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铁路货运运营监管工作 评价咨询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招标公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4)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2171FC064F
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评价咨询服务
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评价咨询服务
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评价咨询服务
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联系方式:020-8373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93/8318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83186893/8318718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6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4072603).zip
响应承诺函格式(以此为准).docx
委托协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7: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线上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186893/83187181
采购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白云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83730415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186893/83187181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3187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2171FC064F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采购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3187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2171FC064F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7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3-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2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无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无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无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第3页-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联系方式:020-83730415-第4页-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6893/831871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工/潘工电话:020-83186893/8318718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5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用户需求书》中如有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协议意向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包组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一、总体要求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80万元,报价人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响应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雇员费用、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除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4.报价人在响应报价方案中对需求书中所有内容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报价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其技术得分。5.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应答服务要求,当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有偏离时,需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优于磋商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低于磋商文件中要求。6.报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与被评价对象无隶属关系或者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制度;(3)熟悉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有从事社会调查的经验;(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项目概况城市轨道交通是大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建设现代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便民惠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引领和支撑城市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大城市人民群众日常出行重要的交通方式和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其运营服务水平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广东省内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给人民群众出行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推动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需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将提升服务质量作为发展的重要指标。2022年,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5号),提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下统称评价实施单位)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可选取辖区内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加强对城市的监督指导,促进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规范化开展。”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各地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规范化开展,切实提升我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推动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开展本次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三、服务内容(一)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5号)要求,在广东省辖区内选取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不少于10条)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根据采购人的评价方案,制定《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客观评价运营服务质量现状,发现运营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提出运营服务质量改进措施。(二)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交办运〔2019〕43号)要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现场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乘客满意度评价、服务保障能力评价、运营关键指标评价三大板块。乘客满意度评价主要包括进出站、环境与秩序、设施运行、换乘、咨询、投诉、安全感等7个指标,通过设计调查问卷,采用面访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开展;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包括进出站、问询、购检票、候车、乘车和基础保障等6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通过实地体验、资料查阅、数据调取、人员询问、现场测试等方式开展;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包括行车服务、客运设施可靠性、乘客投诉回应等3方面,具体包括列车运行图兑现率、列车正点率等评价指标。成交供应商在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出具《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第6页-(三)协助采购人对辖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研究报告》。四、评价要求(一)评价年度为2024年度,运营关键指标为统计周期为2024年1月至评价实施时前一月度。(二)评价过程要求:坚持以乘客为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交人应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时,不应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三)成交单位在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出具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负责,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工作基本情况、评价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等内容。五、验收要求成果提交: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实施方案》;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3.《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研究报告》。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六、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尾款: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七、技术团队和质量保障要求(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合法劳务合同的全职在职人员。(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合法劳务合同的全职在职人员。(3)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①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及技术基础、行业平台、专家资源、培训计划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②成交供应商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4)成交供应商承担的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政策或法规研究等项目研究成果,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并印发。八、其他要求供应商应针对本包组服务内容可能存在的技术重点和技术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出有针对性且有实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并能落实技术方案举措解决问题,以确保按要求顺利完成项目的各项预期成果。针对包组服务内容,供应商提出有利于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包组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一、总体要求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40万元,报价人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响应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雇员费用、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除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4.报价人在响应报价方案中对需求书中所有内容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报价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其技术得分。-第7页-5.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应答服务要求,当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有偏离时,需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优于磋商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低于磋商文件中要求。二、服务内容1.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以及《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9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统筹考虑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和处置要求等方面,在采购人指导下,研究形成《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报告》。2.在采购人指导下,研究编制《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桌面演练研究报告》,模拟A站至B站下行区间由于列车设备故障,导致车上乘客受伤、线路中断运营事件,重点展示列车人员疏散和逃生、区间设备和列车的紧急维修、OCC和车站配合组织调整行车交路直至恢复正常运营、车站大客流疏散、政府应急响应及部门协调联动等内容,演练方案及脚本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3.为检验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的实用性、可靠性,磨合和提升各成员单位和部门间应急处置水平和协同联动能力,拟通过桌面推演等方式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可能会涉及多层级,成交供应商应提前统筹规划,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提交演练视频,并形成演练工作过程性文档。序号项目分项规格与要求1策划执行参与前期策划、台本完善、短片拍摄、彩排演练等现场执行工作。2设备设施基础设施具备模拟地铁列车、轨道、地铁车站等基础设施设备。2设备设施控制系统具备模拟OCC控制中心和车站岗位等工作场景。3场地布置指挥区、观摩区等搭建根据演练需求及现场环境布局。设计风格简约大方,各个区域设计划分合理,所有区域需要配套桌椅喷画等布置。3场地布置周边布置为保障演练效果,场地周边要有指引牌、围蔽板、喷画等。4视频制作演练视频为演练中的部分环节进行前期视频预制,包括组织拍摄、后期制作;视频制作以能够清晰地表现演练具体环节的效果。负责将演练效果清晰地进行视频展示,画面内容在现场大屏幕上展现,画面要求高清格式。后期通过剪辑向主办方提供最终演练视频。5其他协同对接做好演练时各场景的协同对接、信息视频互通等工作。5其他专家点评聘请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方面的专家,参与演练筹备、演练及现场点评等工作。5其他演练保障为保障整体的演练需求,提供包括演练所需要的音响设备、现场扩音、视频通讯设备、相关桌椅凳子、指示牌、工作证等后勤保障。三、验收要求-第8页-成果提交: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报告》;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桌面演练研究报告》;3.提交演练视频,并形成演练工作过程性文档。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四、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尾款: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五、技术团队要求1.供应商应安排在轨道交通方面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需为供应商的全职在职人员,应具备:(1)交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5年或以上轨道交通行业相关工作经验。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轨道交通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为供应商的全职在职人员。包组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一、总体要求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报价人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响应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雇员费用、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除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4.报价人在响应报价方案中对需求书中所有内容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报价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其技术得分。5.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应答服务要求,当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有偏离时,需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优于磋商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低于磋商文件中要求。二、项目概况为系统谋划广东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充分适应“十四五”期间铁路货运转型升级新形势新路径,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编制印发《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广东省铁路货运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阐述,是我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中期评估是规划编制实施接续奋力的重要一环,也是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强有力助推器。根据《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系统梳理《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应对对策,更好推进规划实施,开展本次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三、服务内容(一)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通过开展省内现状调研(实地调研不少于8次)和部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了解全省铁路货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现状情况。对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及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系统评估,研判铁路货运发展面临的发展趋势,分析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总结实施取得的成效,分析挖掘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在采购人指导下形成《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二)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第9页-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最新发展要求,通过开展国内外铁路运输等资料收集以及国内铁路运输发展情况调研(实地调研不少于2次),进一步明确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推进实施的原则和思路,围绕发展目标,针对铁路运输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运输安全、运输管理等提出后续工作重点,细化具体工作任务,针对“十四五”后半程更好推动规划实施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形成《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报告》。四、验收要求成果提交:《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报告》。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五、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尾款: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六、技术团队要求1.供应商应安排在交通方面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供应商的全职在职人员,应具备城乡/城市规划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2.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交通或规划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需为投标供应商的全职在职人员。七、其他要求供应商针对本包组项目编制的重点、难点进行深入剖析,制定出有针对性且有实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并能落实技术方案举措解决问题,以确保按要求顺利完成项目的各项预期成果。在此基础上,供应商需对工作方法与技术路线进行阐述,要求准备采取的工作方法与技术路线清晰明确、逻辑合理。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1.主要商务要求-第10页-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第70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2171FC064F)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71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2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第73页-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74页-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75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第76页--第77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78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79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3187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2171FC064F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采购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铁路货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工作(2024年)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4-31875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2171FC064F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7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3-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无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无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无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联系方式:020-837304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6893/831871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工/潘工电话:020-83186893/83187181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用户需求书》中如有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协议意向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包组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一、总体要求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80万元,报价人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响应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雇员费用、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除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4.报价人在响应报价方案中对需求书中所有内容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报价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其技术得分。5.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应答服务要求,当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有偏离时,需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优于磋商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低于磋商文件中要求。6.报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与被评价对象无隶属关系或者利害关系,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制度;(3)熟悉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有从事社会调查的经验;(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项目概况城市轨道交通是大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建设现代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便民惠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引领和支撑城市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大城市人民群众日常出行重要的交通方式和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其运营服务水平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广东省内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给人民群众出行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推动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需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将提升服务质量作为发展的重要指标。2022年,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5号),提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下统称评价实施单位)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可选取辖区内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加强对城市的监督指导,促进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规范化开展。”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各地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规范化开展,切实提升我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推动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开展本次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三、服务内容(一)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2022〕5号)要求,在广东省辖区内选取部分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不少于10条)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根据采购人的评价方案,制定《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客观评价运营服务质量现状,发现运营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提出运营服务质量改进措施。(二)按照《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交办运〔2019〕43号)要求,开展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现场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乘客满意度评价、服务保障能力评价、运营关键指标评价三大板块。乘客满意度评价主要包括进出站、环境与秩序、设施运行、换乘、咨询、投诉、安全感等7个指标,通过设计调查问卷,采用面访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开展;服务保障能力评价包括进出站、问询、购检票、候车、乘车和基础保障等6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通过实地体验、资料查阅、数据调取、人员询问、现场测试等方式开展;运营服务关键指标评价包括行车服务、客运设施可靠性、乘客投诉回应等3方面,具体包括列车运行图兑现率、列车正点率等评价指标。成交供应商在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出具《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三)协助采购人对辖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研究报告》。四、评价要求(一)评价年度为2024年度,运营关键指标为统计周期为2024年1月至评价实施时前一月度。(二)评价过程要求:坚持以乘客为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交人应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时,不应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三)成交单位在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出具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报告负责,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工作基本情况、评价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等内容。五、验收要求成果提交: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实施方案》;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3.《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研究报告》。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六、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尾款: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七、技术团队和质量保障要求(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合法劳务合同的全职在职人员。(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合法劳务合同的全职在职人员。(3)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①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及技术基础、行业平台、专家资源、培训计划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②成交供应商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4)成交供应商承担的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政策或法规研究等项目研究成果,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并印发。八、其他要求供应商应针对本包组服务内容可能存在的技术重点和技术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出有针对性且有实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并能落实技术方案举措解决问题,以确保按要求顺利完成项目的各项预期成果。针对包组服务内容,供应商提出有利于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包组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一、总体要求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40万元,报价人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响应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雇员费用、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除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4.报价人在响应报价方案中对需求书中所有内容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报价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其技术得分。5.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应答服务要求,当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有偏离时,需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优于磋商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低于磋商文件中要求。二、服务内容1.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以及《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7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9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统筹考虑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和处置要求等方面,在采购人指导下,研究形成《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报告》。2.在采购人指导下,研究编制《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桌面演练研究报告》,模拟A站至B站下行区间由于列车设备故障,导致车上乘客受伤、线路中断运营事件,重点展示列车人员疏散和逃生、区间设备和列车的紧急维修、OCC和车站配合组织调整行车交路直至恢复正常运营、车站大客流疏散、政府应急响应及部门协调联动等内容,演练方案及脚本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3.为检验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的实用性、可靠性,磨合和提升各成员单位和部门间应急处置水平和协同联动能力,拟通过桌面推演等方式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可能会涉及多层级,成交供应商应提前统筹规划,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提交演练视频,并形成演练工作过程性文档。序号项目分项规格与要求1策划执行参与前期策划、台本完善、短片拍摄、彩排演练等现场执行工作。2设备设施基础设施具备模拟地铁列车、轨道、地铁车站等基础设施设备。控制系统具备模拟OCC控制中心和车站岗位等工作场景。3场地布置指挥区、观摩区等搭建根据演练需求及现场环境布局。设计风格简约大方,各个区域设计划分合理,所有区域需要配套桌椅喷画等布置。周边布置为保障演练效果,场地周边要有指引牌、围蔽板、喷画等。4视频制作演练视频为演练中的部分环节进行前期视频预制,包括组织拍摄、后期制作;视频制作以能够清晰地表现演练具体环节的效果。负责将演练效果清晰地进行视频展示,画面内容在现场大屏幕上展现,画面要求高清格式。后期通过剪辑向主办方提供最终演练视频。5其他协同对接做好演练时各场景的协同对接、信息视频互通等工作。专家点评聘请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方面的专家,参与演练筹备、演练及现场点评等工作。演练保障为保障整体的演练需求,提供包括演练所需要的音响设备、现场扩音、视频通讯设备、相关桌椅凳子、指示牌、工作证等后勤保障。三、验收要求成果提交: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报告》;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桌面演练研究报告》;3.提交演练视频,并形成演练工作过程性文档。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四、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尾款: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五、技术团队要求1.供应商应安排在轨道交通方面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需为供应商的全职在职人员,应具备:(1)交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2)5年或以上轨道交通行业相关工作经验。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轨道交通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为供应商的全职在职人员。包组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一、总体要求1.本包组最高限价为50万元,报价人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响应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雇员费用、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除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4.报价人在响应报价方案中对需求书中所有内容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报价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其技术得分。5.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应答服务要求,当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有偏离时,需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优于磋商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服务的要求低于磋商文件中要求。二、项目概况为系统谋划广东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充分适应“十四五”期间铁路货运转型升级新形势新路径,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编制印发《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广东省铁路货运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阐述,是我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中期评估是规划编制实施接续奋力的重要一环,也是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强有力助推器。根据《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系统梳理《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新形势新要求下的应对对策,更好推进规划实施,开展本次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三、服务内容(一)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通过开展省内现状调研(实地调研不少于8次)和部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了解全省铁路货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现状情况。对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及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系统评估,研判铁路货运发展面临的发展趋势,分析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总结实施取得的成效,分析挖掘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在采购人指导下形成《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二)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最新发展要求,通过开展国内外铁路运输等资料收集以及国内铁路运输发展情况调研(实地调研不少于2次),进一步明确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推进实施的原则和思路,围绕发展目标,针对铁路运输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运输安全、运输管理等提出后续工作重点,细化具体工作任务,针对“十四五”后半程更好推动规划实施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形成《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报告》。四、验收要求成果提交:《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报告》。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五、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尾款: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六、技术团队要求1.供应商应安排在交通方面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资深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供应商的全职在职人员,应具备城乡/城市规划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2.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交通或规划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需为投标供应商的全职在职人员。七、其他要求供应商针对本包组项目编制的重点、难点进行深入剖析,制定出有针对性且有实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并能落实技术方案举措解决问题,以确保按要求顺利完成项目的各项预期成果。在此基础上,供应商需对工作方法与技术路线进行阐述,要求准备采取的工作方法与技术路线清晰明确、逻辑合理。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期:支付比例50%,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成果提交: 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实施方案》; 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 3.《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研究报告》。 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 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项1.00800,000.008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期:支付比例50%,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成果提交: 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报告》; 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桌面演练研究报告》; 3.提交演练视频,并形成演练工作过程性文档。 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 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项1.00400,000.004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2期:支付比例50%,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并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尾款支付流程,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成果提交:《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铁路货运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报告》。 备注: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盖章纸质版文本文件2套。同时,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采用PDF、DOC或PPT等格式,图形文件采用jpg等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 考核标准:完成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内容,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终验收确认。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评价咨询服务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1.00500,000.005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3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采购包2:总价采购包3: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3: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采购包3: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项目兼投兼中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费共计不超过20600元。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采购人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电话:020-83187086/83196816传真:020-83196819邮箱:gpcgdzgke@gd.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质管科邮编:5100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188500、83188511邮编:510030传真:020-83357559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采购包3(广东省铁路货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形);供应商未成为本采购包的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的中标商(或成交商)(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可参照磋商文件附件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8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采购包2(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路货运运营监管工作 评价咨询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