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2024)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2479
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分包名称:
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3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否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否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备案专业建筑工程。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其他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一、项目概况 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拟实施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2667.25平方米,涉及按照纪委监委有关标准实施内部拆改、装修、新增外挂电梯、新增锅炉等专业设备,并配套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等内容,具体如下: (1)区本级留置场所7#楼局部二层室内改造 改造面积: 1131.75 平方米。 改造内容:墙体拆改、休息区改留置区装修、留置区地暖改造、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走廊及办公室改备勤室、医务室及文印室装修、新增钢结构外挂电梯(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 (2)区本级留置场所8#楼一至三层室内改造 改造面积: 1535.5 平方米。 改造内容: 墙体拆改、一层询问室改医务室、二层休息区、三层活动室改谈话室特殊装修、谈话室地暖改造、一至三层增设空调设施,一至三层走廊增设通风系统,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一至三层走廊、一层操作间装修、 一层员工餐厅、 门厅等部位墙面粉刷,局部维修,增设1-3 层外挂电梯一部(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 工程总投资概算2458.59万元。 现拟就上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涵盖工程全过程的设计管理(含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管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含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等)、工程施工管理(含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合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参建单位管理等)、风险管理、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管理以及与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等。 二、技术要求 1.项目管理服务模式 1.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供应商,应按《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和履行合同规定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承担相应风险,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并按期交付使用。 1.2投标供应商全程有效接受采购人及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1.3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选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规模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加强施工的组织和管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1.4为确保工期、质量等得到有效控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服务模式上必须充分考虑服务的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有针对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并针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情况进行剖析,充分领会采购人的建设意图,将项目管理服务目标控制在既定的目标范围内。 2.项目管理目标 2.1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工程进度目标:自项目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其中5个月内确保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手续。 2.3工程安全目标:确保本工程不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2.4成本控制目标: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协助采购人及其所选的编标控制单位优化成本开支,系统地考虑本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通过合理支付,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对本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财务管理实行科学、系统、动态的管理。并负责全程预算控制,严格按照审批预算金额执行全过程将资金投入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2.5合同与工程资料管理目标:负责管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与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备案验收。 2.6 保密要求: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采购人、各方组织架构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和管理要求、采购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文件,对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实施管理的工程范围为: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安装)、设备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全部工程。 3.1政府部门的协调管理 负责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向政府部门报审、报批手续,确保本工程按既定工作总体计划顺利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建设施工图审查手续。 (2)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办理有关建设、消防、供水、供电等审查报批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工作。 (3)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的缴纳手续。 (4)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包括消防、节能等专项验收。 (5)负责办理竣工档案,向相关部门移交手续。 (6)负责办理自来水、燃气、室外排污、电力外线等室外管网施工审批手续。 3.2 工程设计咨询管理 3.2.1 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及决策建议。 3.2.2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2.3 协助采购人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 3.2.4 对项目的工程概算提供技术咨询及建议。 3.2.5 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答复。 3.2.6 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 3.2.7 协助审查施工图及负责审核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意见与优化建议,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落实采购人提出的设计优化建议; 3.2.8 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管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采购人和档案管理部门。 3.3 工程监理管理 3.3.1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3.2监理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 3.4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3.4.1负责本项目的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和配合审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3.4.2 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3.4.3 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3.4.4 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3.4.5 负责管理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参与竣工验收。 3.5工程合同管理 3.5.1负责编制项目管理组织计划/合同网络图。 3.5.2合同签订管理服务。和采购人讨论并确定整个项目所采用的工程发包模式、合同结构和合同文本;对各项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提出咨询意见;对材料、设备的选型提出咨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合同文本或审查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组织或必要时参与合同谈判,向采购人提供谈判原则和策略;根据谈判内容修改合同文本,报送采购人审查;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与中标人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文本;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5.3合同履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合同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分析履约过程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及时提醒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预防对方提出索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协调处理,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3.5.4妥善保存所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及有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3.6工程财务管理 3.6.1负责全过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3.6.2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各职能分工明确,相互监督。 3.6.3财务资金流转及收支情况,须制定详细计划,并报告采购人同意。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提取各项资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6.4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对项目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有效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材料。 3.6.5认真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及时准确记录各项财产的增减变化。 3.6.6整理、充实财务档案资料。 3.7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目标控制管理 3.7.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3.7.2建立投资管理目标和管理体系,制定投资各项措施,定期提交全项目投资过程监控报告,分析与投资目标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3.7.3建立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并制定各控制目标的实施细则。 3.7.4负责组织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建立其相应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控制目标和控制体系。 3.7.5负责审批各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的保证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 3.7.6全过程监控各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偏离控制目标的现象,杜绝出现影响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控制的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 3.7.7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 3.7.8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管理的报告,分析与项目目标的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3.8施工现场管理 3.8.1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3.8.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代表采购人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 3.8.3负责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 3.8.4负责建立合理的施工现场参与各方的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权限范围,对组织架构和权限设置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8.5根据采购人核准后的各方权限职责体系,建立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报审及审批制度以及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和制度。 3.8.6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针对各组织和个人的沟通管理体系,健全沟通制度,确保工程现场的和谐。 3.8.7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3.9 信息化建设管理 3.9.1 信息化建设为涉密项目。 3.9.2 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审核需求调研、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对信息化施工的管理和监理,对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上线联调测试、系统初验、第三方软件测评、分(等)级保护测评、系统终验等各阶段提供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 3.10风险管理 3.10.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3.10.2负责组织各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及法律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向采购人提出风险预警和风险的应对建议。 3.10.3负责落实或监督检查各种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合理运用技术、经济、合同或保险手段规避和转移风险。 3.11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 3.11.1建立信息分解和编码体系,及时、准确的获取所需的信息。 3.11.2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资料以及工程进展信息进行管理。 3.11.3负责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各承包单位等各方存档文件管理的监督管理,满足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随时对项目相关文件的阅读和检查的需要。 3.11.4负责工程招标、设计、开工直至竣工全过程的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归档,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归档资料应能够满足审计要求。 3.11.5建立有关会议制度,整理或督促有关单位整理会议记录。 3.12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 3.12.1工程完成施工后,代表采购人组织系统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12.2负责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3.12.3负责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3.12.4负责对竣工图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向采购人移交完整和准确的项目档案。 3.12.5负责提交工程的各类保修协议书,并监督工程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 3.12.6协助采购人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3.12.7编制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制定培训计划并培训采购单位人员。 3.12.8完成工程项目管理总结。 4.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 4.1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工作方式为紧密型,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管理部。 4.2投标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项目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4.3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组建的项目管理部中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在其服务期内必须常驻现场,不得从事除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之外的其他工作,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保持项目管理部成员的相对稳定性。 4.4投标供应商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追究投标供应商和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5投标供应商在组织施工管理过程中,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地方建立封闭施工,进行施工区与非施工区的隔离,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避免噪音、粉尘等对非施工区造成影响,严禁施工人员进入使用单位周边的非施工区域。 4.6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建设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全责,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按照保修合同承担保修责任。 4.7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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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000.00
标的1-其他咨询服务:一、项目概况 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拟实施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2667.25平方米,涉及按照纪委监委有关标准实施内部拆改、装修、新增外挂电梯、新增锅炉等专业设备,并配套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等内容,具体如下: (1)区本级留置场所7#楼局部二层室内改造 改造面积: 1131.75 平方米。 改造内容:墙体拆改、休息区改留置区装修、留置区地暖改造、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走廊及办公室改备勤室、医务室及文印室装修、新增钢结构外挂电梯(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 (2)区本级留置场所8#楼一至三层室内改造 改造面积: 1535.5 平方米。 改造内容: 墙体拆改、一层询问室改医务室、二层休息区、三层活动室改谈话室特殊装修、谈话室地暖改造、一至三层增设空调设施,一至三层走廊增设通风系统,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一至三层走廊、一层操作间装修、 一层员工餐厅、 门厅等部位墙面粉刷,局部维修,增设1-3 层外挂电梯一部(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 工程总投资概算2458.59万元。 现拟就上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涵盖工程全过程的设计管理(含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管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含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等)、工程施工管理(含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合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参建单位管理等)、风险管理、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管理以及与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等。 二、技术要求 1.项目管理服务模式 1.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供应商,应按《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和履行合同规定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 承担相应风险,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并按期交付使用。 1.2投标供应商全程有效接受采购人及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1.3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选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规模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加强施工的组织和管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1.4为确保工期、质量等得到有效控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服务模式上必须充分考虑服务的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有针对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并针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情况进行剖析,充分领会采购人的建设意图,将项目管理服务目标控制在既定的目标范围内。 2.项目管理目标 2.1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工程进度目标:自项目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其中5个月内确保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手续。 2.3工程安全目标:确保本工程不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2.4成本控制目标: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协助采购人及其所选的编标控制单位优化成本开支,系统地考虑本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通过合理支付,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对本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财务管理实行科学、系统、动态的管理。并负责全程预算控制,严格按照审批预算金额执行全过程将资金投入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2.5合同与工程资料管理目标:负责管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与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备案验收。 2.6 保密要求: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采购人、各方组织架构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3.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和管理要求、采购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文件,对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实施管理的工程范围为: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安装)、设备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全部工程。 3.1政府部门的协调管理 负责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向政府部门报审、报批手续,确保本工程按既定工作总体计划顺利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建设施工图审查手续。 (2)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办理有关建设、消防、供水、供电等审查报批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工作。 (3)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的缴纳手续。 (4)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包括消防、节能等专项验收。 (5)负责办理竣工档案,向相关部门移交手续。 (6)负责办理自来水、燃气、室外排污、电力外线等室外管网施工审批手续。 3.2 工程设计咨询管理 3.2.1 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及决策建议。 3.2.2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2.3 协助采购人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 3.2.4 对项目的工程概算提供技术咨询及建议。 3.2.5 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答复。 3.2.6 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 3.2.7 协助审查施工图及负责审核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意见与优化建议,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落实采购人提出的设计优化建议; 3.2.8 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管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采购人和档案管理部门。 3.3 工程监理管理 3.3.1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3.2监理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 3.4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3.4.1负责本项目的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和配合审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3.4.2 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3.4.3 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3.4.4 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3.4.5 负责管理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参与竣工验收。 3.5工程合同管理 3.5.1负责编制项目管理组织计划/合同网络图。 3.5.2合同签订管理服务。和采购人讨论并确定整个项目所采用的工程发包模式、合同结构和合同文本;对各项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提出咨询意见;对材料、设备的选型提出咨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合同文本或审查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组织或必要时参与合同谈判,向采购人提供谈判原则和策略;根据谈判内容修改合同文本,报送采购人审查;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与中标人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文本;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5.3合同履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合同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分析履约过程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及时提醒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预防对方提出索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协调处理,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3.5.4妥善保存所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及有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3.6工程财务管理 3.6.1负责全过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3.6.2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各职能分工明确,相互监督。 3.6.3财务资金流转及收支情况,须制定详细计划,并报告采购人同意。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提取各项资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6.4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对项目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有效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材料。 3.6.5认真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及时准确记录各项财产的增减变化。 3.6.6整理、充实财务档案资料。 3.7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目标控制管理 3.7.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3.7.2建立投资管理目标和管理体系,制定投资各项措施,定期提交全项目投资过程监控报告,分析与投资目标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3.7.3建立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并制定各控制目标的实施细则。 3.7.4负责组织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建立其相应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控制目标和控制体系。 3.7.5负责审批各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的保证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 3.7.6全过程监控各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偏离控制目标的现象,杜绝出现影响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控制的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 3.7.7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 3.7.8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管理的报告,分析与项目目标的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 3.8施工现场管理 3.8.1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3.8.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代表采购人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 3.8.3负责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 3.8.4负责建立合理的施工现场参与各方的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权限范围,对组织架构和权限设置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8.5根据采购人核准后的各方权限职责体系,建立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报审及审批制度以及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和制度。 3.8.6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针对各组织和个人的沟通管理体系,健全沟通制度,确保工程现场的和谐。 3.8.7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3.9 信息化建设管理 3.9.1 信息化建设为涉密项目。 3.9.2 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审核需求调研、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对信息化施工的管理和监理,对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上线联调测试、系统初验、第三方软件测评、分(等)级保护测评、系统终验等各阶段提供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 3.10风险管理 3.10.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 3.10.2负责组织各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及法律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向采购人提出风险预警和风险的应对建议。 3.10.3负责落实或监督检查各种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合理运用技术、经济、合同或保险手段规避和转移风险。 3.11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 3.11.1建立信息分解和编码体系,及时、准确的获取所需的信息。 3.11.2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资料以及工程进展信息进行管理。 3.11.3负责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各承包单位等各方存档文件管理的监督管理,满足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随时对项目相关文件的阅读和检查的需要。 3.11.4负责工程招标、设计、开工直至竣工全过程的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归档,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归档资料应能够满足审计要求。 3.11.5建立有关会议制度,整理或督促有关单位整理会议记录。 3.12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 3.12.1工程完成施工后,代表采购人组织系统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12.2负责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3.12.3负责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3.12.4负责对竣工图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向采购人移交完整和准确的项目档案。 3.12.5负责提交工程的各类保修协议书,并监督工程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 3.12.6协助采购人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3.12.7编制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制定培训计划并培训采购单位人员。 3.12.8完成工程项目管理总结。 4.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 4.1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工作方式为紧密型,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管理部。 4.2投标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项目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4.3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组建的项目管理部中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在其服务期内必须常驻现场,不得从事除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之外的其他工作,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保持项目管理部成员的相对稳定性。 4.4投标供应商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追究投标供应商和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5投标供应商在组织施工管理过程中,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地方建立封闭施工,进行施工区与非施工区的隔离,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避免噪音、粉尘等对非施工区造成影响,严禁施工人员进入使用单位周边的非施工区域。 4.6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建设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全责,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按照保修合同承担保修责任。 4.7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保密
服务期限
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其他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交付标准和方法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磋商报价
20
磋商基准价是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项目负责人
7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类证书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同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满分7分。 注:注册类证书指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等(如分级则为一级,如分专业则为建筑工程),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
项目管理人员
18
(1)主要人员: ①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筑师或注册二级(含二级)以上结构师得2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满分4分。 ②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监理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满分4分。 ③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满分4分。 ④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信息系统监理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得3分。 (2)其他人员: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组其他人员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3分。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信息系统监理师不得为同一人。上述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
业绩
5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 注:本项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
对项目的理解及分析
5
(1)对项目管理服务模式、项目管理目标的内容进行描述和分析,描述内容能够清晰理解项目需求,内容完整、详细,分析深入透彻,得5分; (2)对项目管理服务模式、项目管理目标表述内容完整、清楚、且切实可行,得3分; (3)对项目了解欠缺,对采购需求理解不透彻的,得1分; (4)没有内容或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6
项目实施方案
20
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的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对政府部门的协调、工程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制定完整、详细的细化方案,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工作程序,并有具体的关键步骤和有效手段,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20分;针对以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工作方案内容完整,目标明确、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但程序不够规范、提供的工作方案与项目需求契合得15分;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目标明确、工作内容要求缺项且未按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执行、程序不够规范、提供的工作方案与项目需求不契合,得10分;方案内容不完整,阐述条理不清晰,实施方案不完善的,得5分;具有方案,但方案过于简单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要求关联度低,得2分;没有内容或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7
项目实施质量、进度及安全目标控制措施
10
根据采购需求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目标控制管理的要求,投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进度及安全目标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进度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控制措施有具体的管理方法、工作程序,并有具体的关键步骤和有效手段,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控制措施内容完整、详细,管理方法、工作程序符合项目要求,得7分;细化方案内容完整,阐述条理不够清晰,有缺项漏项或管控措施不完善的,得4分;具有管控措施,但方案过于简单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要求关联度低,得1分;没有内容或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8
应急处置预案
8
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措施,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满足项目要求,能够应对现场突发情况,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得8分;应急处置预案具有可实施性,对现场突发情况具有相应措施,符合项目要求,得6分;应急处置预案内容不完整,阐述条理不够清晰,有缺项漏项或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的,得4分;应急处置预案过于简单或大部分内容与本项目要求关联度低,得2分;没有内容或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9
服务承诺
7
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逐项提供详细、完整的服务承诺,有具体的响应措施,职责划分明确,相关服务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完整,能够全面考虑项目管理的实施,得7分;服务承诺内容完整,服务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考虑的不够全面,得5分;服务承诺内容不完整,响应措施不具体,有缺项漏项或承诺内容不完善的,得3分;如复制粘贴采购需求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得1分;没有服务承诺或承诺内容与本评分因素不相符的,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编制单位: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编制时间:2024年7月2日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开展需求调查情形,未进行正式需求调查,预先就政府采购工作事宜提交自治区纪委书记专题会审议通过。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拟实施自治区本级留置场所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面积2667.25平方米,涉及按照纪委监委有关标准实施内部拆改、装修、新增外挂电梯、新增锅炉等专业设备,并配套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等内容,具体如下:(1)区本级留置场所7#楼局部二层室内改造改造面积:1131.75平方米。改造内容:墙体拆改、休息区改留置区装修、留置区地暖改造、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走廊及办公室改备勤室、医务室及文印室装修、新增钢结构外挂电梯(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2)区本级留置场所8#楼一至三层室内改造改造面积:1535.5平方米。改造内容:墙体拆改、一层询问室改医务室、二层休息区、三层活动室改谈话室特殊装修、谈话室地暖改造、一至三层增设空调设施,一至三层走廊增设通风系统,新增卫生间及原有卫生间改造、一至三层走廊、一层操作间装修、一层员工餐厅、门厅等部位墙面粉刷,局部维修,增设1-3层外挂电梯一部(担架梯)、水、暖、电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等相关专业设备改造、门窗改造等。工程总投资概算2458.59万元。现拟就上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涵盖工程全过程的设计管理(含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管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含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等)、工程施工管理(含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合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参建单位管理等)、风险管理、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管理以及与工程相关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管理等。(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123万元预(概)算:123万元最高限价:123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分包要求11宁夏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项1允许分包(四)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项目管理服务模式1.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本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投标供应商,应按《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和履行合同规定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应风险,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并按期交付使用。1.2投标供应商全程有效接受采购人及其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1.3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选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规模组织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加强施工的组织和管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1.4为确保工期、质量等得到有效控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服务模式上必须充分考虑服务的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有针对的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并针对本项目工程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情况进行剖析,充分领会采购人的建设意图,将项目管理服务目标控制在既定的目标范围内。2.项目管理目标2.1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2工程进度目标:自项目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其中5个月内确保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手续。2.3工程安全目标:确保本工程不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管理。2.4成本控制目标: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协助采购人及其所选的编标控制单位优化成本开支,系统地考虑本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成本进行预测,通过合理支付,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对本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财务管理实行科学、系统、动态的管理。并负责全程预算控制,严格按照审批预算金额执行全过程将资金投入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2.5合同与工程资料管理目标:负责管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与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并负责通过档案资料的备案验收。2.6保密要求: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采购人、各方组织架构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3.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和管理要求、采购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文件,对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实施管理的工程范围为: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安装)、设备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全部工程。3.1政府部门的协调管理负责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向政府部门报审、报批手续,确保本工程按既定工作总体计划顺利实施。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建设施工图审查手续。(2)负责协调各项工作,并办理有关建设、消防、供水、供电等审查报批手续及其他有关手续工作。(3)负责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的缴纳手续。(4)负责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包括消防、节能等专项验收。(5)负责办理竣工档案,向相关部门移交手续。(6)负责办理自来水、燃气、室外排污、电力外线等室外管网施工审批手续。3.2工程设计咨询管理3.2.1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及决策建议。3.2.2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3.2.3协助采购人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审设计文件。3.2.4对项目的工程概算提供技术咨询及建议。3.2.5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答复。3.2.6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3.2.7协助审查施工图及负责审核各项设计变更,提出合理意见与优化建议,组织协调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落实采购人提出的设计优化建议;3.2.8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项目管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移交给采购人和档案管理部门。3.3工程监理管理3.3.1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含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3.2监理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3.4工程造价咨询管理3.4.1负责本项目的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和配合审计等全过程造价咨询。3.4.2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3.4.3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3.4.4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3.4.5负责管理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检查、控制和评价,参与竣工验收。3.5工程合同管理3.5.1负责编制项目管理组织计划/合同网络图。3.5.2合同签订管理服务。和采购人讨论并确定整个项目所采用的工程发包模式、合同结构和合同文本;对各项工程招标、评标方法提出咨询意见;对材料、设备的选型提出咨询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合同文本或审查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组织或必要时参与合同谈判,向采购人提供谈判原则和策略;根据谈判内容修改合同文本,报送采购人审查;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与中标人进一步沟通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文本;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3.5.3合同履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类合同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分析履约过程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及时提醒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预防对方提出索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接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协调处理,授权范围以外的重大合同纠纷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5.4妥善保存所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将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及有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3.6工程财务管理3.6.1负责全过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3.6.2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各职能分工明确,相互监督。3.6.3财务资金流转及收支情况,须制定详细计划,并报告采购人同意。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去向是否执行计划,各项收入的取得是否合理,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提取各项资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6.4执行具体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对项目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为项目的有效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材料。3.6.5认真填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及时准确记录各项财产的增减变化。3.6.6整理、充实财务档案资料。3.7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目标控制管理3.7.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3.7.2建立投资管理目标和管理体系,制定投资各项措施,定期提交全项目投资过程监控报告,分析与投资目标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3.7.3建立质量、进度、及安全管理的目标和管理体系,并制定各控制目标的实施细则。3.7.4负责组织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建立其相应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控制目标和控制体系。3.7.5负责审批各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的保证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3.7.6全过程监控各目标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偏离控制目标的现象,杜绝出现影响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控制的重大问题和责任事故。3.7.7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验收。3.7.8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管理的报告,分析与项目目标的偏差情况及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措施。3.8施工现场管理3.8.1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工作。3.8.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代表采购人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3.8.3负责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关系。3.8.4负责建立合理的施工现场参与各方的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职责权限范围,对组织架构和权限设置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3.8.5根据采购人核准后的各方权限职责体系,建立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报审及审批制度以及完整的现场管理流程和制度。3.8.6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的、针对各组织和个人的沟通管理体系,健全沟通制度,确保工程现场的和谐。3.8.7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3.9信息化建设管理3.9.1信息化建设为涉密项目。3.9.2项目管理内容包括:审核需求调研、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对信息化施工的管理和监理,对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上线联调测试、系统初验、第三方软件测评、分(等)级保护测评、系统终验等各阶段提供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3.10风险管理3.10.1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各层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影响。3.10.2负责组织各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及法律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向采购人提出风险预警和风险的应对建议。3.10.3负责落实或监督检查各种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合理运用技术、经济、合同或保险手段规避和转移风险。3.11工程信息与档案管理3.11.1建立信息分解和编码体系,及时、准确的获取所需的信息。3.11.2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图纸、资料以及工程进展信息进行管理。3.11.3负责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各承包单位等各方存档文件管理的监督管理,满足采购人及有关部门随时对项目相关文件的阅读和检查的需要。3.11.4负责工程招标、设计、开工直至竣工全过程的有关审批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归档,并移交给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归档资料应能够满足审计要求。3.11.5建立有关会议制度,整理或督促有关单位整理会议记录。3.12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管理3.12.1工程完成施工后,代表采购人组织系统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3.12.2负责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3.12.3负责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3.12.4负责对竣工图以及竣工资料的审核、验收工作,负责向采购人移交完整和准确的项目档案。3.12.5负责提交工程的各类保修协议书,并监督工程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3.12.6协助采购人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3.12.7编制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制定培训计划并培训采购单位人员。3.12.8完成工程项目管理总结。4.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要求4.1本项目所指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工作方式为紧密型,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组建项目管理部。4.2投标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项目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4.3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组建的项目管理部中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在其服务期内必须常驻现场,不得从事除本工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之外的其他工作,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保持项目管理部成员的相对稳定性。4.4投标供应商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追究投标供应商和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4.5投标供应商在组织施工管理过程中,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地方建立封闭施工,进行施工区与非施工区的隔离,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避免噪音、粉尘等对非施工区造成影响,严禁施工人员进入使用单位周边的非施工区域。4.6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工程建设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全责,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按照保修合同承担保修责任。4.7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二、商务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⑥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备案专业建筑工程。(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3个以上。(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类证书(注:注册类证书指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等;(如分级则为一级,如分专业则为建筑工程),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同时具备项目管理经验。(4)项目管理人员:①主要人员: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类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信息系统监理师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信息系统监理师不得为同一人)。②其他人员: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不含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资产移交完毕后结束,共6个月。(6)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本项目允许分包。履约验收方案在合同中约定。(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协调自治区财政厅邀请相关专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采购人自行确定。(3)履约验收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5)履约验收内容根据采购合同规定的评价考核和成果交付标准实施验收。属于评价考核的,对供应商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属于交付成果的,按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标准进行验收。(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规发[2022]10号文件执行。(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内维修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室内维修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