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预埋件招标公告(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024)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轨道预埋件采购公告

JERGSBSCZ202407001

二公司白山船闸-公开-陆域轨道预埋件07001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轨道预埋件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轨道预埋件

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庆市安汇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投标
,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施工位于安庆市漳湖镇漳湖闸下游。码头采用连片引桥式布置形式,布置4个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总长度571米,平台宽为30米,采用高桩梁板结构,设置41吨集装箱装卸桥、45吨多用途门座起重机及25吨门座起重机。后方陆域占地约23.78万平吨,布置集装箱重箱堆场、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拆装箱库、海事边检海关查验场地、综合办公楼、候工楼等生产辅助建筑物。合同额6.98亿元,合同工期:365日历天,陆域部分视征迁进度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2.2
本次招标内容

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计划交货期为
1
个月,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及规范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时间

收货地点

车挡预埋钢板

950*390*14,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22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车挡主体

双面角焊缝,焊缝高10mm,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24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车挡预埋螺栓1

M22*1090,Q235,配套螺母加弹簧垫片,丝头长65,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88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车挡预埋螺栓2

M22*840,Q235,配套螺母加弹簧垫片,丝头长65,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176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防风拉索

Q235-B,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24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防风拉索预埋圆棒

A
60
,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m

58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防风拉索盖板

Q235-B加配筋,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24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顶升板

Q235-B,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48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锚定座

Q235-B,开
A
50孔
,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24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锚定座盖板

Q235-B,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24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轨道梁护边

200*10,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m

5607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电缆沟护边

180*10,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m

3040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电缆沟护底钢板

150*10,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m

1520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电缆转向装置

100*10*1,防腐125μm

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



6

2024.09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注:1、

、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2、具体供货地点在合同谈判时明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能力要求:
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履约信用要求:
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发票开具要求:
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
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
13
%
/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价含运费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
者,


 2024

 
07
 

 
27

 
8
 
时至 
  2024  

 08

 
01
 

 8

(
北京



下同
)


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
推荐单位或
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交的
截止









,下



 2024

 08

 16

 8

,投标



截止时间

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

电子



件。

5.2  




的投
标文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



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     

邮    编:         

联 系 人:付尧欣/丁浩然     

电    话:17730016555/15538911451      

传    真: /                     

电子邮件:794188589@qq.com/357083905@qq.com       

网    址: http://ec.ccccltd.cn

开户银行:
招行青岛福州路支行
                 

账    号:
 643080001310001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     

邮    编:         

联 系 人:付尧欣/丁浩然     

电    话:17730016555/15538911451      

传    真: /                     

电子邮件:794188589@qq.com/357083905@qq.com       

网    址: http://ec.ccccltd.cn

开户银行:
招行青岛福州路支行
                 

账    号:
 643080001310001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1

白山船闸项目轨道预埋件采购招标文件-新.doc

下载

2

皖河新港埋件(1)(2).pdf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预埋件

车挡预埋钢板

22


2

预埋件

车挡主体

24


3

预埋件

车挡预埋螺栓1

88


4

预埋件

车挡预埋螺栓2

176


5

预埋件

防风拉索

24


6

预埋件

防风拉索预埋圆棒

58


7

预埋件

防风拉索盖板

24


8

预埋件

顶升板

48


9

预埋件

锚定座

24


10

预埋件

锚定座盖板

24


11

预埋件

轨道梁护边

5607


12

预埋件

电缆沟护边

3040


13

预埋件

电缆沟护底钢板

1520


14

预埋件

电缆转向装置

6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发布时间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部(轨道预埋件)物资采购(招标编号:JERGSBSCZ202407001)招标文件招标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07月24日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4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56.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总则122.招标文件193.投标文件204.投标235.开标236.评标247.合同授予258.纪律和监督26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41.评标方法362.评审标准363.评标程序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8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49第二卷54第五章供货要求55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56二、物资需求一览表56三、质量标准56四、验收标准57五、相关服务要求57第三卷5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0一、投标函6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5三、授权委托书66四、投标保证金67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8六、分项报价表69七、资格审查资料71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78九、技术支持资料79十、相关服务计划80十一、信用承诺书81十二、其他资料831.11.2.第一卷1.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轨道预埋件采购公告1.3.1.1.招标条件本项目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庆市安汇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1.3.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施工位于安庆市漳湖镇漳湖闸下游。码头采用连片引桥式布置形式,布置4个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总长度571米,平台宽为30米,采用高桩梁板结构,设置41吨集装箱装卸桥、45吨多用途门座起重机及25吨门座起重机。后方陆域占地约23.78万平吨,布置集装箱重箱堆场、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拆装箱库、海事边检海关查验场地、综合办公楼、候工楼等生产辅助建筑物。合同额6.98亿元,合同工期:365日历天,陆域部分视征迁进度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完成。2.2本次招标内容,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计划交货期为1个月,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及规范标准计量单位需求数量交货时间收货地点车挡预埋钢板950*390*14,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块22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车挡主体双面角焊缝,焊缝高10mm,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车挡预埋螺栓1M22*1090,Q235,配套螺母加弹簧垫片,丝头长65,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根88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车挡预埋螺栓2M22*840,Q235,配套螺母加弹簧垫片,丝头长65,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根176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防风拉索Q235-B,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防风拉索预埋圆棒A60,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m58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防风拉索盖板Q235-B加配筋,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顶升板Q235-B,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48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锚定座Q235-B,开A50孔,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锚定座盖板Q235-B,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轨道梁护边200*10,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m5607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电缆沟护边180*10,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m3040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电缆沟护底钢板150*10,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m1520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电缆转向装置100*10*1,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个6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注:1、一、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2、具体供货地点在合同谈判时明确。1.3.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能力要求: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1.3.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5日8时至2024年07月30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1.3.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5日8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1.3.6.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邮编:联系人:付尧欣/丁浩然电话:17730016555/15538911451传真:/电子邮件:794188589@qq.com/357083905@qq.com网址:http://ec.ccccltd.cn开户银行:招行青岛福州路支行账号:643080001310001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联系人: 付尧欣/丁浩然电话:17730016555/15538911451 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皖河新港项目部联系人: 付尧欣/丁浩然电话:17730016555/15538911451 1.1.4招标项目名称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1.1.5工程项目名称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业主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结算款70%1.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 交货期交货期: 1 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4 年 09 月 05 日1.3.3交货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皖河新港项目部1.3.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加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 分别列出并注明):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业绩:详见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公告1.9.1投标预备会R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详见招标公告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2024年08月 15 日8:00时文件发送方式: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ec.ccccltd.cn)发布 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10.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详见招标公告1.10.4偏差R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 15 日8:00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2024年08月 15 日8:00时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48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截止时间:2024年08月 15 日8:00时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48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税金=销售金额*税率3.2.4最高投标限价R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3.1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R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保证金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R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至 202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R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R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单位公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名称: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JERGSBSCZ202407001 在 2024 年 08 月 15 日 8 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8 月 15 日 8 时前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R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线上评标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库中成员,单位委派。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期限: 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R否7.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R不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R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经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制作成压缩包2.不满足招标要求的电子招标文件给予拒绝。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每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自行到送货现场进行调查,招标人不进行组织。…………1.4.1.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1.4.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4.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11)信用承诺书;(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结算方式:投标单价为投标的物资送达招标人指定收货区域的全部费用(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5.2“生产能力证明”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5.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3.5.4“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5.5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4.5.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4.6.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7.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2不再招标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1.4.8.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4.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5.第三章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2.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 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1形式评审 标准…………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1.2资格评审 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2.0.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根据报价金额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0.2.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0.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1.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物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联系电话及传真:0532-58705200卖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鉴于:乙方具备依法提供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资质和条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文件(编号:/)及中标通知书,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等: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含税总价备注其他约定:表中数量为本合同暂定数量,要按甲方的材料计划供应,结算时以甲方实际收到的实际数量作为依据,以双方实际签认数量为准;当甲方实际需求数量低于表中数量时,乙方不得以需求不足向甲方进行索偿。单价为含材料费、运杂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乙方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关税等),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款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结算方式:甲方按月给乙方办理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到本月的15日。乙方须给甲方提供当月内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所有收货单原件及满足甲方要求的发票作为结算的依据。若因乙方未能按要求给甲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期的结算单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并签订结算清账承诺书。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1.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3项执行:(1)按照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附件,样本应由双方选定的第三方/进行封存和保存。(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乙方所供应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范标准;清退出场的不合格材料不能在货款结算中体现,清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供应材料的数量、进场时间、到达地点等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罚款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2.乙方保证按甲方所提供产品规格/型号供货,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安全、质量标准以及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第三条计量方法1.计量方法:检尺计量、清点并确认数量。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以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第四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包装标准首先应足以保护产品在运输、装卸等交付甲方前等过程中的安全,具体包装标准应按照以下第1项执行,包装材料以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1.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2.按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具体为:/3.合同标的物包装采取通用方式,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避免在路途中产生挤压、碰撞和损耗等影响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情形,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应采取特殊包装方式。(除合同约定外)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包装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包括专用线、码头)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1)乙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及运输风险,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乙方代运(乙方承担直接送货的全部责任和运输风险,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甲方自提自运。2.运输方式:汽运;3.交货地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皖河新港项目部;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丁浩然15538911451、付尧欣17730016555;5.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1)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对;(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资料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向乙方签发送货清单,乙方以此送货清单作为与甲方每月核对账目的依据;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7.装卸方式及费用:乙方承担装货和卸货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8.乙方不得在送货凭证上增加合同内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若送货凭证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六条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具体供货日期、数量以甲方计划为准,供应期限变动不构成索赔依据。第七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1.产品的交(提)货期限:收到甲方需求计划后3天内到货。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3日之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订单的全部内容,订单即刻产生法律效力。第八条验收1.验收时间:货到验收;2.验收手段:检尺、点数计量、质量检验;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以及货物最终使用方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并承担因更换物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3.验收标准: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甲方按国标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观感检查,观感质量合格方可卸货,卸货后经过试验检测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退换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甲方负责;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第二条1中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九条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1.1履约担保方式(1)履约保证金为/金额的/%,即/元;(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①项执行: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1.2履约担保期限(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截至合同供货期结束后日,有效期结束并不代表乙方质量责任的免除,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质量责任。(2)本合同完全履行后,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后退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其不足部分从合同价款中支付。乙方无违约事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按照以下③项约定执行:①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期结束后/日内无息退还;②提供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结束后保函自动解除;③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执行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银行账户。④采用其他形式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质量保证金2.1质量保证金方式(1)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即元;(2)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④项执行: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每期结算额扣除3%。2.2质量保证期限:同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2.3返还期限按照以下(3)项约定执行:(1)采用现金形式的,于质保期限到期后30日内无息退回;(2)采用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形式的,质保期届满后自动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3)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在最终结算日后30日内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4)采用其他形式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其他保证金可参照上述保证金内容进行约定。第十条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1.预付货款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否(选填是或否)。若甲乙双方约定有预付款,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预付款的担保,担保金不计利息。预付款/定金于/转为货款。(1)预付款保函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预付款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或要求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追索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即/元)。(2)定金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定金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乙方不依照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3)混合方式:甲方向支付/,其中定金金额为合同额的20%,即/。定金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预付款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乙方不依照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2.货款支付1.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到货结算并开具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额的70%,剩余30%于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付清。从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不计利息付清,如因业主计量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应自愿放弃廷期付款利息和违约金的索要:(2)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各类保理及反向保理产品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出具相关协议,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产生的账款进行应付账款保理或其他融资行为,若乙方擅自进行了保理或其他融资行为的,甲方对此行为不予认可,该行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且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支付种类现汇/银行转账银承E信通其他现汇/银行转账银承E信通其他比例银行产品期限贴息费说明乙方承担贴息费用其他说明当甲方不能现汇/银行转账时,双方协商其他支付方式支付种类现汇/银行转账银承E信通其他现汇/银行转账银承E信通其他比例银行产品期限贴息费说明乙方承担贴息费用其他说明当甲方不能现汇/银行转账时,双方协商其他支付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3.开票要求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最近一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以及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为:甲方: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招行青岛福州路支行,户名: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账号:643080001310001,纳税人识别号:913702001635708411,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6号,电话:0532-58705200。乙方:开户行:,户名:,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本合同中乙方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是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约定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的计税办法为/,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如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采用的计税办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开具增值税发票类型为/,采用的计税办法为/,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4.收款账户乙方确认的本合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账户名为,开户银行为,银行账号为。乙方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变更文件或通知书,否则原信息仍应视为有效,甲方不就付款错误或其他错误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产品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初步证明,但不能因此免除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如错误通知到货地点、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3.除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付款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若甲方逾期付款,乙方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双方协商确定的延期付款期限届满,甲方仍不能支付应付货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其它约定:/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向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全部货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另行采购以及延误工期等相关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不合格产品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因处理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检测费等)。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若因此而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的,乙方应自行组织货源,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标准等进行交货;乙方在交货之后,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应按约定交货,乙方若提前交货,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不予接收货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2%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视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5.如乙方依本条规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直接及间接损失时,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补齐差额部分。6.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所供货物实际金额少于预付款的,应在甲方确认具体返还金额后30天之内以甲方要求方式向甲方返还剩余的预付款项,逾期未返还的,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并对甲方因此产生的资金成本以及其他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8.对乙方基于上述约定的违约情形以及其他违约情形对甲方产生的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货款或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中直接扣除。9.其他约定:/。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经对方同意该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护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等任何权益,并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任何一方单方面转让债权、债务,导致对方被第三人提起仲裁、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或产生其它损失的,均应予以赔偿。第十七条合规承诺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不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承诺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并妥善保留相关财务凭证。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财务账簿及财务凭证。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发现存在行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无权主张甲方违约,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或其他的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同时应加盖骑缝章。或者双方加盖合法有效的电子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并一致同意若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就本协议采用的此种签订方式以及签订过程中产生的电子证据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该证据可直接作为纠纷处理依据。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双方往来的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邮寄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有变更,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的时间,因怠于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一方未在本合同中载明送达地址的,则视为其认可工商注册地址或户籍登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签订地点:安庆市安庆港项目部(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2.0.22.0.3.第二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通用合同条款;(5)供货要求;(6)分项报价表;(7)中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8)相关服务计划;(9)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物资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5.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7.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买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卖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买方名称):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物资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环保协议书安全环保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安全、环保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以及局颁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等,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内容的安全环保协议,以共同遵守。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中交集团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乙方所有人员进入甲方现场的,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2.乙方负责办理物资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乙方应保证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物资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与甲方无关。3.乙方向甲方提供物资的原辅材料包装,必须材料坚固、标识明确,如包装物会造成环境影响,乙方负责说明及澄清,并承诺回收。4.乙方应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管理负全责。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不得制造车辆污染及扬尘,如有违反环境与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责令改正、罚款、索赔、取消协议,甚至追究法律责任。5.乙方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人员以及运输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环保知识、安全管理及班前安全讲话教育。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内。6.由于乙方进入甲方现场违章停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甲方的人员伤害、地磅及周边设施损坏、设备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损失,若发生犯罪的则由政府主管部门等上级机关负责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或乙方不再供货后终止。8.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公司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买、卖双方随时协商修订并补充。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3.第二卷3.1.第五章供货要求3.2供货要求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2、物资需求一览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及规范标准计量单位需求数量交货时间收货地点车挡预埋钢板950*390*14,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块22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车挡主体双面角焊缝,焊缝高10mm,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车挡预埋螺栓1M22*1090,Q235,配套螺母加弹簧垫片,丝头长65,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根88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车挡预埋螺栓2M22*840,Q235,配套螺母加弹簧垫片,丝头长65,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根176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防风拉索Q235-B,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防风拉索预埋圆棒A60,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m58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防风拉索盖板Q235-B加配筋,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顶升板Q235-B,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48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锚定座Q235-B,开A50孔,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锚定座盖板Q235-B,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套24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轨道梁护边200*10,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m5607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电缆沟护边180*10,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m3040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电缆沟护底钢板150*10,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m1520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电缆转向装置100*10*1,防腐125μm按照图纸及项目部要求个6 2024.09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3、质量标准3.1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3.2质量保证期为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3.3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3.4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4、4.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4.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4.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4.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4.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4.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7.7验收标准: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以及货物最终使用方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并承担因更换物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4.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3.2.1.五、相关服务要求5.1运输:5.1.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5.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4.第三卷4.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相关服务计划十一、信用承诺函十二、其他资料4.2.1.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技术支持资料;(10)相关服务计划;……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4.2.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4.2.3.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2.4.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4.2.5.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2.6.六、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2.分项报价表报价单位(盖章):7.1投标人:招标编号:投标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计量单位需求数量到场单价组成(元)综合含税价(元)发货地交货地点运距(km)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计量单位需求数量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单位财务费用增值税 税率单价合计(含税)综合含税价(元)发货地交货地点运距(km)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计量单位123456=2+3+47=1×6发货地交货地点运距(km)1234总计1.合同签订及结算价格为一票制价格,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价款中。价格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运输、装卸、泵送、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运输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2.投标单位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合同签订数量为暂定数量,数量随工程变化调整,以实际合格供应数量结算,如果有未包含规格型号按照合同包含规格型号的定价方式处理。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乙方自愿承担相应的风险,并不得请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减少或免除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7.2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备注/来源一材料费小计1 2 ……二人工费小计三机械加工费小计1设备折旧费2设备维护费四水电费小计生产成本合计五管理费小计1生产管理费2销售费3服务费4财务费成本合计六 利税小计1税收2税后利润出厂单价七运杂费小计公里到站单价注:1.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2.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2.7.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六)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4.2.8.八、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4.2.9.九、技术支持资料4.2.10.十、相关服务计划4.2.11.十一、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4.2.124.2.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轨道预埋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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