封提交。(单独成册或制作进投标文件均可)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到2024年8月20日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七、其他(1)服务内容:采购专业咨询厂商,对我行的数据资产服务链路、智能化数据分析能力体系,数据分析服务运营机制、及场景化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进行精准诊断,产出适配我行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及建设方案,详细服务内容见《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需求》。(2)服务期限:6个月。(3)服务地点:重庆银行指定办公区域。(4)服务成果要求:供应商需要递交项目推进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产出物,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及市场调研相关报告、数据分析场景规划、数据架构规划、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数据分析管理方案规划等,并协助指导我行完成所规划的数据分析平台的后续落地,项目交付物必须符合我行项目管理要求,提交的产出物必须内容完整、准确。(5)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本项目需要配备参与过银行数据类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须在本次项目完成前常驻我行,完成项目咨询和服务工作。(6)售后服务要求:1)承诺提供专门项目和咨询服务小组,按照项目所需服务内容,完整、全面地向我行提供服务和优化建议。2)承诺为我行数据分析平台落地提供不少于3个人月的指导服务。(7)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1)现状调研分析要能结合行业先进经验,全面、精准、透彻地分析、审视和评价我行当前在数据分析场景、数据加工管理、平台能力、流程管理及人员能力等方面的问题。2)数据分析服务体系规划须符合我行业务发展需求和管理偏好,数据架构和数据分析内容充分考虑业务迫切度、见效速度和数支持程度等因素。3)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运营方案、指标和款表设计要符合我行时间情况和行业情况,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具有落地的可行性。4)自入场到需在3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分析和和数据分析场景及管理方案规划,6个月内完成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和数据指标及宽表规划设计。(8)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3-63367104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联系人:杨老师、卢老师电话:023-67706925、67706285电子邮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3-63367104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1.2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老师、卢老师电话:023-67706925、67706285 传真:(023)6770644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1.3项目名称: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服务地点:见本文件第一章1.4资金来源:自筹1.5服务内容:见本文件第一章1.6服务时间:见本文件第一章1.7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分4次支付:1、第一次: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2、第二次:完成现状调研分析和数据分析场景及管理方案规划并通过我行验收后订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3、第三次:完成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数据指标及宽表规划设计并通过我行验收,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4、第四次:相关咨询内容在试运行3个月并通过我行验收,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未尽事宜详见第四章合同部分二、投标人2.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文件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三、招标文件5.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时,请在(www.cqggzy.com)匿名提问,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7 月31日09时00分。5.41、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应于2024年 8 月 2 日 18 时00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www.cqggzy.com)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无论投标人是否在(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1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主动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于2024年 8 月 2日18时 00 分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在(www.cqggzy.com)发出,并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无论投标人是否在(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已负责。四、投标文件11.1投标货币:人民币11.2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报价(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1.1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及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填报),应完全包含招标文件(含附件、答疑、澄清及修改文件等)要求的服务范围。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缺项的情况发生,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计入投标报价之中,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报价不予调整。具体要求:投标报价是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服务的整体包干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工具、办公设施、第三方软件及税费等所有费用。2、(1)本项目采购预算:20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该采购预算,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2)特别说明,本次报价为包含可全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的价格。3、投标报价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节“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的约定,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项。12.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选一种。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小时,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到账情况均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任选其一)。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5、特别提示: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跨行转账或电汇等所需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从2018年8月1日起,投标人(市场主体)应按要求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信息登记的,开标现场保证金展示信息上可能无法体现企业信息,后果自负;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变更(如银行基本账户有变更的投标人)的投标人,请自行携带本单位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开标会结束前现场提交代理机构(或已将以上证明资料装入投标文件中),以递交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其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与该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市场主体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进入“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系统”或“主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专区,认真阅读登记流程,下载安装驱动,点击“市场主体登记”标签页,进入登记流程,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妥善保存登录名及密码。(3)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者不是汇到上述指定专用帐户,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件大厅相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等问题可致电交易中心垂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咨询电话:02363626781网址:www.cqggzy.com12.3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帐户。12.4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如果有)后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来款账户。12.5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原件复核(如有);2、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相关测试或相关测试未通过的(如有)。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14.3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正本1份,纸质版副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数量2份;其中电子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执行:全套投标文件扫描件的U盘2份,采用U盘作为载体,格式为PDF或JPG。注:1、电子投标文件仅作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应当一致,当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2、特别提醒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虽“仅作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但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管理所需要;若因投标人个体行为(电子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的)导致后期自身的投标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的,其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人应制作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评审的依据。15.2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由投标人自行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若投标文件过厚,投标人可自行将投标文件分装成多册多部分。特别提醒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虽“仅作存档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但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管理所需要(交易中心存档要求),建议电子版投标文件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大袋(装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小信封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 月 20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LED显示屏。不接受邮寄投标。六、开标及评标18.1开标时间:2024年8 月 20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LED显示屏。18.2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18.2。1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19.2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9.4评标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19.4。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规定。七、评标结果及定标20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开标后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211、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原件复核(如有)及相关测试(如有)且无其他影响中标结果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如存在以下情况,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但在满足以下第3条报价原则前提下,招标人可根据中标候选人排位顺序按以上第1条规则依序进行复核及相关测试(如果有)工作,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1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原件复核(如有)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相关测试(如有)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2.2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低价履约担保(如有)或未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3、如依中标候选人排位顺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应遵循以下报价原则:3.1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第一名投标总报价的5%;3.2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在100万(含)—200万(含)的,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第一名投标总报价的4%;3.3第一中标候选人拟中标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第一名投标总报价的3%;3.4经招标人采购委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形。3.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重新组织采购。八、授予合同22.1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领取。24.2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2、履约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3、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和账户:乙方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户名: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101040017909 开户行:重庆银行总行营业部);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在乙方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且乙方已如实履行全部违约责任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任何违约行为发生,甲方仅退还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如有),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十、纪律、监督和异议及投诉28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监督具体监督部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3367365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30.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所列费率执行,以中标的投标总报价为计费基数计取(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向招标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中标金额招标类型(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80%500-10000.45%*80%1000-50000.25%*80%1、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按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注:招标代理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入场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收取,全额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十二、其他3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资料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因相关证明资料不清晰、不清楚或不能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等原因否决该投标或决定该投标的对应评分项不予得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31)本招标文件中提及产品品牌(如有),均为供投标人投标参考,非指定产品品牌。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表述,均指加盖该单位的法定名称章(非投标专用章等)且为鲜公章。34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出现的“供应商”、“外包商”、“外包投标人”、“乙方”,在招标阶段均表示“投标人”。35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表述,均指加盖该单位的法定名称章(非投标专用章等)且为鲜公章。36本项目不予接受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眼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特别说明: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聘请外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之相关规定,重庆银行现任外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咨询公司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项目相关情况说明1.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服务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服务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2.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2.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2.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2.2.3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2.3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分包中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前附表(5)评标方法(6)合同条款及格式(7)项目需求(8)投标文件格式(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补遗、澄清、修改。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5.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5.1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并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技术要求及规格等全部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需澄清的具体事项及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答复。5.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5.4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质疑和澄清问题的回答内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但不指明质疑和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则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www.cqggzy.com)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在网上查寻并自行下载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四、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2)资格、技术、商务部分8.2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9.投标文件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等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然后装订成册。10.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1.投标报价11.1币种为人民币。11.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内容逐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12.投标保证金12.1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1)银行转帐;(2)银行电汇;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12.3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3)中标人未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低价履约担保的(如有)。(6)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交易服务费的。(7)投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8)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9)《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14.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数量、电子文件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4.5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人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1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五、投标文件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1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15.2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6.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受理。16.3投标产品样品的要求及递交:招标文件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样品,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样品的规格及数量,样品提交时间、地点,以及样品的包装、标记及处置方式。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收到书面材料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17.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本章14.2、15.1的要求签字、盖章、密封、标记,派人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7.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修改的投标文件无效;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18.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展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随机当众开标,公布《投标函》规定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结束。19.评标19.1评标委员会19.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及成员的确定方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9.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9.1.3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包括项目概况及需求,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办法设置等情况。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19.1.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19.1.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19.2评标原则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3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载明的评审因素、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19.4评标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9.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评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或评标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也可根据招标人授权,由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七、评标结果及定标20.评标结果公示20.1招标人公示中标候选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1.定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八、授予合同22.中标通知书2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2.3中标通知书将是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签订合同23.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并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时)后,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23.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4.履约担保24.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4.2履约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提交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中标人如未按第24.1及24.2条的规定办理,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4.4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重新招标25.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1)招标公告截止后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25.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6.不再招标26.1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26.2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十、纪律、监督和投诉27.纪律要求2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27.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7.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7.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虚假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2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标。2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8.监督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监督,具体监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异议及投诉2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拟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异议回复不满意的,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异议回复之日起10日内向具体监督部门投诉。29.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问截止时间前或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程序及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交加盖公章且经投诉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投诉书》。29.3投诉人应保证其提出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赔偿责任。2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异议及投诉。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30.招标代理服务费30.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31.交易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二、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评标方法前附表是对《评标方法》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款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盖章处签字及盖章齐全。2.1.1形式评审标准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4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2项规定。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书面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报价不能参与评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符合性符合商务符合性应答表中的要求(无负偏离)。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100分)报价部分(35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0分)2.2.2评分标准评分项项目分值评分规则2.2.2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5分)投标总报价351、确定评标基准价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总报价个数≥6个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剩余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初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总报价个数<6个时,取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被去掉的有效报价,仍应计算其相应分值。2、各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5分;其余有效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偏差率=(有效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以上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2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5分)拟投入人员实力71、项目团队结构和成员资质投标人实施团队中,现场驻场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岗位角色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架构专家、业务专家等。其中,架构专家和业务专家不能相互兼任。项目经理、架构专家、业务专家三类人员,均须至少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至少5年以上金融业数据类项目经验,且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需全程参与过至少1个银行业同业案例的服务并在其中承担同等职责。满足上述全部要求的得1分,否则本项“拟投入人员实力7分”评审直接得0分。2、项目成员经历在符合第1条要求的基础上,项目经理、架构专家、业务专家三类角色中每全程多参与过1个同类咨询项目并承担过同等职责,加0.5分,每类角色最多得2分,合计不超过6分。【人员及资质证明材料】:(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清单中对应人员的个人简历表,格式自拟;其中案例经验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实施时间、担任职务、所负责内容、甲方名称、甲方证明人及联系方式等。(2)提供投标人单位为上述清单中所有人员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商务部分(25分)业绩经验18【评分标准】:2021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案例按以下规则计分:1、由于银行的业务特性、数据规模、数据结构等方面与其他行业存在显著差异,要求投标人具备深入了解银行运作、数据架构、业务流程的专业知识,只有银行业的案例才能真实反映投标人在处理银行特有问题和挑战时的经验和能力,因此本项目限定合同案例为银行业,否则不得分。2、甲方为国有六大行(工、农、中、建、交或邮)总行级别、或国有政策性银行总行级别、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中信、光大、民生、兴业、浦发、广发、浙商、华夏、平安、恒丰或渤海)总行级别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3、甲方为城商行总行级别、或农商行总行级别、或外资银行中国总行级别、或省级农信社联社(总部)级别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3、其余情况不得分。4、以上累计最多得18分。【证明材料】: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时间(期间)、服务或合同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以及能证明其符合性的关键页内容(如无法提供合同内容页,或提供的合同内容页无法直接证明为上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符合上述要求)。【案例的认定标准】:(1)合同须为咨询类或实施类服务合同;测试类、人力服务类、维保类或特定场景的分析挖掘类项目合同均视为无效,不予认可。(2)合同名称或内容须包含以下关键字之一:“数据分析”、“数据能力”、“数据类规划”(包括应用、BI、中台、服务、运营等),或合同中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与上述相关关键字相符,均视为有效案例,按相应规则计分。若案例中虽包含上述关键字,但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案例与本项目无实质关联性,均视为无效案例,不予得分。(2)资格评审合格的案例,可以继续纳入本项评分评审。(3)以上案例不允许重复计分:同一家银行的多个有效案例,只记一次得分;符合条件的同一咨询或实施项目签署多个期次合同的,只能计一次得分。技术部分(40分):最终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实际得分,分值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部分(40分):最终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实际得分,分值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部分(40分)技术方案针对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方案需包含下方评分要点中的4点),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并综合评审。【评分要点】:技术部分(40分)技术方案101、投标人提出合理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规划方案,含整体架构、应用分类、管理模式、建设逻辑等,方案阐述清晰,思路合理,具有落地性以及一定的前瞻性;此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技术部分(40分)技术方案102、投标人提出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建设方案,该方案包含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的整体建设方案,以及试点场景的选择和落地,方案路径成熟且可操作性较强;此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技术部分(40分)技术方案103、投标人提出合理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运营方案,覆盖需求分类、管理流程、组织与技术支撑等内容,包含数据资产、数据安全、人员赋能等的提升方案,该方案需具备短期落地性和适当前瞻性;此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技术部分(40分)技术方案104、投标人有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及后续跟踪迭代服务,能按照行方要求时间完成项目建设。整体方案和工作安排具有逻辑性、可实施性及保证措施;此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本附表2.1.1~2.1.3对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再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附表2.2.2规定的标准和分值进行详细评审。第二节评标方法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的,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优先排名;投标总报价相等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排名;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排名;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投标人排名顺序。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00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2.1.1、2.1.2、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第2.2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2.3投标人总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合同编号:重庆银行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合同甲方(全称):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全称): 签订时间:2022年第Ⅰ版第一章项目说明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重庆银行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严格履行。第二章术语定义第2条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本合同所使用的术语、概念的含义如下: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软件”包括“系统软件”,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升级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升级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4.“可交付件”指合同及其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5.“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或者升级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6.“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7.“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所有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他技术文件。8.“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所认可的任何信息。9.“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10.“服务”系指如分析、设计、开发、咨询、实施、培训、试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等招标、投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活动。1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及政策变化等。第三章服务范围、内容第3条本次数据标准与数据质量管控咨询项目的工作范围如下:1.工作范围说明: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对甲方的数据资产服务链路、智能化数据分析能力体系,数据分析服务运营机制、及场景化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进行精准诊断,产出适配甲方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及建设方案。(2)详细服务内容见《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需求》2.乙方以驻场(驻场/非驻场)的方式开展项目工作,如果乙方拟以驻场方式提供服务,驻场地点以甲方届时的具体要求为准,如乙方在项目过程中拟以非驻场方式提供服务,则乙方需向甲方保证其不存在任何不正当竞争或者规避监管的情形。3.乙方应当完成甲方项目的全部实施要求。第四章工作时限及安排第4条项目服务期限要求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2.项目服务完成后,通过甲方验收满3个月后,甲方组织最终验收。3.自甲方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乙方提供连续3个月的免费咨询服务。第五章合同价款与结算第5条合同价款本次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该价格为含税包干价,包含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第6条合同价款的支付1.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1】第一次: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2】第二次:完成现状调研分析和和数据分析场景及管理方案规划并通过我行验收后订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3】第三次:完成可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数据指标及宽表规划设计规划并通过我行验收,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4】第三次:相关咨询内容在试运行3个月并通过我行验收,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2.甲方付款前,乙方具有先行开具等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该期款项付款条件已全部满足且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7条合同价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汇款形式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具有先行提交付款申请材料的义务。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以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请书》为准。付款申请材料包括:1.与应付款等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与乙方公司名称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乙方盖章的付款申请书;3.由甲方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乙方工作质量和交付物合格的证明文件。第六章项目履行与验收第8条甲乙双方按照项目工作范围和项目计划共同讨论项目业务需求,双方共同签署《项目工作范围说明书》(以下简称《工作范围说明书》)。第9条甲方将根据《工作范围说明书》的产品要求、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交付物及本合同的服务质量要求对乙方的项目成果进行最终验收。第10条乙方需严格按照《工作范围说明书》的内容进行项目实施。若乙方擅自更改《工作范围说明书》中的内容,未和甲方协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第11条项目履行1.乙方负责本项目项目管理,并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在流程方面,乙方需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度以及甲方的项目管理流程进行项目实施。在服务内容方面,乙方应根据项目工作范围说明书以及本合同的其他相关约定,进行相应的咨询服务工作并及时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外包绩效考核管理工作。3.甲方有对项目方案进行审定,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确认服务成果的权利。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其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委派相关人员与乙方委派的咨询人员组成项目组,配合项目的相关工作。第12条项目验收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高质量高效率地实现甲方在本项目项下的全部需求。甲方将在项目服务完成后、通过甲方上线验收并稳定试运行满3个月后对项目成果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依据包括《工作范围说明书》中对产品要求、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交付物以及乙方的服务质量等。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任务、甲方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内容全部得以实现、交付的项目成功无明显缺陷等。乙方认可并且同意甲方对于验收结果有最终决定权。2.除最终的软件产品外,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交付物的审核结果也将作为验收付款条件,详见“第七章服务质量要求”。第七章服务质量要求第13条交付物(可根据项目情况裁剪)第14条服务成果要求与服务质量水平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外包服务水平协议》的要求,全程为甲方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项目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予以考核评价。2.乙方应当保证整个项目服务过程及交付物、知识转移、试运行以及运行维护等均符合项目管理、质量管控、项目验收、招标文件以及甲方规范要求。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给甲方的开发软件:(1)安全、适用并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2)符合软件工程要求和有关软件技术标准,并同时满足甲方的质量体系要求;(3)不含有或携带软件病毒、后门等危害和妨碍甲方系统及软件运行的程序或内容,不会对甲方的系统造成任何损害。4.如出现软件漏洞或其他缺陷导致甲方损失(其中包括甲方因使用该软件而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导致的损失),无论甲方对本项目是否验收通过,亦无论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是否届满,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修复、配合甲方解决问题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义务不随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结束。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第15条版权、使用权、转让权的分属1.甲方单独享有本合同项下开发或升级改造成果软件及全部项目文档等所有项目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交给甲方的应用系统软件平台等系统所有源代码,甲方可以在该源代码基础上进行开发,具体开发出的新系统和知识产权归属甲方。3.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应用源代码,其中为甲方客户化部分源代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其余部分源代码的知识产权为乙方所有但甲方拥有非转让的永久免费使用权。4.乙方保证其拥有从事本项目开发或者升级改造工作的资质及实施能力,并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本次开发或者升级改造的系统以及接受乙方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同时乙方确保:(1)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一切软件、硬件及其他相关产品或者资料,乙方均享有合法授权;(2)甲方依据本次项目建设所获得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的行使。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或者侵权,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责任,其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身及甲方为排除任何争议或权利瑕疵所支出的费用。第16条如知悉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保密信息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第九章安全保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17条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版权、专利等,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解除。第18条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因本项目而从甲方处获得的任何专属的或保密的信息和数据以及因本项目产生的任何信息和数据,禁止在合同允许范围外使用或者披露,亦不得将前述信息和数据以任何形式转移、挪用或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形除外,在此情形发生前,乙方应当首先通知甲方该等法定披露的范围及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第19条乙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关的计划和项目书及资料等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除履行本合同之必要外,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其他活动,如有违反,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20条甲乙双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约束相关人员或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在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目的达成后或人员离职后仍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如相关人员或公司、公司分支机构等泄露保密信息,违约方应承担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第21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者泄露保密信息,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按本合同约定使用保密信息或者泄露保密信息,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第22条乙方承诺保障甲方信息的安全性,当甲方信息不安全或甲方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以甲方的判定为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第23条消费者权益保护乙方应严格按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的要求执行,乙方负有保护甲方金融信息的职责和保密义务,以保护甲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章资源保障第24条人力资源保障1.乙方承诺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置及经验满足以下要求:。具体的项目人员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人员。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项目人员。乙方确认并且同意,甲方享有对项目人员是否合格的最终认定权。乙方入场项目人员需要先提供简历给甲方进行审查和筛选,但通过甲方的简历筛查并不代表甲方对相关人员能力的认可。甲方如认为其开发能力不足,仍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换现场项目人员。4.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项目人员的入职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第25条其他资源保障1.除上述人力资源外,在本合同项下,乙方还应当为甲方配备软件、硬件以及其他必要且充分的服务资源。乙方承诺服务过程中,保障各项资源及时到位。2.乙方还应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以及甲方的需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及问题解决服务,以保证甲方对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3.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前制定供应链安全保障方案。第十一章知识转移及培训第26条乙方应当在项目开发或者升级改造周期内通过通过阶段性培训、项目交付物、合作实施部分模块等方式完成对甲方人员的培训,以实现甲方以下知识移转需求:1.业务知识转移需求通过业务培训以提升甲方业务人员对系统功能的理解和运用。2.运维知识转移需求通过培训甲方运维人员,使运维人员熟悉系统工作模式,数据结构和数据处理、流转原理,查看系统日志能初步判断出系统运行状况。3.技术知识转移需求通过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关联业务系统实施人员,指导其完成各个业务系统的集成接入开发或者升级改造工作,使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厂商集成实施工具,平台数据结构和数据处理、流转原理,达到独立二次开发的目的。第十三章转包与分包第27条乙方必须亲自实施甲方委托的开发项目,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受托项目转包或者变相转包给其它第三方执行。第28条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就本项目分包事宜达成以下第1种一致约定: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受托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它第三方执行;2.在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同时分包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及要求:(1)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乙方不得分包;(2)乙方应当对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分包部分)承担整体责任;(3)乙方应当确保分包服务商遵守本合同,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分包服务商公章的相关承诺书;(4)分包服务商的选定与变更,乙方均应当事先报告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5)乙方应当对分包服务商进行监控。第29条如乙方违反本章有关转包与分包规定的,则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甲方产生的实际损失。第十四章服务连续性与应急管理第30条应急预案与过渡安排乙方在项目正式实施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服务无法持续进行、项目被迫中断、乙方倒闭或陷入重大经济、财务、法律等事项后的书面应急预案,并提供项目备份人员。乙方的应急预案须至少包括:1.乙方在过渡期间应该履行的主要职责及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过渡安排(包括信息、资料和设施的交接处置等过渡期间相关服务的安排);2.明确为甲方提供应急响应和恢复服务的优先级为最高级。同时,乙方应针对项目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包括灾难恢复计划及备份设施的测试计划)并采取适当措施评估因自身业务中断或其它问题导致的可能后果。第31条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应急和灾备资源保障。第32条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明确承诺其业务连续性保障水平以及可提供的相关资源。乙方应满足甲方连续服务性管理目标要求,最优先响应甲方业务连续性目标和应急管理要求。第33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计划以及应急演练。第十五章报告条款第34条乙方需按照银保监等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相应的系统安全评估、风险评估及审计报告,并承诺报告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第35条乙方应通过各渠道持续对系统进行安全分析与监测,一旦发现系统缺陷或安全漏洞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同时提供解决方案、配合甲方解决。第36条乙方应就服务水平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报告,甲方将视乙方服务水平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第37条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服务过程报告计划(计划需至少包含常规报告内容、报告频度、突发事件时的报告路线、报告方式及时限要求)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计划执行。第十六章监督及合规遵从第38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进行全程监控,并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或者违约行为采取纠正措施。如乙方违约情况严重或者未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约谈乙方高管人员并限期整改,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乙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将乙方列入服务供应商黑名单,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第39条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管理制度以及银行业相关监督法规、政策,特别是有关信息科技风险的制度和流程。第40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配合并且保障甲方、甲方委托机构、银保监等监管机构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监测、检查和审计等。第41条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当确保所开发的系统持续满足银保监等监管机构、甲方审计部门、合规部门等对于此系统的检查、审计以及安全合规要求。若不满足,乙方应当无条件按照甲方或者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的要求进行设计、整改、实施,直至满足要求为止。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七章违约及赔偿条款第42条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以及金额依照本合同附件《外包服务水平协议》执行。第43条如系统整体上线并投入使用的时间超过合同约定60天或者根据《外包服务水平协议》计算的乙方任一项目环节的延期时间超过6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自甲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14天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第44条若因甲方过错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付款,则每延迟20个工作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第45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附件《IT外包保密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第46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源进行定期检查,若乙方未满足要求,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第47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按合同总价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第48条按本合同赔偿的违约金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即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0.03%支付违约金。第49条因系统缺陷或安全漏洞造成事故,乙方除应当负责配合甲方解决之外,还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本义务不随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结束。第50条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保障责任、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十八章争端解决机制第51条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第52条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按本合同及其附件优先、《********》(或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及其附件次之、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最后的优先顺序加以解决。以上文件对同一事项若有不同规定亦按上述优先顺序规定为准。第53条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54条通知与送达本合同双方如发生联系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变更,应向对方发出通知,否则按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发出的通知、要求或信息视为送达。双方亦同意本合同尾部载明的通讯地址作为各方在诉讼或仲裁及执行中人民法院/仲裁机构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第55条在争议期间,除争议所直接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变更、终止第56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和合法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但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私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任何违反本条规定情况下进行的转让均无效。4.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它权利的放弃或丧失。5.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6.本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到各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为止。第57条合同变更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规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的变更、修改、补充需经双方加盖公章。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变更,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盖章确认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备法律效力。3.无论合同因何种原因导致变更或者终止,乙方仍旧应当:(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2)按照应急预案以及甲方的要求配合完成过渡期间相关服务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资料和设施等交接处置等)。第5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之双方权利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2.合同解除;3.法律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59条合同的解除1.下列情形下,无过错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7日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2.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就因此受到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1)乙方擅自变更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中未经同意变更外包人员,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或者擅自中止合同;(2)乙方提供的产品涉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3)乙方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不遵守甲方相关规章管理制度以及不遵从银行业相关监督法规,特别是有关信息科技风险制度和流程;(4)其他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3.当事人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被通知方有异议的,按照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第60条不可抗力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该事件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证明材料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材料,经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注:合同附件《外包服务水平协议》、《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IT外包保密协议》招标人于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五章项目需求商务符合性要求条款号招标要求1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服务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服务期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服务成果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7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履约担保: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合同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11评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有权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复印件的相关原件进行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要求的上述原件资料送达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复核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款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按以上规则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关原件复核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12满足《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需求》的条款及要求。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后,招标人在后期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再做出调整。附件:1、《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需求》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需求1、项目目标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我们越发认识到数据分析与商业智能(BI)能力在提升业务运营效率、优化客户体验、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性。本项目旨在通过对我行现有数据分析与BI能力的全面评估,规划一套符合我行发展需求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制定对应的建设方案和服务运营方案,支持全行便捷和快速用数,提升我行的数据驱动决策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项目需求(1)现状调研和分析针对我行数据分析及商业智能领域的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我行数据分析和商业智能的诉求:包括典型的数据分析及商业智能使用场景、使用用户、不同角色及能力在数据分析中遇到的关键和常见问题;2、我行数据分析和商业智能的现状:从应用诉求入手,对现有数据及平台进行整体摸排,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底座(数据仓库、数据湖、大数据平台等)、数据平台(管理驾驶舱、报表、智能分析、数据实验室、外部数据平台等)的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找出我行在数据丰富度、数据融合度、数据安全性、指标和宽表设计、数据应用流程、现有平台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及差异。3、金融行业数据分析和商业智能的先进实践:提供国内外金融行业在数据分析与商务智能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及最佳实践,包含对当前银行常见数据分析模式、技术进步、市场动态、监管政策变化等评估并整合业界成功案例和经验教训,为我行未来实践提供依据。4、现状诊断:结合调研内容及行业先进经验输出我行现有数据分析能力的诊断评估报告,全面审视和评价我行当前在数据分析应用场景、数据加工管理、平台功能、流程管理以、先进技术应用(如AI技术等)及人员能力等方面的状况和问题。(2)数据分析体系规划1、数据分析场景规划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建立面向业务场景的数据分析应用体系,规划满足行内不同角色、能力人群对数据查询、分析和探索的需求的服务能力,从而为管理和业务提供数据依赖和决策支撑。主要是针对以下三类人群规划设计以及相应的数据使用场景及数据可视化方案,明确产出各应用场景的能力规划(能力分类、边界、目标用户、体系架构):(1)第一类是管理决策层。规划让管理决策层能够看到准确、实时的数据,并依据数据去进行科学的决策。(2)第二类是普通业务人员。比如针对业务数据统计,业务人员会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涉及一些比如手工报表、人工统计、逐级取数等操作,规划的BI平台可以提升他们的日常数据统计效率。(3)第三类是技术人员或分析人员。规划通过打通各个业务系统数据,在宽表体系基础之上进行数据试验和AI创新,创建灵活多样的数据分析成果供业务人员使用。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规划数据分析服务内容(如经营看板具体应该包含哪些看板),并根据业务需求的迫切度、产生业务价值的见效速度、数据支持程度等综合考虑,确定各数据服务内容的落地优先级。2、数据架构规划(1)数据架构规范设计:根据场景规划,站在应用视角,整合数据逻辑模型,合理优化数据体系结构,包括表结构层级设计,以及数据的粒度、维度和指标等基于数据从下而上的设计落地规范要求,确保能够满足不同业务场景的分析需求。(2)数据底座架构规划:对我行现有数据底座的数据流向、数据的规范性、数据分布、数据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规划,明确数据底座的架构优化的方案,已达到更好数据共享及数据分析应用的目标。(3)数据指标及宽表规划:根据用户场景、平台功能,对我行数据底座及数据平台中已有的的指标和宽表进行梳理,并结合行业先进经验重新规划适合我行的数据分析应用的宽表和指标建设方案,形成能满足所规划业务场景的指标体系及分析宽表体系,并指导落地。3、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基于对我行现有的数据平台、工具的调研分析,结合场景规划和同业情况,对我行现有的数据平台和工具功能、管理及定位进行重新规划,提出平台和工具的整合、补充及升级的详细方案,并对各平台的功能进行详细功能规划。包括平台的用户端功能和管理端功能。用户端要覆盖不同用户规划不同数据使用场景和方式,如经营看板、固定报表、自助分析、数据试验、AI创新等。管理端规划方便系统管理人员运营平台的功能,包括指标管理、模板管理及用户管理等。4、数据分析管理方案规划针对不同场景的数据分析应用场景,形成相应的数据管理方案及管理办法,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和管理流程,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数据分析的数据安全管理:针对经营分析场景中涉及的数据,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管理规则及对应的审批机制等,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让数据使用便捷快速。(2)数据分析中的数据使用规范:针对BI应用场景中的报表、大屏等规范需求提出者、平台管理者及开发者之间的权责及流转流程,此类数据的共享原则等,在合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数据共享。(3)数据分析中的运营监控规范:设计平台用户使用的关键运营监控指标,持续关注用户体验,实现根据运营监控不断迭代优化现有数据分析方案及平台功能。(3)项目实施需求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按照重庆银行方项目管理的要求,按时保质提交项目过程中的产出物,过程中如存在项目文档不全、内容不准确的情况,实施厂商应在重庆银行人员指导下完善文档:项目阶段时间计划交付内容现状分析和同业调研T+1.5需求调研及现状分析报告数据分析场景及管理方案规划T+3数据分析场景规划方案、数据分析管理方案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T+4数据分析平台功能规划方案数据指标及宽表规划设计T+6数据分析指标及宽表设计方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注正本或副本处)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投标人自拟)A: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工作,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2、我们现提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纸质版副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2份。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评审办法。4、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我们成为中标人,我方将按照评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投标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中标人,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入场交易服务费。7、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邮箱:联系人: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报价明细表采购名称数量合计备注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1合计(即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单位:元)合计(即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需提供其以上身份证明复印件,建议复印件格式如下。如法定代表人无以上身份证明,需提供正规官方机构颁发(出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格式自拟。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信息必完整清晰。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如被授权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需提供其以上身份证明复印件,建议复印件格式如下。如被授权人无以上身份证明,需提供正规官方机构颁发(出具)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格式自拟。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信息必完整清晰。此处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B:资格、技术、商务部分1.诚信声明及承诺致:(招标人)我司申明:1、我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都是真实、可靠性的。若在评标及后续工作中发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我司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我司愿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2、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5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相关规定。3、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中“相关测试”(如果有)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并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4、我方完全认可招标文件中“复核”(如果招标人要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并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执行。……注:投标人可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补充其他更优的承诺或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3.其他资料(该部分资料由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商务评审(如果有)、技术评审(如果有)等内容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并附相应证明资料)附件1评审表页码对照表各投标人按照第三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内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所罗列的内容,以表格形式在此一一对应地将投标文件中所对应页码标注说明,以便评标委员会查找和评审。附件2商务符合性应答表(该表以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项目需求》中“商务符合性要求”描述为准,请各投标人按序号作出响应;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项目需求》中“商务符合性要求”描述为准)条款号招标要求有否偏离如有偏离,请自此备注偏离内容1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服务地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服务期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售后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服务成果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如附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附件要求执行。7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8付款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履约担保: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合同条款: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11评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有权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复印件的相关原件进行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要求的上述原件资料送达招标人处,经招标人复核无误后,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其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复核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款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按以上规则依序对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关原件复核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12满足《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项目需求》的条款及要求。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后,招标人在后期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不再做出调整。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分析与BI能力规划咨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