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招标公告(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防村村民委员会2024)



受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防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
预算金额:165.4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165.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其中分项限价如下:①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6万元;②工程部分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59.4万元;分项投标报价超过分项限价的也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采购需求: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提交深化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确认后15天内提交完整的设计施工图。
施工周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2.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本工程供应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 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4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师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详见附件)执行)。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其他省市从其规定。
2.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2.6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7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材料、开标现场核查)
4、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4.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6日9:00前。
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磋商的,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通过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便民服务中心103会议室(中国建设银行(三余分理处)北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项目答辩:本项目参与设计的人员(仅派一人)需参与述标与答辩。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现场踏勘: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踏勘现场(踏勘时不得透露单位名称,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季清清;联系方式: 18260508585。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防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书记
联系电话:13962773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2024年7月26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海防村).pdf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防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受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防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预算金额:165.4万元。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165.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其中分项限价如下:①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6万元;②工程部分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59.4万元;分项投标报价超过分项限价的也按无效标进行处理。采购需求: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服务期限:设计周期: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提交深化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确认后15天内提交完整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周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2.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3拟派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特别提醒:本工程供应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2.4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师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特别提醒: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详见附件)执行)。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其他省市从其规定。2.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特别说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2.6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7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材料、开标现场核查)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4.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4.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6日9:00前。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磋商的,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通过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便民服务中心103会议室(中国建设银行(三余分理处)北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4、项目答辩:本项目参与设计的人员(仅派一人)需参与述标与答辩。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现场踏勘: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踏勘现场(踏勘时不得透露单位名称,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季清清;联系方式:18260508585。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防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书记联系电话:13962773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联系人:朱仲英联系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4.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成交通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4.3本项目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不单独列项,包含在报价中,金额按实计取(预估费用约为3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与代理单位进行结算。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它部分由代理机构解释。7.投标报价4.1投标总价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但不限于:①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的各项费用,以及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配合费、施工阶段服务、验收、技术交底、利润、风险、税金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完成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若主管部门或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所提交的施工图需要进一步完善设计、编制设计文件,则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其费用应包括在设计费报价中。②完成本项目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暖通工程、多媒体设备采购、文化广告布展、办公橱柜桌椅定制及成品采购等,即完成项目需求中全部内容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4.2报价要求:本项目总报价=工程部分费用+设计费用4.2.1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165.4万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按无效标进行处理。其中分项限价如下:①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6万元;设计部分费用总价固定,结算时不再调整。②工程部分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59.4万元。分项投标报价超过分项限价的也按无效标进行处理,请供应商谨慎报价。4.3工程部分合同价款是中标人定额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计算后确定。中标下浮率=(1-工程部分中标价/工程部分分项限价)*100%,具体详见合同部分相关约定。(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7月29日17:00前将疑问发送至如下邮箱ntgs1101@126.com。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组成及装订1.1磋商响应文件由“A.资格审查文件”、“B.商务技术响应文件”、“C.价格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磋商响应文件前缀号代称)。1.2供应商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特别说明:本项目商务技术标可采用A4纸或A3纸进行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修改错漏处,须经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3价格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2.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2.1磋商响应文件中,均为壹份“正本”和肆份“副本”。2.2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2.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4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3.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A】、【B】及【C】磋商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3.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响应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特别提醒:磋商响应文件中的【A】与【B】的“正本”或“副本”内,均不得含有任何【C】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A、资格审查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4份“副本”。)【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响应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响应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B、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4份“副本”。)【特别提醒】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要求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部分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可能直接影响商务技术评审的得分。C、价格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4份“副本”。)【特别提醒】价格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磋商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采购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全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响应供应商成交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被授权人在开标现场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6.1.2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6.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5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含分项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1.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章。6.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由代理机构/采购人负责答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其内容包含:一、项目概述(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2.项目地址: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3.项目规模: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共二层,建筑总面积约827.04㎡。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踏勘。(2)项目需求本项目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整体策划的设计方案、对立体展陈、专业布展灯具、多媒体声光电制作、基础装饰施工及展陈的强弱电安装、多媒体等专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制作、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质量保修等,以及因布展需要所需人员培训、维保等。(3)项目要求1.项目定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党群服务中心是服务党员群众的主要阵地,对于新时代全面巩固基层党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引领促进基层治理具有巨大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村(社区)党组织功能“六强六好”分类提升实施方案》及相关部署要求,要因地制宜结合农村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等因素,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统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党群服务中心。这就要求各地依照“党委领导、区域统筹、多方参与、共驻共建”的方式建设好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党群服务中心,以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加强治理、凝聚力量、为民服务的功能。2.展示内容及功能将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面向党员、基层干部、村民群众开展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理论宣讲、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场所。兼具教育培训、协商议事、谈心谈话、特色农产品展示、群团活动、志愿服务、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等功能。面向群众整合打造最贴近党员、群众的服务站点,做到党的工作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让党群服务中心成为群众想来、爱来、盼来、还来的活动阵地。二、总体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保证展项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完成展项内所有的设计、所需材料、设备及其附件、辅材的采购、制造、音视频制作、集成、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竣工图纸、设备使用说明、维护手册的提供)、质量保修期保障、税费、图纸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投标人需进行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整体策划、设计和施工,主要包括项目主题定位、功能和展区布局、展项内容和面积、展示方式和手段、装饰装修风格、参观流线组织、声光电设计等,并需分类分项进行造价估算。3.设计范围:设计范围为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总面积为827.04平米(以现场勘查为准)。4.施工要求装饰施工:墙顶地及空间装饰装修施工、含强弱电安装;布展施工:展板、艺术装置、上墙内容;多媒体施工:多媒体展示,综合布线、设备。三、总体要求(1)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展陈设计、展陈布置深化、布展总体规划、流线组织、功能区域空间落实、空间总体风格设计、展项方案设计等。项目设计中需将图文、现代多媒体交互手段等有机融合,合理进行功能分区,考虑不同人群的参观需要,强化观众的参与和体验感,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层次的参观体验内容。(2)设计方案1.设计方案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合理、科学地考虑平面布局与流程,充分满足使用要求。2.展示主题鲜明,主脉络清晰。3.展示内容既要紧密联系新时代新要求,又要结合海防特色,突出地域性。4.展示形式传统与现代结合,鼓励采用新技术、新理念科学阐释。5.布展、材料要做到简朴大方、节能环保、保证质量,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三)设计原则1.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简朴大方、用材确保质量:设计要坚持高质量、高水平、精致大气、经济实用原则,拒绝花哨,氛围应既庄重大方、又严肃鲜活。在空间组合、展览布局和流线组织上,要有效合理利用空间,平衡好展示面积与展示内容。2.地域文化、独具特色:不得简单地拷贝和抄袭其他党群服务中心,不得堆积展项,切实将具有地方特色的代表元素融入到空间设计之中,避免与周边地区党群服务中心雷同。3.设计科学、可读性强:考虑不同人群的来访需求,包括各级领导、村民群众、青少年、老年人等受众。同时兼顾相关单位的参观交流。应充分考虑各功能区之间的互相关系,科学合理地划分每个功能需求的内容逻辑、动线及公共配套等安排。4.科学规划、合理统筹:各设计单位充分考虑党群服务中心当前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空间,在设计创新的基础上兼顾制作成本、维护费用等经济因素。(四)设计需求1.设计规模:建筑面积为827.04平方米2.设计深度要求:投标人应以可实施性为指导进行技术方案响应,设计深度力求详尽,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策划思路、展示大纲、展示素材、设计效果图等。(五)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标准及规范必须达到以下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如下列标准及规范要求与标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0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展览建筑建筑设计规范》(JGJ218-2010)国家、地方其它有关规定。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采购文件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6)功能要求建筑室内进行装饰、展厅布置(展厅硬装、版面制作、多媒体展示、艺术品制作及布置等)等,功能上达到对外展示的要求。(7)实施要求本次招标集创意、内容、设计、布展及相关设备实施为一个整体招标。中标人在项目布展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保护等规定,若发生因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款的事件,由中标人自行负责。(8)设计成果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内容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及本文件的有关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展陈策划文本1.1.(1)策划理念1.1.(2)设计理念1.1.(3)布展大纲文本1.1.(4)设计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本2.设计图纸1.1.(1)平面布局分析图1.1.(2)功能分区分析图1.1.(3)流线组织分析图1.1.(4)各空间效果图3.相关布展设计资料4.设计概算其他需要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由中标人自行考虑。5.各专业的施工图1.1.(1)现有建筑结构安装改造(如需):结构加固、墙体改造、门窗改造,消防改造等均包含在内;1.1.(2)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大厅及相关功能区等;1.1.(3)室内安装:含消防、智能化、强弱电、给排水等所有安装专业,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或施工图论证)通过;1.1.(4)布展及配套设施:平面内容展项及展陈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导视系统等按招标人需求实施。各阶段纸质成果文件不得少于6份。四、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价款(本项目约定为中标价)的8%,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五、服务期限:设计周期: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提交深化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确认后15天内提交完整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周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六、付款方式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详见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特别说明:本次磋商报价,现场仅进行一轮报价,该价格即为最后报价。文件中的磋商响应报价总表(首轮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165.4万元(分项限价详见文件约定),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含分项报价)不得超出自己前一轮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此条款参照执行。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总分相同,则按商务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总分与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并进行打分。(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当磋商小组成员为5人以上的,商务技术分是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当磋商小组成员少于5人(含5人)时,商务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设计方案、设计理念25分设计方案的设计理念、项目定位、核心创意、展示主题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要充分展示海防村的整体形象,在满足设计任务书及招标需求的前提下,既要有时代感,又要有现代特色,紧扣展示主题,板块划分逻辑性强,脉络清晰,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经济、适用、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和创新性,配置合理,融入节能环保理念。1、方案、理念先进,分析准确深入的得20(含)-25(含)分;2、方案、理念较好,分析准确性良好的得14(含)-20(不含)分;3、方案、理念一般,分析准确性一般的得8(含)-14(不含)分;4、对本项目理解较差,方案、理念以及分析准确性较差的得8分以下;5、无实质性可行内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2空间布局10分空间布局充分考虑本项目原建筑特点,有效利用现场空间进行合理分区,根据不同需求设计动线,确保空间参观逻辑性强、流线顺畅,且各功能分区科学、合理。 优得8(含)-10(含)分,良得6(含)-8(不含)分,一般得4(含)-6(不含)分,差得4分以下,未提供的不得分。3效果图1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门厅、服务大厅、会议室、办公区、各功能区等装修、布展效果图进行综合评分:效果图完整,各功能区域展示完全,整体风格协调,细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色彩搭配科学合理,充分结合了本项目实际情况,得7(含)-10(含)分;效果图基本完整,功能区域展示局部,风格、细节、色彩搭配一般,未充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4(含)-7(不含)分;效果图不完整,功能区域展示局部,未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以下;效果图不足5张或无实质性可行内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要难点和问题分析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主要难点和问题分析进行综合评分:主要难点把握准确、问题分析得当、并提出了全面、完整、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解决方案的得6(含)-8(含)分;主要难点、问题分析一般,但并提出了详细且基本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解决方案的得4(含)-6(不含)分;主要难点把握准确、问题分析得当,但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够全面详细,不能保证完全解决项目实施难点的得2(含)-4(不含)分;难点有一定考虑,解决方案内容不全、基本符合项目需要的,得2分以下;无实质性可行内容的不得分。5成本控制5分根据供应商成本控制措施进行综合打分: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指标切实可行,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评分等级: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无实质性可行内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保证措施5分1、项目建设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及安全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合理,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优秀4-5分;良好:2-3分;一般:0-1分,无实质性可行内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7后续服务2分根据供应商后续服务承诺进行综合打分: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评分等级:优秀2分;良好:1.5分;一般:1分,无实质性可行内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8类似经验5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党群服务中心(含布展)、党建文化类、布展类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评审指标的,还需提供其他材料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说明11、投标单位参与设计的人员(仅派一人)需对设计方案进行现场述标,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标委员会可追加提问。方案陈述所需材料、设备请自行准备。2、不参与方案述标的单位,在商务技术标得分的基础上,另行扣除3分。说明2设计补偿:本项目未中标的单位中,商务技术标得分(类似经验得分除外)排名第一的单位,采购人将补偿0.5万元,其设计成果归采购方所有。备注:评分标准中所有文件、业绩等证明材料需要真实有效,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四)价格分:30分1、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165.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其中分项限价如下:①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6万元;②工程部分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59.4万元;分项投标报价超过分项限价的也按无效标进行处理。2、确定评标基准价以各供应商有效的最后报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满足文件要求的报价原则的,下同)的算术平均值A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报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平均价A)。3、计算得分最后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1)若总分相同,则按商务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2)若总分与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六)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七)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1.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4.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4.1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4.2资质证书复印件;4.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特别提醒:本工程供应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4.4拟派设计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具备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师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特别提醒:1、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其他省市从其规定。4.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特别说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4.6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格式见附件)4.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材料,现场核查)4.9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无需提供材料,现场核查)5.现场踏勘回执;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价格标)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分别提供);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现场报价表(格式件附件);4.拟派人员一览表(格式件附件)。备注:1、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材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签章、盖章即可。2、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材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附件1投标人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此表双方均需提供。附件5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可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可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报价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日期:货物、服务名称总报价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同时设计图纸须通过审查部门审查。②工程质量:合格。服务期要求设计周期: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提交深化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确认后15天内提交完整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周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附件8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序号分项报价(元)备注1工程费工程部分费用报价不得超过159.4万元,此部分费用超过该价格的按无效标进行处理。2设计费1、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6万元。2、设计部分费用总价固定,结算时不再调整。合计最高限价为165.4万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进行处理。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9现场报价表(最后报价)项目名称:序号分项报价(元)备注1工程费工程部分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首轮该部分的报价。2设计费1、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首轮该部分报价。2、设计部分费用总价固定,结算时不再调整。合计备注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同报价总表。特别说明:本表投标时无需填写,仅需盖章。最后报价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现场根据采购人要求填写。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10现场踏勘回执你单位已于2024年月日时分踏勘现场,已知晓现场实际情况,特此证明。村委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踏勘现场时打印两份此回执(投标单位、村分别留存一份),结束时由村委经办人进行签字,未签字的回执不予认可。踏勘时不得透露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进行处理。附件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区关于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四、本单位自愿接受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自觉接受上级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六、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1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3联合体协议书(甲公司名称)和(乙公司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方;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采购方联系。(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c、联合体各方分工原则以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所占合同总金额比例和责任如下:。d、本联合体协议书有效期至。(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7)联合体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9)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采购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d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采购单位。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投标时正本中放置一份原件,中标后送采购单位存档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5、签署本协议书后,投标文件中签署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单位印章即可代表联合体双方的意志。6、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责任。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表仅供联合体投标填写。附件14拟派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一、设计人员负责人设计人员……二、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附件15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海防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2.工程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海防村。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党建援建资金及村级经费。5.工程内容及规模: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6.工程承包范围: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并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同时设计图纸须通过审查部门审查。②工程质量: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暂定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设计费结算时不再调整。(2)工程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3)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4)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暂定价合同。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等资料。1.1.3工程和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10永久占地包括:。1.1.3.11临时占地包括:无。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令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2013年九部委第23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设计、施工的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款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关于质量管理及安全文明的相关标准。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标准为准。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无。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同通用合同条款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合同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书面答疑等补充修改文件;(4)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合同附件;(5)通用合同条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及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9)其他合同文件。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设计:需要由承包人设计方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成果文件。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提交深化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确认后15天内提交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确定施工图后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上述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现场业主代表和总监确认。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1.6.4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准备现场所需图纸等文件。1.7联络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发包人的送达地址:工地现场。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承包人的送达地址:村委或工地现场。1.10知识产权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归发包人。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归发包人。1.10.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1.11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第2条发包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海防村党群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后一周内。2.2.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1)发包人按项目范围内场地现状移交承包人。(2)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3)施工临时道路、便道、施工围挡等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内。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由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自行收集,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2.5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已落实。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不提供。2.7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执行。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的内容必须由发包人盖章确认。②项目的现场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资料归档、工程移交等各阶段发包人应配合完成的相关事务,并配合完成项目前期的相关工作;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同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约定。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人员姓名:;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职责:协助发包人代表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但不得代行发包人代表职责。3.3监理人3.3.1监理单位名称:;工程总监理姓名:;监理的范围:按照发包人与监理单位就本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约定的监理范围执行。监理的权限: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见证与管理;2.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3.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事故处理、工程变更、工程调整、经济索赔、工程款拨付等事项进行签证审核。3.6商定或确定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同通用合同条件。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同通用合同条件;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同通用合同条件。3.7会议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同通用合同条件。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同通用合同条件。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须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由发包人、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提交竣工验收。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月内提供经监理审查通过的肆套完整的竣工图纸、竣工结算及其它资料,所提交资料必须符合工程资料档案要求。施工过程中未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且引起的工程造价变更在合同总价2%(含)以内的,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图纸,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C.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符合审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除扣除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另按2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件形式,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资料必须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4.1.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必须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设计全过程跟踪服务,并选派设计代表常驻现场,随时解决设计问题,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及时提交工程设计总结,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质量负责,因设计文件错误影响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等,承包人应承担相关责任,支付0.5万元以上的违约金。(3)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做到绝对安全;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4)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承包人办理交通、水利、环卫、施工噪音管理、质监、安监、环保、排污、扬尘控制、市容、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负责协调和处理因施工造成对临近居民的影响所引起的纠纷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现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施工现场内雨水、废水、污水必须排入指定的排水沟或排水井内;保持道路畅通整洁。若污染城市道路和下水管网,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5)已完成工程成品在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有义务根据发包人认可的图纸及有关文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在施工之前提出;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并按设计变更进行施工。(7)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通过日期为准)后七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并且每延迟一天承包人按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扣除。(9)施工过程中,须配合其他专业施工需要,积极进行现场调整,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工作面和作业时间,配合其他专业施工。(10)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0.5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约金及损失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1)承包人必须承诺本工程施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遵守通州湾示范区的有关要求,同时,要加强工地管理,确保环境噪声等指标达到要求。(12)承包人做好施工期间的扬尘排污措施,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监理认可后施工,此外中标单位需做好申报工作并且承担所有扬尘排污相关费用及相关的税费。(13)承包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及其他辅助施工用具。发包人或总监单位组织不定期检查,每发现1次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或其他辅助施工用具不能按要求配备到位,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元违约金。(14)承包人必须自行协调好与周边各类利益人的关系,如因协调问题所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15)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项目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都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要求。在发包人或总监单位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如拒不整改或不能按期整改到位,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16)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有进场施工材料、设备都符合质量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和总监单位检查中每发现一起进场材料不合格(含资料附件),施工单位必须在3天(含)内将不合格材料退出施工现场,如不合格材料不能按期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17)工程施工中已完工的部分所使用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无论建设单位和总监是否确认、验收通过)不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各类规范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1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的施工设计图纸、各类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如因设计原因影响施工,由承包人进行补充或优化,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按补充或优化后的要求进行施工,费用不予调整,否则造成的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9)承包人必须按确认要求进行施工,如承包人不按确认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0)除项目方案调整和发包人要求以外(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工期延期手续),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施工工期,如延误施工工期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2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项目可施工区域所有工作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因项目方案调整和建设单位要求的暂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区域,施工单位必须按投标书要求制定详细的工期计划方案,一旦条件具备即按计划方案实施。4.2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提交,承包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本项目约定为中标价)的8%,其中:工期占履约保证金额的20%;质量占履约保证金额的40%,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除根据质量问题或事故的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已完成合格工作量在结算时按60%计算;安全文明施工占履约保证金额的20%,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竣工资料占履约保证金额的10%,若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该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部人员到岗占履约保证金额的10%,施工期间经发包人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应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并扣除部分或全部项目部人员到岗保证金。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4.3.2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等级:;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否则视为违约,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且最迟在合同签订后28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或另行更换发包人满意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否则视同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支付1万元违约金,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在本工程完工前,项目经理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或参与其他工程的投标,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关于设计代表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设计代表必须是经过发包人认可的设计人员,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设计代表坚守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重要节点或发包人要求出席的场合必须在场,否则每缺席一次,承包人需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离开施工现场应当得到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均视为缺勤,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如检查时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每发现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项目经理连续五天或三个月内累计十天不在现场,则视为承包人无能力完成本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全权代表承包人实施项目管理,是设计、采购、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设计、采购、施工管理体系、项目的文明工地建设及施工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制定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目标;履行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及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代表承包人全权行使设计、采购、施工管理中承包人职责。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1万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14天内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否则视为承包人无能力完成本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2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3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如承包人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时间更换项目经理,则承包人每延迟一天更换,应当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累计1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在工程开工前3天。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在工程开工前3天。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明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则每延误一天,需按照每人次支付1000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合同期内,每月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外,每天必须出勤,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考勤。离开施工现场须经监理及发包人现场代表同意。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离岗未经发包人同意,视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到位,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勤率不足,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人·日次;质检员、材料员等其他人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人·次,在进度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4.5分包4.5.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违法转包和分包,也不得肢解全部工程以后分包、转包给他人。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4.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1)本工程施工工程不得转包及分包。设计部分亦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2)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商履约行为负总责。(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4.6联合体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依据其投标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约定进行分工。联合体成员申请工程款时,需经联合体牵头人审核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向发包人发起书面申请。联合体各成员(含其关联公司或其指定供应商单位)根据审定的付款金额,分别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向发包人申请。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查勘。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第5条设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担。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5.3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5.4竣工文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一)凡是招标文件中提供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之一品牌进行采购,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参数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发包人,经发包人考察并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二)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应考虑使用市场占有率高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发包人,经发包人考察并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三)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和出厂合格证(部分材料提供认证证书、型检报告),并按规范和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复检复试;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四)承包人进行材料采购申请后,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申报的实物样品、资料等对产品进行综合考察,如承包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经发包人审核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对其它品牌进行考察,其它品牌一经审核通过,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采购;(五)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或发包人未认可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六)承包人在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前,有关售后、维保等条款需经发包人书面审核确认,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应维保条款进行修改调整且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免费维保期一般不少于两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结算时不作调整;若承包人不按上述条款执行,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所发生的材料费用差价由发包人在工程款内直接予以扣除,且发包人有权扣除所有质量履约保证金。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项目完成交付以后。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无。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1)本工程的材料应至少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在实际施工中,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均需发包人或经实施单位审核确认,发包人可以无条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2)本工程的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市场占有率高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价格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外观、质量等具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到合格为止,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发包人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3)招标时已推荐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要求使用材料,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发包人更换材料或加价。承包人应对所有乙供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满足图纸要求,需有合格证、质保书、化验检测报告,并在材料数量、规格、质量上由发包人和监理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施工中所有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材料必须报验并得到监理方及发包人的确认后方可使用。(4)发包人和工程监理有权对承包人和分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保留所有材料的采购权,若承包人不按上述有关条款采购材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采购,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双倍予以扣除,且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1)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本工程各项工艺、材料的检查、检验、试验、测试等所需费用和时间应充分考虑。(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须修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工期不顺延。(3)对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发现、报告并按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授权的设计、监理单位)的书面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承包人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发包人(或设计或监理)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承包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对建筑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措施并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重要部位和重大质量问题要有专题书面处理报告并同时经由发包人、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的签字确认。(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承包人的部分工程施工在质量或进度上未能令发包人满意,达不到发包人的质量、进度要求,则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工程另行指定第三方施工,与该第三方签署两方合同。承包人须按相关条款提供配合予指定第三方,同时承担发包人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6)在交付及保修期间,如因质量问题需维修,而责任暂时无法界定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先进行维修,待界定责任主体后向相应责任主体追偿。6.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按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隐蔽工程必须做好影像资料收集、整理。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7.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按现状移交,如须另行改变交通方式,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7.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7.4测量放线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7.5现场劳动用工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2)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按2000元/人/次罚款。(3)a、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b、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c、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4)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等,要求承包人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进行保护,费用由监理机构签证并报发包人核准,如发生损坏,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5)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6)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制度。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7)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需得到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和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2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7.9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7.10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准备工作:按合同条款执行。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2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的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8.4项目进度计划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8.7工期延误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造成工期延长的,承包人需办理延期手续,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若某个节点工程未按计划完成,除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超过五天不超过十五天的,延期一天按该工程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发包人;超过十五天的,每天按该工程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在下个节点前赶回工期,发包人可返还所扣上个节点违约金的70%;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计算,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内容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8.7.3行政审批迟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无。各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需在投标时参考工程所在地历年气候条件综合考虑,含在报价中,需承包人承担。8.8工期提前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无。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合同条款执行。10.3工程的接收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10.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无。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自应移交之日计算至实际移交之日)。10.4接收证书10.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10.5.3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按合同条款执行。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24个月。11.3缺陷调查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第12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按合同条款执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按合同条款执行。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1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15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无。13.3变更程序施工图经发包人确认后,若因发包人提出的功能提升或建造标准提高等非承包人因素而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因施工图设计有误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所有变更、签证类须由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日后作为结算的依据。13.3.3变更估价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签订补充协议后,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经发包人、承包人、财政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等各方确认后的成果文件,下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该综合单价执行(需考虑中标下浮率);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则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需考虑中标下浮率);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中标下浮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规范规定计算。(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规定的承包人中标下浮率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13.4暂估价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13.5暂列金额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归发包人所有。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1)因本项目工期较短,人工工资不调整;(2)因本项目工期较短,材料价格不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暂定价。合同暂定价=工程费用报价万元+设计费万元。(1)承包人按照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无需施工图审查的,由发包人、发包人上级审批部门确认后)的施工图纸,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编制依据,独立完成定额预算价的编制工作,由发包人及财政(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下同,具体以村、镇等主管部门要求为准)进行审核。图纸完备后15天内完成定额预算价的编制及核对。核对工作必须在发包人的组织管理、监督下进行核对,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工作。定额预算价的编制结果(包括工程量、价格及相关内容)经发包人、承包人、财政(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等各方确认后作为工程款支付以及结算的依据,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合同价。各方已经确认的工程预算,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调整,否则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最终编制施工图定额预算时相关范围以发包人确认为准。若在施工图及定额预算全部完成前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施工提前进场的,则对应实施的施工图及预算需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整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工程施工部分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定额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计算后确定。中标下浮率=(1-工程部分中标价/工程部分分项限价)*100%。(3)定额预算价的编制依据及取费标准A.经发包人认可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会议纪要等;B.工程量清单计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58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技术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C.不可竞争费率及费用(工程按质论价除外)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D.措施项目费取费如有区间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中中间值取费,其中工程按质论价、夜间施工、非夜间施工照明、冬雨季施工、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赶工措施等费用不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仅计取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该费率为暂定、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E.承包人自行编制施工图定额预算价时材料采用2024年8月份《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人工采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83号)。无信息价材料参考市场价,按市场价格执行的主要材料、设备,如品牌、技术规格、技术参数、验收标准均相同,在发包人、承包人或第三方单位询价出现差异时,以较低价格执行(认质认价材料不下浮)。发包人保留更换或自行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的权利;F.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需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G.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1、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参第13.8条款。2、因变更引起的调整参第13.3条款。。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计量、计价依据参计价规范、定额、行业标准及合同相关约定。14.2预付款14.2.1预付款支付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4.2.2预付款担保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预付款担保形式:/。14.3工程进度款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联合体成员申请工程款时,需经联合体牵头人审核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向发包人发起书面申请。联合体各成员(含其关联公司或其指定供应商单位)根据审定的付款金额,分别提供相应的发票及相关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向发包人申请。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格式、内容、份数按发包人要求。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合同约定。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80%;剩余的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调整价款、变更增补项目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违约金由承包人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所有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由承包人递交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核。发包人代垫代扣的所有费用可以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每次支付工程款前,必须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式发票。工程竣工结算由经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承包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以上付款基数均为合同价扣减发包人的暂列金等非承包人施工的项目款,第一笔付款节点以补充协议明确的合同价(含设计费用)为支付基数。履约保证金有关工期、安全施工方面约定的金额,待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质量方面约定的金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项目组成员在岗方面约定的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返还。履约保证金有关资料方面约定的金额,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档甲方存档后返还。保证金退还时间与其他条款发生不一致时,以此条款为准。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竣工结算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须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由发包人、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提交竣工验收。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月内提供经监理审查通过的肆套完整的竣工图纸、竣工结算及其它资料,所提交资料必须符合工程资料档案要求。A.施工过程中未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B.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且引起的工程造价变更在合同总价2%(含)以内的,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图纸,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C.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符合审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除扣除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履约保证金外;每延迟一天,另按2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符合审计要求的结算资料,若承包人原因不能提交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或延期审计并拒付工程款。实际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审计结束后30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审定价);(3)其他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履约保证金退还后,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合同条款执行。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5.2承包人违约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合同条款执行。15.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全部损失的,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本合同约定承包人需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如下:a.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还要扣罚承包人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b.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书面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每延迟整改一天按1000元/项缴纳违约金;未执行监理报验程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按2000元/次缴纳违约金;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现象、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按5000元/次缴纳违约金;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人组织的检查)发现的明显质量问题,按5000元/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c.如在施工过程中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人组织的检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5000元违约金,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人视情况予以加倍收取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的10%。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并承担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等一切责任。d.发包人、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品牌要求的材料设备的,按5000元/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的10%。e.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发包人还要没收承包人的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f.承包人必须派出足够的施工队伍,如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机械设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解除合同。g.如承包人未按期完成施工图或施工图预算编制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延误达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h.如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或施工图预算编制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提交三次后仍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i.如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发包人、监理人有权向其发出要求限期整改的通知,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如承包人拒绝整改或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或因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需承担的违约金合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5%的,或发生三次及以上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合同条款执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合同条款执行。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8条保险18.1设计和工程保险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包含在投标总价内。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为其在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8.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责任。18.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①关于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的投保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投保手续。承包人投保的保单条件及选择保险人均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后,承包人应按保单要求认真履行相关义务。承包人退保应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需要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方。②保险赔偿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负责补偿到位。③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发包人可代为办理,并按投保费用的2倍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对此,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④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发包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本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赔偿应由承包人承担。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8.5.2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18.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评审机构:。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承包人应如实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控制在5%以内。如经审核,审计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8%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审计费的100%等额违约金;5%<审计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8%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审计费的50%等额违约金;审计核减率(核减额/送审金额*100%)≤5%时,无须支付违约金。核减额=初审核减额+终审核减额(如涉及复审)。21.2廉政规定:承包人在投标过程和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廉政纪律,不得向发包人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贿赂,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000元/次计违约金。21.3所有材料需为原厂生产,严禁使用贴牌、冒牌、山寨产品,一经发现,责令材料退场并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21.4承包人的设计人员需进行现场服务至验收合格为止,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设计人员配合不到位,发包人可视实际情况,扣减相应的设计费。21.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私自转包一经发现,取消承包资格,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全额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21.6工程结算约定: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相关部门核定为准。②下列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a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b承包人对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出现阻挠施工所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c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与经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述不同的其他各种措施费用。d各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特点及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对工程的各项措施项目费自行考虑并计入合同总价,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e与本工程相关专业承包商间的协调、配合、通信关系,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确保各分项工程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等要求,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承包人应确保各分项工程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等要求,减少工序交叉施工的影响,并与工程相关专业承包商共同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涉及工序交叉影响的一切费用。g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后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现行规定,自行拟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在投标报价中综合平衡考虑与工程相关专业承包商间的配合、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出场、施工期的各种风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各项措施项目费等所有费用并计入报价,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就配合相关问题自行与工程相关专业承包商协商处理,不得以总包配合、场地、施工现状及条件等为由提出额外要求和增加工程费用,发包人不再对此项费用另行签证。h不可竞争费用。i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环卫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清退。21.7民工工资:(1)按《******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执行。(2)承包人不得使用未成年人,按国家和部门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因违反此类规定导致的罚款和赔偿由承包方负责。(3)承包人应按时实名足月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含劳务分包人)不按时实名足月支付民工工资产生任何纠纷、上访、事故、影响正常办公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发包人暂停拨付工程款、耽误的工期不顺延,剩余的工程款将优先支付承包人民工工资,并每次处承包人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给发包人。同时须重点检查劳务分包人员工资按时实名足月发放情况,并做好工资发放情况登记工作,台账备查。(4)承包人应配合***门做好外来人口登记及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1.8重新检验: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如对承包人已检验的材料或已验收的部位质量有怀疑,可进行重新(抽)检验。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耽误的工期预以顺延;如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已使用部分必须拆除,与未使用部分一并清除出场,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材料价格30%的违约金;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必须返工,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损失的工期不预补偿。21.9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一经发现,取消承包资格,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21.10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安全、规范施工,保持环境整洁,减少扰民影响,并就工地围墙、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和门卫等做出具体安排,若有违章行为按规定支付违约金,一切责任自负。21.11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布展设计及布展一体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