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招标公告(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2024)
1、招标条件
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航道整治工程
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整治航道里程7.931公里。新建树北中心路桥、亭平路桥2座。(总面积约352128㎡,不含树北中心路桥、亭平路桥)
(2)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
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本工程整治航道里程29.182公里(其中通扬运河至通栟线段整治里程8.925公里、幸福竖河至通吕运河段整治里程20.257公里),新(改)建桥梁18座,新建停泊锚地和服务区各1处。(总面积约1822555㎡,其中崇川区面积约124775㎡,通州区面积约1697780㎡)
(3)通扬线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
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整治里程58.254km,改建沿线跨航道桥梁13座。(总面积约189706㎡,其中海门段面积约119207㎡,启东段面积约70499㎡,不含通州段)
(4)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
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由新江海河、通吕运河、东灶新河组成,整治里程约33.9公里,其中新江海河段28.6公里,东灶新河段5.3公里,不含与通扬线航道共线段通吕运河段。新建新江海河船闸1座,改建双桥枢纽1座,改建、新建桥梁9座。(总面积约624064㎡,其中苏锡通段约64778㎡,通州段约195238㎡,海门段约364048㎡)
本次招标面积合计约 2988453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NTGX-WWPG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在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资源区域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的现状等特点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论证范围、论证内容和要求,编制论证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测试、资料收集和处理,开展论证分析,组织考古调查勘探,编制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给出论证结论。形成的最终调查报告,需通过江苏省文物局组织的审核,取得批复文件,同时还应开展后期服务,包括论证报告结论的应用解释、与其他评价报告结论的衔接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
①合同签订后甲方签发指令50日内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
②合同签订后甲方签发指令60日内通过江苏省文物局验收并取得批复。
如遇重要考古发现经发包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实际工作周期可能调整,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信誉要求:
①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完成过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或文物影响评估项目。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领队资格证书;担任过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或文物影响评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者,添加代理的工作QQ:2177572758,请自行将以下相关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申请函(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的工作QQ,经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谈判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3时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未提出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
联 系 人:缪铧葳
电 话:0513-83549373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
联 系 人:徐振扬、李学山
电 话:025-86602545-8012(分机号)
工 作QQ:2177572758(投标申请人主动添加QQ)
工作邮箱:2177572758@qq.com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缪铧葳、徐振扬/0513-83549373、025-86602545-8012(分机号)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招标文件、申请函.rar
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1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1第五章发包人要求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整治航道里程7.931公里。新建树北中心路桥、亭平路桥2座。(总面积约352128㎡,不含树北中心路桥、亭平路桥)(2)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本工程整治航道里程29.182公里(其中通扬运河至通栟线段整治里程8.925公里、幸福竖河至通吕运河段整治里程20.257公里),新(改)建桥梁18座,新建停泊锚地和服务区各1处。(总面积约1822555㎡,其中崇川区面积约124775㎡,通州区面积约1697780㎡)(3)通扬线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整治里程58.254km,改建沿线跨航道桥梁13座。(总面积约189706㎡,其中海门段面积约119207㎡,启东段面积约70499㎡,不含通州段)(4)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由新江海河、通吕运河、东灶新河组成,整治里程约33.9公里,其中新江海河段28.6公里,东灶新河段5.3公里,不含与通扬线航道共线段通吕运河段。新建新江海河船闸1座,改建双桥枢纽1座,改建、新建桥梁9座。(总面积约624064㎡,其中苏锡通段约64778㎡,通州段约195238㎡,海门段约364048㎡)本次招标面积合计约2988453㎡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NTGX-WWPG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资源区域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的现状等特点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论证范围、论证内容和要求,编制论证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测试、资料收集和处理,开展论证分析,组织考古调查勘探,编制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给出论证结论。形成的最终调查报告,需通过江苏省文物局组织的审核,取得批复文件,同时还应开展后期服务,包括论证报告结论的应用解释、与其他评价报告结论的衔接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3服务期①合同签订后甲方签发指令50日内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②合同签订后甲方签发指令60日内通过江苏省文物局验收并取得批复。如遇重要考古发现经发包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实际工作周期可能调整,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工作安排。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信誉要求:①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过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或文物影响评估项目。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领队资格证书;担任过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或文物影响评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5其他要求: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凡有意参加者,添加代理的工作QQ:2177572758,请自行将以下相关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申请函(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的工作QQ,经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谈判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3时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鸿运城市花苑18栋。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应在现场提出,未提出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联系人:缪铧葳电话:0513-83549373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7层联系人:徐振扬、李学山电话:025-86602545-8012(分机号)工作QQ:2177572758(投标申请人主动添加QQ)工作邮箱:2177572758@qq.com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缪铧葳、徐振扬/0513-83549373、025-86602545-8012(分机号)(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2024年7月29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定义和解释招标人(发包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在招标人(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的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投标人:是指参与投标竞争,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服务单位。中标人:是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1.2项目概况: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服务周期: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资金2.1本招标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已落实。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的货币种类均为人民币。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3.1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是投标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法人单位,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现场考察5.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均不负责。5.3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6标前会议6.1不组织标前会议。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所有有编号的补遗书以及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格式、规范和清单,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7.3无论是否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不应扩散招标文件的内容。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含邮件)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期16天以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以有编号的补遗书方式书面(含邮件)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邮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确认已收到该书面答复。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书面材料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确认已收到该补遗书。9.2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审查资料四承诺书五工作大纲六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报价清单11.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编写,并按上述顺序装订,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应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注明页码。11.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一份其投标文件的文字录入部分的电子文档,文件用WORD软件制作,报价用EXCEL软件制作,文件均不得设置密码,并将文件拷入U盘,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文件无病毒。U盘上需标明标段名称和投标人名称。11.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12投标价格12.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1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包括正常服务的相关费用、评估费用、会务费用、评审费、附加服务、所需设备仪器使用费用、交通费用、出具咨询报告费用及单位取费(利润、税金、保险费、管理费、前期项目评审费(如有)等),以及后续服务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2)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合同费用不随估算投资额的变化而调整,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调整。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3)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任何设施与物品,受托人的现场生活、办公用房,办公、生活设施以及交通、水电、通讯等问题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单独列项。(4)受托人的雇员及装备的保险由受托人自行投保,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5)受托人应为投入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并为相关现场服务人员投保并承担费用,相关费用在报价中充分考虑。(6)受托人应按相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含在报价中。(7)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报价中。(8)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提供的服务费用报价清单存在问题,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但未经招标人书面认可或修改,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9)本项目无暂列金额。(10)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包含全过程招标代理(含会务费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由中标人承担,不单独列支计入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分别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招标类,按标准费率8.8折计取)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价服【2014】383号中附件:序号8收费项目(按标准费率8.8折计取)的规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上述全部服务费用。13投标有效期1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13.2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应以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应在收到此要求的24小时内以邮件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在此时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1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并在文件封面右上角醒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中标单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投标文件副本。15.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盖单位公章。15.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单位公章。15.4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15.5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及对应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副本及对应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6.2封套标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2024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16.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概不负责。16.4为便于投标工作高效准确进行,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一份其投标文件的文字录入部分的电子文档,文件用WORD软件制作,文件均不得设置密码,并将文件拷入U盘,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文件无病毒。U盘上需标明单位名称和标段号。如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地点、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1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可以通过发出本须知第8条规定的补遗书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原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8迟到的投标文件18.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9.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送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19.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在包封上标明“更改”或“撤回”字样)和递交。19.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办理。19.4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如有补遗书和其他有效函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对所有按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表上签字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活动视为其默认开标结果。20.2开标程序20.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由监标人在现场对所有密封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当众进行加封和保存;(7)开标会议结束。若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当场宣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否决投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a.未按投标人须知16.1款密封;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2、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封存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4)由招标人纪检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T—投标控制价上限权重值”和“K—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5)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当众开标,并公布这些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6)开标会议结束。第二信封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否决投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20.3当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1评标过程的保密21.1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书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泄露。2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2评标22.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22.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2.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4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22.5评标结果公示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六、授予合同23合同授予的标准23.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24条规定享有的权力不受本条限制。23.2招标人按评标办法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力24.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但招标人应将投标担保退还给投标人。25中标通知书25.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2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6.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事宜。签约的地点将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26.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不收取。26.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26.4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1款的规定,招标人将宣布其中标无效。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如果没有其他合适投标人时,则重新招标。七、其他27纪律与监督27.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2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27.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27.4本项目监督部门:监督: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党建纪检办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电话:0513-8354939328版权28.1招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工程的科研成果拥有版权,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不得复制或出版。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1)资质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信誉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3)业绩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5)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3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1)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以及盖单位公章齐全。(2)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3)如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如投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字,可使用印章或签名章,不得使用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7)投标函中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不得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考核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f.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0)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类似业绩:20分项目负责人:15分其他主要技术人员:10分工作大纲:45分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2.9第二信封澄清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投标报价(满分10分)注: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和第二信封初步评审和澄清的,不再参与评第二信封详细评审。2.12评标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分别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名,则按实际数量推荐)。续上表评审因素与评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序号评审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审因素细分项1类似业绩20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企业业绩加3分,最多可加6分。2项目负责人15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①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2分。②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3其他主要技术人员10根据投入的具备考古发掘个人领队资格人员的数量、人员结构、从业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4工作大纲1)对本项目的理解10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是否全面、深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2)工作的程序与方法15工作方案、方法、指导思想、取得成果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3)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15工作服务的目标、服务承诺、工作计划及保证进度的措施、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4)投标人自身优势5根据投标人综合实力、证书以及投标人完成本项目优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5评标价10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基准价计算公示:当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第2.2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评审。2.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3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评审。3.若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审查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如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的,可以进行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如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在讨论的基础上独立评分,各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各评分因素评分低于其权重得分60%的需在评标报告予以说明。5.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为各项的评分之和。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招标人仅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7.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7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8.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9.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第一信封得分和第二信封得分合计)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工作大纲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1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2.1评标程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一信封详细评审。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二信封详细评审。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1.4编写评标报告。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3第一信封形式与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形式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第一信封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2.6第二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不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评审。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2.9第二信封澄清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评标排序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第三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2.12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定义与解释本合同条款下述定义和解释仅限于本招标文件使用。1、委托方:本合同的委托方为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2、受托方:是指其投标书已为委托方所接受,并与委托方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项目服务的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3、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受托方书面委任的负责本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者。4、签约合同价格:是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服务报酬总金额。5、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6、时间:本招标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二、委托的项目名称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三、委托的内容和成果要求1、委托的内容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NTGX-WWPG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资源区域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的现状等特点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论证范围、论证内容和要求,编制论证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测试、资料收集和处理,开展论证分析,组织考古调查勘探,编制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给出论证结论。形成的最终调查报告,需通过江苏省文物局组织的审核,取得批复文件,同时还应开展后期服务,包括论证报告结论的应用解释、与其他评价报告结论的衔接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服务周期①合同签订后甲方签发指令50日内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②合同签订后甲方签发指令60日内通过江苏省文物局验收并取得批复。如遇重要考古发现经发包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实际工作周期可能调整,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工作安排。3、主要成果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成果报告: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采用AUTOCAD、WORD、EXCEL、或TXT(纯文本文件)等电子文档格式,一律为非扫描图像格式文件,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电子文件。(2)过程原始资料。四、各方的责任1、委托方的责任:(1)委托方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各阶段服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咨询服务的费用。(2)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要的相关前期文件、批复、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在受托方进入现场进行调查作业时,委托方应对受托方与地**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受托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委托方应保护受托方的投标函、报告书。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对受托方交付的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5)由于执行委托方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相关报告书不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或不能取得批复,应由委托方承担主要责任。但不免除受托方应负的责任。2、受托方的责任:(1)受托方应根据本合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按照国家及地方、水利、交通等部门关于本项目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咨询服务工作。(2)受托方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咨询服务质量负责。(3)受托方必须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规划文件、设计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果咨询服务过程中,缺少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应与委托方协商借阅或购买,除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外,受托方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相关资料。(4)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的数量提供咨询服务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接受委托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5)人员保证与变更1)受托方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和服务周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2)如果项目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委托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受托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受托方有权拒绝。3)受托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委托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服务人员,受托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再另行支付。(6)受托方在编制咨询服务报告书的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受托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委托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受托方采用其它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未成交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7)受托方除需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决策和指导责任外,对其工作范围外的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8)对于受托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委托方均不承担责任。(9)咨询服务过程中,受托方为完成咨询服务项目,而购买或收集的一切资料和文件的所有权为受托方与委托方共有。(10)本项目按期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所需一切工作和费用均由受托方负责和承担。五、违约责任1、委托方的违约:合同生效后,因委托方原因,委托方提出终止合同,委托方将给予受托方2万~4万元违约罚款。2、受托方的违约(1)如果受托方将任务转包或者分包,除整改外委托方将按合同价的3%~5%扣除受托方的违约金。(2)受托方未按照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编制咨询服务报告书(表),委托方将计扣受托方合同价3%~5%的违约金。受托方未能按期提交报告书的按0.3万/天标准扣除受托方的违约金,受托方未能在承诺的工作周期内拿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的,则按0.5万/天标准扣除受托方的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时,委托方可以中止合同(委托方同意延长期的除外),违约金总额不大于合同金额10%。(3)合同生效后,如受托方提出终止合同,应给予委托方1万~3万元违约罚款。(4)本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时,受托方必须支付委托方2万元人员违约金。(5)违反本合同有关廉洁条款的规定,委托方将给予受托方0.2万~0.5万元违约罚款。(6)上述(1)~(5)款累计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30%。若发生上述(1)~(5)情况中任一款委托方有权收回已委托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受托方无条件接受。3、责任的期限受托方与委托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范围。六、安全措施在现场工作时,受托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业主方及有关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委托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在作业现场,受托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委托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七、保险本项目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受托方装备险和受托方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均由受托方投保,保险费由受托方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受托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由受托方自行负责,委托方不予赔偿。八、合同费用与支付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方式。完成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并通过江苏省文物局的验收取得批复后30日内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不计息)注:每次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时,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当次支付的全额发票),否则不予支付。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如有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服务周期限,应相应延长服务周期,但并不因服务周期的延长原因调整各项单价及总价。九、合同的调价在签订本合同后,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引起该技术服务费变化,以及因物价变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等其他因素而引起费用变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十、转包与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十一、不可抗力1、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不可抗力系指委托方和受托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认识控制和防范能力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合同一方的履约已变得不可能。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1)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2)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3)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在受托方雇用人员内部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4)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5)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6)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因此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情发生后15天内,提供事件详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3、因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拖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二、索赔1、当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委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委托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受托方的经济损失,受托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日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内给予答复或未对受托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受托方应当阶段性向委托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日内,向委托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的程序与(2)、(3)规定相同。3、受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对委托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委托方可按本合同上述第2款确定的时限和方式向受托方提出索赔。十三、合同生效、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书面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委托方如果要求受托方全部或部分中止本项目服务或终止合同,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受托方,受托方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技术服务工作。3、如受托方发生违约行为,受托方除偿付委托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费外,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委托方不承担责任。4、双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5、一方根据上述条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4日告知对方,通知达到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16款“2、争议的解决”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和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的效力。十四、廉洁条款委托方和受托方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江苏省关于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十五、其它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项目服务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受托方和委托方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若仍不能达成一致,双方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机构为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3、利益的冲突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受托方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4、本合同中的暂定金是委托方为本项目工程量的增加或留作不可预见费,由委托方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5、履约担保受托方应按签约合同价格的5%向委托方提交履约担保。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开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保函(保函格式、内容需获得委托方认可)形式。6、版权对受托方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项目服务中的所有文件,委托方有权在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受托方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版权或发明权而给委托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受托方要出版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必须事先征得委托方的书面同意。A、合同协议书格式(投标时不须填写)(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受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受托人”)对该项目投标。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委托合同协议书(2)委托合同条款及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投标文件的其他组成部分;(6)委托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二、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三、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四、项目负责人:。五、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服务。六、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用。七、服务周期:。八、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九、本协议书在受托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单位章后生效。结清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日期:年月日B、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称委托人)与服务单位(以下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项目名称)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委托人的义务(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受托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受托人义务(一)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受托人不应接受委托评估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合同评估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六)受托人不得参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为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共伍份,双方各执二份,送交委托人监督部门一份备案。委托人:(单位全称)(盖章)受托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姓名)(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人监督部门:(单位全称)(盖章)C、安全责任合同(格式)为贯彻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咨询服务的安全管理,保障咨询服务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经济损失,经(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要求乙方执行上述方针、政策开展咨询服务。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项目开展过程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制止各类违规行为,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整顿。4、定期召开安全服务工作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二、乙方职责1、乙方应为其完成本合同的人员和设备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乙方应确保安全服务,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服务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应满足甲方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项目负责人为本次服务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项目咨询服务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3、在派遣服务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之前,乙方必须对上述人员进行安全服务教育培训,如实告知施工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保证所有咨询服务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施工区域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未对上述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服务教育培训的,甲方有权拒绝该人员上岗,由此造成的项目责任或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项目施工过程(进场、现场、退场)安全规范,根据咨询服务的需求分配相应工作场所,并严格遵守该场所安全规则。5、对甲方未顾及的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提醒甲方。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各自的责任。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安排,接受发包人监督管理,承担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服务工作。(二)文物资源评估工作实施项目负责人制。根据发包人的项目要求,自主安排符合条件和数量的劳务人员。承包人服务人员的安全、食宿等日常和后勤工作由各承包人自行安排,发包人不负责组织。(三)承包人须安排专业的负责人负责现场调查勘探人员工作协调,对违反工作规程、不服从管理、怠工、私自脱岗的人员,发包人有权随时提出更换。(四)承包人的文物资源评估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相关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做好文字、绘图、照片、影像及资料信息化等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如期完成调查勘探和资料整理任务。(五)承包人必须接受服从发包人及相关专家的检查及意见,在调查勘探中如遇重要的遗迹、遗物等特殊情况以及发掘工作需调整的,须及时向发包人进行书面材料的汇报。(六)承包人在文物资源评估过程中,如有重大发现,须及时上报给发包人确认,并配合发包人处理相关事宜。(七)承包人必须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落实保证出土文物和资料的绝对安全。出土的各类文物标本,不得私自携离、截留和倒卖。工地发掘出土的遗物及标本待报告整理完毕后,由发包人委派专人进行接收。(八)调查勘探过程中,如有需要特殊保护的遗迹或遗物,须及时上报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完成保护工作。特别重要的文物标本需放置发包人指定专门地点进行暂存。须作科技检测的各类文物标本,需经发包人批准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携离,并负责标本的安全,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所有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九)文物资源评估和资料整理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的编写工作。报告编写结束后,将电子文稿、数码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各类遗迹、探方资料、出土遗物、标本等全部交予发包人。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公开发表与本次文物资源评估项目有关的考古资料和研究成果。本次文物资源评估项目最终成果发表时,参与单位拥有署名权。二、服务人员要求(一)为了满足文物资源评估项目的要求及强度,调查勘探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验丰富。(二)承包人须组织及协调现场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证文物资源评估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同时应对现场人员人身安全负责。三、其他要求(一)承包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的阶段性成果署名为发包人第一、承包人第二;最终的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报告署名为发包人第一、承包人第二。(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三)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四)承包人须对其所出具的成果保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调查、审核等约定,不得泄露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不得擅自将工作中取得的文物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五)承包人应做好工作记录,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出具记录或报告,对报告承担责任。(六)现场环境的管理: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服务工作当天工作结束后,现场不能留有人员垃圾,保证现场人走场清。(七)履约过程中,如由承包人人员所引起的事故,承包人应承担所有责任,同时发包人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八)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措施,人员工作时应配戴安全帽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承包人人员因违规操作发生事故,或将地下管线损坏,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对工作中出现的高危项目,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说明,并要求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九)承包人对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物资、场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十)成交承包人须与发包人签订安全和廉政协议书,如成交承包人违反协议书上所述条款,发包人可依据承诺书依法追究成交承包人责任(安全协议书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廉政协议书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 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投 标 文 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资格审查资料四承诺书五工作大纲六其他材料一、投标函致: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1、我方在仔细研究了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的招标文件并了解该项目基本情况后,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在此郑重表示,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投入力量和工作方案、遵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函上的投标总价,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工作。2、我单位一旦中标,将保证按本投标文件配备的人员提供服务,即(1)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3、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文件,我们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及时与你方按招标文件中服务合同的格式及内容签署服务合同。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签字或签章)性别: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注:无论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都必须提供。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资格审查资料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表2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表4已完成类似项目表表5申请人(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表1企业信息基本表申请人全称:主要业务:营业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元):建立日期:现有职工总人数(人):办公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职务:技术负责人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企业资质名称及等级:企业资质证书号:企业资质有效期:………………信用等级基本户开户行:基本户户名:基本户账号:注:1、格式可扩展,本表后附资格要求所涉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表2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情况表序号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姓名年龄技术职称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执业资格名称执业资格编号执业资格有效期备注1项目负责人23456…………注:1、格式可扩展,本表后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所涉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并加盖单位公章。表3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序号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工作内容项目职务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完成时间备注1项目负责人23456…………注:1、格式可扩展,本表后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所涉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在某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表4已完成类似项目表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合同价(万元):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合同开始时间:合同完成时间:工程简介:工作内容:注:1、格式可扩展,本表后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所涉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表5申请人(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序号控股、管理申请人/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四、承诺书(一)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致: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本人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本企业此次参加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它处罚决定。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致: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我单位自愿参加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的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2.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3.无弄虚作假,无围标串标行为。4.若我方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转包和违法分包。5.我方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投标人(盖单位章):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三)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本人自愿申请参加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在此郑重承诺:1.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有关本人信用信息均由本人亲自确认,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2.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3.同意依法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示、公布相关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同意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依法对本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5.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罚,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本人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承诺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四、工作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一)、对本项目的理解(二)、工作的程序与方法(三)、工作服务的目标及保证措施(四)、投标人自身优势五、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①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投 标 文 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一、投标函致: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1.在研究了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服务周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如有);(4)报价清单;(5)资格审查资料;(6)工作大纲;......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二、报价清单序号费用名称报价(元)备注1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航道整治工程2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3通扬线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4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投标报价(以上各项费用之和)转入投标函注:1.本表“投标总价”转入投标函中。2.详细费用计算清单及说明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列。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申请函致:南通市江海河联运项目建设指挥部、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南通市内河干线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NTGX-WWPG1标段招标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报名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E-MAIL地址: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道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