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套提升改造招标公告(白水县城市建设市政工程管理处2024)
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白水县-2024-00217-079
项目名称: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711,476.3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合同包预算金额:26,711,476.3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711,476.3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工程 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711,476.39
26,711,476.3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⑿《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⒂《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⒄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⒅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投标人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0)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1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13)本合同包允许分包,分包需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提供《分包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开标室
开标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水县城市建设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白水县地下水监测中心一楼市政处
联系方式:0913-6302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鸿民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0913-2087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文丽
电话:13259083638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白水县城市建设市政工程管理处
行政区域
白水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7: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4:30
开标地点
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
¥2671.1476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党文丽
项目联系电话
13259083638
采购单位
白水县城市建设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白水县地下水监测中心一楼市政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3-6302599
代理机构名称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3-2087368
关于“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的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道路工程:白水县仓颉路支道南起白宜路,北至环城东路终点,道路全长1600m,平均路宽7m,现状路面为沥青砼路面,路面病害严重,现对现状路面进行铣刨、清运、重新铺设。(二)瑞雪公园:公园占地:36767m;彩色透水沥青铺装面积:7750m,次要路面石材铺装:2100m,绿化面积:16450m,宿根花卉多种9200m,艺术长廊、空中步道一组,卫生间一栋,休闲娱乐设施、休闲座椅、活动器械、灯光亮化及给排水灌溉工程等。2.采购项目分包情况1个包,预算资金26,711,476.39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项目名称:白水县仓颉路北段城市配套提升改造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采购内容、数量: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一)道路工程:白水县仓颉路支道南起白宜路,北至环城东路终点,道路全长1600m,平均路宽7m,现状路面为沥青砼路面,路面病害严重,现对现状路面进行铣刨、清运、重新铺设。(二)瑞雪公园:公园占地:36767m;彩色透水沥青铺装面积:7750m,次要路面石材铺装:2100m,绿化面积:16450m,宿根花卉多种9200m²,艺术长廊、空中步道一组,卫生间一栋,休闲娱乐设施、休闲座椅、活动器械、灯光亮化及给排水灌溉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详见预算。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满足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5.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招标文件;地点:白水县城区。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标准要求:执行采购要求。(2)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9.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采购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四、验收标准:1.本工程应按要求完成工程全部内容。2.本工程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工程管理规定及行业标准以及图纸要求。市建白水县城市建设市政工程管理处202年07月26亩27000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配套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