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 鸡鸭鹅肉 鸡鸭鹅 鸡鸭肉招标公告(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



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Z-CG-XS24192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1234140076900449XQ-20240729-000603-1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金寨县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7-29 15:20:34
浏览次数
0

采购公告信息

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CG-XS24192)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CG-XS24192
2、项目名称: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预算金额:188.09万元
5、最高限价:188.09万元
6、采购需求: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等。具体数量、质量、配送要求、安全、时限等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24-2025学年度,约195天(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为中小微企业生产制造,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所投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形,则须具备对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1日(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ggzy.luan.gov.cn)
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10-86483801;
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4、售价:零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受纸质标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但在本项目中在线签到不作为必须程序要求,供应商可以不签到;
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但在本项目中在线签到不作为必须程序要求,供应商可以不签到。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南溪镇南溪街道
联系方式:0564-2701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706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64-7060100

 

 
2024年7月29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3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5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提交人: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7-29 14:41:17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3分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4-07-29 14:56:4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6分

交易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29 15:01:3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交易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7-29 15:20:3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4分

附件:
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采购公告.pdf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1).doc

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Z-CG-XS24192)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Z-CG-XS241922、项目名称: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3、项目类型:货物类4、预算金额:188.09万元5、最高限价:188.09万元6、采购需求: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等。具体数量、质量、配送要求、安全、时限等内容详见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2024-2025学年度,约195天(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8、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为中小微企业生产制造,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供应商所投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形,则须具备对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1日(北京时间)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3、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10-86483801;②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400-880-4959;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4、售价:零元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大厅)3、标书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现场不再接受纸质标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①方式一: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1/login,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供应商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一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但在本项目中在线签到不作为必须程序要求,供应商可以不签到;②方式二: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供应商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一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但在本项目中在线签到不作为必须程序要求,供应商可以不签到。(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寨县南溪宁心小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南溪镇南溪街道联系方式:0564-27018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保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联系方式:0564-70601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工电话:0564-70601002024年7月29日1.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提供并负责解释前注:1、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要求或服务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服务方案;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踏查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查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1.1.一、采购内容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投采购食材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食材采购品目:序号产品大类产品名称技术要求1荤(肉)类鸡鸭鹅肉(1)原料:屠宰前的活鸡鸭鹅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2)加工:屠宰后的活鸡鸭鹅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后再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不适用任何化学合成的防腐剂、添加剂及人工色素。(3)感官要求: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鸡鸭鹅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鸡鸭鹅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鸡鸭鹅肉汤固有的香味。状态:具有鸡鸭鹅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鸡鸭鹅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5)规格:鸡鸭(鹅)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5kg~20kg。(6)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1荤(肉)类猪肉(1)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猪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2)感官要求:色泽:肌肉呈均匀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具有猪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肉质紧密、弹性好,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猪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猪肉的技术要求、卫生指标、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4)规格: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65%)。(5)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1荤(肉)类牛羊肉(1)原料要求:屠宰前的活牛、活羊来自非疫区,并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2)感官要求: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具有牛羊肉固有的色泽。气味:具有牛羊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具有牛羊肉固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牛羊肉的技术要求、卫生指标、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的卫生要求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4)规格:牛羊肉(牛肉修除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的部分)。(5)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合格证明。2素菜类蔬菜★1、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2、茄果(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3、瓜类(包括黄瓜、丝瓜、苦瓜、冬瓜、南瓜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4、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芜菁甘蓝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一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5、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6、葱蒜类(包括大葱、分葱、四季葱、韭菜、大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幼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7、豆类(包括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8、水生类(包括茭白、藕、荸荠、慈菇、菱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9、多年生类(包括竹笋、黄花菜、芦笋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10、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11、菌菇类(包括蘑菇、香菇、金针菇、银耳、木耳等)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霉变,无虫蛀。3冷藏冷冻食品类冷藏冷冻食品产品质量、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冷藏冷冻食品运输设备防冻、隔热保温性能良好;厢体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内壁平整光滑,符合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其他要求等。4豆制品类豆制品豆浆: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淡黄色混悬液型浆液,浆体无结块,少有沉淀,具有豆浆固有的香气和滋味,口感滑爽。4豆制品类豆制品豆腐: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软硬适度,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有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4豆制品类豆制品豆腐干: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质地细腻,边角整齐,有一定的弹性,切开处挤压不出水、无杂质,有豆腐干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4豆制品类豆制品油豆腐:呈金黄色,有光泽,块型完整,有弹性,无杂质,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有油豆腐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4豆制品类豆制品豆腐皮: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组织结构紧密细致,富有韧性,软硬适度,薄厚均一致,不粘手,无杂质,有豆腐皮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4豆制品类豆制品腐竹: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有腐竹特有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5禽蛋类禽蛋(1)蛋壳表面光泽、完整、坚实;(2)气室小,高度在4-5mm之间;(3)蛋白浓厚、透明、无杂质异味;(4)蛋黄完整,呈半球形,位居蛋的中央;(5)整个蛋微生物污染少,无细菌、霉菌生长发育。6水果类苹果(1)具有产品应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或极少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6水果类香蕉(1)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6水果类梨(1)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6水果类桔(1)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6水果类西瓜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2)农药无残留,检验合格。7水产品类鲜活鱼鲫鱼、鲢鳙鱼、草鱼、鲤鱼、黑鱼等,要求无异味、保持固有体色、且是鲜活的。7水产品类鲜活虾基围虾、对虾、青虾、河虾等,要求无异味、保持固有体色、且是鲜活的。备注:1、标“★”的为本项目核心产品;2、供应商不得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关于《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禁止食用、加工的高风险食品;不得提供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中规定的食品食材。投标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后供货前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产品类别:荤(肉)类、素菜类、冷藏冷冻食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整个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1.2.二、配送范围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包括南溪中心小学(新校区)、南溪中心小学(老校区)、南溪花园小学。1.3.三、质量标准1、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及相关的检验检疫要求等。2、中标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均为正规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检验检疫合格,无毒、无害、无辐射、无侵权,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必须可追溯源,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货物,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要使用有效期的货物。3、一经发现中标供应商供应以下食材,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供货,同时按照严重违约情形依法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无定点屠宰证明、无卫生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掺加、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⑦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⑧超过保质期的食材;⑨其他可能存在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1、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二)完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和由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每日或每批次提供的食材经过相关检验检疫,提供肉类屠宰证明、肉禽检验检疫报告和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的规定。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的规定。5、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严禁提供冷藏冷冻食材(经采购人认可的冷冻冷藏食材除外)。6、规格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清洁无损(无破、无漏、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7、中标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其中海鲜冻品、奶制品、豆制品、果汁饮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8、中标供应商配送的货物,应当来源于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9、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能力;10、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1、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1.4.四、供货要求1、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菜谱(计划)供货,拒绝集中供应、拒绝浪费行为,具体数量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据实核定。2、按照“一日一供”的方式供货,每日早晨8:00前(按学校具体时间要求执行)完成学校及教学点食材配送、交付工作。3、采购人确定某一产品为不可替代或采购内容表未列明但确属食堂供餐必须品,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4、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详细的量价清单,严格履行交接、提交验收申请等程序。采购人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核查,若发现实际供货品种数量与清单不一致,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扣除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依法解除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采购人按供应商供货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采购人不保证合同履约期限内任何品种食材的最低采购量。6、供应商所供产品交付采购人时,初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的在1小时内重新供货到位。7、供应商所供产品交付时,采购人方进行的初验以检查数量和外在质量为主,采购人方的初验并不免除或减轻供应商对所供产品须承担的质量责任。供货产品虽经采购人方初验,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无法满足采购人方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换货。供应商延迟处理或拒绝处理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直至依法解除合同。8、供应商所供产品连续两次初验不合格或者在使用过程中连续两次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中止供货。整改后仍有类似情况发生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9、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必须保障采购人方临时提出的合理的供货要求,包括少量多次的情况、限时送达的情况、指定品种的情况等。10、供应商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提供所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肉类产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合同履约期间如遇相关行政部门等对食材进行抽检(或进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测,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11、如遇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供应商无法及时供货,经与采购人沟通,双方在尊重实事的情况下协商由供应商配送人员或学校派员临时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2、因供应商供货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将依法解除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5.五、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较高的标准或规定进行验收,根据需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权威专家参与验收;需要检验检测确定产品质量的,由采购人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为保障食品安全,采购人每学期将根据情况对主要食材随机取样送检。1.6.六、报价方式本项目按照固定价格执行1.7.七、价款核算按照六安市发改委已发布的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综合折扣率87%核算结算价款;六安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由金寨县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格报告*综合折扣率87%核算结算价款。结算数量以学校验收签字确认销货清单数量为准。例如:本周五(2024年09月06日)学校发出09月09日-09月15日食材需求清单,食材单价参照市发改委已发布最近一期“六安城区农贸市场价格”,即:参照2024年09月06日发布的市场价格;市发改委未发布的食材价格,依据第三方公司同期市场询价后出具的价格报告,即: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6日的询价报告。1.8.八、相关要求1、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无法继续履约的,在结清已供货货款后,合同即自动解除,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2、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供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时效性、数量准确性、价格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按月考核,连续2个月度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中止供应商供货,直至整改完成。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按照严重违约情形依法解除供应商合同。具体考核细则由采购人制定。3、供应商准入制度:(1)供应商应有以人为本的理念,公益服务的认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为学生提供优质食材供应及服务。(2)供应商须保证食品配送车辆清洁,做到专车专用。严禁使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3)严格执行合同,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材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采购人另有需求的除外)。5、供应商退出制度:(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部门吊销、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2)供货期间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3)向学校配送《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向学校配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禁止食用、加工的高风险食品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中规定的食品食材。(4)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5)供货质量明显低于采购需求要求的,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规定或合同行为的。(6)不服从食材价格限制的,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供货的。(7)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8)要求中标后实际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及配送车辆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专项服务团队人员和配送车辆一致,合同履约期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检查,如发现不一致的,将取消其供货资格。(9)未按合同规定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的。(10)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的,向学校虚开销售凭证的。(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对本项目采购合同转包的,一经发现依法解除供应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鸡鸭鹅肉 鸡鸭鹅 鸡鸭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