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污染源全年检测与系统填报招标公告(天津市职业大学2024)



天津职业大学污染源全年检测与系统填报项目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职业大学污染源全年检测与系统填报项目

2.项目编号:ZDZC-2024-F-0105

二、项目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元)
技术性能指标
售后服务
付款方式
附件

0
按照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6号令)及属地环保局有关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要求,学校依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需持续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进行系统监测、手动采样对比与系统填报等工作,现后勤管理处计划委托专业公司完成此项工作,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技术性指标详情请查阅附件天津职业大学污染源全年检测与系统填报项目需求书及天津职业大学污染源全年检测与系统填报项目报价表。
1
50000.0
按照现行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分两次(2024年10月底、12月底)进行验收支付,服务完成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在下个月初支付合同额的50%。(如遇寒暑假顺延至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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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预算

1.总预算:50000元

四、竞价开始时间及竞价结束时间

1.竞价开始时间:2024-07-29 14:54:25

2.竞价结束时间:2024-07-31 16:54:25

五、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收货地点

1.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2.收货地点: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附件

报 价 表

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

工程名称:天津职业大学污染源全年检测与系统填报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点位(个)
样品数
频次
单价
合价
备注

1.0
PH值(9月、12月)
4.0
3.0
2.0

2.0
溶解性总固体(9月、12月)
4.0
3.0
2.0

3.0
悬浮物(9月、12月)
4.0
3.0
2.0

4.0
五日生化需氧量(9月、12月)
4.0
3.0
2.0

5.0
化学需氧量(9月、12月)
4.0
3.0
2.0

6.0
总氮(9月、12月)
4.0
3.0
2.0

7.0
氨氮(9月、12月)
4.0
3.0
2.0

8.0
总磷(9月、12月)
4.0
3.0
2.0

9.0
动植物油(9月、12月)
4.0
3.0
2.0

10.0
氮氧化物(11月、12月)
12.0
3.0
2.0

11.0
氮氧化物(8月至12月)
1.0
3.0
5.0

12.0
颗粒物(11月或12月)
13.0
3.0
1.0

13.0
二氧化硫(11月或12月)
13.0
3.0
1.0

14.0
林格曼黑度(11月或12月)
13.0
3.0
1.0

15.0
COD(水在线比对)(8月至12月)
1.0
/
5.0

16.0
厂界噪声(9月、12月)
4.0
1.0
2.0

合计

0.0

税费 %

0.0

含税总造价

0.0

含税总造价大写:

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请报价厂商签字盖章后回传学校

天津职业大学污染源全年检测与系统填报项目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6号令)及属地环保局有关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要求,学校依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需持续对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进行系统监测、手动采样对比与系统填报等工作,现后勤管理处计划委托专业公司完成此项工作,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二、项目预算50000元;三、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检测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排气烟度等项目的CMA资质。(二)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22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成编制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开标日期前一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三)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四)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四、服务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服务地点天津职业大学北辰校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六、付款方式分两次(2024年10月底、12月底)进行验收支付,服务完成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在下个月初支付合同额的50%。(如遇寒暑假顺延至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七、技术要求1、严格按照已编制的《天津职业大学污染源监测方案》、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_环发[2013]74号(1)文件、排污许可证以及相关文件、标准执行,进行检测、信息公开及数据填报。2、须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熟悉数据填报系统。3、每次采样需采购方工作人员在场监督,不得独自采样,4、监测数据、手动对比数据及时反馈给采购方,数据及时填报不得超过填报时间节点。5、每个月检测结束后供应商需将纸质版报告(原件2套)送至采购方。6、每个月的检测数据、填报数据等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延误,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7、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要求检测人员24小时内响应,如未按照采购方要求响应,合同自动终止。八、验收标准按照现行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九、其他要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社险、平时和节假日加班、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有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的最终优惠价格。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源全年检测与系统填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