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图书报刊 图书招标公告(辽宁师范大学2024)
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7-29 至 2024-08-05
撰写单位: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董馨凝
(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3581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图书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以下各学科类目的纸质图书。按中图法类别,涵盖: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理论;B哲学、宗教;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H语言、文字。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所有订购图书、报刊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6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图书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以下各学科类目的纸质图书。按中图法类别,涵盖: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所有订购图书、报刊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图书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以下各学科类目的纸质图书。按中图法类别,涵盖: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科学;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航天;X环境科学、安全科学;Z综合性图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所有订购图书、报刊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图书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各学科类目的纸质图书及与纸书同步发行的电子图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所有订购图书、报刊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9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报刊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各学科类目的2025年出版中文纸质报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所有2025年度订购报刊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318,8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期刊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各学科类目的2025年出版外文原版纸质期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所有2025年度订购报刊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006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所经销的期刊为国外原版正式出版物。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21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detail?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 (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lnycd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 (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请投标单位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4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 (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4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8、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9、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如同时参投多个包组且综合得分排序同时为第一,则按包号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再推选为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但不能只对包中个别产品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方式:
0411-82155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联系方式:
0411-82770508
邮箱地址:
lnycd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账号:
41191010501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丽娜
电话:
0411-8277050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1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日上午:21: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预算金额
¥154.8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
0411-82770508
采购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1-8215517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1-82770508
附件:
附件1
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标.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000-23581编制单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7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7第三章货物需求61第四章评标方法9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05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000-23581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图书报刊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48,800元,其中001包:380,000元;002包:260,000元;003包:200,000元;004包:300,000元;005包:90,000元;006包:318,800元。最高限价: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供应商投标折扣不得超过100%采购需求:001包:2024年中文纸质图书(中图法分类A-H大类)1批;002包:2024年中文纸质图书(中图法分类I、J、K大类)1批;003包:2024年中文纸质图书(中图法分类N-Z大类)1批;004包:2024年中文纸电同步图书1批;005包:2025年中文纸质报刊1批;006包:2025年外文原版期刊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期限:001包、002包、003包、004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所有订购图书、报刊供货完毕;005包、006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所有2025年度订购报刊供货完毕。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006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所经销的期刊为国外原版正式出版物。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29日21:00至2024年8月5日23:5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化或书面纸质质疑函,电子化质疑投诉(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698400a317d85a6bd3b-7fe0)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detail?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lnycd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4、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5、请投标单位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6、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4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4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8、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9、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如同时参投多个包组且综合得分排序同时为第一,则按包号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再推选为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但不能只对包中个别产品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联系方式:0411-821551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联系方式:0411-82770508邮箱地址:lnycdl@163.com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账号:4119101050105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丽娜电话:0411-82770508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辽宁师范大学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联系人:许老师电 话:0411-82155177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联系人:肖丽娜电 话:0411-82770508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006包: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所经销的期刊为国外原版正式出版物。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否006包:是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R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548,800元,其中001包:380,000元;002包:260,000元;003包:200,000元;004包:300,000元;005包:90,000元;006包:318,800元。最高限价: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供应商投标折扣不得超过100%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10.3核心产品无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R不需要提供演示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R其它: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折扣方式报价,在图书(报刊)码洋的基础上报折扣。如所报折扣为90%,则本项目图书(报刊)结算价款=图书(报刊)码洋*90%,成交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折扣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电子文档:1份(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1份(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注:投标单位需将签字盖章后扫描PDF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detail?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 5 人。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不需要提供样品及演示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每包 3家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每包1 家£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R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辽宁师范大学 开 户 行:建行大连市沙河口支行 账 号:21201500400053029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无息)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以下部分按1.5%收取,100-500万部分按1.1%收取)计算服务费总额*70%收取。支付形式:£支票 电汇 现金 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汇款信息: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账号:411910105010508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子化或书面纸质质疑函,电子化质疑投诉(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 辽财采规〔2021〕8 号: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698400a317d85a6bd3b-7fe0)联系单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肖丽娜联系电话:0411-82770508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其他要求1★交货时间001包、002包、003包、004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所有订购图书、报刊供货完毕;005包、006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所有2025年度订购报刊供货完毕。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001包、002包、003包、004包:货到验收合格后,于60日内以实洋金额汇往中标人,进行结算(假期除外)。005包、006包: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订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至2024年12月底前按实洋金额汇往中标人,进行结算(假期除外)。4中小企业行业类别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类别为货物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工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其他补充事宜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detail?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备份文件的递交采用发送邮件的形式。(1)投标人将备份文件发送至lnycd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2)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4、投标单位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5、请投标单位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6、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2024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解密;(2)因投标人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2024年8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文件;(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8、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9、本招标项目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如同时参投多个包组且综合得分排序同时为第一,则按包号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再推选为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但不能只对包中个别产品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1.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备份文件★16.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nycdl@163.com)17.1.1投标人将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lnycdl@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17.2.2加密的备份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代理邮箱,如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响应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解密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本项目无样品和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采用)(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4-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2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3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5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6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7-1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7-2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7-3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4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供应商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仅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需提供);006包:供应商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所经销的期刊为国外原版正式出版物(仅006包需提供)。9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102开标一览表113分项报价表124技术规格偏离表135商务条款偏离表14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5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62中小企业声明函1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95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206评分细则技术部分217评分细则商务部分228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1.格式1(不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2.2.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2.3.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4.格式4-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格式4-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格式4-32.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2.6.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7.格式6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2.8.格式7-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9.格式7-2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格式7-3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2.10.格式7-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1.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2.格式9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供应商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006包:供应商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所经销的期刊为国外原版正式出版物。2.13.格式10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文档。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折扣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2.14.格式11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项目名称投标折扣(%)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此表中,投标折扣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折扣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5.格式12分项报价表包号:报价单位: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折扣(%)备注总价注:此表中,折扣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折扣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6.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产品名称:包号:数量: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偏离表中投标参数不允许完全复制粘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指标为必须满足条款,★项任一条参数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指标为重点扣分项。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期限:001包、002包、003包、004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所有订购图书、报刊供货完毕;005包、006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所有2025年度订购报刊供货完毕。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01包、002包、003包、004包:货到验收合格后,于60日内以实洋金额汇往中标人,进行结算(假期除外)。005包、006包: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订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至2024年12月底前按实洋金额汇往中标人,进行结算(假期除外)。4★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功能要求、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6★质量担保和售后服务(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责任事故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3)热线支持或现场支持: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7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7.格式1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包号:)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82.19.格式16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包号:)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包号:),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所投产品产品属性产品类别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认证证书编号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5.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20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供应商公章2.212.22.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23.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242.25.格式1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自拟)2.26.格式20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包号:)(格式自拟)2.27.格式21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包号:)(格式自拟)2.28.格式22评分细则商务部分(包号:)(格式自拟)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序号包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基本技术参数1001包2024年中文纸质图书(中图法分类A-H大类)采购1批一、采购图书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以下各学科类目的纸质图书。按中图法类别,涵盖: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理论;B哲学、宗教;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H语言、文字。二、供货要求1)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期提供“科目”“社目”“沪目”“地方版书目”及其他自编供货书目和国内知名中央级、大学级出版社的图书书目;提供本馆需要的专题书目。提供电子版书目内容广泛及时,报道率在95%以上。所有电子版书目应为MARC和EXCEL两种格式,且必须包含ISBN、正副题名、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价格、装订形式、开本、页数、读者对象、内容提要、详细分类号等信息。做到书目信息的覆盖程度和书目信息的“快、新、准、全”。2)供应商供货时,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提供送书上门服务。在图书到达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风险,由供应商负责承担。3)供应商在交货时,需随书提供与图书品种、数量、价格相符的该批图书总清单和分包清单,做到每包一单,每批一总单。图书总清单应注明以下项目:批号,送书日期,每批合计(种数,册数,码洋)。详单应注明每种图书的题名、ISBN、出版社、单价、册数、码洋合计金额、包号。在每一批图书中,同一种书须放在同一包中;在每一包图书中,相同图书堆码在一起。包装或清单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视同供应商未交货。每月配发图书不少于一次。4)由采购人决定购书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在供应商所提供的书目范围内选择图书,供应商不得拒绝供应某些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以及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急需或专题采购目录,否则视为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基本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建立采购人订单库,能够对采购人提交的订单进行协助查重,发现重复等问题要及时沟通。5)对于预订的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三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90%;现场选购图书一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98%,二个月内保证100%到货。6)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到的图书,应以“未到书清单”的形式分别列出未到图书种类、数量、金额,及时通过EMAIL反馈给采购人并说明原因。7)供应商应具有较完善的图书配供技术和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采购网络和仓储空间以及可供团体选购图书的专卖场所,经营图书品种丰富。有能力组织或协助采购人参加全国性/地方性图书展销活动。8)供应商提供图书的部分加工服务,包括提供符合本馆要求的编目数据,并按照要求对图书进行加工处理。9)指定出版社授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如下出版社授权,但采购人采购图书不局限于如下出版社。投标人需提供如下出版社授权: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外文出版社。三、图书加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能够提供加工人员到馆进行图书加工,包括:打财产号、贴条形码、盖馆藏章、贴磁条及其他本馆所需的加工工作,加工人员应相对固定。2)加工人员须按照本馆要求,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图书加工并接受检查,其准确率应保持在98%以上。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3)贴磁条:免费为采购人所订图书加装3M的16cm钴基可充消磁条(磁条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磁条须贴在图书夹缝的隐匿处。并保证加工完成的每册图书中只贴有一根完整的3M可充消磁条。并在书籍顶部加盖一个印有字母“M”的识别印。加工人员需对每册加工过的图书进行磁条测试。采购人在检验过程中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未使用采购人指定的磁条或未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安装标准执行,采购人有权免责终止合同。4)盖馆藏章:要求盖在题名页正中偏下位置,印迹清楚,位置端正。5)贴条形码:在题名页右上角粘贴条码(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条形码),条码应平直、无折叠,并且留出可供打印财产号的空白。6)打财产号:每册图书打印两个相同财产号,分别打在题名页与书中11页。财产号应打印在11页页眉中间和题名页的页眉右侧。如打印财产号恰在光滑页时,应粘贴不干胶纸后再打印号码。7)图书加工所在页多为题名页,不要遮盖了题名、著者等重要信息。8)贴书标:每册图书贴两个相同书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书标),分别贴在书脊、封底。每种图书的其中一册贴蓝标,与书脊上的书标并排。书标外贴保护膜。9)图书加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实际操作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按采购方要求协商解决。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1、供应商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2、供应商在配书时需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进行质量把关,所有图书必须全新。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应该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活页图书、48页以下的图书、试卷、日历、记事本以及专业深度未达到大学本科学生需要的图书,供应商都应无条件退货。特殊开本和装帧形式的图书,以及图书价格发生变化的高价书要与采购人联系确认后供货。3、所有图书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和复本的数量。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4、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的、但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均应按照采购人的意见,无条件退书。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法出版物,如果出现二次以上提供非法出版物及非采购人预订图书,采购人可以免责终止合同。5、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图书、无特价图书,对于图书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报价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所供图书如有任何违背承诺的问题,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应保证不得有第三人对所购图书主张任何权利,对于所供图书所引起的任何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六、其他技术要求1、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简介。(含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图书进行到馆加工做出明确承诺。3、图书的供货速度、到货率、供货质量、售后服务、书价比率等因素将作为本次采购着重考虑的因素。4、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售书发票。5、供应商已经配有从事书目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能够提供图书的标准MARC数据,数据中应该包括读者使用对象和图书内容介绍(数据要求参见《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超星LSP系统中无障碍的使用。6、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7、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2002包2024年中文纸质图书(中图法分类I、J、K大类)采购1批一、采购图书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以下各学科类目的纸质图书。按中图法类别,涵盖: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二、供货要求1)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期提供“科目”“社目”“沪目”“地方版书目”及其他自编供货书目和国内知名中央级、大学级出版社的图书书目;提供本馆需要的专题书目。提供电子版书目内容广泛及时,报道率在95%以上。所有电子版书目应为MARC和EXCEL两种格式,且必须包含ISBN、正副题名、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价格、装订形式、开本、页数、读者对象、内容提要、详细分类号等信息。做到书目信息的覆盖程度和书目信息的“快、新、准、全”。2)供应商供货时,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提供送书上门服务。在图书到达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风险,由供应商负责承担。3)供应商在交货时,需随书提供与图书品种、数量、价格相符的该批图书总清单和分包清单,做到每包一单,每批一总单。图书总清单应注明以下项目:批号,送书日期,每批合计(种数,册数,码洋)。详单应注明每种图书的题名、ISBN、出版社、单价、册数、码洋合计金额、包号。在每一批图书中,同一种书须放在同一包中;在每一包图书中,相同图书堆码在一起。包装或清单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视同供应商未交货。每月配发图书不少于一次。4)由采购人决定购书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在供应商所提供的书目范围内选择图书,供应商不得拒绝供应某些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以及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急需或专题采购目录,否则视为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基本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建立采购人订单库,能够对采购人提交的订单进行协助查重,发现重复等问题要及时沟通。5)对于预订的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三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90%;现场选购图书一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98%,二个月内保证100%到货。6)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到的图书,应以“未到书清单”的形式分别列出未到图书种类、数量、金额,及时通过EMAIL反馈给采购人并说明原因。7)供应商应具有较完善的图书配供技术和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采购网络和仓储空间以及可供团体选购图书的专卖场所,经营图书品种丰富。有能力组织或协助采购人参加全国性/地方性图书展销活动。8)供应商提供图书的部分加工服务,包括提供符合本馆要求的编目数据,并按照要求对图书进行加工处理。9)指定出版社授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如下出版社授权,但采购人采购图书不局限于如下出版社。投标人需提供如下出版社授权:人民文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作家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信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国美术出版社。三、图书加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能够提供加工人员到馆进行图书加工,包括:打财产号、贴条形码、盖馆藏章、贴磁条及其他本馆所需的加工工作,加工人员应相对固定。2、加工人员须按照本馆要求,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图书加工并接受检查,其准确率应保持在98%以上。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3、贴磁条:免费为采购人所订图书加装3M的16cm钴基可充消磁条(磁条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磁条须贴在图书夹缝的隐匿处。并保证加工完成的每册图书中只贴有一根完整的3M可充消磁条。并在书籍顶部加盖一个印有字母“M”的识别印。加工人员需对每册加工过的图书进行磁条测试。采购人在检验过程中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未使用采购人指定的磁条或未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安装标准执行,采购人有权免责终止合同。4、盖馆藏章:要求盖在题名页正中偏下位置,印迹清楚,位置端正。5、贴条形码:在题名页右上角粘贴条码(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条形码),条码应平直、无折叠,并且留出可供打印财产号的空白。6、打财产号:每册图书打印两个相同财产号,分别打在题名页与书中11页。财产号应打印在11页页眉中间和题名页的页眉右侧。如打印财产号恰在光滑页时,应粘贴不干胶纸后再打印号码。7、图书加工所在页多为题名页,不要遮盖了题名、著者等重要信息。8、贴书标:每册图书贴两个相同书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书标),分别贴在书脊、封底。每种图书的其中一册贴蓝标,与书脊上的书标并排。书标外贴保护膜。9、图书加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实际操作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按采购方要求协商解决。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1、供应商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2、供应商在配书时需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进行质量把关,所有图书必须全新。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应该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活页图书、48页以下的图书、试卷、日历、记事本以及专业深度未达到大学本科学生需要的图书,供应商都应无条件退货。特殊开本和装帧形式的图书,以及图书价格发生变化的高价书要与采购人联系确认后供货。3、所有图书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和复本的数量。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4、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的、但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均应按照采购人的意见,无条件退书。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法出版物,如果出现二次以上提供非法出版物及非采购人预订图书,采购人可以免责终止合同。5、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图书、无特价图书,对于图书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报价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所供图书如有任何违背承诺的问题,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应保证不得有第三人对所购图书主张任何权利,对于所供图书所引起的任何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六、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简介。(含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图书进行到馆加工做出明确承诺。3、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内提出的要求,本着信守承诺、高度负责和长期合作的精神。图书的供货速度、到货率、供货质量、售后服务、书价比率等因素将作为本次采购着重考虑的因素。4、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售书发票。5、供应商已经配有从事书目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能够提供图书的标准MARC数据,数据中应该包括读者使用对象和图书内容介绍(数据要求参见《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超星LSP系统中无障碍的使用。6、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7、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3003包2024年中文纸质图书(中图法分类N-Z大类)采购1批一、采购图书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以下各学科类目的纸质图书。按中图法类别,涵盖: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科学;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航天;X环境科学、安全科学;Z综合性图书。二、供货要求1)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期提供“科目”“社目”“沪目”“地方版书目”及其他自编供货书目和国内知名中央级、大学级出版社的图书书目;提供本馆需要的专题书目。提供电子版书目内容广泛及时,报道率在95%以上。所有电子版书目应为MARC和EXCEL两种格式,且必须包含ISBN、正副题名、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价格、装订形式、开本、页数、读者对象、内容提要、详细分类号等信息。做到书目信息的覆盖程度和书目信息的“快、新、准、全”。2)供应商供货时,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提供送书上门服务。在图书到达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风险,由供应商负责承担。3)供应商在交货时,需随书提供与图书品种、数量、价格相符的该批图书总清单和分包清单,做到每包一单,每批一总单。图书总清单应注明以下项目:批号,送书日期,每批合计(种数,册数,码洋)。详单应注明每种图书的题名、ISBN、出版社、单价、册数、码洋合计金额、包号。在每一批图书中,同一种书须放在同一包中;在每一包图书中,相同图书堆码在一起。包装或清单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视同供应商未交货。每月配发图书不少于一次。4)由采购人决定购书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在供应商所提供的书目范围内选择图书,供应商不得拒绝供应某些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以及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急需或专题采购目录,否则视为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基本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建立采购人订单库,能够对采购人提交的订单进行协助查重,发现重复等问题要及时沟通。5)对于预订的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三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90%;现场选购图书一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98%,二个月内保证100%到货。6)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到的图书,应以“未到书清单”的形式分别列出未到图书种类、数量、金额,及时通过EMAIL反馈给采购人并说明原因。7)供应商应具有较完善的图书配供技术和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采购网络和仓储空间以及可供团体选购图书的专卖场所,经营图书品种丰富。有能力组织或协助采购人参加全国性/地方性图书展销活动。8)供应商提供图书的部分加工服务,包括提供符合本馆要求的编目数据,并按照要求对图书进行加工处理。9)指定出版社授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如下出版社授权,但采购人采购图书不局限于如下出版社。投标人需提供如下出版社授权:科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三、图书加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能够提供加工人员到馆进行图书加工,包括:打财产号、贴条形码、盖馆藏章、贴磁条及其他本馆所需的加工工作,加工人员应相对固定。2)加工人员须按照本馆要求,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图书加工并接受检查,其准确率应保持在98%以上。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3)贴磁条:免费为采购人所订图书加装3M的16cm钴基可充消磁条(磁条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磁条须贴在图书夹缝的隐匿处。并保证加工完成的每册图书中只贴有一根完整的3M可充消磁条。并在书籍顶部加盖一个印有字母“M”的识别印。加工人员需对每册加工过的图书进行磁条测试。采购人在检验过程中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未使用采购人指定的磁条或未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安装标准执行,采购人有权免责终止合同。4)盖馆藏章:要求盖在题名页正中偏下位置,印迹清楚,位置端正。5)贴条形码:在题名页右上角粘贴条码(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条形码),条码应平直、无折叠,并且留出可供打印财产号的空白。6)打财产号:每册图书打印两个相同财产号,分别打在题名页与书中11页。财产号应打印在11页页眉中间和题名页的页眉右侧。如打印财产号恰在光滑页时,应粘贴不干胶纸后再打印号码。7)图书加工所在页多为题名页,不要遮盖了题名、著者等重要信息。8)贴书标:每册图书贴两个相同书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书标),分别贴在书脊、封底。每种图书的其中一册贴蓝标,与书脊上的书标并排。书标外贴保护膜。9)图书加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实际操作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按采购方要求协商解决。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1、供应商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2、供应商在配书时需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进行质量把关,所有图书必须全新。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应该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活页图书、48页以下的图书、试卷、日历、记事本以及专业深度未达到大学本科学生需要的图书,供应商都应无条件退货。特殊开本和装帧形式的图书,以及图书价格发生变化的高价书要与采购人联系确认后供货。3、所有图书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和复本的数量。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4、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的、但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均应按照采购人的意见,无条件退书。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法出版物,如果出现二次以上提供非法出版物及非采购人预订图书,采购人可以免责终止合同。5、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图书、无特价图书,对于图书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报价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所供图书如有任何违背承诺的问题,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应保证不得有第三人对所购图书主张任何权利,对于所供图书所引起的任何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六、其他技术、供货要求1、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简介。(含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图书进行到馆加工做出明确承诺。3、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内提出的要求,本着信守承诺、高度负责和长期合作的精神。图书的供货速度、到货率、供货质量、售后服务、书价比率等因素将作为本次采购着重考虑的因素。4、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售书发票。5、供应商已经配有从事书目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能够提供图书的标准MARC数据,数据中应该包括读者使用对象和图书内容介绍(数据要求参见《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超星LSP系统中无障碍的使用。6、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7、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4004包2024年中文纸电同步图书采购1批一、采购图书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各学科类目的纸质图书及与纸书同步发行的电子图书。二、纸质图书供货要求1、图书馆采购的纸质书能够提供对应的电子图书,实现纸电同步。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期提供“科目”“社目”“沪目”“地方版书目”及其他自编供货书目和国内知名中央级、大学级出版社的图书书目;提供本馆需要的专题书目;要求提供书目的印刷版和电子版,书目内容广泛及时,报道率在90%以上。所有电子版书目应为MARC和EXCEL两种格式,且必须包含ISBN、正副题名、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价格、装订形式、开本、页数、读者对象、内容提要、详细分类号等信息。2、供应商供货时,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免费送书上门服务。在图书到达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风险,由供应商负责承担。3、供应商在交货时,需随书提供与图书品种、数量、价格相符的该批图书总清单和分包清单,做到每包一单,每批一总单。图书总清单应注明以下项目:批号,送书日期,每批合计(种数,册数,码洋)。详单应注明每种图书的题名、ISBN、出版社、单价、册数、码洋合计金额、包号。在每一批图书中,同一种书须放在同一包中;在每一包图书中,相同图书堆码在一起。包装或清单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视同供应商未交货。每月配发图书不少于一次。4、由采购人决定购书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在供应商所提供的书目范围内选择图书,供应商不得拒绝供应某些专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且要求供应商建立采购人订单库,能够对采购人提交的订单进行协助查重,发现重复等问题要及时沟通。5、对于预订的近两年内出版的新书,三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80%、整体到货率不得低于85%;现场选购图书一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98%,二个月内保证100%到货。6、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配到的图书,每半年要分别列出未到图书种类、数量、金额并及时通过EMAIL反馈给采购人,双方商讨解决办法。7、供应商应具有较完善的图书配供技术和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采购网络和仓储空间以及可供团体选购图书的专卖场所,经营图书品种丰富。有能力组织或协助采购人参加全国性/地方性图书展销活动。8、供应商免费提供图书的部分加工服务,包括提供符合本馆要求的编目数据,并按照要求对图书进行加工处理。三、纸质图书加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能够提供加工人员到馆进行图书加工,包括:打财产号、贴条形码、盖馆藏章、贴磁条及其他本馆所需的加工工作,加工人员应相对固定。2、加工人员须按照本馆要求,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图书加工并接受检查,其准确率应保持在98%以上。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3、贴磁条:免费为采购人所订图书加装3M的16cm钴基可充消磁条(磁条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磁条须贴在图书夹缝的隐匿处。并保证加工完成的每册图书中只贴有一根完整的3M可充消磁条。并在书籍顶部加盖一个印有字母“M”的识别印。加工人员需对每册加工过的图书进行磁条测试。采购人在检验过程中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未使用采购人指定的磁条或未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安装标准执行,采购人有权免责终止合同。4、盖馆藏章:要求盖在题名页正中偏下位置,印迹清楚,位置端正。5、贴条形码:在题名页右上角粘贴条码(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条形码),条码应平直、无折叠,并且留出可供打印财产号的空白。6、打财产号:每册图书打印两个相同财产号,分别打在题名页与书中11页。财产号应打印在11页页眉中间和题名页的页眉右侧。如打印财产号恰在光滑页时,应粘贴不干胶纸后再打印号码。7、图书加工所在页多为题名页,不要遮盖了题名、著者等重要信息。8、贴书标:每册图书贴两个相同书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书标),分别贴在书脊、封底。每种图书的其中一册贴蓝标,与书脊上的书标并排。书标外贴保护膜。9、图书加工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实际操作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按采购方要求协商解决。四、纸质图书质量要求1、供应商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2、供应商在配书时有义务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进行质量把关。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应该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活页图书、48页以下的图书、试卷,以及专业深度未达到大学本科学生需要的图书,供应商都应无条件退货。特殊开本和装帧形式的图书,以及图书价格发生变化的高价书要与采购人联系确认后供货。3、所有图书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和复本的数量。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4、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的、但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均应按照采购人的意见,无条件退书。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法出版物,如果出现二次以上提供非法出版物及非采购人预订图书,采购人可以免责终止合同。五、电子图书供货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与纸书同步发行的电子图书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与版权的法律纠纷,可合法使用,同时免费提供专业化的电子书管理系统、荐购平台,包括方便快捷的页面和性能优化的后台管理等。能提供及时、快捷的后续服务。1、图书馆采购的电子书能够提供对应的纸质书,实现纸电同步。所购图书版权问题由供应商解决,如出现版权纠纷产生的赔偿等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电子书平台目前可提供不少于6万种的纸电同步图书供图书馆采选。每月至少发布电子书征订书目信息一次,每期500条以内,开通书目数据下载及网上订购服务。3、图书馆采购的电子书支持本地部署(本地镜像)和远程中心访问(托管)两种模式。4、电子书管理平台免费提供图书馆安装使用及升级,保证所购电子书的正常使用。供应商负责电子书平台系统在我校图书馆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操作文档编制、培训和推广等。5、图书馆电子书需求支持单本采购,终生使用,无年服务费,并发数至少为5个。6、图书馆采购的电子书可以整合到我馆超星LSP图书管理软件的OPAC系统上。同时提供满足用户要求的电子书MARC数据,并提供电子书的excel电子表格书目。7、图书馆采购的电子书可嵌入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读者卡号实现免登录使用。8、电子书平台具备统计功能:统计点击量、下载量、授权IP地址段、时间段,阅读时长,是否阅读完毕,具体阅读时间,有分析功能。图书馆管理员可以通过后台自行统计以上数据。9、图书馆在使用电子书平台期间,如有任何有关电子书平台的问题,或者系统和服务出现故障,供应商应在图书馆请求的24小时内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QQ、上门服务方式为图书馆免费提供服务与技术支持,确保软件正常运行。10、采购人采购的电子书因本地服务器损坏、病毒攻击、误删等多种因素影响而造成数据丢失的,供应商负责协调采购人恢复所采电子书的数据。11、电子书平台支持电子图书荐购、纸书荐购、用户自定义专题。电子书支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采购的PDA模式。所有电子书都可以部分免费试读。12、电子书保持纸书原有的版式和原貌,高保真显示,越放大越清晰。13、电子书平台支持中图法导航和学科导航。图书馆采购的电子书可支持全文检索。14、电子书平台支持读者藏书及书架管理功能,允许用户在个人书架添加、删除、阅读、归还图书并对图书进行排序。15、电子书平台支持包括IP范围、读者账号的组合控制。可以和微信账号做统一认证,支持微信扫描二维码认证。16、平台上所有电子书支持安卓系统、苹果系统、IPAD、安卓PAD、微信公众号、电子墨水屏阅读器、触摸屏等多终端移动设备和应用使用,电子书数据与管理平台同步,各终端由统一后台管理。六、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质量验收标准: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2、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图书、无特价图书,对于图书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报价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所供图书如有任何违背承诺的问题,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供应商应保证不得有第三人对所购图书主张任何权利,对于所供图书所引起的任何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纠纷承担全部责任。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企业简介。(含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图书进行到馆加工做出明确承诺。3、需要特别指出: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内提出的要求,本着信守承诺、高度负责和长期合作的精神,从采购人的角度充分论证和提供报价方案。图书的供货速度、到货率、供货质量、售后服务、企业信誉、书价折扣率等因素将作为本次采购着重考虑的因素。4、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售书发票。5、供应商已经配有从事书目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能够提供图书的标准MARC数据,数据中应该包括读者使用对象和图书内容介绍(数据要求参见《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汇文系统中无障碍的使用。6、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7、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5005包2025年中文纸质报刊采购1批一、采购报刊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各学科类目的2025年出版中文纸质报刊。二、供货要求1、所有订购报刊的品种和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未经采购人确认的报刊品种。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所经营中文报刊目录3、供应商对采购人报订的报刊应保证不低于99%(100%)的订到率。除不可抗拒因素情况外,对于采购人订购的品种必须全部提供。到刊率在99%以上。4、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订单后,需对订单进行确认,并将确认信息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人。5、供应商及时将采购人的订单向出版社发订,以保证采购人的到刊。6、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报刊电子商务网站,能通过互联网提供规范的征订数据,并提供当年所订报刊的CNMARC编目数据,编目数据应按照ISBD(S)、《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GB3792.3-85)的要求,在著录项目、标识符与著录格式上做到完整、规范、准确。7、采购人所订的纸质报刊,如有相应的电子报刊的免费使用服务,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同时协助做好开通工作。8、对期刊出版中发生刊名、内容改变或刊价变化幅度超过15%等情况的,供应商要及时向采购人重新确认,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9、供应商提供纸本或电子形式的最新报刊征订目录,包含刊名、邮发代号、出版频率、年价等信息。10、对于在供货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期刊,无论是刊名、刊期或出版发行的变化,供应商都必须编制专门的“期刊变动情况表”,并由专人负责,以各种形式,如: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采购人,说明变动情况和原因。11、报刊因中途停刊、休刊、合刊等原因,供应商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全额或按照实际余额退还采购人并附退款说明。12、供应商派专人直接投送报刊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同时提供与每批报刊数量、品种、价格相符的详细报刊清单,以便于双方验收,避免出现漏刊、缺刊、错投的现象。13、报刊到馆后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如投递与采购人所订品种、复本数量、随刊光盘磁带等不符的情况时,供应商应全部无条件退换。14、超期到货的报刊,应向采购人提供延时说明,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报刊配送本地中标单位每天送刊一次,外地中标单位按招标方要求每周送刊两次。节假日、寒暑假按用户指定时间配送。15、在发送报刊之前,供应商应预先用电话或E-MAIL通知采购人。16、供应商应保证代表采购人就报刊的缺期、缺份问题向报刊的出版机构查询交涉。对于过期未到的报刊,供应商必须在3个月内补齐。对于缺期的报刊,供应商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补救,但补救形式之一的复印报刊数不得高于中标报刊的1%。17、中标人需在合同期内的各个年度,提交详细的合同执行情况自评报告。18、 能提供的其他的服务(如果有)。三、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1、供应商应对发送的报刊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报刊安全运输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2、供应商在装配报刊时有义务对采购人预订的报刊进行质量把关。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报刊,应该予以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所有报刊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订购的报刊品种和复本的数量。报刊品种、复本数量和随刊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4、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的、但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报刊给予退货。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法出版物,如果出现采购人可以免责终止合同。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报刊、无特价报刊、无非商业渠道进口报刊,对于报刊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投标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四、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图书(或报刊)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五、其他技术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正规发票。供应商保证正规渠道购进报刊。所购期刊必须具有标准国际刊号(ISSN)。禁止盗版报刊,如出现此类行为将终止合同,并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能提供各出版社最新订购目录数据。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超星LSP系统中无障碍的使用。3、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报刊电子商务网站,能通过互联网提供规范的征订数据,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4、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6006包2025年外文原版期刊采购1批一、采购期刊内容与范围包含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学习所需的各学科类目的2025年出版外文原版纸质期刊。二、供货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正规发票。★2、供应商保证正规渠道购进期刊,即必须从国际合法出版商购进期刊。所购期刊必须具有国际刊号(ISSN)。禁止盗版期刊,如出现此类行为将终止合同,并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具有从事期刊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能提供期刊的标准MARC数据,以及各出版社最新期刊订购目录数据。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需方系统无障碍的使用;★4、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期刊电子商务网站,能通过互联网免费提供规范的征订数据,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5、所有订购报刊的品种和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未经采购人确认的报刊品种;6、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所经营外文报刊目录及报价;7、供应商对采购人报订的进口报刊中:著名出版社的期刊出版后3个月内到货率应不低于98%(小国别期刊当年的到馆率在92%以上)。除停休刊及不可抗拒因素情况外,对于采购人订购的品种必须全部提供;项目中订购的全部报刊,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全部到货;8、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订单后,需对订单进行确认,并将确认信息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人;9、供应商及时将采购人的订单向出版社发订,以保证采购人的到刊;★10、供应商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报刊电子商务网站,能通过互联网免费提供规范的征订数据,并免费提供当年所订报刊的MARC(日文CNMARC、西文USMARC)编目数据,在著录项目、标识符与著录格式上做到完整、规范、准确;11、对报刊出版中发生名称、内容改变或期刊价变化幅度超过10%等情况的,供应商要及时向采购人重新确认,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12、供应商免费提供纸本或电子形式的最新报刊征订目录,包含ISBN/ISSN、正副题名、出版社、出版频次、价格、读者对象、内容提要等信息;13、采购人所订的纸质报刊,如有相应的电子期刊的免费使用服务,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同时协助做好开通工作;14、对于在供货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报刊,无论是刊名、刊期或出版发行的变化,供应商都必须编制专门的“报刊变动情况表”,并由专人负责,以各种形式,如: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采购人,说明变动情况和原因;15、报刊因中途停刊、休刊、合刊等原因,供应商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全额或按照实际余额退还采购人并附退款说明;16、供应商免费直接投送报刊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同时提供与每批期刊数量、品种、价格相符的详细期刊清单,以便于双方验收,避免出现漏、缺、错投的现象;17、报刊到馆后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如投递与采购人所订品种、复本数量、随报刊光盘磁带等不符的情况时,供应商应全部无条件退换;18、国外期刊一般在出版后3个月内到货,超期到货者,应向采购人提供延时说明,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报刊配送每周1-2次。节假日、寒暑假按用户指定时间配送;19、在发送报刊之前,供应商应预先用电话或E-MAIL通知采购人;20、供应商应保证代表采购人就报刊的缺份、缺期问题向国内外的出版机构查询交涉。对于已出版但过期未到的期刊,供应商必须在3个月内补齐。对于已出版但缺期的报刊,供应商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补救,但补救形式之一的复印报刊数不得高于成交报刊的1%;期刊已超过出版年限6个月,既2025年报刊在2026年6月30日仍未出版或到货的,供应商已经收取的费用,应全额或按照实际余额退还采购人并附退款说明。21、保持QQ、微信等方式的实时联系,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2、能提供的其他的服务(如果有)。三、罚则条款:1、2026年6月30日前由于出版商未出版、停刊、休刊、合刊等原因供应商未能供货的,供货商需退还已经收取的货款。供应商可凭国外出版商或国外经销商(能提供出版商授权资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提供纸质承诺书后可免除罚金;供应商所提供承诺书信息如果不真实,供货商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采购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2、2026年6月30日前供货商未能供货且无法提供未出版、停刊、休刊、合刊等有效证明材料的,供货商除退还已经收取的货款外,还需要向采购人缴纳与未到刊物等额的罚金;3、2026年6月30日前供货商未能供货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刊物达5种(含5种)以上或2025年6月30日前不论何种原因到货率未达标(著名出版社到货率不低于98%,小国别期刊到货率不低于92%),供货商除退还已经收取的货款,并向采购人缴纳与未到刊物等额的罚金外,还需要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额10%的罚金。4、未能及时到货刊物供货商需要在刊物出版后30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复印本暂时供采购人使用,到货验收以正式刊为准。四、质量要求1、质量验收标准:报刊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新出图[1997]79号);印刷技术执行GB9851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CYZ—91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GB788—1999标准;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报刊、无特价报刊、无非商业渠道进口报刊,对于报刊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并应对投标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3、供应商应对发送的报刊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报刊安全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4、供应商在装配报刊时有义务对采购人预订的报刊进行质量把关。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报刊,应该予以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所有报刊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订购的报刊品种和复本的数量。报刊品种、复本数量和随刊光盘/磁盘/磁带等与订单不符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6、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的、但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报刊给予退货。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法出版物,如果出现采购人可以免责终止合同。二、商务条款★1.供货时间:001包、002包、003包、004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前所有订购图书、报刊供货完毕;005包、006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所有2025年度订购报刊供货完毕。★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001包、002包、003包、004包:货到验收合格后,于60日内以实洋金额汇往中标人,进行结算(假期除外)。005包、006包: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订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至2024年12月底前按实洋金额汇往中标人,进行结算(假期除外)。★4.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功能要求、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供应商需负责安装,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5.质量担保和售后服务(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责任事故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3)热线支持或现场支持: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6.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折扣方式报价,在图书(报刊)码洋的基础上报折扣。如所报折扣为90%,则本项目图书(报刊)结算价款=图书(报刊)码洋*90%,成交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折扣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注:招标文件中带★号指标为重要指标,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不满足该项要求则视其投标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无标记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4.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5、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0%-2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4-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加分项评分标准)(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4.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序号1.41.1.审查项目1.51.2.审查标准1.61.71.81.9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0.1.按要求提供1.11.2.合法有效1.121.131.14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15.1.按要求提供1.16.2.合法有效1.171.181.19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20.1.按要求提供1.21.2.合法有效1.221.231.24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5.1.按给定格式填写1.26.2.按规定签章1.271.281.29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30.1.按给定格式填写1.31.2.按规定签章1.321.331.3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5.1.信息完整1.36.2.按规定签章1.371.381.39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40.1.按要求提供1.41.2.合法有效1.421.431.44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5.1.按要求提供1.46.2.合法有效1.471.481.49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50.1.信息完整1.51.2.按规定签章1.521.531.54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5.1.按给定格式填写1.56.2.按规定签章1.571.581.59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60.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611.621.6312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供应商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仅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需提供);006包:供应商有效年检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所经销的期刊为国外原版正式出版物(仅006包需提供)。1.64.1.按要求提供1.65.2.合法有效1.661.671.68结论1.691.701.711.72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4.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1.41.51.61投标函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8.3.按规定签章1.91.101.112开标一览表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3.3.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分项报价表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8.3.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技术规格偏离表1.22.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3.3.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商务条款偏离表1.27.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8.3.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32.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31.341.357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61.371.388投标报价1.39.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40.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1.411.421.43结论1.441.451.461.47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4.3.附件3评分细则(1)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1、002、003、004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折扣;3、投标人所投产品是小微企业生产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投标人所投产品是监狱企业生产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5、投标人所投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6、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比例、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比例中的较大值。30分技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1、投标人针对采购内容进行详尽分析、实施计划针对性强,能客观、准确地编制服务的关键点,并具备明显的优势,充分发挥服务实力,实施方案内容编制完整、思路清晰无遗漏,对服务有优化及合理建议,满足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完全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得20分);2、投标人针对采购内容进行基本分析、实施计划针对性良好,有服务的关键点,实施方案内容编制良好、思路比较清晰,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得16分);3、投标人针对采购内容进行基本分析、实施计划针对性较好,有服务的关键点,实施方案内容编制较好、思路清晰,基本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得12分);4、投标人针对采购内容分析较简单,实施方案内容编制基本完整,勉强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得8分);5、投标人针对采购内容分析较差,实施方案内容编制较差,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得4分)。注:此项未提供不得分。20分技术部分配送方案1、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科学、合理、配送系统十分完善、针对性强,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分);2、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比较科学、合理、配送系统较完善、针对性较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8分);3、中等标准: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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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书报刊 图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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