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招标公告(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哈密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2024)
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D2024-01-02
项目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所列内容为哈密地区伊吾县前山乡农牧产品转运项目(总站定点帮扶项目),为前山乡牧民产品提供各类转运、销售车辆。其中:流动餐车1辆、厢式货车3辆、四轮流动摆摊车10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 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青年南路45号哈密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02-2275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火箭农场前进大道宜居佳苑B座底商203
联系方式:13199858738、18690136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琴、李颖
电 话:13199858738、18690136275
附件信息:
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202.0K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MZD2024-01-02采购人(盖章):哈密边境管理支队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10:3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ZD2024-01-02项目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5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所列内容为哈密地区伊吾县前山乡农牧产品转运项目(总站定点帮扶项目),为前山乡牧民产品提供各类转运、销售车辆。其中:流动餐车1辆、厢式货车3辆、四轮流动摆摊车10辆。备注: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青年南路45号联系方式:0902-22752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密市火箭农场前进大道宜居佳苑B座底商203联系方式:13199858738、186901362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琴、李颖电话:13199858738、1869013627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青年南路45号采购联系人:王警官联系方式:0902-2275248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密市火箭农场前进大道宜居佳苑B座底商203联系人:马琴、李颖联系电话:13199858738、186901362754招标内容详见采购需求5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IANYU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评审优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否8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0现场答疑会项目联系人:马琴、李颖项目联系方式:1319985873810现场答疑会提交方式: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形式(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上传的版本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30(北京时间)1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文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15项)14投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15开标时间及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加密的电子15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系统上传到指定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库4人;评委确定方式:开标前于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为:小写: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时,投标保证金于2024年08月19日10:30(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注:供应商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例如:XJCC-ZB-2024-XX投标保证金)"字样(每个标段应分别汇款),由于未按要求准确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户名: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乌鲁木齐银行新华南路支行账号:0000001211121500053685开户行号:3138810001762、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时,须出具对本项目(项目名称)的保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于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可按照新疆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模块。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分包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关于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指南》。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使用其企业CA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向担保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17投标保证金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同时将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作为电子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800-5100;0991-8844613)★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一致。(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18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满足上述(1)(2)两项条件的小微企业的投标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9评审方法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0履约保证金不交纳21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最高限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将该费用考虑在报价之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22场地服务费不交纳2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条款支付。2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25交货地点伊吾县前山乡26争议的解决乙方交付甲方货物时,如出现损坏、遗失等其他严重问题的,乙方需无条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7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28现场陈述不需要。29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进口/国产备注1厢式货车3国产2流动餐车1国产3四轮流动摆摊车10国产配套标的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配套标的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配套标的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配套标的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配套标的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1供电系统1国产2供水系统1国产3双眼灶台1国产4排烟系统1国产5蒸饭柜(箱)1国产6双温制冷柜1国产7洗菜池1国产8操作台1国产二、采购需求本项所列内容为哈密地区伊吾县前山乡农牧产品转运项目(总站定点帮扶项目),为前山乡牧民产品提供各类转运、销售车辆。其中:流动餐车1辆、箱式货车3辆、四轮流动摆摊车10辆。三、实施地点一次性采购交付于伊吾县前山乡政府实地验收,遇有特殊故障或不符合采购标准,拒绝验收,退返至商家进行跟换。四、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五、验收方式及标准由哈密边境管理支队、前山乡政府相关人员联合进行实地验收,检查对车辆外观是否有刮痕、破损、氧化等问题;内饰座椅、方向盘、中控台、仪表盘同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彩页、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以及产品检测报告和认定证书等技术资料);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标项名称、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及编号数量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差备注说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货物技术规范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年月日四、服务文件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供货计划及安排②货物售后服务承诺:货物的保修期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措施;响应时间和技术支持情况;培训方案及内容;③应急保障措施招标文件补充材料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仅作为判断中小企业的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质疑及处理1质疑的提出1.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质疑不接受邮寄。1.2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自采购公告发布后,潜在供应商根据采购公告内容,在报名和取得招标文件后,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报名及未取得招标文件的,不得提出质疑;对投标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凡招标方或评委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人确认的事项,且投标人当场确认无异议的,不得再提出相关质疑。1.3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方提出质疑。1.4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1.5质疑函采用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质疑函》(格式后附),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人相关信息、质疑事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1.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1.7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1.8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9对于有关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存在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及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质疑,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采购单位提出并抄送招标方。2受理和处理2.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2.2对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单位或招标方须签收。同一质疑人的质疑只接受一次。2.3对于不符合上述27项所有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4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2.5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2.6对招标(采购)文件参数的质疑成立的,招标方或采购单位将对质疑部分进行调整;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将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约定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同时,将意见反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视情对当事人进行处理。2.7.质疑须知投标人如需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无效的处理3.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3.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3.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3.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3.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质疑函: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我公司对,项目的(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存在疑问,特提出质疑(详见下表)。我公司和本人对此质疑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处理和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名章):身份证号码:固话:传真:手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名章):身份证号码:固话:传真:手机:公司地址:,邮编:(如法人为质疑人则不需要填此项)质疑人(公章):年月日质疑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质疑事项1: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二、质疑事项2: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三、同上一、质疑事项1: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二、质疑事项2: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三、同上备注:1、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在提交质疑函(无需填写授权委托人)的同时,还应提交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持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2、授权本项目投标委托人办理质疑事务的,除提交质疑书、加盖质疑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由质疑人出具的明确载明授权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一栏填写不下时,质疑人可另附页(A4),但附纸要求加盖质疑人公章。4、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材料应与质疑函合并装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牧产品销售转运车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