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渝东水务有限公司2024)



2024年-2025年万州污水处理厂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2024年-2025年万州污水处理厂车辆定点维修

,比选人为重庆市

渝东水务

有限公司

万州污水处理厂

。比选项目资金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比选

,

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规范车辆维修管理,确保我厂车辆正常安全行驶,万州污水处理厂拟开展

2024年-2025年万州污水处理厂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2.2比选范围:

万州污水处理厂所属车辆维修及保养,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方案及答疑补遗全部内容。

2.3项目实施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

2.4





(

或供货期,或服务期

)

:

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盖投标单位公章

)



3.2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查询“

发起人及出资信息

”及“

主要人员信息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并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资质:

经营范围应有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相关。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需承诺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及人员。(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投标人应承诺在甲方支付款项前开具符合比选人报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

2)自2023年1 月 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 1月 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

3)投标人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

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为了保证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情况,满足项目需求,达到服务效果,投标人需自行与比选人接洽,

进行现场踏勘,取得盖有比选人鲜章的踏勘回执。(提供比选人踏勘回执,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7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原件备查。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复印件应加盖

投标

人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的投标人于

20

24



7



29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

2

4



8



2



1

5



0

0

分前,地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标。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

24



8



2



15



00



(北京时间)。

5.3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并将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重庆市

渝东水务

有限公司

万州污水处理厂



[可以邮寄,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天子路

479号

,收件人:

吴春江

,电话:

5

8896272

]。纸质投标文件需同投标文件电子档一致。

若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的,视为废标

6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不含税),指以不含税总价为依据进行评标,不含税总价以在电商平台上报价时填报税率后的换算为准,电商平台上填报税率需与投标函上税率一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

渝东水务

有限公司



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子路

479



联系人:

吴春江



话:

023-

5889627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车辆定点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