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厂储层解堵服务 气厂储层解堵技术服务招标公告(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

选商编号:

项目编号:

选商方式:

项目概括:
部分气井长期水淹,储层存在液锁问题,气井产量下降明显,对5口井进行储层解水锁,同时清除井筒垢物。

项目单位:
第二采气厂

项目性质:

项目分类:
第3类

选商资格要求: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简述:

公告起止日期:
2024-07-26 00:00:00至2024-07-26 00:00:00

采购文件获取:

项目单位联系人:
郭建新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86502076

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其他:

创建时间:
2024-07-26 10:19:58

更新时间:

附件下载: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技术服务.doc

直接采购公示信息备案表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技术服务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技术服务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技术服务项目性质口工程项目口牛物资采购回服务项目口其它项目预算费用(万元)125(不含税)拟谈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五)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根据长油(2021〕113号关于印发《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按照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其中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招标项目,集团(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油田公司(勘探局有限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比照执行。按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五)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根据长油(2021〕113号关于印发《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按照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其中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招标项目,集团(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油田公司(勘探局有限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比照执行。按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五)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根据长油(2021〕113号关于印发《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按照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其中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招标项目,集团(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油田公司(勘探局有限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比照执行。按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项目部门意见签字(公章2024年月8日签字(公章2024年月8日签字(公章2024年月8日王经办人:直接采购方案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技术服务1Y厂采气工艺研究所采购单位:2024年7月8日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直接采购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技术服务1.2采购人:王磊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长油财预〔2024〕15号文件,关于下达2024年气田费用化类措施作业资金的通知作业资金,上古储层解堵下发250万元,其中125万元用于现场技术服务。1.5采购项目概况:部分气井长期水淹,储层存在液锁问题,气井产量下降明显,对5口井进行储层解水锁,同时清除井筒垢物。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2.1采购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技术服务2.2服务期限: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2.3服务地点:第二采气厂辖区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照甲方要求对气井进行措施管理,使项目增产气量达到双方约定。二、拟邀请谈判单位拟邀请的“三商”名单序号拟邀请“三商”名称联系人座机手机电子邮箱1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朱伟伟173656600681663125484@qq.com三、采购组织形式、方法本项目拟采取自行组织选商形式。谈判方法、标准: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后,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条件以及最终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符合项目单位需求且成交价格等于或低于拟采用谈判价。四、询价情况序号采购名称价格来源价格(元)拟采用谈判价理由备注1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技术服务历史采购价格1250000元(不含税)/合同标的金额为暂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由实际工作量计算1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技术服务厂家报价1250000元(不含税)/合同标的金额为暂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由实际工作量计算1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技术服务市场价1250000元(不含税)1250000元(不含税)/合同标的金额为暂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由实际工作量计算1长庆油田分公司2024年第二采气厂储层解堵服务技术服务其他1250000元(不含税)/合同标的金额为暂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由实际工作量计算注:工程项目采购,价格来源按照概预算价格填在其他项内。五、技术标准及要求完成5口井储层解堵现场技术服务,确保工艺正常开展,本项目结合气田实际情况,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提供人员、设备、车辆配备、设备材料搬迁、施工准备、现场作业等。六、采购小组组成本项目采购小组共3人(3人及以上单数)七、附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报审序号: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工程名称】发包方:【】与承包方:【】【年】-【月】-【日】签署本井下作业工程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______签署。发包方(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井下作业工程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词语定义及解释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1.1.井下作业:指利用作业设备及专用工具对油井、气井、注水井进行维护性作业、措施作业、大修作业和井下事故处理等旨在使油井、气井、注水井维持或恢复正常生产的施工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油井检修及更换泵、抽油杆、套管;油气水井压裂、酸化、解堵、清垢、清蜡、防砂、堵水调剖;油井、气井、注水井大修、解卡打捞、事故处理;连续油管作业等。1.2.2.油水维护性作业:指油井检泵、冲砂洗井、通井、更换管杆柱、换封隔器、井下调参、起测、下泵、隔采、简单解卡、简单打捞;注水井检查管柱、分隔注、换封隔器、冲砂洗井、整改井口;以及维修作业中的其他配套施工,如配合射孔、工程测井、新工艺新技术推广试验等。1.3.3.水源井维护性作业:不包括打捞(非承包方原因)、冲砂等作业;材料包含作业所需电潜泵、电缆、控制柜及井下、地面附件、仪表、数字化附件等,不包括油管、井口附件等。1.4.4.措施作业:包括油水井配合压裂、酸化、补孔改层,堵水调剖、清防垢、解堵等增产增注措施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推广试验。1.5.5.封井作业:指利用地面作业设备及专用工具对油气水井进行封井。包括起原井管柱、井筒处理、产层封堵、射孔、井筒内外水泥封固、井口处理及井场恢复等施工。1.6.6.大修作业:指包括油水井复杂打捞、解卡、挤封、套管修复、小套管修复(下小套)、井筒除垢、钻塞等特殊作业。1.7.7.新井投产投注作业:指包括通井、冲砂洗井、下泵、下管柱及配合射孔、压裂、测井等施工。1.8.8.带压作业:是指在注水井井口带压状态下,利用专业设备在井筒内进行的作业。带压作业通常包括带压修井、带压完井、带压射孔、带压配合压裂酸化等措施、带压抢险作业及其它特殊作业等。1.9.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0.10.天/日: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日。合同中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00时。1.11.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概况2.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本项目”)2.2.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作内容3.1.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的具体要求完成______口【油井/气井/注水井】的【井下作业/维护性作业/措施作业/大修作业/新井投产投注作业/带压作业】,在其承揽的业务范围内完成施工准备、完井作业、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录取等工作事项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事项。3.2.2.承包方式:本合同工程采用下列第种承包方式:3.2.2.1.1.1.乙方包工包料:即乙方自行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提供作业设备及人员并负责本项目施工。3.2.2.2.2.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即甲方和乙方共同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乙方提供作业设备及人员并负责本项目施工。其中,乙方承包材料为:;其余材料由甲方提供。3.2.2.3.3.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原材料,乙方提供设备及人员并负责本项目施工。3.2.2.4.4.4.其他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3.3.3.本合同项下,依据乙方选商方式适用以下第种施工队伍:3.3.3.1.1.1.中标队伍(队号):3.3.3.2.2.2.钻探总包自有队伍(队号):3.3.3.3.3.3.关联交易协议队伍(队号):4.乙方资质4.1.1.企业资质名称与等级:__________________4.2.2.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3.3.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4.4.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5.质量标准乙方提供井下作业服务,应遵循以下质量标准(以下标准如有更新,乙方应执行新标准;若各标准间不一致,乙方应执行技术要求最高的标准):5.1.1.Q/SY1124.3-2012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三部分:修井作业5.2.2.SY/T5727-2020井下作业安全规程5.3.3.SY/T5587.3-2013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3部分:油气井压井、替喷、诱喷5.4.4.SY/T5587.4-2019油水井常规作业:找串漏、封串堵漏5.5.5.SY/T5587.11-2016油水井常规作业:鉆铣封隔器、桥塞5.6.6.5587.5-2018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5部分:井下作业井筒准备5.7.7.Q/SY08240-2018作业许可管理规范5.8.8.Q/SY02553-2018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范5.9.9.SY/T6610-2017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现场作业安全规范5.10.10.Q/SY1129-2011安全帽生产与使用安全管理规范5.11.11.GB6095-2009安全带5.12.12.SY/T5325-2021射孔作业技术规范5.13.13.Q/SY01161-2019注水井作业施工规范5.14.14.SY/T6524-2017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5.15.15.Q/SY02625.4-2018油气水井带压作业技术规范第4部分:安全操作5.16.16.Q/SY02625.1-2018油气水井带压作业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5.17.17.Q/SY02625.1-2018油气水井带压作业技术规范第3部分:工艺技术5.18.18.Q/SY02625.1-2018油气水井带压作业技术规范第2部分:设备配备、使用与维护5.19.19.SY/T6464-2016水平井完井工艺技术要求5.20.20.Q/SY02298-2019水平井修井作业规范5.21.21.Q/SY01460-2018水平井分段压裂工艺技术规范5.22.22.SY/T6127-2017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5.23.23.Q/SY01865-2021井下作业数据采集资料规范5.24.24.Q/SY01051-2016油井维护作业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及验收规范5.25.25.Q/SY14759.6-2019工程技术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第6部分:井下作业5.26.26.Q/SY08124.3-2018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3部分:修井作业5.27.27.Q/SY01330-2020井下作业现场监督规范5.28.28.SY/T5856-2017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5.29.29.Q/SY161-2007注水井作业施工规范5.30.30.SY/T5587.9-2021常规修井作业规程换井口装置5.31.31.SY/T5587.10-2012油水井常规修井作业水力喷砂射孔5.32.32.SY/T5587.12-2018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12部分:解卡打捞5.33.33.SY/T5587.14-2013常规修井作业规程第14部分:注塞、钻塞5.34.34.SY/T5247-2008钻井井下故障处理推荐方法5.35.35.Q/SY01412-2020油水井井下作业排液操作规程5.36.36.SY/T5952-2014油水井井下工艺管柱工具图例5.37.37.SY/T5299-2016电缆输送特殊射孔作业技术规范5.38.38.生态环境部《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5.39.39.SY/T6646-2017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5.40.40.Q/SY01028-2019天然气井永久性封井技术规范5.41.41.Q/SH0653-2015废弃井封井处置规范5.42.42.Q/SYCQ3005-2021长庆天然气井永久性封井技术规范5.43.43.SY/T5557-2016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固井成套装备5.44.44.SY/T5480-2016固井设计规范5.45.45.SY/T5374.1-2016固井作业规程第1部分:常规固井5.46.46.SY/T5374.2-2016固井作业规程第2部分:特殊固井5.47.47.SY/T6544-2017油井水泥浆性能要求5.48.48.SY/T5467-2007套管柱试压规范5.49.49.油勘【2016】163号《固井技术规定》5.50.50.油勘【2016】175号《高压、酸性天然气井固井技术规范》5.51.51.油勘【2019】146号《韧性水泥技术规范》5.52.52.其他:【】6.工程期限6.1.1.本合同【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本合同总工期为______日。6.2.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开工申请,并说明理由。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延期开工申请。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开工申请或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申请,工期不予顺延。6.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形,双方应及时协商,以书面形式调整工期:6.3.3.1.1.1.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6.3.3.2.2.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或变更井下作业施工所需的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等基础资料;6.3.3.3.3.3.甲方变更工作内容;6.3.3.4.4.4.甲方未依约足额支付合同价款的;6.3.3.5.5.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6.4.4.所有关于工期调整的事项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发生工期调整事由后,知晓该事由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中应载明工期调整事由及建议工期调整时间。双方如对工期调整无异议,则应立即通过书面形式确认调整后的工期;双方如对工期调整有异议,则应在书面通知日期后___日内商定;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达成一致的,按本合同第24条的约定处理。处理工期调整异议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正常履行,相关工期应暂时按未调整工期执行。7.合同期限7.1.1.合同期限自至。7.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第6条第3款调整工期变更合同期限的、甲乙双方原因需改变主合同相关内容的经双方协议一致,应及时在合同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合同。8.资料提供8.1.1.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如下:8.1.1.1.1.1.在单井开工日前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井井下作业工程的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8.1.1.2.2.2.指定单井线路图;8.1.1.3.3.3.井场暗线、管沟布置图;8.1.1.4.4.4.其他________________。8.1.1.5.5.5.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对资料有异议,应于收到资料后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应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符合本合同井下作业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通知后,应于____日内补正、重发相关资料(如需)或就相关资料作出说明。8.2.2.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如下:8.2.2.1.1.1.在本合同项下单井作业开始前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井井下作业施工设计;8.2.2.2.2.2.用于本合同井下作业工程的设备、工具或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8.2.2.3.3.3.参与本合同井下作业工程的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8.2.2.4.4.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于每日24:00前向甲方提供当日的施工日报表;8.2.2.5.5.5.现场重点工序原始记录;8.2.2.6.6.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于每【月/季度】末向甲方提供当【月/季度】的施工总结;8.2.2.7.7.7.井控器材、安全防护器材效验台账;8.2.2.8.8.8.井下作业返工、事故井登记台帐;8.2.2.9.9.9.其他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9.工程验收9.1.1.验收标准:甲方根据本合同第5条约定的井下作业质量标准组织验收。9.2.2.甲方可以采取抽查、跟踪、复查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如下:9.2.2.1.1.1.工程完工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验收的,应及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9.2.2.2.2.2.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自费进行整改,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___日内重新提请验收。任一项工作连续_____次验收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没有完成该项工作,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0.缺陷责任与保修10.1.1.本合同项下,单井井下作业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该单井工程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个月。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约定期限进行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约定期限进行验收的,在乙方提交工作成果_____日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10.2.2.甲方预留应付合同价款的%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保证金不计付利息,若工程无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应于收到后日内返还给乙方;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补救、修正、返工等,直至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发生的费用应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接到申请后日内既不返还质量保证金,也不向乙方主张工程缺陷,视同认可乙方的返还申请。10.3.3.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甲方要求乙方整改时,乙方应全力协助整改,相关费用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不能立即承担相关费用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此后乙方应向第三人申请赔偿,在乙方申请赔偿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合理协助。11.合同价款与支付11.1.1.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税款元(%增值税)。价税合计金额共(大写:)(含HSE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11.2.2.根据乙方选商方式选择执行以下第条造价指标:11.2.2.1.1.1.招标方式:根据甲方业务发展投资计划,以结算井号部署年度甲方发布的造价指标(详见附件)为最高限价,按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下浮%执行。11.2.2.2.2.2.非招标方式:根据甲方业务发展投资计划,以结算井号部署年度甲方发布的造价指标(详见附件)为最高限价,按成交通知书中明确的下浮%执行。11.3.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11.4.4.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价款:11.4.4.1.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计价依据或合同价款;11.4.4.2.2.2.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调整并导致合同价款增减;11.4.4.3.3.3.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某项工作;(b)追加额外的工作或取消合同中某项工作;(c)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11.4.4.4.4.4.使用替代性材料、设备;11.4.4.5.5.5.其他可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11.4.4.6.6.6.所有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事项均应当由双方共同会签方可作为有效证明。关于合同价款、工期以及合同价款与工期的变更的审核均应当以甲方代表签字为准。对双方确定调整的价款应在当期付款中支付;如双方对调整价款有异议的,导致甲方不能支付有争议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双方应进一步协商或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11.5.5.付款方式: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11.5.5.1.1.1.一次性付款:在乙方的所有工作内容均通过甲方验收,且乙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结算资料后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价款。11.5.5.2.2.2.分期付款:双方按【月/季/半年/年】结算,即甲方审核通过的实际工作量及对应的合同价款。甲方在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支付当期合同价款。按井次付款:双方按井次结算,单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_____日内审核,审核无误的,应于收到结算资料后_____日内完成付款。11.5.5.3.3.3.其他支付方式。11.6.6.上述约定付款的前提是乙方相应的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付款支持文件。11.7.7.结算要求及方式:11.7.7.1.1.1.结算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量签认的办理,自甲方发出结算通知后,乙方必须于30日内完成全部结算资料的办理并交至财务管理部门,若乙方自通知发出30日后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办理结算且影响甲方资金计划实施的,将在工程结算款中以500元/日扣除结算滞后违约金。11.7.7.2.2.2.结算方式: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提供合规结算资料;甲方完成记账后,以现金或票据的方式在6个月内进行付款。11.8.8.乙方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9.9.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0.10.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自接到甲方返还通知之日起日内未返还多结算的工程款,甲方有权采取司法措施进行追讨。11.11.11.其他:【】12.双方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12.1.1.甲方委派担任甲方代表,负责井下工程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授权其代表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交付、接收相关资料,并在相关履行资料上签字。如无甲方书面明确授权,其他任何人无权代表甲方签字。甲方更换甲方代表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12.2.2.乙方委派担任乙方代表,负责乙方承包的井下施工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需更换其代表的,应提前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代表的资格证书、管理经验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其代表。乙方擅自更换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3.3.乙方应在开工日前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关人员安排及有关资料,包括:(a)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职责、资格证书等;(b)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同时,乙方应提交其与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12.4.4.乙方派驻到井下工程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应提前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人员的资格证书、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甲方可以随时检查。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擅离工作岗位的,应按照本合同第23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5.5.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代表,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代表的资格证书、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继任代表继续履行第12.2款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不称职代表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3.甲方权利与义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外,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13.1.1.要求乙方执行与本合同井下作业有关的甲方各类规章制度、井下作业标准及要求。13.2.2.对乙方资质、乙方人员资格及配备、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其作业过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不符合作业需求的设备、不合格的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13.3.3.根据生产实际对井下作业措施、井号和施工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并可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对调整后的重点井的优先抢修工作。甲方应将调整情况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13.4.4.对井下作业地质设计或工程设计变更;作出变更后,应在日内书面通知乙方。13.5.5.建议乙方采用井下作业新工艺、新技术,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使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以及非常规工艺和技术向甲方进行技术解释。13.6.6.在开工前日向乙方提供井下作业的井号、地质和工程设计等施工作业所需的资料及作业所需场地。13.7.7.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设计,未经甲方同意的施工设计文件,乙方不得组织开工。13.8.8.若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部分设备、材料,应按本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设备和材料,并保证其提供的材料质量符合要求、设备运行完好。13.9.9.委派井下作业监督人员,对乙方井下作业施工组织、工作进度、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3.10.10.按设计要求对施工井进行验收,施工井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或拒绝接收。13.11.11.在乙方完井并向其交井后,应在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到现场交接,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接井。13.12.12.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3.13.13.其他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乙方权利与义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外,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14.1.1.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及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14.2.2.要求甲方遵守合同约定,在本合同井下作业验收合格后获得相应合同价款。14.3.3.因甲方工作内容变更或甲方现场不具备井下作业施工条件等原因影响施工的,乙方有权暂停井下作业并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有权顺延工期。14.4.4.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合同以外第三方提出的施工要求和生产指令,可拒绝执行。14.5.5.按甲方提供的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方案编写施工设计,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乙方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对重点井、重大措施、关键工艺必须经甲方现场监督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14.6.6.在施工期间服从甲方施工组织协调,接受甲方对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设备、施工人员资格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整改。14.7.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人力资源配置、设备装备及技术力量方面能满足施工要求,具备并始终保持相应的施工资质。14.8.8.施工井有质量问题,乙方主动通知甲方并应在日内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第三方处理,甲方因安排其他第三方处理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4.9.9.在作业过程中,当遇到井漏、井口溢流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通知甲方。14.10.10.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应急预案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配合甲方处理突发事件,事后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汇报。14.11.1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知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进行验收,并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活动。14.12.12.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井下作业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其关联方),也不得存在挂靠情形。14.13.13.其他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考核指标及兑现15.1.1.考核指标15.1.1.1.1.1.原油产量:累计躺井影响:吨;累计占井影响:吨。15.1.1.2.2.2.作业频次:≦次/井·年15.1.1.3.3.3.作业质量:平均单井躺井时间:≦小时/井次;15.1.1.4.4.4.平均单井作业周期:≦小时/井次;15.1.1.5.5.5.一次作业合格率:≧98%;15.2.2.考核兑现15.2.2.1.1.1.原油产量:累计躺井影响:累计占井影响:15.2.2.2.2.2.作业频次:15.2.2.3.3.3.作业质量:平均单井躺井时间平均单井作业周期15.2.2.4.4.4.一次作业合格率:15.3.3.其他约定:16.农民工工资保障16.1.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一并向甲方提交关于依法、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条件之一。16.2.2.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专款专用账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款的%,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6.3.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乙方取得本合同预付款、进度款时,优先、定期、直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16.4.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已经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尾款。若乙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6.5.5.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人员实名制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16.6.6.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应自负费用为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其黑名单管理。17.知识产权17.1.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设计等文件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7.2.2.乙方为实施井下作业所编制的文件,署名权归乙方,其他著作权属于,乙方可因履行本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7.3.3.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17.4.4.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技术成果权归属按第___项约定的方式确定:(1)甲方所有。(2)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3)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18.权利瑕疵担保18.1.1.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18.2.2.乙方与甲方发生纠纷,乙方败诉的,甲方的诉讼成本和维权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住宿费、车船机票、鉴定费、诉讼费等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价款或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上述费用。对甲方商誉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8.3.3.乙方因自身原因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致使甲方被列为被告或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追加为当事人的,甲方的诉讼成本和维权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住宿费、车船机票、鉴定费、诉讼费等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价款或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上述费用。对甲方商誉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9.诚信合规19.1.1.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及时履行义务。如有失信行为,将被甲方列入失信“黑名单”,按照甲方《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19.2.2.乙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19.3.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19.4.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不得以各种名义赠送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实物;不准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提供各种无偿技术服务,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不得以各种名义邀请甲方人员参加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吃请,不得进入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地消费;不得为甲方人员装修住房、购买装饰材料、家具电器及高档办公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2)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量变动、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乙方人员不准为甲方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出借或出租财物,不得以租借方式给甲方人员住房、车辆等。19.5.5.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根据甲方有关承包商、技术服务商、供应商管理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暂停或取消在甲方市场从事交易的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清除出甲方交易市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9.6.6.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应确保分包商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商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9.7.7.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____日内,乙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19.8.8.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乙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甲方免责;同时,甲方有权视乙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乙方停止违规行为、暂停付款、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市场准入资格等;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9.9.9.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乙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2)接受乙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3)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4)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提供服务和劳务等经济活动;(6)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购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如乙方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甲方纪检部门报告。19.10.10.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甲方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政策法规和管理要求,负责维护乙方队伍人员稳定,并独自承担因乙方原因产生稳定问题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过程中涉及队伍稳定工作提出监督要求。对出现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乙方应全力处置化解,避免形成规模性集体上访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因乙方发生影响稳定问题,甲方有权根据问题事实、影响程度和受损情况,向乙方采取索赔、扣减相应费用或解除合同、清退出长庆油田市场等措施。19.11.1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教育,对油气产品及物资、器材、设施等治安管理独立承担监管责任,对监守自盗、内勾外联行为向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19.12.12.其他约定:。20.保险20.1.1.甲方应为其现场人员【和供应的材料】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20.2.2.乙方应为其相关人员【和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乙方自行投保的内容为:乙方人员的意外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保额为_____万元,人身意外死亡险最低保额为_____万元;【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损失或损坏的财产险;】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1)本合同生效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保单的复印件。购买上述保险是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井下作业费的必要前提。(2)乙方办理保险的有效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3)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理赔失败,甲方有权评估有关损失,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20.3.3.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21.不可抗力21.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2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1.3.3.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21.4.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21.4.4.1.1.1.双方各自负责其人员伤亡,并承担相应费用;21.4.4.2.2.2.乙方设备、设施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21.4.4.3.3.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1.4.4.4.4.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21.4.4.5.5.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1.5.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22.保密22.1.1.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22.2.2.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22.2.2.1.1.1.在从对方获得前,一方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披露的信息;22.2.2.2.2.2.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外;22.2.2.3.3.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22.2.2.4.4.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22.3.3.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22.4.4.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______年。23.通知23.1.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23.2.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23.2.2.1.1.1.(甲方名称)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23.2.2.2.2.2.(乙方名称)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23.3.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23.3.3.1.1.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3.3.3.2.2.2.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23.3.3.3.3.3.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23.4.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23.5.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24.违约责任24.1.1.合同履行期间,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4.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在甲方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前中止为甲方提供井下作业工程施工;如甲方在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有)】。24.3.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提供资料或提供必要的协助等义务,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提交工作成果的,甲方应顺延乙方的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如有)。24.4.4.甲方施工现场监督人员责令乙方就其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整改而乙方不执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此外,还应对甲方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24.5.5.本合同项下乙方承包的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并交付的,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迟延交付达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4.6.6.乙方因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结果自行支付费用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乙方拒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4.7.7.发生井漏、井口溢流等事故(及事件)或井下异常情况,乙方汇报不及时,应承担违约金元/井次;隐瞒不报的,应承担违约金元/井次;因乙方对相关情况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对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24.8.8.双方办理完毕施工井交接手续之前,乙方组织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则由乙方继续赔偿直至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4.9.9.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所提供资料每缺一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24.10.10.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井下作业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存在挂靠情形。若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违约金。24.11.1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的,或者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允许擅离岗位的,应向甲方支付元/人的违约金。24.12.12.任何一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在确定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如是乙方违约,甲方在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相关依据后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如是甲方违约,违约金在甲方支付当期合同款时一并支付。24.13.13.其他:。25.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25.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25.2.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_____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_____条约定的方式解决:25.2.2.1.1.1.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5.2.2.2.2.2.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24.3在诉讼/协调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26.合同生效与变更26.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内部单位或关联交易单位双方电子盖章)生效。26.2.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该变更形成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其他约定27.1.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2.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3.3.其他:。27.4.4.附件:【《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HSE合同》《造价指标》《中标通知书》甲方相关规章制度】附件: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HSE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1、总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及标准,鉴于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及管理事项,以保障人身安全、企业财产安全、环境保护之目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本HSE合同为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合同附件之一,是对主合同中相关的HSE责任及要求的细化和补充,与主合同共同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应共同遵守并执行。2、名词解释1.HSE管理:在井下作业工程服务过程中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通过事前识别与评价,确定在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来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以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有效管理方法。2.违法、违章、违规:指合同当事人违反HSE法律法规,违反HSE规定、标准,违反HSE规章的行为。3.事故:指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因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有关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4.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5.HSE作业计划书:指在对井下作业项目危害因素全面识别的基础上,重点评估和控制项目主要风险并据此制定风险消减和控制措施,形成针对本合同约定的井下作业活动的风险控制方案。6.安全措施:是指为了保障井下作业安全进行,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性措施。7.非煤矿山工程安全管理: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扥工程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3、工程概况本工程概况与主合同一致。4、合同期限本HSE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主合同因井下作业工程实际情况而变更期限的,本HSE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5、HSE标准及相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中列出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甲方正式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HSE管理制度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8.1.1SY/T6283-2006石油天然气井下作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体系指南。8.1.2SY5224-2005石油与天然气井下、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本合同中未列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制度,乙方有义务主动遵守。6、安全、环保投入和资金保障1.甲方是工程安全、环境保护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甲方应按照主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比例为,并且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将安全生产和环保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3.本合同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4.本工程投入中主要HSE项目包括【健康管理、安全设施、环境保护、地方监测及噪音防护、清洁化生产或资源化利用】等。7、对乙方井下作业工程HSE要求1.乙方委派为本合同项下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健康(HSE)负责人,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施工现场HSE负责人前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业务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更换。2.乙方施工作业期间,主要负责人在项目施工现场时间不得低于70%,且关键作业、高风险作业必须在场。3.乙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技术装备等,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项目安全条件所需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安全环保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清除事故隐患,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目标。4.乙方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以人为本,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5.乙方应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至甲方备案。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许可及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6.乙方应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准入管理的意见》(中油办〔2017〕109号)要求,在安全生产作业前签订工程项目HSE承诺书。7.乙方应设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HSE监督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乙方的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项目施工作业。8.乙方应当明确工程管理人员,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资格证及编号项目经理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9.乙方应提供关键设备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设备设施名称型号规格编号安装位置数量10.对于探井、高压井、含硫气井、欠平衡作业井、空气钻井,以及井网密布地区等特殊工艺施工作业井,要按照作业技术标准和井控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施工方案、井控应急预案中要有落实安全措施、人员持证、井控培训、应急演练和定期检查等要求。11.乙方应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地**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登记备案手续。12.乙方应当对其用工宣贯“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个人维护健康的自觉性、自律性和依从性。应当具有或制订《用工体检标准》,包括入职和在岗体检标准,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体检,每年对其用工至少开展一次体检,做好用工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到用工人员健康状况与从业岗位匹配,不发生因健康问题造成的事故事件。13.其他。8、井下作业施工中存在的可能危害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井下作业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不限于)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1.井涌、井喷、爆炸、硫化氢中毒、火灾、放射性物质危害、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露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2.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生产设施、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等损坏的设备事故;以此引发的危险危害。3.由于乙方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事故等人员事故危害。4.其它可能存在的危害:_______________。9、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承担1.在井下作业施工期间,因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乙方对合同所述的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生产安全责任风险,给乙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井下作业施工合同签订后,整个井下作业工程在乙方管理和控制下,因乙方原因对本合同所述的危害未加以消除而带来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损失自担。3.乙方在同一井区进行井下作业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其他工程服务生产安全的,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之间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由于事故责任,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生产损失,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10、甲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4.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井下作业设计、井场、井下作业设施、井控设备等不具备安全条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乙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5.有权对乙方市场准入、安全业绩、资质进行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备案。6.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填报火灾、交通、生产、设备、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报表,并书面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按上级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7.有权要求乙方保护施工区域植被、草原、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乙方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验收。11、甲方的义务1.认真执行与安全生产、健康和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制订工程环境保护计划和方案,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向乙方全面传达,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2.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主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支持。3.向乙方提供所掌握的与主合同项下工程相关的最新的工程资料、安全资料、职业健康资料、环境保护资料和甲方制定的HSE管理规定。4.应设定乙方用工健康准入审查程序,要求乙方对用工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体检。对乙方用工健康与岗位匹配度进行前置审查和过程检查,定期监督考核。通过专业机构,对用工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价,确保乙方用工人员健康从业、能岗匹配。5.将乙方纳入甲方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抢险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甲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括:。6.应加强与乙方的协商、沟通,并及时向乙方传递有关安全管理信息。甲方人员进入乙方负责管理的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乙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甲方应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第八条范围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记录资料(包括图纸资料的日期、名称和数量清单等),并对乙方提供的具有保密性质的文件和资料予以保密。8.依据项目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邻井、邻区地层、标志层、井下压力、井下作业过程中的H2S显示、异常高压及油水分布情况】等与施工作业情况相关的作业资料的义务。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12、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2.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3.有权向甲方了解邻井、邻区地层、标志层、井下压力及油水分布情况等相关资料。4.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打击报复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6.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13、乙方的义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尽合理努力主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1.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估,消除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和HSE计划书、HSE作业指导书及应急预案。落实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消防规范、设计文件】等提出要求和建议。2.应维护好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使其处于安全生产状态,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3.制定意外事故伤害、突发性疾病、急性中毒、急性传染病、自然灾害(风暴潮、地震、疫情)、坠落、落水、井喷、溢油等突发事故处理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器具,并组织演练。乙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4.乙方变更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应当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5.施工作业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危险物品、固体废弃物、污水,应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置、处理和排放应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理处置方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和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标准的相关规定。对禁止或限制排放的污染物(含危险废物)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物处理作业进行跟踪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发生。6.施工完毕,对污染物应全部清除,不得遗留污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恢复现场整洁状态,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向甲方交付无污染工程。对施工区域文物古迹、动植物、水源及生态环境负保护责任,施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清理作业废料(污水、污油、电缆、包装纸、袋等)、生活垃圾等,并提请甲方验收。7.组织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人员能力满足项目安全环保施工要求,培训考核记录报甲方备案。8.施工工艺、关键设备、关键岗位人员或施工方案等发生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审批。9.乙方有义务为其相关员工和雇员购买工伤保险,鼓励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中关于保险的要求。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其金额为:。10.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及作业人员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乙方有义务杜绝将任何已知的医疗上证明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安排到主合同项下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中。若发现乙方使用上述人员,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因此造成任何事故或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11.乙方应当关注其员工及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其员工及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员工及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同时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禁令》(中油安〔2015〕329号)、《关于印发含硫天然气开发、压裂施工作业、储气库生产、燃气业务等领域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质安〔2020〕9号)、《长庆油田公司三个十大禁令》(长油安委〔2021〕25号)等规定。13.其他:。14、HSE检查与监督1.甲方依据合同对乙方承包的井下作业工程服务项目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甲方HSE监督工程师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1.1.1.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1.2.2.乙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1.3.3.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1.4.4.乙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1.5.5.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紧急预案及演练情况。1.6.6.乙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7.7.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1.8.8.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2.乙方应根据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甲方HSE监督工程师。15、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2.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负责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特大事故,同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3.事故应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4.乙方应按照国家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重特大事故涉及双方或第三方责任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由双方或/和第三方共同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16、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管理,乙方在向甲方汇报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同时一并向甲方汇报安全生产信息。17、违约责任1.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未造成事故,而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报告工程动态、生产信息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4.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款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金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用%违约金。18、保险乙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为其人员、设备、材料等办理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19、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主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20、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内部单位或关联交易单位双方电子盖章)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管理制度相悖的,按照后者相关规定执行。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约定:如乙方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媒体通报安全环保问题管理办法》、《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综合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QHSE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将会处以“警告”“停工”“终止合同”“退出市场”措施。【以下无正文】【本页为《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合同》的签字页】甲方:()(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承办人签字:乙方:(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厂储层解堵服务 气厂储层解堵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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