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物资招标公告(垣曲县林业局2024)
项目概况
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8272024AGK00075
2.项目名称: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73928元
5.采购需求: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其中包括: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油锯、防火服五件套、作训服、铁锹、铁扫帚、灭火弹、防火版面、条幅、宣传品等。本次采购不分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范围包括: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培训及质量保修、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7.质保期: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西路东星卡纳溪谷15号楼101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人:垣曲县林业局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舜王大街南端与学府路交叉口(原卓越学校院内)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59-602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西路东星卡纳溪谷15号楼101商铺(亨通大药房隔壁)
电子邮件:50507171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835950990
附件信息:
8.20 采购文件-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面向(3)(1).doc692.0K
1-E金娣招采购文件项目编号:1408272024AGK00075项目名称: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垣曲县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一、总则11二、采购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五、开标20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1七、签订合同25八、保密和披露26九、询问和质疑26十、违约处罚27十一、项目验收28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9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6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0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6第1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72024AGK000752.项目名称: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073928元5.采购需求: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其中包括:背负式风力灭火机、油锯、防火服五件套、作训服、铁锹、铁扫帚、灭火弹、防火版面、条幅、宣传品等。本次采购不分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培训及质量保修、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7.质保期:一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7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西路东星卡纳溪谷15号楼101商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垣曲县林业局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舜王大街南端与学府路交叉口(原卓越学校院内)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59-60232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西路东星卡纳溪谷15号楼101商铺(亨通大药房隔壁)电子邮件:505071710@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5835950990第2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细 目内 容1采购人名称名称:垣曲县林业局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舜王大街南端与学府路交叉口(原卓越学校院内)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59-602323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称: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西路东星卡纳溪谷15号楼101商铺(亨通大药房隔壁)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58359509903项目名称垣曲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4交货地点垣曲县林业局指定地点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6采购项目预算预算金额:1073928元7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1408272024AGK00075)。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对公转帐、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5.交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账号:1480003510120170009426.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7.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8投标文件递交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不可加密,u盘保存);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导出的文件彩色打印或加盖鲜章),副本4份,纸质文件仅用于存档;4、诚信投标承诺书;5、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情况表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纸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情况表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在开标后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地址: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西路东星卡纳溪谷15号楼101商铺;收件人:李女士;电话:15835950990)9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10开标时间及地址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运城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邑西路东星卡纳溪谷15号楼101商铺11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2)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基本账户开户证明;(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处罚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7)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8)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有)。若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伪造资料的,不仅其投标将被否决,还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2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的规定计取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分段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中标方领取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所属行业是:工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设备/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4、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1)须出具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绿色、创新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6、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货物所需材料、设备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货物所需材料、设备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5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如下:一、总体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政采云平台组织进行,所有供应商须在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投标。2.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在线开标的,视为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3.投标截止时间已到,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须携带电脑自行解密或远程解密),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报价视为无效;二、 投标文件补充要求1. 电子投标文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须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文件合法有效。2.投标文件递交在线加密递交正式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加密递交正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一并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3.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4.“供应商”指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3.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能力;(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4.4.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登记备案。3.5.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6.6.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投标费用4.1.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构成5.2.2.采购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1.第1部分采购公告;1.第2部分供应商须知;1.第3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第4部分商务、技术要求;1.第5部分合同原则;1.第6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完整资料,或者在投标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内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按采购公告中的联系地址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6.2.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会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至少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对采购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4.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或者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6.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采购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7.7.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8.8.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9.9.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8.2.2.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响应部分、报价要求响应部分、商务技术响应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及电子U盘一份需在开标后邮寄或送达至代理公司,未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要删掉)。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响应部分、报价要求响应部分、商务技术响应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8.3.3.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响应部分1)*营业执照;2)*供应商代表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3)*基本账户开户证明;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报价要求响应部分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2)*报价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商务、技术响应部分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商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4)*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书面说明及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5)供应商企业简况;6)*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或能证明其技术参数的生产厂家资料,如:投标产品样本、产品手册或说明书、彩色宣传资料等技术资料);7)*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8)售后服务方案;9)培训方案;10)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措施;11)供货方案;12)安装调试阶段方案;13)验收阶段方案;14)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备件清单等;15)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16)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有);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8.4.4.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以方便评委评标,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及页码。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5.5.预算金额:1073928元8.6.6.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1408272024AGK00075)。(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对公转帐、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5)交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西金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账号:148000351012017000942(6)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7)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②供应商弄虚作假的;③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⑤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⑧中标人未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未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的;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8.7.7.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采购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2.供应商照搬照抄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能证明或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拒绝该投标。9.3.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全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4.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11.3.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采购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5.5.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和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严格一致;(2)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1.6.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7.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8.8.各供应商须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在开标时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2.9.9.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2.10.10.未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3.投标截止时间13.1.1.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3.2.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5、开标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3.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5.4.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5.5.5.供应商须使用供应商本公司上传投标文件的CA在供应商后台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须携带电脑自行解密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限为解密环节开始30分钟,30分钟内未解密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6.6.进行电子唱标。15.7.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唱标结束后开启报价确认,供应商须使用CA进行电子签章确认。15.8.8.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要求要求说明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代表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完整有效投标保证金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并进行现场核实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完整有效节能、环保(如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评标程序和要求16.组建评标委员会16.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抽取专家,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山西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4人共同组成。16.10.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采购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7.符合性审核17.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17.2.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所提供的服务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1.B.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1.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D.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等不满足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1.E.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的;1.F.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1.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1.H.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I.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3.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除第(3)款情形之外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7.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投标的澄清18.1.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8.3.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澄清,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理时间指的是评标委员会向供应商提出书面要求后30分钟内。19.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0.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当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当供应商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21.评标过程保密21.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废标23.1.1.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予以废标;23.2.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6)单个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负偏离>3项的为无效投标,发现提供虚假参数者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3.3.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签订合同24.中标通知24.4.4.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5.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4.6.6.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中标服务费25.1.1.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的规定计取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分段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在中标方领取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6.签订合同26.1.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26.2.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4.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6.5.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8、保密和披露27.保密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6.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7.7.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询问和质疑29.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8.8.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9.9.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10.10.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29.11.11.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12.1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13.1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14.1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15.1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16.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17.1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18.1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0、违约处罚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1、项目验收31.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1)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2)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制定验收方案;(3)开展验收活动;(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组成部分。第3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供货方案的合理性;售后服务的承诺,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2.1节能环保原则: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原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除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2.2.1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2.2支持监狱企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3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2.4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5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7其他原则:2.7.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7.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2.7.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7.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2.7.6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2、形式、响应性评审审查要求要求说明供应商代表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与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提供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签署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组成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采购预算金额投标报价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货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质保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商务、技术偏离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商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评标内容、标准及所占分值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6分)得分1、业绩(4分)有效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所投同类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供应商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4分。注: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行政审批部门的证明文件。42、政策性因素(2分)投报产品中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并能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二、服务部分(15分)151、售后服务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标准、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售后响应时间及应急处理方案;每提供一项内容且全面的得2分,如提供的内容不全面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102、培训方案(5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安排、培训保障措施;每提供一项内容且全面的得1分,如提供的内容不全面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5三、技术部分(49分)491、技术性能指标(2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20分,如有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技术参数偏离表的响应情况与技术证明文件资料或其它合法证明文件描述不符,专家有权认定为负偏离。注:中标产品交付标准必须以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为准,如有虚假应标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202、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措施(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应包含质量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官网查询截图、宣传图片等)、使用说明(至少保证使用说明详细明确)、产品功能描述(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描述、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产品配置清单(货物规格型号、数量等);每提供一项内容且全面的得3分,如提供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123、供货方案(14分)供货方案中应包括不仅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整体实施方案大纲、安装调试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的货物运输方案、运输风险的预防措施、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的应急处理方案、供应商根据对货物的(使用、储存、日常维护)等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每提供一项内容且全面的得2分,如提供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4分。144、验收阶段方案(3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方案:①验收准备工作;②验收标准和依据;③验收流程;每提供一项内容且全面的得1分,如提供的内容不全面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四、价格分(3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说明: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是指文字错别字较多、方案与实际不符、材料顺序混乱、描述不准确等情况。注: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2)若供应商为残疾人企业,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当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当供应商综合评分且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5、其他说明: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一型号的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1、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2.质保期:一年;3.售后服务条款:3.1.1.提供货物厂家的标准售后条例;3.2.2.提供操作手册一套;3.3.3.设备安装: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的所有费用;使设备能正常投入使用;负责人员培训,费用供方承担;3.4.4.使用培训:培训由中标方负责,保证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调试和操作方法、故障判断及处理,培训掌握率100%,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5.5.维修响应速度: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专业人员响应,如有需要24小时内必须赶赴现场上门服务;3.6.6.具备配件仓库;3.7.7.备件供应:不超过7天;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5.供货地点:垣曲县林业局指定地点。2、技术规格及要求:序号品名标准数量单位预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背负式风力灭火机国标50台52502625002油锯国标30把1400420003防火服五件套国标100套20002000004作训服(春秋服)国标150套380570005作训服(冬服)国标150套400600006作训服(夏服)国标150套100150007铁锹国标200把4080008铁锹国标200把4080009铁扫帚国标200把501000010灭火弹国标200箱4509000011防火版面25平米5001250012条幅300条802400013宣传品(彩页、围裙、手提袋、抽纸、彩旗等)284928合计:1073928购置品种、数量、单价及投资:1、背负式风力灭火机:(1)出进风量(m3):≧0.4;(2)发动机:2-Mix混合两冲程(3)一次性加油使用时间≧25min。单价约5250元,购置50台,小计262500元。2、油锯:配备单缸风冷二冲程的汽油机,排量25.4cc,功率:0.9kw。减震功能强,以适应切割工作。油锯重量轻,马力足,可以快速适应不同环境下的工作。单价约1400元,购置30把,小计42000元。3、防火服五件套:上衣+裤子+防火手套+防火靴+带防烟眼镜的照明头盔。(1)上衣+裤子:符合GB/T33536-2017-《防护服装-森林防火服》。(2)颜色:橘红色,阴燃性能强,撕破强度高。单价2000元,购置100套,小计200000元。4、作训服(春秋服):物品:上衣+裤子+帽子+鞋:功能:防静电、耐磨、吸湿排汗、透气;面料:不缩水、不褪色、不变形、优质面料。经典翻领、整体美观、结实。单价380元/套,购置150套,小计57000元。5、作训服(冬服):物品:上衣+裤子+帽子;功能:防静电、耐磨、吸湿排汗、透气;面料:不缩水、不褪色、不变形、优质斜纹棉。单价400元,购置150套,小计60000元。6、作训服(夏服):物品:短袖+短裤;功能:夏季体能训练穿着,吸汗透气,速干面料,穿着弹力舒适,布料有光泽,有坠性,手感顺滑,裆部加固布条,裤角加固。单价100元,购置150套,小计15000元。7、铁锹:平头,钢锹木杆材质:木杆;锹头宽约23.5长约30厘米;锹柄长约120,直径约3.5厘米;单价40元,购置200把,小计8000元。8、铁锹:尖头,钢锹木杆材质:木杆;锹头宽约23.5长约30厘米;锹柄长约120,直径约3.5厘米;单价40元,购置200把,小计8000元。9、铁扫帚:直径25/30mm,长1.5m;镀锌杆;重量:1.5kg;拍头为1.5/2mm厚钢板多次冲压成型,拍头与工具杆为焊接固定或螺丝固定工具;钢丝长度≥50cm,直径3-4mm,数量28条,钢丝前端焊接扣合加防止开散变形工具;单价50元,购置200把,小计10000元。10、灭火弹:干燥、牢固;从3米高处自由落至水泥地面,不发火,干粉不外泄;单个总重量(g):新型超细干粉850±50;灭火剂填充重量(g):850±50;有效爆发面积不低于5㎡;每箱10个,有效期(保质期)不低于5年。单价450元/箱,购置200箱,小计90000元。11、防火版面:面幅25平米,单价500元,小计12500元。12、条幅:500厘米长-70厘米宽,红底白字或者红底黄字;共300条,单价80元,小计24000元。13、宣传品:13.1彩页:双胶彩纸:A4纸,单色印,单面;单价0.1元,购置50000份,小计5000元;13.2围裙:丝印,单色,48-68cm,牛津布,防水,单价7元,购置5000个,小计35000元;13.3手提袋:丝印机制一体袋,全新颗粒80克新料,竖版高400X宽300X,侧厚100MM,印刷内容颜色[白色];10000个,单价2.9元,小计29000元;13.4纸杯:9盎司,7.5cm×5.3cm,300克纸杯,专用;单价0.3元,购置40000个,小计12000元;13.5笔:中性笔,材质:聚碳酸脂,长13厘米,特大容量笔芯;单价2元,购置6800支,小计13600元;13.6抽纸:纸盒包装,尺寸21cm×10.5cm×5cm,2层纸,200张(100抽),原生木浆;单价4元,购置10000个,小计40000元;13.7彩旗:1.2-0.8m彩旗布,彩色喷印;单价6.8元,购置8000面,小计54400元;13.8脸盆:直径36腰线盆,材质:PP环保材料;单价7.5元,购置4000个,小计30000元;13.9毛巾:纯棉,78*34cm,净重85g,选用新疆原生棉,吸水速度≤3s,掉毛率≤0.5%,A类婴幼儿标准,绣字内容为宣传标语及防火电话;单价13元,购置2000个,小计26000元;13.10折叠水桶:口径27cm,高20cm,底径17.5cm,PP+TPE环保材料;单价19.964元,购置2000个,小计39928元。第五部分合同原则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节1.1.节2.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节3.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比¨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1.节4.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节5.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节6.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节7.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注: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资格响应部分1.*营业执照……………………………………………………………………页码2.*供应商代表证明……………………………………………………………页码3.*基本账户开户证明…………………………………………………………页码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页码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码二、报价要求响应部分1.*开标一览表…………………………………………………………………页码2.*报价明细表…………………………………………………………………页码三、商务、技术响应部分1.*投标函……………………………………………………………………页码2.*商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页码3.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页码4.*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书面说明及承诺…页码5.供应商企业简况…………………………………………………………页码6.*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页码7.*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页码8.售后服务方案……………………………………………………………页码9.培训方案…………………………………………………………………页码10.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措施…………………………………………………页码11.供货方案…………………………………………………………………页码12.安装调试阶段方案………………………………………………………页码13.验收阶段方案……………………………………………………………页码14.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备件清单等…………………………………页码15.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页码16.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有)…页码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页码一、资格响应部分1、营业执照附: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代表证明附: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签章):供应商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全称及公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基本账户开户证明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书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3.(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二、报价要求响应部分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大写: 质保期供货期备注注:此表供应商可续页,但不得有空项。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合计质保期供货期备注总报价:大写: 小写:备注:1、投标报价表不可缺项,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否则按废标处理。2、此表供应商可续页,但不得有空项。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技术响应部分1、投标函(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1.1.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开标日起日历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1.1.1.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1.1.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1.1.1.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1.1.1.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价时,投标将被拒绝。1.1.1.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1.1.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1.1.1.8.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1.1.1.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商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内容偏离情况备注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采购文件中各商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3、此表供应商可续页,但不得有空项。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3、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4、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代理机构名称: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并对比说明及承诺:1、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2、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供应商企业简况6、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附: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或能证明其技术参数的生产厂家资料,如:投标产品样本、产品手册或说明书、彩色宣传资料等技术资料7、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内容偏离情况备注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采购文件中各技术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3、此表供应商可续页,但不得有空项。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8、售后服务方案9、培训方案10、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措施11、供货方案12、安装调试阶段方案13、验收阶段方案14、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备件清单等15、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入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16、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有)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项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项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合计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投标单位(公章):账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原件一份在开标后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账号开户行全称开户行行号开户行行政地区单位联系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注: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情况表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在开标后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火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