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 新生牛血清 代谢活化系统 腺苷钴胺 羟钴胺 亚硫酸钴胺素 硝钴胺素 软毛青霉酸招标公告(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24)



项目概况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
项目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338742
最高限价(元):33874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874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依据:[2024]44762号、[2024]44761号、[2024]44763号;最高限价:338742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标项为货物项目,本标项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要求全部采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投标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4.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15300
质疑联系人:韩宗梅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1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终稿招标文件货物【省疾控】-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docx246.1K

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终稿招标文件货物【省疾控】-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docx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招标文件TZ成其招标CHENGTAOTENDERIN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采购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目录2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6第三章采购需求7第四章采购合同13第五章评标办法20第六章投标人须知2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八章招标文件附件6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38742最高限价(元):338742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备注1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1批338742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依据:[2024]44762号、[2024]44761号、[2024]44763号;最高限价:338742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标项为货物项目,本标项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要求全部采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投标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4.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敏联系电话(询问):0571-87115300质疑联系人:韩宗梅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153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均联系电话(询问):0571-85830191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二、基本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生产的产品,并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产品具体配置说明、技术指标,并按采购需求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不一致,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设备,投标人也可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应有用户单位盖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2.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指标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3.投标人须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须保证合同验收阶段的性能检验报告与投标文件明确的技术指标一致。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本项目产品如有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相关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人按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5.投标人的产品技术指标应具备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能提供更好的性能,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三、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四、工作范围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1.完成所有产品供货;2.履行所有规定服务;3.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标的一、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标项名称预算金额(元)技术要求备注1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338742详见“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采购依据:[2024]44762号、[2024]44761号、[2024]44763号;最高限价:338742元;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二、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备注1新生牛血清1瓶800非进口产品2代谢活化系统S93 瓶7200非进口产品3腺苷钴胺 1支600非进口产品4羟钴胺 1支1500非进口产品5亚硫酸钴胺素2支5200非进口产品6硝钴胺素2支4000非进口产品7软毛青霉酸1支9000非进口产品813C-恩镰孢菌素A1支12000非进口产品913C-恩镰孢菌素A11支12000非进口产品1013C-恩镰孢菌素B1支12000非进口产品1113C-恩镰孢菌素B11支12000非进口产品1213C-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葡萄糖苷1支10000非进口产品133-ADON标准品1支8000非进口产品1413C-黄曲霉毒素B21支8000非进口产品1513C-黄曲霉毒素G11支8000非进口产品1613C-黄曲霉毒素G21支8000非进口产品1713C-3-ADON1支10000非进口产品18青霉酸1支700非进口产品1913C-青霉酸1支15000非进口产品20多毒素质控样1支5000非进口产品21鱼肉粉中喹诺酮质控样1包2950非进口产品22黄曲霉毒素M1溶液标准物质2包2000非进口产品23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标准品1支4100非进口产品2413C-DON1支19000非进口产品25黄曲霉毒素M1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1盒2100非进口产品26赭曲霉毒素A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1盒2100非进口产品27蜡样芽孢杆菌呕吐毒素2瓶9000非进口产品2813C-蜡样芽孢杆菌呕吐毒素1瓶7500非进口产品29玉米赤霉醇类六项免疫亲和柱1盒3800非进口产品30黄曲霉毒素混标标准溶液1支1500非进口产品31玉米赤霉烯酮标准溶液1支2000非进口产品32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标准溶液1支1000非进口产品33黄曲霉毒素M质控样1支1700非进口产品34一次性细菌培养皿10箱3000非进口产品35一次性细菌培养皿1箱350非进口产品36标本杯4箱1200非进口产品37标本杯8箱3200非进口产品38包埋盒14箱7070非进口产品39一次性无菌离心管6箱2400非进口产品40一次性无菌离心管1500支1500非进口产品41一次性无菌移液管60包2280非进口产品42一次性无菌移液管5盒900非进口产品43一次性无菌培养板100块900非进口产品44一次性无菌培养板150块1350非进口产品45冻存管10包1250非进口产品46冻存管15包1875非进口产品47一次性无菌细胞冻存管10包1500非进口产品48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2箱2400非进口产品49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10包900非进口产品50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10包800非进口产品51吸头20包1500非进口产品52吸头20包1600非进口产品53吸头10包900非进口产品54一次性无菌注射器3盒150非进口产品55一次性无菌注射器6盒300非进口产品56一次性无菌注射器2盒120非进口产品57一次性无菌注射器5盒300非进口产品58废液桶15个1500非进口产品59废液桶15个600非进口产品60双面离心管架30块300非进口产品61冻存管盒20盒200非进口产品62封口袋10包100非进口产品63封口袋10包100非进口产品64封口袋10包100非进口产品65封口袋1000个230非进口产品66亚克力板1块100非进口产品67一次性鞋套1000双200非进口产品68一次性注射器25支1125非进口产品69一次性注射器95支3800非进口产品70亲水PTFE针式滤器30罐1500非进口产品71有机相针式滤器(尼龙)30罐1500非进口产品7250mL带刻度塑料离心管20箱9000非进口产品73C18固相萃取柱2盒2904非进口产品74WAX固相萃取小柱10盒4600非进口产品75移液枪枪头1箱700非进口产品76移液枪枪头9箱6300非进口产品77移液枪枪头9箱7650非进口产品78移液枪枪头6箱4500非进口产品79一次性塑料滴管6箱3600非进口产品80具塞塑料刻度离心管2箱1600非进口产品81增强型脂质去除净化柱5盒12290非进口产品82增强型脂质去除填料10瓶21720非进口产品83C18填料2瓶1558非进口产品8410ml蓝盖带刻度塑料离心管3箱2520非进口产品8550mL带刻度塑料离心管50包2250非进口产品86一次性注射器20支700非进口产品说明1:(1)▲上表备注栏中注明为【非进口产品】,即表示不接受进口产品。(2)上表备注栏中注明为【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人可采用进口产品进行投标。(3)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的界定依据为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财库〔2007〕119号、财办库〔2008〕248号)。说明2:不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13C-DON】品牌应不同。如有产品品牌相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说明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第二部分技术要求指标序号产品名称技术指标要求(1新生牛血清★200ml/瓶,适用于细胞培养。(2代谢活化系统S9★5ml/瓶,适用于Ames试验代谢活化。(3腺苷钴胺 纯度≧99.9%,100mg,带CRM证书。(4羟钴胺 纯度≧99.9%,100mg,带CRM证书。(5亚硫酸钴胺素★纯度≧99.9%,100mg,带CRM证书。(6硝钴胺素★纯度≧99.9%,100mg,带CRM证书。(7软毛青霉酸★纯度≧99.9%,10mg,带CRM证书。(813C-恩镰孢菌素A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10 UG/ML,体积2.5ml。(913C-恩镰孢菌素A1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10 UG/ML,体积2.5ml。(1013C-恩镰孢菌素B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10 UG/ML,体积2.5ml。(1113C-恩镰孢菌素B1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10 UG/ML,体积2.5ml。(1213C-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葡萄糖苷★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10 UG/ML,体积2.5ml。(133-ADON标准品20mg,纯度≧99.9%,带CRM证书。(1413C-黄曲霉毒素B2★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0.5 UG/ML,体积2.5ml。(1513C-黄曲霉毒素G1★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0.5 UG/ML,体积2.5ml。(1613C-黄曲霉毒素G2★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0.5 UG/ML,体积2.5ml。(1713C-3-ADON★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10 UG/ML,体积2.5ml。(18青霉酸纯度≧99.9%,浓度100 UG/ML,体积5ml。(1913C-青霉酸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10 UG/ML,体积2.5ml。(20多毒素质控样★质量≧100g。铝箔袋密封包装。毒素种类包括AFT B1、AFT B2、AFT G1、AFT G2、DON、3ADON、15ADON、NIV、DON3G、OTA、ZEN、T-2、HT-2、AOH、AME、TEN、TeA、FB1、FB2、FB3等20种真菌毒素。黄曲霉类毒素含量≧2UG/KG,DON类毒素含量≧500UG/KG,赭曲霉毒素含量≧5UG/KG,链孢类毒素含量≧20UG/KG,伏马菌类毒素含量≧200UG/KG。(21鱼肉粉中喹诺酮质控样★鸡肉冻干粉,质量≧10g。铝箔袋密封包装。含恩诺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洛美沙星、达氟沙星等8种,含量在15-20μg/kg范围。(22黄曲霉毒素M1溶液标准物质GBW(E)100758 ,10 µg/mL,2 mL,带质量浓度证书。(23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标准品★10mg,纯度≧99.9%,带质量浓度证书。(2413C-DON▲全C13取代,纯度≧99.9%,同位素丰度≧99%,浓度25 UG/ML,体积5ml。(25黄曲霉毒素M1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5-100 ppt, 96孔板。(26赭曲霉毒素A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2-40 ppb, 96孔板。(27蜡样芽孢杆菌呕吐毒素纯度≧99.9%,浓度25 UG/ML,体积2ml。(2813C-蜡样芽孢杆菌呕吐毒素全C13取代,纯度≧99.9%,浓度20 UG/ML,体积2ml。(29玉米赤霉醇类六项免疫亲和柱★3mL,25支/盒;柱容量≧100ng,柱回收率≧90%,交叉反应率≧90%。(30黄曲霉毒素混标标准溶液GBW(E)084737,100 ng/mL,4mL,带质量浓度证书。(31玉米赤霉烯酮标准溶液GBW 10160,11.0μg/mL,2mL,带质量浓度证书。(32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标准溶液GBW(E)100304,100μg/mL,1.5mL,带质量浓度证书。(33黄曲霉毒素M质控样GBW(E)100501,0.42μg/kg,30g,带质量浓度证书。(34一次性细菌培养皿直径9cm,无菌,10个每组独自包装,500个/箱(35一次性细菌培养皿直径12cm,无菌,10个每组独自包装,500个/箱(36标本杯120ml/个,500个/箱(37标本杯250ml/个,200个/箱(38包埋盒★750个/箱,适用于爱默飞PRINT MATE AS组织盒书写仪,白色(39一次性无菌离心管15ml/支,25支/包,20包/箱(40一次性无菌离心管50ml/支(41一次性无菌移液管独立包装,5mL,50支/包(42一次性无菌移液管独立包装,10mL,200支/盒(43一次性无菌培养板24孔(44一次性无菌培养板96孔(45冻存管2mL ,500支/包(46冻存管5mL ,200支/包(47一次性无菌细胞冻存管2mL,50支/包(48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带滤膜,12.5cm2,100个/箱(49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透气盖,25cm2,20个/包(50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透气盖,75cm2,5个/包(51吸头10微升,1000支/包(52吸头200微升,1000支/包(53吸头1000微升,1000支/包(54一次性无菌注射器10mL,50支/盒(55一次性无菌注射器5mL,50支/盒(56一次性无菌注射器2mL,100支/盒(57一次性无菌注射器1mL,120支/盒(58废液桶50L(59废液桶20L,小口(60双面离心管架0.5mL/1.5mL(61冻存管盒2mL(62封口袋5*7cm,20丝加厚,100只/包(63封口袋10*15,20丝加厚,100只/包(64封口袋8*12,20丝加厚,100只/包(65封口袋18*26cm(66亚克力板55*40cm,厚5mm(67一次性鞋套双(68一次性注射器5mL,PP/PE,活塞无橡胶,无针头,100支/包。(69一次性注射器2mL,PP/PE,活塞无橡胶,无针头,100支/包。(70亲水PTFE针式滤器亲水性PTFE材质膜,直径:13 mm,孔径:0.22 μm,100只/罐。(71有机相针式滤器(尼龙)尼龙材质膜,直径:13 mm,孔径:0.22 μm,100只/罐。(7250mL带刻度塑料离心管50mL,锥形,PP材质,灭菌,可承受最高离心力8000g,500个/箱。(73C18固相萃取柱填料为高碳载量C18(碳载量≧17%),粒径:45um,规格为:1g/6 mL,30支/盒。(74WAX固相萃取小柱填料为弱阴离子交换填料(WAX),规格为:150 mg/6 mL,30支/盒,为合成着色剂专用柱。(75移液枪枪头★5mL,透明,带定位环,250/袋,10袋/箱,适用于艾本德、Brand、杰尔森、瑞宁等品牌移液枪。(76移液枪枪头★1000uL,透明,带定位环,500/袋,5袋/箱,适用于艾本德、Brand、杰尔森、瑞宁等品牌移液枪。(77移液枪枪头★200uL,透明,带定位环,1000/袋,10袋/箱,适用于艾本德、Brand、杰尔森、瑞宁等品牌移液枪。(78移液枪枪头★10uL,透明,带定位环,1000/袋,10袋/箱,适用于艾本德、Brand、杰尔森、瑞宁等品牌移液枪。(79一次性塑料滴管LDPE材质,3mL,250支/袋,20袋/箱。(80具塞塑料刻度离心管PP材质,2mL,圆底,连盖,500个/包,10包/箱。(81增强型脂质去除净化柱填料为磷脂吸附颗粒,3mL小柱,填料质量 300mg,100/包。(82增强型脂质去除填料填料为磷脂吸附颗粒,粒径:80-120um,50支/盒。(83C18填料C18材质,粒径:80-120um,100g/瓶。(8410ml蓝盖带刻度塑料离心管聚丙烯材质,10mL,带刻度,V型管底,可承受最高离心力11000g,40支/包,30包/箱。(8550mL带刻度塑料离心管★聚丙烯材质,50mL,带刻度,V型管底,可承受最高离心力12500g,25支/包。(86一次性注射器PP/PE,活塞无橡胶,无针头,50mL/支,10支/包。第三部分商务要求序号内容名称要求1报价要求1.▲报价包括产品的供货、纳税、运输、装卸、检验、检测、通过验收、反应的处理及善后工作、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当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2.▲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填报单价及总价。说明: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合同甲方将不予支付合同乙方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与项目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合同甲方概不负责。2签订合同1.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同乙方为中标人。2.合同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3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得转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由其他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部分内容允许分包,要求如下:(1)分包内容为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2)分包内容的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3)分包供应商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4)除招标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乙方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承担。说明: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分包以上允许分包内容或分包金额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及对应分包供应商。3.▲如有违反以上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履约保证金缴纳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付款条件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0%;2最终验收合格后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款,为合同价的50%。说明:(1)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2)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账户;(3)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账户。6服务内容1.包括运输、保险、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保管、开箱验收(箱体外观无人为损坏情况下)、检测检验、最终验收并交付。2.进口产品还需包括进口产品审批、报关、进口、清关。3.要求乙方指定专门人员对接本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人员信息。7包装和运输、保险1.乙方负责设备材料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现场搬运。2.乙方承担产品在移交前的保管责任。3.乙方承担产品在移交前的保险负责,并承担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4.包装要求:出厂标准。5.运输要求:按照用户要求的时间运送到相应的地点。8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3.交货地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9验收要求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经甲方认可后,与合同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必须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验收合格条件: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乙方的供货清单、甲方的签收单、合同等资料齐全,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检测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3.对验收通过的项目,甲方将按照合同如期支付合同款。4.项目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满足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甲方有权据此依法终止合同。5.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按合同约定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将按验收不通过处罚,具体措施以合同规定为准。6.验收组织、验收方式、验收程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规定执行。10售后服务1. ▲产品有效期:详见下表,到货后有效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序号产品名称有效期1新生牛血清到货后有效期【48】个月以上2代谢活化系统S9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3腺苷钴胺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4羟钴胺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5亚硫酸钴胺素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6硝钴胺素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7软毛青霉酸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813C-恩镰孢菌素A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913C-恩镰孢菌素A1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013C-恩镰孢菌素B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113C-恩镰孢菌素B1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213C-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葡萄糖苷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33-ADON标准品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413C-黄曲霉毒素B2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513C-黄曲霉毒素G1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613C-黄曲霉毒素G2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713C-3-ADON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8青霉酸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1913C-青霉酸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0多毒素质控样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1鱼肉粉中喹诺酮质控样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2黄曲霉毒素M1溶液标准物质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3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标准品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413C-DON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5黄曲霉毒素M1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6赭曲霉毒素A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7蜡样芽孢杆菌呕吐毒素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813C-蜡样芽孢杆菌呕吐毒素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29玉米赤霉醇类六项免疫亲和柱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30黄曲霉毒素混标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31玉米赤霉烯酮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32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33黄曲霉毒素M质控样到货后有效期【12】个月以上34一次性细菌培养皿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35一次性细菌培养皿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36标本杯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37标本杯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38包埋盒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39一次性无菌离心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0一次性无菌离心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1一次性无菌移液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2一次性无菌移液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3一次性无菌培养板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4一次性无菌培养板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5冻存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6冻存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7一次性无菌细胞冻存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8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49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0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1吸头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2吸头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3吸头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4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5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6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7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8废液桶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59废液桶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0双面离心管架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1冻存管盒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2封口袋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3封口袋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4封口袋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5封口袋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6亚克力板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7一次性鞋套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8一次性注射器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69一次性注射器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0亲水PTFE针式滤器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1有机相针式滤器(尼龙)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250mL带刻度塑料离心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3C18固相萃取柱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4WAX固相萃取小柱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5移液枪枪头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6移液枪枪头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7移液枪枪头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8移液枪枪头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79一次性塑料滴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80具塞塑料刻度离心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81增强型脂质去除净化柱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82增强型脂质去除填料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83C18填料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8410ml蓝盖带刻度塑料离心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8550mL带刻度塑料离心管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86一次性注射器到货后有效期【24】个月以上2.产品有效期内失效,乙方负责更换。如已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3.在试剂盒的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合同产品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由此产生的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1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采购合同”。说明:投标人应对商务要求进行审核,如有偏离,请在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反映。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一、支持绿色发展(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7】(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7】(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进行采购。(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二、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7)。(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8)(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9)第五部分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投标无效。第四章采购合同(甲乙双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合同内容: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甲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填写乙方名称】甲方(买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卖方):【填写乙方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方)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内容)经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填写乙方名称】(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二、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大写):【填写合同总价大写】元(¥【填写合同总价小写】元)人民币。三、采购标的明细1.货物清单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2.服务内容及要求【填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内容】。3.当货物采购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货物实际需要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货物实际需要数量乘以对应合同单价进行计算。四、技术资料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八、转包或分包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填写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填写分包内容的金额】;分包供应商:【填写分包供应商名称】;除以上分包内容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分包。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填写交货期】。2.交货方式:【填写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填写交货地点】。十、货款支付1.付款条件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金额(元)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0%;2最终验收合格后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款,为合同价的50%。2.付款周期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3.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填写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填写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填写乙方开户银行账号】;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货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6.具体包装要求【填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内容】。十三、验收1.合同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经合同甲方认可后,与合同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合同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必须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验收合格条件: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乙方的供货清单、甲方的签收单、合同等资料齐全,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十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质量保证期(产品有效期)不少于【填写时间周期】年。质量保证期(产品有效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产品有效期)内因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之一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在质量保证期(产品有效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售后服务【填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内容】。十五、违约责任1.产品质量责任1.1在产品有效期内,凡产品在检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1.2如产品质量等原因引起严重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有关的善后处理工作。1.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赴现场处理产品质量问题1.4如果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技术性能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2.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违约金。(1)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产品总价的1‰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货或甲方中途退货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计算。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供应商违约相同。(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3%,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供应商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4)如果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给乙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拖欠金额的1‰计算,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3%,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甲方仍不能付款,乙方可考虑终止合同。(5)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者不在此例。3.违约解除合同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3.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1.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1.6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3.1.7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3.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3.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3.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3.5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可将争议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2.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为合同附件。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地 址:【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地 址:【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电 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电 话:【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开户银行:【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开户银行:【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账 号: 【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账 号:【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合同附件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甲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填写乙方名称】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办理仪器设备、疫苗药品、试剂耗材、服务维护等购销活动。二、甲方应当严格按购销合同执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的货物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以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提供采购标的,试剂耗材使用量情况及疫苗生物制品调拨信息,或为乙方取得信息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服务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或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填写乙方代表姓名】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在中心实验区域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9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货物、服务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第五章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一、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标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二、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流程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3.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4.合理报价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认定为投标无效。5.投标无效情形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7)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0)《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11)投标人不确认评标委员会按“3.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后的报价的;(12)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3)认为投标人的报价符合“4.合理报价澄清说明”情形的;(14)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5)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投标人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评分办法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6.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3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6.4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1)商务技术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因素评分细则(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分值(分)一履约能力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业绩(1)【3分】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理化或毒理试剂耗材供货业绩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说明: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②标项内任一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3二技术水平2产品技术指标的符合性产品技术要求符合性(1)【20分】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技术要求(标有★的技术要求)的得20分,如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最高扣20分。说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证明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否则视为不满足。▲如有21项及以上标有“★”指标项未响应或不满足,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39分】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技术要求(除标有▲、★的技术要求外)的得39分,一项扣0.6分,最高扣39分。说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证明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否则视为不满足。▲如有66项及以上指标项未响应或不满足,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593运输方案运输方案(1)【2分】运输方案明确、可行的得2分;虽明确但有不足的得1分;不明确或不可行的不得分。24产品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1)【1分】任一投标产品同时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其中之一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说明: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1三售后服务5产品质保期产品质保期(1)【2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要求的得0分;超出1年加1分,最多加2分;部分不足年不加分或非全部产品统一延长质保期的酌情给予加分。26售后服务售后服务(1)【1.5分】供应商承诺:“产品有效期内失效,乙方负责更换。如已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的得1.5分;(2)【1.5分】供应商承诺:“在产品的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合同产品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由此产生的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索赔”的得1.5分。3总分70(2)价格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评分。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四、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组织重新评审:(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五、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第六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名称内容1.3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敏联系电话(询问):0571-87115300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4室项目采购联系人:徐均联系电话:0571-85830191、13588434968邮编:310004Email:85830198@zjsct.cn1.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1.10答疑会不召开。3.3.2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3.3.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电子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无装订要求。3.5.1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6.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120天内4.1.1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投标人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封皮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4.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4.2.1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6.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值的80%收取,少于5000元,按5000元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费率100(含)及以下部分1.5%100~500之间部分1.1%500~1000之间部分0.8%收费计算示例:(如标项中标金额为115.5万元)费用=〔100*1.5%+(115.5-100)*1.1%〕*80%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10其他(1)本招标文件共93页(含封面),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11特别提醒(1)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12特别提醒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特别提醒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一、总则1.1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3定义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分包供应商:是指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将承担部分合同内容的其他供应商。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单位。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1.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的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协议书应当指定主办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协议书中应当载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的报价表中应列明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各自承担的内容及对应报价。投标文件盖章事宜,按联合协议书约定由主办单位盖章,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盖章。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主办单位缴纳,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分摊缴纳。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协议书不成立,该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1.5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答疑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11分包采购需求规定有允许分包内容或分包金额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对允许分包内容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供应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分包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2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3其他说明1.13.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3.3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13.4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3.5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1.13.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3.7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投标人的资信文件。1.13.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2.1.1第一章招标公告2.1.2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2.1.3第三章采购需求2.1.4第四章采购合同2.1.5第五章评标办法2.1.6第六章投标人须知2.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8第八章招标文件附件2.1.9补充文件2.2招标文件的质疑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2.2质疑函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2.3质疑期限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2.2.4质疑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2.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2.6质疑函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2.2.7质疑函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2.2.8如联合体投标,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2.9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招标文件附件5”。2.3招标文件的澄清2.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询问函范本见“招标文件附件4”。2.3.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3.3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3.4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3.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3.6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4.2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4.3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4.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4.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4.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4.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2.4.8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2投标文件组成3.2.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1)本标项为货物项目,本标项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要求全部采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3.2(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4】3.3(3)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7)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证明材料5】3.4(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8)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6】3.2.2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无需提供此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需提供此书);(4)偏离表;(5)廉政承诺书;(6)其他资信资料;(7)同类业绩表;(8)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3投标文件的编制3.3.1内容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辑相应内容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形成投标文件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并提示。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关联定位规则:一个关联点只能关联一页,不能关联多页;多个关联点可以关联同一页。(3)分别编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应明确说明,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5)采购人如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澄清或修改内容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时如已传输提交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编制投标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8)投标文件可以线下完成盖章(签署)后传输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9)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jmbs】,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bfbs】。3.3.2格式要求(1)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2)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格式为PDF。(5)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3.4投标报价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所有规定产品及完成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和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3.4.5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3.6投标文件有效期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6.4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提交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可以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请按以下方式提交。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供应商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并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郭剑飞,联系电话:0571-85830257/18157171793,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房间),使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收到。封皮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4.2.3逾期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4.2.4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约束。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4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注:备选投标方案不是指备份投标文件】4.5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未密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4.6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参加标项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可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开标5.1.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在线参加。5.1.2投标人代表应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告知投标人开标活动组织人员情况,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应当回避的情形、开启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等,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1.3在线解密(1)开始在线解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启动在线解密程序,投标人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在线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解密异常处理如在线解密失败,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3)在线解密时间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5.1.4在线开启投标文件待所有投标人在线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5.1.5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情况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标现场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及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5.1.6在线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如投标人代表未签名,也未说明理由,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签章版)内容不一致者,以报价文件(签章版)内容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纠正。5.1.7公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公布各投标人得分、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5.2开标异议投标人如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现场组织人员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投标人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无效。5.4评标5.4.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5.4.2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4.3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5.5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可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5.6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7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序并列,按技术服务水平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如技术服务水平得分相同,抽签确定中标人。5.8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5.9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9.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9.2质疑函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5.9.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9.4质疑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9.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9.6质疑函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5.9.7质疑函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9.8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5.9.9如联合体投标,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9.10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招标文件附件5”。5.10发出中标通知书5.1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1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5.11签订合同5.11.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11.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招标过程中有关承诺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1.3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上款所列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11.4拒签合同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六、采购代理服务费6.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6.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作为赔偿。七、其他7.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将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7)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8)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7)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13)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14)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5)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7)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18)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7.3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第一部分资格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标项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此封面)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须知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强制性资格条件2.证明材料一、资格审查资料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采购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标项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序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1)本标项为货物项目,本标项标的属于【工业】行业,要求全部采购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3.2(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4】3.3(3)为本标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7)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证明材料5】3.4(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8)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6】说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分别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予以证明】【证明材料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至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的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制造商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1新生牛血清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代谢活化系统S9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腺苷钴胺 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羟钴胺 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亚硫酸钴胺素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硝钴胺素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软毛青霉酸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13C-恩镰孢菌素A工业□中型□小型□微型913C-恩镰孢菌素A1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013C-恩镰孢菌素B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113C-恩镰孢菌素B1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213C-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葡萄糖苷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33-ADON标准品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413C-黄曲霉毒素B2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513C-黄曲霉毒素G1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613C-黄曲霉毒素G2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713C-3-ADON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8青霉酸工业□中型□小型□微型1913C-青霉酸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0多毒素质控样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1鱼肉粉中喹诺酮质控样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2黄曲霉毒素M1溶液标准物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3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标准品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413C-DON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5黄曲霉毒素M1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6赭曲霉毒素A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7蜡样芽孢杆菌呕吐毒素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813C-蜡样芽孢杆菌呕吐毒素工业□中型□小型□微型29玉米赤霉醇类六项免疫亲和柱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0黄曲霉毒素混标标准溶液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1玉米赤霉烯酮标准溶液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2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标准溶液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3黄曲霉毒素M质控样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4一次性细菌培养皿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5一次性细菌培养皿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6标本杯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7标本杯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8包埋盒工业□中型□小型□微型39一次性无菌离心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0一次性无菌离心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1一次性无菌移液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2一次性无菌移液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3一次性无菌培养板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4一次性无菌培养板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5冻存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6冻存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7一次性无菌细胞冻存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8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工业□中型□小型□微型49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0一次性无菌细胞培养瓶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1吸头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2吸头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3吸头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4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5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6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7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8废液桶工业□中型□小型□微型59废液桶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0双面离心管架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1冻存管盒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2封口袋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3封口袋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4封口袋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5封口袋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6亚克力板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7一次性鞋套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8一次性注射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69一次性注射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0亲水PTFE针式滤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1有机相针式滤器(尼龙)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250mL带刻度塑料离心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3C18固相萃取柱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4WAX固相萃取小柱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5移液枪枪头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6移液枪枪头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7移液枪枪头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8移液枪枪头工业□中型□小型□微型79一次性塑料滴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0具塞塑料刻度离心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1增强型脂质去除净化柱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2增强型脂质去除填料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3C18填料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410ml蓝盖带刻度塑料离心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550mL带刻度塑料离心管工业□中型□小型□微型86一次性注射器工业□中型□小型□微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1)应如实、完整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声明企业类型。否则不予认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4)标的名称见采购需求。(5)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如有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参加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证明材料3】与其他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与其他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4】分支机构、其他类型企业的证明材料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投标,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属于以上类型,提供《企业类型的声明函》。企业类型的声明函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以上材料或声明函。【证明材料5】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在此之前,未针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6】投标人形式1.如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非联合体的声明函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独立参加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2.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标项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024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填写投标人名称】法定地址:【填写法定地址】姓名:【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填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填写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填写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码:【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该同志系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由授权代表签署时提供)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填写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填写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授权代表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签署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填写授权代表手机号】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此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填写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填写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授权代表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的开标活动,签署开标活动中需由投标人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填写授权代表手机号】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无需提供此委托书。四、偏离表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标项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响应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填表说明:(1)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需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若中标人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招标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另行采购。(4)投标人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五、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我单位响应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4070195(项目编号)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标项名称)的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六、其他资信资料其他资信资料单位名称电话主管部门单位法人职务地 址传真单位性质技术负责人职务单位概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年营业收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产总额资质情况信用情况荣誉情况体系认证开户银行账号在职员工总数共 人其中:其他说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的技术力量、资质、信用、荣誉、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如有)。(资格审查资料中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附后。(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以上内容,不得有虚假。没有内容可不填。(3)评标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七、同类业绩表格式同类业绩表采购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标项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序号合同编号用户名称合同内容描述合同金额签约及完成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填表说明:(1)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2)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3)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4)评标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八、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一)供货清单供货清单采购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标项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序号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品牌数量备注123……随机备品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填表说明:(1)供货清单应为供货到现场的所有设备、资料、备件等,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供货清单中包含内容的价格均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意同装箱清单。(2)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中如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品目产品,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承诺将采购经《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其他节能环保产品使用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使用属于品目清单(见招标文件附件10)范围的未标★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本项目中如有产品列入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承诺将采购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用于本项目,供货时提供对应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二)产品技术说明产品技术说明投标人须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水平、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有)、产品荣誉、产品专利证书;产品的市场评价材料;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采购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理化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4070195标项名称: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是否满足(是/否)序号内容名称具体要求第三章“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1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并说明具体响应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大传染病项目试剂耗材 新生牛血清 代谢活化系统 腺苷钴胺 羟钴胺 亚硫酸钴胺素 硝钴胺素 软毛青霉酸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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