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猪肉储备保管招标公告(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 JSZC-320581-CSZJ-C2024-004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0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
项目名称: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56.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需的350吨冻猪肉储备保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仓储业,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8-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2、参与采购活动方式: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
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
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7、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8、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8号
联系方式:0512-5213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金枫家园50幢301
联系方式:0512-51531288、0512-5153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江南(采购人)、邵明珠(代理机构)
电 话:0512-52138015、0512-51531068

附件:
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
常熟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0: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预算金额
¥5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燕红

项目联系电话
0512-51531068

采购单位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常熟市海虞北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13692585

代理机构名称
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金枫家园50幢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燕红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项目名称: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26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一、总则6二、磋商文件的说明6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8五、磋商与评审9六、成交13七、授予合同15第三章合同文本16第四章采购需求22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0附件1报价一览表32附件2投入费用明细表33附件3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34附件4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35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6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7附件8磋商响应函38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39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0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1附件12项目服务说明42附件13业绩一览表44附件14供应商情况说明45附件15其他451.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JSZC-320581-CSZJ-C2024-0045)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2、项目名称: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56万元。5、采购需求: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需的350吨冻猪肉储备保管。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仓储业,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4、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在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2、参与采购活动方式: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7、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8、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8号联系方式:0512-521380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金枫家园50幢301联系方式:0512-51531288、0512-515310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章江南(采购人)、邵明珠(代理机构)电话:0512-52138015、0512-51531068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一、总则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2.2“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条件3.1满足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仟捌佰捌拾元整,在发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一次性付清。5、磋商文件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规定和约束。6、磋商采购活动的终止6.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在本磋商公告网站上查看到相关终止信息。2.2.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磋商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关注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磋商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3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均具有约束力。2.3.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应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对供应商不利后果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2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投入费用明细表、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项目服务说明、业绩一览表、供应商情况说明、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指定媒体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指定媒体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3、证明供应商及报价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报价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4、磋商响应函、报价一览表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报价一览表。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报价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投入费用明细表中的合计费用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报价处理。5、投入费用明细表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入费用明细表。5.2报价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6、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6.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6.2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7、项目服务说明、业绩一览表7.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项目服务说明,如冻猪肉在库管理方案、冻猪肉源头及质量控制方案、冻猪肉安全卫生管控方案、冻猪肉轮换管理方案、突发情况应急服务方案等。7.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实施的肉类储备项目业绩情况。8、供应商情况说明8.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有关情况说明。9、其他9.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10、磋商有效期10.1磋商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1、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1.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2.4.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中“五、磋商与评审”第5.1.2条规定做无效报价处理。2.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4.2.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4.2.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2.5.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供应商1.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1.2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3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则本次采购失败。2、磋商小组2.1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具体事宜分别进行磋商。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3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2.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3、对响应文件的审查3.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3.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3.2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3.7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4、磋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4.1磋商开始后,直至确定成交供应商止,凡是与审查、磋商、比较和评价响应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失去磋商资格。4.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5.1无效投标条款5.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5.1.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5.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最后报价的。5.1.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1.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5.1.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5.1.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存在下列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5.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5.1.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5.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5.2废标条款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2.4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5.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5.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6、磋商程序及响应文件的澄清6.1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注: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的次数和时间视磋商时的具体情况而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进行后续磋商。6.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5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6.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7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8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6.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人的选取原则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1.2磋商小组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3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2.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下有关联系方式。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7.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最长不超过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在此情况下,合同可以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1.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3.1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专栏。4、合同公示4.1采购合同将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第三章合同文本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开户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协议、附件、附录、其他一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全部文件。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相关的工作。5、合同总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成交通知书;②磋商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响应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磋商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内容1、服务内容:冻猪肉储备保管。2、服务期限:8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3、冻猪肉储备保管总数量:350吨。4、乙方承诺上述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不转包予第三方完成。第四条合同总价1、本合同项下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服务费用总价款(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2、项目服务期满合同履行结束,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的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上述第1条规定。(2)乙方要求付款前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合格的发票。②由甲方、乙方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第六条验收办法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3、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记录,列明验收情况,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第七条权利保证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服务的执行情况。2、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考核。3、在服务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冻猪肉的储备量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承诺提供的,第一次发现,甲方将扣除乙方本项目合同总价10%的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到位,如乙方没有限时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如第二次发现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项目合同。4、乙方获得成交后未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月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所有冻猪肉的入库工作,并填制《冻猪肉储备入库单》,按要求报送甲方的,甲方有权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项目合同。5、配合乙方协调。6、根据规定按时支付费用。7、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2、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3、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负担全部责任。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资料。5、乙方应独立承担冻猪肉储备保管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责任(安全责任、用工责任和经济责任等)。6、乙方代储的储备冻猪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动用(正常轮换除外)。乙方擅自动用的,甲方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并终止本合同。7、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质量保证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施服务能够接受质量考核。2、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第十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且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05%滞纳金,但累积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标准扣减相应服务费用,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任务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5、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6、乙方因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损害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补充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本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百分之十。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5)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中止的。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七条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本项目成交金额的5%,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甲方。2、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4、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合同完毕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如符合退还条件,但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退还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全部争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九条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2、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4.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采购人: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项目说明:1、项目简介说明:本项目储备的冻猪肉是常熟市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市场供应而储备的肉类产品,其调用权归属于采购人。2、服务内容:冻猪肉储备保管。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4、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联系人:章江南,联系电话:0512-52138015。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供应商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5.2项目服务期满合同履行结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的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清合同余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上述第5.1条规定。(2)成交供应商要求付款前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合格的发票。②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4)不满足上述付款方式的作无效报价处理。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60000.00元(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供应商的每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失去磋商资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二、项目配置要求:序号项目/服务名称冻猪肉储备保管总数量1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350吨三、项目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承储冻猪肉储备并对其实施动态管理,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应具有组织、管理冷冻猪肉和冷库的能力和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能够承担储备肉的安全责任。2、供应商提供的冻猪肉应为供应商自有。供应商应具有稳定的冷冻猪肉经销渠道和对冻肉的企业自身经营性周转需求,便于储备冻肉的轮换管理。3、供应商应具备完整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具有完成紧急配送任务的能力。4、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投入容积不少于1000立方米或储存能力不少于350吨的储存冷库。储存冷库地址均需位于常熟地区范围内,且储存冷库须为供应商自有(产权归属于供应商)或租赁(剩余租赁期不得低于一年)。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拟投入本项目的储存冷库。5、储存冷库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基准要求:本项目冻猪肉存放区域须安装必要的无死角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硬件存储期不低于1个月。供应商应确保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二)储备完整及安全要求:1、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必须保证承储的冻猪肉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达标。2、产品质量应符合《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1-2019)、《分割鲜、冻猪瘦肉》(GB/T9959.2-2008)、《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3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GB/T9959.3-2019)的相关要求。进口产品需通过合法渠道采购,符合海关检验检疫和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管理要求。并报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保储备肉质量与安全。采购人将对储备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供应商必须给予配合,并向采购人提供冻猪肉储备商品台账及有关各项制度、记录等资料。3、收储品种为进口冻猪肉的,剩余保质期必须1年以上;收储品种为国产冻猪肉的,剩余保质期必须在半年以上。4、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如存在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责成供应商负责更换对应冻猪肉,否则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如存在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达2次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供应商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不合格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反馈。如需复检的,由供应商向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质量、数量、时间完成储备任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6、采购人将按照《江苏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供应商实施监督管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起储备冻猪肉内部管理制度。承储冷库门口、承储区域和货架要有明显标识。储备冻猪肉要实行专仓(专垛)储存,货架分列、码放整齐。专人专帐详细记录储备冻猪肉的品种、数量、入库时间。如供应商管理不到位,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起储备冻猪肉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好统计报表,及时报送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表须做到及时、真实、规范。如不及时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善原因,造成储备冻猪肉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冻猪肉出入库及动用要求:1、如供应商获得成交,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月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冻猪肉的入库工作,并填制《冻猪肉储备入库单》,按要求报送采购人。2、合同签订且首次入库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入库完成后出具的)及对应的入库清单,用以佐证入库冻猪肉产权归属及储备量。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伪造登记、数量不符等虚假情况,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3、供应商应确保储备冻猪肉的数量、质量和种类均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标准。出现应急情况需要动用时,供应商应无条件按采购人下达的时间、品种、数量、流向组织调运,价格随行就市。4、供应商在满足储备任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储备肉保质期等情况自行轮换出库。储备肉在保质期内,每年至少轮换更新1次。轮换出库后,供应商必须在一个月内将轮换缺额补充到位。供应商应于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储备肉在库情况,主要包括存储仓(垛)位、在库数量及轮换等内容。储备冻猪肉的正常轮换更新费用和市场差价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总价中。5、供应商应对储备的冻猪肉实行挂牌专人管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动用储备的冻猪肉。供应商不得以储备冻猪肉对外进行质押、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四)其他要求:1、冻肉收储品种为猪分割肉及包装类肉品,品目为猪身中段、前后段或者大排、肋排、四号肉、蹄膀等。2、供应商所提供的猪肉须具有国家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法定证、章标志,实施储备的相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各项相关工作,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4、在服务期限内,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冻猪肉的储备量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承诺提供的,第一次发现,采购人将扣除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合同总价10%的服务费用,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时整改到位,如成交供应商没有限时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如第二次发现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本项目合同。5、在遭遇疫情及其他自然灾害时,供应商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终止或解除本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其他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四、报价要求: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中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将失去磋商资格。2、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包括:猪肉提供费、猪肉轮换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维护费、水电费、检测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请供应商根据自身经验,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潜在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因项目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5.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组织抽签确定。2、磋商小组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二、评审因素、权值及评分标准: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1、最后报价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可要求其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技术部分70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服务响应情况18分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8分;存在常规要求负偏离的,每有一条扣0.9分。注:①“采购需求”“三、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其余的服务要求为常规要求。②“采购需求”“三、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满足的,将失去磋商资格。2在库管理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冻猪肉在库管理方案(应包括专仓/专垛和专栏承储、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挂牌明示等在库管理方案)进行评定。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规范性及针对性强,冻猪肉采用专仓储存的得12分;方案详细、合理、具备规范性及针对性,冻猪肉采用专仓储存的得9分;方案详细、合理、具备规范性及针对性,但存在欠缺,冻猪肉未采用专仓储存的得6分;方案简略,合理性、规范性及针对性不足,冻猪肉未采用专仓储存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冻猪肉未采用专仓储存的,本项最高只可得6分)。3源头及质量控制方案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冻猪肉源头及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应包括猪肉产地控制、溯源管理体系、质控检验体系)进行评定。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控制性强、体系健全的得9分;方案详细、合理、具备控制性、体系完善的得7分;方案详细、合理、具备控制性、体系完善,但存在欠缺的得5分;方案简略、合理性及控制性不足、体系不完善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4安全卫生管控方案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冻猪肉安全卫生管控方案(应包括运输流程管控、储存环境控制、冷链疫情防控、服务人员健康证配备等安全卫生管控方案)进行评定。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规范性及针对性强的得9分;方案详细、合理、具备规范性及针对性的得7分;方案详细、合理、具备规范性及针对性,但存在欠缺的得5分;方案简略,合理性、规范性及针对性不足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5轮换管理方案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冻猪肉轮换管理方案进行评定。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规范性及针对性强的得9分;方案详细、合理、具备规范性及针对性的得7分;方案详细、合理、具备规范性及针对性,但存在欠缺的得5分;方案简略,合理性、规范性及针对性不足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突发情况应急服务方案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情况应急服务方案(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进行评定。方案考虑全面完善、可行性及针对性强的得7分;方案考虑完善、具备可行性及针对性的得5分;方案考虑完善、具备可行性及针对性,但存在欠缺的得3分;方案考虑不全面、可行性及针对性不足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7冻猪肉储存能力3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储存冷库情况进行评定:(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储存冷库(自有或租赁或承诺购买或承诺租赁)位于常熟地区范围且冷库储存能力(容积)≥1000立方米(或350吨)的得3分。注:①对于自有的储存冷库,需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储存冷库为供应商自有(产权归属于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冷库储存能力(容积)证明材料、冷库所处地理位置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②对于租赁的储存冷库,需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储存冷库为供应商租赁(剩余租赁期不得低于一年)的证明材料、租赁冷库的产权证明材料、冷库储存能力(容积)证明材料、冷库所处地理位置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③对于承诺租赁或承诺购买的储存冷库,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承诺函,但承诺函中需体现对应的评审要素(格式不限,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④如供应商已成为项目编号CSZJ-Z2024C002第一包【冻猪肉储备保管(360吨)】成交供应商,且其投入的冷库储存能力(容积),已在项目编号CSZJ-Z2024C002“第一包:冻猪肉储备保管(360吨)”“冻猪肉储存能力”评分项中被计入并得分的,则其投报本项目时,对应冷库已被使用的储存能力(容积)不计入本项评分。8冷库温控能力3分根据供应商储存冷库的冷库温控能力承诺情况进行评定。承诺储存冷库位于常熟地区范围且冷库温度可控范围在零下18度至零下25度的得3分。未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本项不得分。3、商务部分10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9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9分;存在负偏离条款的,每有1项扣0.5分。2业绩情况1分根据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为准)至今实施的肉类储备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协议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不得分。三、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仓储业。(2)在响应文件中须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内容为准。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四、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等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磋商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磋商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封面: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入费用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2023年至今任意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期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缴纳税收的凭据等。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7)(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证明)2、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8)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1)四、综合评审文件1、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2、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3、项目服务说明(格式见附件12)4、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5、供应商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14)6、其他(格式见附件15)备注:针对“二、资格审查内容”和“三、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6.1.附件1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报价总价小写: (大写人民币: 元)注:报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2.附件2投入费用明细表序号投入项目及费用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总价(元)备注123……合计费用(元)注:1、供应商应将完成本项目投入的有关费用分类别依次填报在上述表格中。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合计费用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表中“合计费用”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报价总价”相一致。4、投入费用明细供评委和采购人参考。5、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6.3.附件3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项目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123……注: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中的“三、项目服务要求”对照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逐项评议,并据实填写上述表格。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采购需求”“三、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在“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做出明确响应,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明确响应的,将失去磋商资格。4、表格不够可另接。6.4.附件4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一条 定义无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无第三条 合同内容无第六条 验收办法无第七条 权利保证无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无第九条 质量保证无第十条 违约责任无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无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无第十三条 合同的补充无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无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无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无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无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无第十九条 通知与送达无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无注:1、供应商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供应商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合同文本”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在“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做出明确响应,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明确响应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附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企业名称:日期: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名称:日期:6.5.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就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24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备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证明。6.6.附件8磋商响应函致: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C2024-0045),正式授权下述人员(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姓名)代表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同意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后的六十(60)天。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8、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6.7.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冻猪肉储备保管(350吨),属于仓储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的认定: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失去磋商资格。1.2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仓储业。6.8.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如下内容: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划分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9.附件11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二)储备完整及安全要求:1、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必须保证承储的冻猪肉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达标。2(三)冻猪肉出入库及动用要求:1、如供应商获得成交,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月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冻猪肉的入库工作,并填制《冻猪肉储备入库单》,按要求报送采购人。3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5.2项目服务期满合同履行结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的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付清合同余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上述第5.1条规定。(2)成交供应商要求付款前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合格的发票。②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注:1、供应商必须对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2、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的,该项目作无效报价处理。6.10.附件12项目服务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冻猪肉储备保管服务方案说明:1.1冻猪肉在库管理方案(应包括专仓/专垛和专栏承储、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挂牌明示等在库管理方案)说明。1.2冻猪肉源头及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应包括猪肉产地控制、溯源管理体系、质控检验体系)说明。1.3冻猪肉安全卫生管控方案(应包括运输流程管控、储存环境控制、冷链疫情防控、服务人员健康证配备等安全卫生管控方案)说明。1.4冻猪肉轮换管理方案说明。1.5突发情况应急服务方案(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说明。1.6其他说明。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情况说明(参考格式见下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一览表:序号设施、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备注12345……注:①供应商应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除储存冷库)情况分别填报上述表格。②请供应商提供上述设施、设备采购发票或者购销合同等相关材料。③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④表格格式供参考,可另接或自拟格式。3、冻猪肉储存能力说明。注: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内“冻猪肉储存能力”评审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对储存冷库的冷库温控能力承诺说明(承诺函格式自拟,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其他说明。6.11.附件13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合同/协议金额实施时间业主方联系人及电话备注1……注:1、上述业绩应为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为准)至今实施的肉类储备项目业绩。2、供应商应提供上述表格中业绩的合同/协议证明材料。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6.12.附件14供应商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供应商历史简介。2、其他说明。附件15其他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供应商可根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提供相关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后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冻猪肉储备保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