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小学校2024)
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网上竞采公告
竞采编号:73450557762371585
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小学校(采购人)对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8,370.6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8,370.6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厕所面砖及防水维修,涂料,零星地面修补等
¥48,370.60
1(件)
¥48,370.6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8-01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8-01 10: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一、上传响应文件资料包括:详第三篇“响应文件 ”所述。
二、上传资料注意事项:
1、上传资料中“(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不能添加既有格式中所需填写内容以外的内容,或添加文件资料,否则按未响应处理。确需添加资料文件,只能在“(四)其他资料”中添加。
2、上传的资料应按要求签字、盖章(盖电子印章无效)齐全后,扫描为彩色电子文档,压缩成压缩包后上传云平台。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20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报总价。如供应商填写总报价与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一致时,报价无效
2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预算):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48370.60元,其中暂列金0.00元,暂列金不得调整(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函”)。
(三)付款方式 :
详见合同条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五)(五)其他约定事项::
详竞采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小学校
联系人:
李清文
联系电话:
023-61133817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小学校
联系人:
李清文
联系电话:
61133817
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竞采文件.docx
2024.7.29.1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控制价.xlsx
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竞采文件采购人(发包人):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小学校2024年07月29日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第二篇采购合同及采购需求第三篇响应文件(上传文件)第1篇采购邀请(公告)永川区海棠小学校(采购人)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项目)采用最低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包1包合计: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采购目录:………厕所面砖及防水维修,涂料,零星地面修补等48370.601(项)48370.60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不上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不上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不上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不上传)(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供应商报价时不上传)三、报价时间报价开始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要求文件必须上传:是文件上传说明:一、上传响应文件资料包括:详第三篇“响应文件”所述。二、上传资料注意事项:1、上传资料中“(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不能添加既有格式中所需填写内容以外的内容,或添加文件资料,否则按未响应处理。确需添加资料文件,只能在“(四)其他资料”中添加。2、上传的资料应按要求签字、盖章(盖电子印章无效)齐全后,扫描为彩色电子文档,压缩成压缩包后上传云平台。五、商务条款(一)工程工期:20日历天,以合同条款为准。(二)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报总价。如供应商填写总报价与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一致时,报价无效2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预算):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48370.60元,其中暂列金0.00元,暂列金不得调整(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三)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六、其它说明及要求(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以云平台网上报价自动排序在前的作为中选供应商。(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报价。(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四)采购异议处理: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五)其他约定事项:1.、本项目现场情况复杂,施工条件受限,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详细需求详见“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3.服务周期以“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为准。4.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按“合同条款”内的相关要求执行。5.评选方法:最低价法。(1)对上传资料完整、报价无明显量级错误、报价无单位错误、报价不高于采购人限价的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名;(2)确定有效最低价:分别按照报价数量的10%比例(四舍五入,取整)去除较高、较低部分投标报价后(其中相同的最高报价应全部去除),取剩余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再乘以98%作为有效最低价。大于等于有效最低价的投标人进入符合性审查。(3)符合性审查:按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进行符合性审查,选出候选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包括:响应文件格式形式及上传编辑响应性要求、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的资格标准响应性;投标函的响应性;(4)审查合格者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云平台网上报价自动排序在前的作为中选供应商。6.合同签订: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期1日。按照采购人发布的“合同条款”内容和有效报价采购结果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3日内完成履约担保金的缴纳,再3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如逾期完成履约保证金,完成合同签订,视为承包人放弃额中标权。合同签订由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书及并证明为本单位为人员),前往采购人(学校)办公地点签字、盖章。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上传资料不齐的;未按格式要求的;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2)资格不满足要求的。(3)报价不满足要求的。(4)提供虚假内容的。如《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中的内容虚假(资质、安全许可、人员技术证书、人员安全证书、人员社保等),属于弄虚作假投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承担《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民法典》等规定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取消本次供应商资格,赔偿采购人造成的各类损失。1年内不得参与永川区教育系统工程类的采购、招标。如因《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提供虚假内容,已签订合同、或进场施工,均无条件终止,并解除合同,已交各类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实施工程10日内移交采购人,已实施工程价款自行放弃结算。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另进行赔偿。七、联系方式采购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小学校联系人:苏媛联系电话:15823981199第二篇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发包人(采购人):(全称)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小学校承包人(成交供应商):.(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1.2、工程地点:海棠小学校1.3、预算金额:48370.60元元。1.4、工程范围及主要施工内容: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及澄清、技术交底等详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如有)。2、合同工期2.1发包人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承包人承诺的工期:日历天。2.2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0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为准。2.3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5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2.4在施工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发包人原因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工期顺延等其他情形,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方可顺延,工程费用不予调整。2.5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无法开工或工期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给承包人造成较大损失的,承包人可在事件发生28天内提出索赔,逾期提出则丧失索赔权利,以及另行提出赔偿诉求的权利。3、质量标准及要求3.1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满足施工图(如有)清单描述内容,并达到合格标准。3.3、承包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安全标准,按照重庆市现行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发包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4材料先报送样品,确认后进行采购,按规定验收、复检;涉及结构安全、消防、防雷、用电等按规定检测、验收;涉及地基基础、结构、隐蔽工程等按规定组织验收;施工期做到样板先行,同意后开展工作;工程完工组织竣工验收;全程档案资料同步,准确记录工程情况。3.5工程材料、构建、建筑安装物、半成品、成品的一般质量鉴定、检测核试验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试验机构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除“施工措施的检测、试验外”的特殊检验试验项目,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试验机构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检测试验不合格的项目,其缺陷处理和复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6专项检测:按施工图及交底要求。4、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款(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暂列金大写整(小写元),最终合同结算价按竣工结算原则进行审定的金额为准。5、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人员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及号码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及号码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号码: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包人的现场代表(质量安全管理员)姓名:身份证号码: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实际履职过程中违反合同相关规定或已造成违约行为,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一系列经济损失。1、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必须从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汇出)。2、担保金额:签约合同总价(即中标价)的/%。3、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结果公告之日(不含)起6日内提交,若未按时提交,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4、退还期限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无息退还。如遇寒、暑假,退还时间顺延。5、履约保证金提取:①应当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提取届时有效的履约担保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若发包人提取履约担保相应金额,则承包人应在提取后7日内补足或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②因承包人原因终止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发包人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转账或电汇时请在“备注或附言”栏中填写项目履约保证金”。7、合同价款调整、结算与支付7.1工程价款调整(1)人、材、机价差调整原则:不调整(2)工程计量时,限价清单项目特征漏项引起工程量增减不作调整。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计量时,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减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①限价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限价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限价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限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人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相应费用并调整工程价款。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2工程竣工结算原则(1)本次报价范围内采用固定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2)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部分按以下办法计价:①执行清单、定额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年重庆计价定额(六部)》及相关配套文件。人、材、机价格优先采用限价中价格,没有的的结合当期市场价认质认价确定。②取费标准: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计费基础,按审定的工程类别执行;其余按国家规定的内容执行取费。③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人和相关监督机构确认调整的单价计算。7.3、工程结算总价工程结算总价=B*C*P+D*P其中:B---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各清单工程量(不包括承包人原因增加的工程量)C---采购限价(预算)提供的相应清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P——中标价/最高限价(预算)=()D——按第7.2(2)项的计价及其他零星计价7.4工程款支付7.4.1、工程款支付:不支付预付款,按安全文明施工费、进度款、结算款、清算款适时支付。7.4.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按招标控制价标注的金额,开工前支付其/。7.4.3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每月按经发包人审核的工程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发包人审核金额的80%。发包人按规定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缺陷期满应办理工程款清算。7.4.4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退还:质量缺陷期满12个月,完成保修责任且无遗留问题后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7.4.5、民工工资支付:在支付的进度款中,每次均应优先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累计支付进度款达80%时,应全额保证民工工资支付至个人,且不拖欠。承包人应落实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发包人施工期每周汇总民工出勤,完工复核各位民工总出勤、总工资及支付情况等,杜绝欠薪行为发生。8、逾期办理或不配合办理竣工结算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承包人放弃与发包人共同办理竣工结算的权利,发包人有权根据有效资料确定竣工结算金额(或报送审计金额)。(1)承包人逾期未报送竣工结算资料,亦未获得发包人批准延期报送,经发包人两次书面催告仍未在限期内报送的;(2)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提出的审核意见后,未在限期内按监理人或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和(或)修改竣工结算资料,亦未获得发包人批准延期报送,经发包人两次书面催告仍未在限期内报送的;(3)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跟审单位、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办理竣工结算的,经发包人两次书面函告仍未改正的。(4)发包人应在竣工结算定案表确定后28天内,以书面函件形式将竣工结算定案表函告承包人,该定案表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该书面函件应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双方应办理书面签收手续,承包人实际签收日期为送达之日;若承包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以该书面函件载明的签发日期为送达之日。9、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量期按约定,其中:质量缺陷期12个月。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由承包人派人修理。若24小时内承包人未派人,发包人则另行安排,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优先在预留的竣工结算价的3%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10、双方职责10.1发包人(1)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2)协调处理日常有关事务(3)提供测量图、地勘、施工图等资料与承包人(4)协助承包人办理开工、施工期必要的手续(5)提交施工场地,督促指导承包人完成施工区与非施工区的物理隔离、提示、警示等。(6)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落实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不拖欠。(7)负责对施工单位全施工过程监管,尤其是工程材料验收、工序质量、用水、用电、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管。(8)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9)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10)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0.2承包人10.2.1安全生产责任险:承包人应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182号)的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2.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项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工程维修责任。(2)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4)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5)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6)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7)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8)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9)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专人管理民工劳资,建立台账,落实民工实名制管理,足额支付每位民工工资,不得拖欠。(11)按永川区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要求,落实“一人一档”。(12)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纸质资料2套,电子资料1份)。(13)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指定位置,自行连接,装表计量,水电费(14)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1、违约12.1发包人违约11.1.1因发包人的原因直接影响项目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7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以及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11.1.2因发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安全、验收、结算等事项,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增加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以及支付合理的利润,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11.1.3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权利以及另行提出赔偿诉求的权利。发包人收到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及时回应,妥善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按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1.2承包人违约11.2.1承包人一般违约情形及责任(1)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和(或)违法分包相应转包和(或)分包的,违法转/分包商应在7天内撤离出场,否则按转包和(或)分包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报告有关部门。(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因材料原因不满足规范、设计、合同约定,无条件清理不合格材料出场,拆除工程质量不合格部分,重新采购或完成合同内容。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造成工期延长不予顺延,按违约处理。(3)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按1000/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1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修复缺陷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不足。(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或承包人原因终止合同履行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如有)不予退还。(7)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的违约责任:施工作业人员按50元/次.人支付违约金,管理人员按100元/次.人支付违约金,直接交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如果情节严重的,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处理。(8)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等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的违约责任:按违约金额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应当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提取届时有效的履约担保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若发包人提取履约担保相应金额,则承包人应在提取后7日内补足或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承包人必须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积极措施,满足合同要求,自行承担与纠正违约行为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11.2.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因承包人违约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累计延误超过7天的,或按第12.2.1(3)目计算违约金累计达签约合同价10%的;(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14天的,或按第12.2.1(4)目计算违约金累计达签约合同价的3%的;(3)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4)承包人进入清算或者严重资不抵债且无法履行合同的;(5)违反适用法律而被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清算或宣布破产、责令关闭的;(6)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1.2.3因第12.2.2项情形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1)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按约定内完成价款结算核定。(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3)合同解除后,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因承包人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13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现场,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继续完成合同工程。11.4如因《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内容虚假,已签订合同、或进场施工,均无条件终止合同,已交各类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实施工程10日内移交采购人,已实施工程价款自行放弃结算。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另进行赔偿。12、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申请仲裁。13、合同组成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投标函;投标文件(除投标函外);竞标文件及修改文件;施工图(如有),已标价招标控制价清单。14、合同生效及份数1、本合同双方在发包人所在地()签订;2、履约保证金已经提交,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送建设中心壹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2024年8月日附件1发布的全费用工程量清单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量保修范围为工程承包范围,即按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实际完成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3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中隔板5年,其他3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金的退还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第3篇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四)其他资料注:上传资料中“(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不能再添加既有格式中所需填写的内容以外的内容,或添加文件资料,否则按未响应处理。确需添加资料文件,只能在“(四)其他资料”中添加。(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总报价中。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该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该工程项目现场安全员为,身份证号码为;委托代理人为,身份证号码为。日历工期,缺陷责任期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项目要求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我方承诺响应投标有效期(6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已知晓现场的施工、运输作业受多种因素制约,不因此要求索赔增加费用,自行承担。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到贵方约定地点现场签订合同。(2)我方投标文件属于本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竞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竞采文件及附件、澄清及修改通知中所有的内容。如《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中的内容虚假(资质、安全许可、人员技术证书、人员安全证书、人员社保等),属于弄虚作假投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承担《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民法典》等规定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取消本次供应商资格,赔偿采购人造成的各类损失。1年内不得参与永川区教育系统工程类的采购、招标。如因《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提供虚假内容,已签订合同、或进场施工,均无条件终止,并解除合同,已交各类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实施工程10日内移交采购人,已实施工程价款自行放弃结算。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另进行赔偿。6.我方承诺无条件履行竞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单位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日期:年月日注:1.授权委托书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2.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应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三)投标资格信息申报及确认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 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满足要求的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及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范围及有效期信用状况本公司近2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用管理重点关注或黑名单,未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且在处罚期内,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是否确认?( )拟派本项目经理人姓名注册编号、专业及有效期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是否确认?(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 专业名称拟派本项目安全人员姓名安全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特别声明本表无虚假内容、无录入或书写错误。若有不实内容,我已知晓属于弄虚作假投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无条件取消资格或终止、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失信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与教育系统工程招标(采购)、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已确认?( )。 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其他资料(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上传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永川区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
永川区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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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
永川区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
永川区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
永川区海棠小学教学楼四楼维修改造工程控制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式
工程量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合计
48370.6
1
教学楼四楼厕所蹲位隔断拆除
1.拆除2.控制扬尘3.清理4.场内运输
m2
(2.5*1.9)*15
71.25
10
712.5
2
教学楼四楼厕所蹲便器及水箱拆除
1.拆除2.控制扬尘3.清理4.场内运输
个
15
15
50
750
3
教学楼四楼厕所拆除坏旧地砖
1.拆除原地面砖
2.控制扬尘、场地清洁
m2
(7.2*4.2)*2
60.48
15
907.2
4
教学楼四楼墙面刷乳胶漆
1.剔除原涂料、腻子.基层清理
2.涂刷乳胶漆
m2
(7.2*1.7*2)*4+(4.2*1.7*2)*4+(1.5*1.5*2)*8
191.04
35
6686.4
5
教学楼四楼厕所300*300防滑砖铺设
1.基层处理,水泥砂浆找平
2.贴300*300防滑地板砖
m2
(5.5*1.4)*2+(4.2*1.7)*2
29.68
130
3858.4
6
教学楼四楼厕所地面防水涂料
水泥基涂膜防水1.5mm厚
㎡
(5.5*1.4)*2+(4.2*1.7)*2
29.68
40
1187.2
7
教学楼四楼厕所成品隔断
隔断材料品种、规格、颜色:抗倍特(1.2米*1.8米*1.5公分)蹲位隔断、蹲位门及304五金件
[工作内容]
1.制作、隔断运输、安装2.嵌缝、塞口
m2
(2.5*1.9)*15
71.25
230
16387.5
8
教学楼四楼厕所厕所水箱更换
更换损坏冲水箱
个
15
15
120
1800
限价内选样
9
教学楼四楼教室加装电扇
每间教室6把,规格为扇叶为1.4米,机头转速快,调速器
把
24
24
200
4800
限价内选样
10
打通教学楼一楼至操场的通道
折除教学楼一楼靠厕所旁的过道墙,便于学生能行到操场:折过道墙、清除绿植、夯实拆除后的过道基层、打垫层、铺设透水砖等
m2
7.2*4.2
30.24
160
4838.4
11
海棠厅大门外600*300墙砖铺设
1.基层清理2.砂浆制作、运输3.粘结层铺贴4.面层安装5.嵌缝6.刷防护材料7.磨光、酸洗、打蜡
m2
1.5*22+1.1*8
41.8
135
5643
12
建筑垃圾清理外运
1.材料转运;
2.建筑残渣人力转运,汽车外运处置
项
1
1
800
800
包干使用
注:1、工程量由学校提供,结算时据实;
注:1、工程量由学校提供,结算时据实;
注:1、工程量由学校提供,结算时据实;
注:1、工程量由学校提供,结算时据实;
注:1、工程量由学校提供,结算时据实;
2、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防护、规费、税金、利润及管理费等。
2、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防护、规费、税金、利润及管理费等。
2、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防护、规费、税金、利润及管理费等。
2、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防护、规费、税金、利润及管理费等。
2、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防护、规费、税金、利润及管理费等。
2、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防护、规费、税金、利润及管理费等。
2、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防护、规费、税金、利润及管理费等。
2、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括安全防护、规费、税金、利润及管理费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楼四楼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