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结算审核 桥涵工程 交通工程 排水工程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中山市财政局小榄分局2024)



工程造价咨询

关于为【中山市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核】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4-07-30 11:5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中山市财政局小榄分局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中山市财政局小榄分局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核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20001007684200102407251952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EPC总承包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泗隆涌桥梁、同德涌桥梁、兴隆涌桥梁)、箱涵及改河工程(K1+309箱涵、K1+516箱涵、K2+204箱涵、K2+240箱涵、K2+390箱涵、K3+180箱涵、益隆涌明渠和淋沥涌改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82,604,100.00元,送审总价约139,146,614.84元(含勘察费、设计费)。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本项目分两阶段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根据委托人各阶段提供的送审资料进行结算审核,出具阶段结算审核报告,最后一次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积极配合委托人完成其他交办的造价咨询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需办理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工程造价咨询类别登记,中介机构必须到现场勘察,参与多方会审,根据本项目特点配备对口专业齐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工作(需提交参与成员名单、项目业绩等)。项目时间紧,有EPC项目结算审核经验的优先。

服务时限说明

本项目时间紧任务赶,自收到委托人各阶段的送审资料后开始实施,中介机构必须到现场勘察,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阶段结算审核工作。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由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含税)组成,基本收费固定包干19200元,效益收费=|审减金额|×比率(全额定率累进计费),效益收费比率如下:审减金额为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比率为1%、50-100万元(含100万元)比率为1.25%、100-500万元(含500万元)比率为1.5%、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比率为2%、1000万元以上比率为2.5%,上限50万元。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7-30 11:5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中山市财政局小榄分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中介服务机构失信行为情形的提醒.pdf

1.1-立项批复—同利路(东升段).pdf

1.2-立项批复变更—同利路(东升段).pdf

1.3-立项批复变更—同利路(东升段).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7-26

中介服务机构失信行为情形的提醒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出现以下情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请中介机构报名项目前认真阅读采购公告,自觉遵守中介超市相关规定。特此提醒:一、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中介超市运营机构核实后,记为失信预警:(一)因不符合项目全部报名条件,中选后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二)因未全面、准确理解项目公告信息,在中选后无法满足服务要求而放弃中选资格的;(三)项目业主证明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无法满足其正当的合理的服务需求的;(四)中介服务机构中选项目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的;(五)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不主动联系项目业主,项目业主、运营机构通过系统登记的联系方式均未能取得联系的;(六)项目业主对服务项目给予“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评价,并对中介服务机构不良行为提供书面说明的;(七)中介服务机构在收到失信预警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向运营机构提供说明材料的。二、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记为一般失信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结果或不按时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二)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项目业主增加服务费用的;(三)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四)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因服务成果不符合从业规范要求而被行业主管部门退回的;(五)存在应当回避情形却未回避的;(六)经查实未履行有关守信承诺的;(七)作为投诉人在中介超市1年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八)其他应当记为一般失信的行为。三、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后,记为严重失信行为:(一)提供虚假材料入驻中介超市的;(二)报名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相同网络地址报名和办理业务的;(三)与项目业主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而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四)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五)贿赂项目业主、交易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六)违法违规或违反合同约定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七)利用监理、评审、审核等服务优势干预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日常经营或要求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的;(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九)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有关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十)2年内(不计算暂停服务时间)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十一)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中介超市管理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询问核查、处理结论的;(十二)其他应当记为严重失信的行为。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文件,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来“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立项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一、为了改善东升镇区域内道路网布局,促进经济发展,我局同意“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建设。项目单位为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1—三、项目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升镇。四、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道路全长3.87km,道路宽26m-32.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五、项目总投资额18260.4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东升镇财政安排解决。六、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七、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中府〔2020〕8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办理。九、项目建设单位要在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能目标。十、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完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十一、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十二、请项目单位据此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2—算书报我局审批。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2021年2月1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升镇人民政府—3—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核准意见:核准部门盖章年月日核准意见:核准部门盖章年月日核准意见:核准部门盖章年月日核准意见:核准部门盖章年月日核准意见:核准部门盖章年月日核准意见:核准部门盖章年月日核准意见:核准部门盖章年月日核准意见:核准部门盖章年月日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调整)审批意见表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审批意见表中发改东升投审〔2022〕1工程(一期)项目,文号:号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可行性研究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报告批复文号号:变更(调整)事项原项目批复内容变更(调整)为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单位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小榄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升镇建设内容道路全长3.87km,道路宽26m-32.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18260.41审批机关意见:同意项目单位由“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号)执行,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三、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01月12日审批机关意见:同意项目单位由“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号)执行,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三、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01月12日审批机关意见:同意项目单位由“中山市东升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号)执行,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三、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01月12日备注:—1—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调整)审批意见表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审批意见表中发改东升投审〔2022〕2工程(一期)项目,文号:号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可行性研究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报告批复文号号:变更(调整)事项原项目批复内容变更(调整)为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中山市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单位中山市小榄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升镇中山市小榄镇建设内容道路全长3.87km,道路宽26m-32.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18260.41审批机关意见:同意项目名称由“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及建设地点由“中山市东升镇”,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号)执行,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三、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01月13日审批机关意见:同意项目名称由“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及建设地点由“中山市东升镇”,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号)执行,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三、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01月13日审批机关意见:同意项目名称由“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及建设地点由“中山市东升镇”,变更(调整)为“中山市小榄镇”。二、其余事项不变,仍按照《中山市东升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东升投审〔2021〕1号)执行,项目代码:2020-442000-48-01-018287。三、请项目单位严格遵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01月13日备注:—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结算审核 桥涵工程 交通工程 排水工程 绿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