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综合改造 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招标公告(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



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292024CCS00168
项目名称: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5981元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
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4层
联系人:车先生
联系电话:0358-50226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久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科技街3号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8003586000  

附件信息:

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磋商文件(2)(1)(1).doc516.0K

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292024CCS00168采购人: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代理机构:山西久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办法………………………………………………………………………29第四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33第五部分合同主要内容…………………………………………………………………………35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292024CCS00168项目名称: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95981元服务期限:30日历天招标范围: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4层联系人:车先生联系电话:0358-502266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久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科技街3号项目联系人:韩先生项目联系方式:18003586000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采购人采购人: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4层联系人:车先生联系电话:0358-502266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久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8003586000 3项 目 名 称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4服务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合格标准。5磋商范围及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四部分6服务期限30日历天。7资 金 来 源财政资金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项目预算金额595981元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供应商资格要求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13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缴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3.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4.缴纳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山西久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南中环支行账 号:14050182820800000218行 号:1051610053175.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dtmycz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未收到或收到时间超过投标金递交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若对发送记录有异议,可以打开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的邮箱对发送记录进行核实。6.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8:00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办理投标保函接收函。7.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14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15招标答疑会不统一召开16响应文件份数网上递交,无须纸质版标书17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点00分18磋商地点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上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https://login.sxzfcg.zcygov.cn)1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20报价次数报价次数:二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2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2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须持有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5.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10.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者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提供网上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3.中小企业声明函;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24中小企业行业归属其他未列明行业2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由成交人支付。二、磋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是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服务”是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境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弄虚作假。3.4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登记注册,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6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现场踏勘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获得同意后自行组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授权委托6.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内容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文件编制的,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内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8.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他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谈判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8.7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9.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3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和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3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4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5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注:供应商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投标文件后,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再进行解密(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商务部分是指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技术部分是指证明供应商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六部分)11.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包含但不限定于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磋商保证金(格式见第六章);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8)供应商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1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2)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定于下列内容)1)服务实施方案;2)服务承诺;3)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内容。1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11.4磋商保证金11.4.1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前,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1.4.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4.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4.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5磋商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按合同所提供的所有的费用。各供应商可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人员工资、管理培训费、员工餐费、工作服务、体检费、加班劳务费、福利费、开票税费、工伤意外险等相关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失误,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2.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12.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相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14.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4.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提供原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4.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不适用)15.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一份正本单独密封于一个封袋内,所有副本密封于另一个封袋内;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清楚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然后再装入响应文件正本袋内,与正本一起封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封套上须注明下列内容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供应商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备注:在2024年月日前,不得启封15.2电子响应文件都需使用CA进行签章。供应商输入CA密码后,选择盖章位置,进行企业CA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投标文件后,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生成加密后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时再进行解密。(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15.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将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6.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16.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五、磋商程序、内容18.组建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9.磋商及其有关事项19.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进行磋商,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在磋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3磋商前由供应商代表、工作人员、监督人查验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工作人员拆封,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随机顺序进行报价。19.4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9.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记录,并在报价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19.6在磋商时,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携带相关资料。20.响应文件审查20.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证明和证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法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须持有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注册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0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或者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2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提供网上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3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0.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报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4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5投标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要求9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0.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0.4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3)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0.5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6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1.响应文件的澄清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共同签字。21.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则补正,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2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详细评审磋商小组会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3.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磋商过程保密24.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4.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5.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是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审查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采购项目废标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6.3重新评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合同27.中标通知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侯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认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内容,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8.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8.5违反28.1、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29.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质疑与投诉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2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7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质疑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网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9.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9.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0、投诉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投诉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九、违规处罚3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及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十、政策性因素32.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2.1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招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报名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方法一、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是否已提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8)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随机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及采购人对所有供应商的阐述进行比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重点考虑报价,服务方案、业绩等内容。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三、评标细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评标因素分值评价要素价格部分1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商务部分(20分)供应商业绩(6分)供应商近三年(是指开标日前3年内)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承担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以供应商近三年已完成类似的合同案例复印件为准;要求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加满为止商务部分(20分)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是指开标日前3年内)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承担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注:①类似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②项目负责近人三年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与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不可重复计分。商务部分(20分)人员配置(8分)拟派项目组成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每有1名得2分(注册单位需与响应单位名称一致),最多得4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名得2分,最多得4分,此项满分8分。 注:以上人员不可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技术部分(65)1、总体服务理念、思路和目标(12分)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项目特点进行总体分析,做出总体服务定位,提出总体管理服务理念、思路、目标和措施切实可行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12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缺陷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2、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式及管理方案(12分) 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12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6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3、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10分) 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10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缺陷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4、进度计划安排及控制措施(4分) 本项目有明确的造价咨询服务周期,各阶段造价工作周期安排科学合理、衔接顺畅,计划可行性强,周期控制措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能够切实保障在承诺周期内完成本次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4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缺失2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5、造价咨询的重点、难点(10分) 对项目造价咨询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并且相应解决措施详细具体,能抓住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合理可行,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10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有一项缺陷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6、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组织架构、信息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纪律管理等(5分)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5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7、保密制度咨询保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信息保密、项目信息保密等方面。(4分) 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4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8、档案的建立与管理(4分) 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5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5)9、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某个问题提出具体、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或改进措施(4分) 由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无缺失、无缺陷得5分,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四、汇总汇总投标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服务部分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磋商小组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标报告,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人。第四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2、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项:序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元)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和特征描述。59598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依据国家及行业规定就中阳县宋家沟片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合格标准。6、服务地点:采购人及项目指定地点。7、服务期限:30日历天。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仅供参考)(GF-2015-02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1.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投资金额:;5.资金来源:;6.建设工期或周期:;7.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大写)(¥)。2.计取方式:。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份,咨询人执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_________/_________。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3.1协议书1.3.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1.3.3专用条件及附录;1.3.4通用条件;1.3.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1.3.6其他合同文件。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7日。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代表委托人委托咨询人对本工程实施造价控制及咨询,通知施工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并协调咨询人在工作过程中与工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根据项目不同阶段,实际需求配置)人。3.1.2项目负责人为:中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能力不足以胜任所负职责的、行为有损咨询工作科学性、公正性、廉洁性的。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详见附录B。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定额等。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现场移交。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_____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1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完成合同总价的 %2控制价编制完成合同总价的 %3施工开始后,每季度末合同总价的 %(注:累计支付到 %后停付)4结算完成合同总价的 %5审计完成尾款结清备注5.4价款支付价款的确定方式:考虑到财政决算审核的因素,本项目报价低于财政决算审核费用,以报价为准;本项目报价高于财政决算审核费用,以财政决算审核费用为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另行协商。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_______________。7.争议解决7.1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_____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____________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咨询人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_双方各自承担本方的费用。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_______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_____,送达地点: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___________。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备注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酬金数额(单位:万元)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调整决策阶段经济评价□编制□审核□调整决策阶段其他: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编制□审核□调整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调整设计阶段其他: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调整发承包阶段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调整发承包阶段投标报价分析□编制□审核□调整发承包阶段清标报告□编制□审核□调整发承包阶段其他: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实施阶段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编制□审核□调整实施阶段合同价款调整□编制□审核□调整实施阶段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实施阶段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实施阶段其他:竣工阶段竣工结算□编制□审核□调整竣工阶段竣工决算□编制□审核□调整竣工阶段其他:其他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注:1.附录A中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项中列明。2.实行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程,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按上表,酬金及计取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决策阶段决策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发承包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竣工阶段竣工阶段其他服务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服务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6.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报价一览表…………………………………………………………………………5.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6.商务技术偏离表…………………………………………………………………………7.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8.项目人员机构的配备………………………………………………………………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函复印件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格式如下:保证金退还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开户行属行政地区(**省**市)供应商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票邮寄地址保证金金额请按响应文件中所附的保证金汇款信息如实填写上述资料,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7.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技术部分1.磋商函格式磋商函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详见前附表)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响应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磋商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8)成交后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响应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公司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代表:(签字)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4.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总报价大写:小写: 元服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备 注注:(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范围的全部内容;(2)报价的内容可以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增加但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3)合同履行期限应满足磋商文件中前附表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近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6.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23456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项目人员机构的配备(格式自拟)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综合改造 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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