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消费季—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审计单位 消费季——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审计单位 消费季——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招标公告(福州市台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



为了更好地完成有关审计工作,福州市台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江国投集团”)拟通过密封报价的形式选取“全闽乐购·福兔迎春”消费季——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审计单位。该项目采用现场拆封报价单对比价格的形式,选取符合报价基础要求的情况下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作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一、委托业务及计费方式
  1、委托业务范围:“全闽乐购·福兔迎春”消费季——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该项目合同价为人民币150万元)。
  2、计费方式:根据中标报价包干计取,含税报价不得高于5000元。
  二、入选条件
  1.本次密封报价活动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须在2024年8月2日上午9:00前提供一份密封完整的报价函。报价函中须包含企业类型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含税报价、税点、不含税报价。若报价函中未包含前述内容,视为无效报价。
  后续招标人在支付中标单位费用时,中标单位必须根据报价函中的税点及报价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中标单位无法按上述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后因发票有误导致招标人无法支付费用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截止时间后,由牵头单位在各监督部门确认报价函密封完整的前提下对报价函进行现场逐一拆封,按符合要求的最低不含税报价确定该项目的具体审计单位。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营业范围必须包含采购人所需服务经营许可,须为福州市国资委审计中介机构库成员单位。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福州市国资委审计中介机构库成员单位证明文件并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前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或截图,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前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需承诺在项目审计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材料需为密封件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
  2.报价函内容需提供报价单位名称、报价金额(参照入选条件第1点要求填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4.福州市国资委审计中介机构库成员单位证明材料
  5.承诺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7层
  联系电话:0591-83361231
  联系人:王女士
  (邮寄要求:需在快递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
  五、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

福州市台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费季—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审计单位 消费季——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审计单位 消费季——新春促消费系列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