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招标公告(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
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
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新发展形势下,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各地推动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全国各重点城市均在大力开展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以盘活城市核心区域的空间资源为抓手,提升城市活力和产业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2.2片区区位优越,生态人文资源丰富,是全市全区焕新激活的重点地区。
片区区位优势突出,大交通条件优越,是寸土寸金的城市价值高地,同时地处南山山地城市公园和风景区之中,风景资源优美。除此之外,片区的文化底蕴深厚,是承载巴渝山居的烟火之地,拥有慈母堂、南天门节孝碑等文保单位凉水井步道等人文资源,是主城CBD附近稀缺的生态人文高地。
与此同时,片区内由于历史遗留情况,存在大量的城中村用地亟需激活,因此需要通过策划规划一体化设计,为南岸区下阶段的产业导入、城市品质改善和城乡活力提升提供空间保障和发展起到触媒作用。
2.2.3片区已编制部分策划和规划,但仍亟待编制融合开发和管控引导的一体化策划设计
片区已经开展过一系列局部的策划和规划工作,但或仅关注空间形象塑造、或仅关注功能业态方向、或仅关注空间用地管控,缺乏从功能业态策划到空间方案落地的一体化考虑,无法有效指导片区的落地开发。因此,需要设计单位在既有的策划、规划基础上,进行该片区整体、系统的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编制工作,从开发角度来谋划片区未来产业功能、空间布局、形象风貌等重点工作,用于指导下阶段的规划调整、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土地出让等工作。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8.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毗邻内环快速路,地处南滨路核心商圈附近,向西眺望渝中半岛,东靠南山,区域总面积146.96公顷,具体详见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向招标人索取)。
2.5 服务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年8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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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金开协信中心4栋408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23-62905607 电 话:13594902520
2024年7月26日
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9696801051306055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75727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763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14948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2356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086086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04274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01238
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招标文件】定稿.docx
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QGS-2024-46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56.发布公告的媒介57.联系方式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201.1项目概况20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0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201.4投标人资格要求201.5费用承担211.6保密211.7语言文字211.8计量单位211.9踏勘现场211.10投标预备会211.11分包211.12偏离212.招标文件22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文件223.1投标文件的组成223.2投标报价233.3投标有效期233.4投标保证金233.5资格审查资料233.6备选投标方案233.7投标文件的编制234.投标2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4.2投标文件的递交24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5.开标245.1开标时间和地点245.2开标程序245.3开标异议246.评标256.1评标委员会256.2评标原则256.3评标257.合同授予257.1定标方式257.2中标通知257.3履约担保257.4签订合同2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8.1重新招标的情形26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9.纪律和监督26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6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7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7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79.5投诉2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评标办法前附表291.评标方法342.评审标准342.1初步评审标准34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43.评标程序343.1初步评审343.2详细评审34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3.4评标结果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二卷47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8第三卷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0一、投标函部分52(一)投标函5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6二、技术部分58(一)技术方案61三、资格审查部分62(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65(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7(三)近年财务状况表70(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1(五)承诺72(六)其他资料74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2.2.1新发展形势下,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各地推动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全国各重点城市均在大力开展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以盘活城市核心区域的空间资源为抓手,提升城市活力和产业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2.2片区区位优越,生态人文资源丰富,是全市全区焕新激活的重点地区。片区区位优势突出,大交通条件优越,是寸土寸金的城市价值高地,同时地处南山山地城市公园和风景区之中,风景资源优美。除此之外,片区的文化底蕴深厚,是承载巴渝山居的烟火之地,拥有慈母堂、南天门节孝碑等文保单位凉水井步道等人文资源,是主城CBD附近稀缺的生态人文高地。与此同时,片区内由于历史遗留情况,存在大量的城中村用地亟需激活,因此需要通过策划规划一体化设计,为南岸区下阶段的产业导入、城市品质改善和城乡活力提升提供空间保障和发展起到触媒作用。2.2.3片区已编制部分策划和规划,但仍亟待编制融合开发和管控引导的一体化策划设计片区已经开展过一系列局部的策划和规划工作,但或仅关注空间形象塑造、或仅关注功能业态方向、或仅关注空间用地管控,缺乏从功能业态策划到空间方案落地的一体化考虑,无法有效指导片区的落地开发。因此,需要设计单位在既有的策划、规划基础上,进行该片区整体、系统的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编制工作,从开发角度来谋划片区未来产业功能、空间布局、形象风貌等重点工作,用于指导下阶段的规划调整、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土地出让等工作。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8.4万元2.4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毗邻内环快速路,地处南滨路核心商圈附近,向西眺望渝中半岛,东靠南山,区域总面积146.96公顷,具体详见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向招标人索取)。2.5服务期:3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4.3招标人应于2024年8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金开协信中心4栋408联系人:李老师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23-62905607电话:135949025202024年7月2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三号楼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6290560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金开协信中心4栋408联系人:宋老师电话:135949025201.1.4项目名称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1.1.5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1.1.6建设规模1.新发展形势下,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各地推动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全国各重点城市均在大力开展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以盘活城市核心区域的空间资源为抓手,提升城市活力和产业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市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片区区位优越,生态人文资源丰富,是全市全区焕新激活的重点地区。片区区位优势突出,大交通条件优越,是寸土寸金的城市价值高地,同时地处南山山地城市公园和风景区之中,风景资源优美。除此之外,片区的文化底蕴深厚,是承载巴渝山居的烟火之地,拥有慈母堂、南天门节孝碑等文保单位凉水井步道等人文资源,是主城 CBD 附近稀缺的生态人文高地。与此同时,片区内由于历史遗留情况,存在大量的城中村用地亟需激活,因此需要通过策划规划一体化设计,为南岸区下阶段的产业导入、城市品质改善和城乡活力提升提供空间保障和发展起到触媒作用。3.片区已编制部分策划和规划,但仍亟待编制融合开发和管控引导的一体化策划设计片区已经开展过一系列局部的策划和规划工作,但或仅关注空间形象塑造、或仅关注功能业态方向、或仅关注空间用地管控,缺乏从功能业态策划到空间方案落地的一体化考虑,无法有效指导片区的落地开发。因此,需要设计单位在既有的策划、规划基础上,进行该片区整体、系统的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编制工作,从开发角度来谋划片区未来产业功能、空间布局、形象风貌等重点工作,用于指导下阶段的规划调整、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土地出让等工作。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毗邻内环快速路,地处南滨路核心商圈附近,向西眺望渝中半岛,东靠南山,区域总面积146.96公顷,具体详见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向招标人索取)。1.3.2服务期服务期: 3年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要求。1.4.1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要求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负责过1个面积不少于110公顷的类似策划规划或策划设计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注:投标人是否因有不良行为记分、进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的,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5.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未载明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5.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1)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履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履职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 其他要求(1)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勘察设计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勘察设计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或执业)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原件袋必须密封。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上述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总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提交。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发布澄清。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自主报价。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限价通知等全部招标资料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费用、管理费用、咨询费用、差旅费用、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后进行报价。3.本项目招标范围、实施内容及招标金额均为初步估算,最终以发包人在项目实施中确认的实施范围和内容为准。本工程项目如遇政策调整或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及实际情况等因素,发包人有权减少或调整工程实施范围及工程量等,最终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以工程实施中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为准,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计价原则进行支付和结算,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承包人将该因素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4.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88.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整(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部分 “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南岸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 南岸城中村策划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3签名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U盘)2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电子版形式(U盘):内容包括word版投标文件正本和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版,内容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3.7.5装订要求1.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2)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 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 “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 投标函部分和电子版形式(U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3.本次招标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4.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5. “投标函部分”、 “技术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6.1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6.2 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7. 公布限价。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信用情况汇总表一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11. 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2.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经委托人认可的商业担保、现金均可。(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4)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委托人确认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止。(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经委托人确认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之日起7天内退还;采用商业担保的,经委托人确认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之日起自动失效。7.4.1签订合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8.1重新招标的情形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异议、投诉处理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2905607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南岸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290560710.2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10.3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渝招投协〔2015〕11号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收费标准70%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 名:重庆承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冉家坝支行账 号:012501417000111610.5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10.6其他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4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仍有异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将答复以修改的形式发布。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按照本章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1.1.2技术部分3.1.1.3资格审查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违反本章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5(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相关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签名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法人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名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不得对招标文件中《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以外的内容予以否决投标,否则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投票 原则排序。2.1.1资格评审标准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总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名盖章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权利义务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60分;2.商务部分20分;3.投标总报价2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2.2.3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3)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4.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5.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6. 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3)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7.对技术部分、投标总报价、商务部分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2.1(1)技术部分得分(A)整体开发策划方案(20分)包含但不限于城中村改造政策分析、城中村现状调查分析、相关规划对地块的管控要求等,现状分析和问题研判、区域竞合分析和目标定位、功能业态策划、总体开发模式建议、开发时序策划、投资收益回报测算、客户研究、招商对象和运营模式建议等。评委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15-20分,良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城市更新设计方案(20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空间结构设计、城市设计布局、空间形象管控与风貌引导设计、公共空间与绿地景观系统设计、近期重点片区详细城市设计、市政配套系统研究、限制条件研究等。评委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15-20分,良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差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专题研究部分方案(10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标案例和详细业态策划专题研究、综合交通系统提升专题研究、更新方式路径专题研究等。评委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3-6分,差得0-3分,未提供不得分。特定地块方案(10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社会主义学院,一天门片区详细规划调整内容(社会主义学院深需化至概念建筑设计方案)。评委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8-10分,良好得6-8分,一般得3-6分,差得0-3分,未提供不得分。3.2.1(2)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总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5分,每减少1%扣0.15分,最多扣5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1(3)商务部分得分(C)公司业绩(12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负责过1个面积不少于110公顷的类似策划规划或策划设计类项目业绩得6分,最多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提供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同一业绩不重复在公司业绩和人员业绩加分。人员配置(2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投标人须自行承诺中标后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项目会议不少于三次。注: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奖项(6分)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主持项目(负责人位于获奖证书前二顺位)获得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每有1个奖项得3分,最多得6分。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得分=A+B+C3.2.3投标人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各类评分分值的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资格评审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4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5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7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8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9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0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4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5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6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7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8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9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0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1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A-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他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XX策划规划方案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产业策划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1.2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如果有);(2)招标文件或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招标或比选文件、图纸、其他技术资料及招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或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遗等资料)(若有);(3)中标(选)通知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5)投标文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1.3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二条本合同的内容2.1项目名称:2.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际情况工作成果细分内容或有增减:2.3规模:2.4项目服务标准:满足国家、部委及地方相关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要求。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和文件3.1项目范围内的控规图、现状影像图;3.2完成策划任务需要的其它基础资料。第四条服务进度4.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开始工作。4.2在甲方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和文件的前提下,乙方按下列进度开展策划工作:4.2.1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踏勘、调研并提供策划方案,提出初步整体规划设计方案。4.2.2提出初步策划方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中期成果汇报。4.2.3乙方收到甲方对中期成果汇报的确认意见之日后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专家评审稿。4.2.4乙方收到甲方对专家评审稿的确认意见之日后2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服务成果:5.1策划服务成果:初步策划方案、汇报材料、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5.2乙方按进度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除最终成果),贰份纸质版及壹份电子文件(PDF)。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最终成果,正式彩印文本捌套及壹份电子文件(光盘)。第六条付款方式:序号分项分项价款(元)分项价款占比(%)1城中村改造项目规策算(规划、策划,测算)方案2城中村项目城市设计方案3城中村项目详规调整用地布局方案及专题研究4社会主义学院,一天门片区详细规划调整内容(社会主义学院深需化至概念建筑设计方案)5合计6.1合同价款:含税包干价人民币元(大写:)。税率:。费用包干使用,其对应的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等所有服务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劳务费、调研费、技术服务费、办公设施费、通讯费、差旅费、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及风险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6.2付款方式6.2.1乙方完成初步成果后,有甲方组织向专班(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取得会议纪要或相关会议意见后30天内,支付40%;6.2.2乙方结合初步成果的修改意见,完善策划规划设计成果,中期成果经甲方认定后,支付30%;6.2.3乙方提供规划成果专家评审稿,并提交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30天内,支付30%;6.2.4甲方每次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出具真实、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有权不予支付。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7.1甲方的权利义务7.1.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7.1.2甲方变更策划服务内容、规模、条件,或需重新提交基础资料,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提交阶段性成果的,双方可以协商顺延乙方向甲方交付阶段性成果的时间。7.1.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服务。7.1.4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有权对乙方提交的项目设计方案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7.1.5甲方应负责策划方案论证、审查、评审及相关的组织工作,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甲方收到乙方的各阶段策划成果后应及时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送达乙方。7.2乙方的权利义务7.2.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和文件,乙方应只能使用于本项目,并负责基础资料和文件的保密工作。7.2.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限完成各阶段的策划服务工作,并及时提供给甲方。7.2.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方案汇报等工作,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7.2.4乙方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形式,向甲方交付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的策划服务成果。7.2.5乙方对策划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的错误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服务费,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应赔付的损失不以该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为限,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7.2.6在本合同履行或现场踏勘和调研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7.2.7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意见,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7.2.8在服务过程中满足招标人要求。第八条违约责任8.1本项目招标范围、实施内容及招标金额均为初步估算,最终以发包人在项目实施中确认的实施范围和内容为准。本工程项目如遇政策调整或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及实际情况等因素,发包人有权减少或调整工程实施范围及工程量等,最终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以工程实施中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实施范围及工程量为准,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计价原则进行支付和结算,承包人对此不持异议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乙方已经完成的策划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8.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乙方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工期;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顺延后阶段相应工作。乙方提前启动工作的,需征求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按阶段支付服务费用。8.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基础资料及文件交付时间迟延,乙方有权顺延后阶段相应工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策划阶段成果交付时间迟延,每延误一日,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设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另行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8.4若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侵害第三人权利的,由乙方自行处理。若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成果资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8.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8.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以及甲方为向乙方追偿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8.7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意见,每延误一日,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设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另行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第9条履约保证金9.1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发包人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9.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9.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送达后,合同签订前。9.4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自本合同加盖公章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履约完成。9.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①现金担保,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约,合同履约完成或因甲方原因或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合同解除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②保函担保,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约,合同履约完成或因甲方原因或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合同解除之日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后失效。9.6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第10条其它10.1关于策划成果的特别约定。10.1.1在服务费用支付完毕后,本合同策划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10.1.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策划成果作为自身业绩进行宣传,但不得用作其他目的。10.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10.3履行本合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应当交付给对方的资料、文件、方案、成果及相关通知,均以经办人的书面签收、EMS邮寄送达签收或电子送达签收为准。甲方通信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通信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上述地址为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其他方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唯一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若一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应书面告知另一方。变更通知送达前,另一方按前述方式送达的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并产生相应法律效力。按照前述方式送达时,自寄出五日起,则视为有效送达。在因本合同及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诉讼/仲裁的情形下,上述约定的各方地址,同时作为各方的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用于接收诉讼/仲裁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判决书、裁决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法院/仲裁机构按该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传票、判决书、裁决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即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或无法送达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若地址为空白,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住所作为通讯地址。10.4乙方承担建设智慧平台管理第三方单位管理培训费用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签订合同后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平台第三方管理培训单位.10.5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出具政府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10.6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依法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商定签订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若出现手写内容,手写内容未经双方盖章确认则无效。本合同载明的委托代理人未经书面授权,仅代表在本合同签名,其他单方承诺或认可内容无效。10.8本合同壹式份,甲方叁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内 容甲方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公司电话公司传真公司开户行 公司账号 社会统一代码签订日期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二卷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写(如有)。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技术部分三、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承诺(六)其他资料一、投标函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服务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为。2.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若我方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招标人。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内容。(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内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技术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提示: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一)技术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的评审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三、资格审查部分(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承诺(六)其他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高级职称人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附相关证明材料。(五)承诺(招标人名称):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2、我公司承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1)承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履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履职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投标人承担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我司承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不随意更换。(2)承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若其被暂停在渝承揽的新业务中任职但仍参加投标,我司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3)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项目会议不少于三次。(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3、拟派勘察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我司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勘察设计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勘察设计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或执业)证书,并提供我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我司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及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的规定。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9、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0、如我公司未中标,我公司同意招标人使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六)其他资料1.投标保证金[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的相关证明材料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策划与城市更新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