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 道路交通事故 野外触电事故 拥挤踩踏救助责任 溺水事故救助责任 精神病伤人救助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救助责任招标公告(鄂州市民政局2024)
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Y-ZFCG-2024-0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4-00969
3、项目名称: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32.0(万元)
6、最高限价:432.0(万元)
7、采购需求:
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9月1日0:00至2025年8月30日24:00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省级(或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7月3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民政局
地址:鄂州市凤凰路21号
联系方式:027-60896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
联系方式:0711-3868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宵宵
电话:0711-3868859
相关下载
采购清单.docx
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 0725.doc
相关合同
1、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2)预算金额:432万元(3)保障对象:具有鄂州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办理居住证的人口及未办理居住证但在鄂州市境内生活或工作的人员(人数约108万人,不记名投保,视同鄂州市户籍实有人口全部参保,即足额投保,出险赔付时不做比例赔付。)(4)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9月1日0:00至2025年8月30日24:00止2、采购内容1.见义勇为造成的人身伤亡。按照《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第二条及第八条确定见义勇为行为,若此规定被修改或失效的,适用湖北省人民政府最新规定:2.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3.火灾、爆炸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4.拥挤踩踏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5.野外触电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6.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灾害,以及在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伤亡的情形;7、公共区域溺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保险期问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公共区域溺水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8.精神病人伤人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9、高空坠物伤人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10、食品或药品中毒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食品或药品突发中毒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因突发其他意外事件造成辖区居民人身伤亡,经市委政法委认定属于政府救助责任范围应给付救助的,保险人应通过相应的案件处理方式进行赔付。3、保险金额及保险费序 号险种名称赔偿限额(万元)序 号险种名称累计责任 限额每次事故责 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含残疾)每人意外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每人保险费(元)1见义勇为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3火宅爆炸保障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4自然灾害公众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5野外触电事故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6拥挤踩踏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7公共区域溺水事故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8精神病伤人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9高空坠物伤人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10食品或药品中毒事故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注:每人每次事故全部赔偿金额以《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死亡赔偿金额为限,若责任人赔偿能力少于全部赔偿金额,视为能力不足。4、服务要求:(一)服务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救助保险相关工作的质量与销量,乙方应自上而下成立专门的“政府救助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理赔小组。该小组的活动将贯穿于整个保险过程,自始自终,坚持如一,以保证连续不断地为鄂州广大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二)投保服务1.乙方应向甲方如实介绍相关保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收费标准、投保手续等有关情况;2.协助甲方填制投保单;3.主动送达保险单、保险证、其他证件和保费收据:4.主动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付。(三)理赔服务1.接报案乙方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报案,乙方应认可投保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2.索赔材料投保人应向承保公司提交索赔材料。乙方在接到材料后应出具接收单并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在次日书面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乙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次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乙方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3.赔付定责时限(1)乙方自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开展赔付工作。(2)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应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1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说明拒赔理由。4.赔款支付(1)乙方自与出险甲方就保险赔付达成一致意见之日起次日内结案并向出险甲方支付全部赔款。(2)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按照实际拖延天数,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赔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预付赔款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金额较大的事故,在暂时不能确定具体损失金额时,乙方可在甲方提出预付赔款要求后的第一时间内预付赔款,预付赔救总额为初步估计损失金额的50%,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同时双方在损失确定后应立即完善有关索赔及理赔手续。6.事故处理机制接报案后,出险地点在城区的,理赔人员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出现地点在非城区的,理赔人员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报案人身伤害在3人以内无死亡事故的,由乙方理赔部门直接赴现场查勘处理:对报案人身伤害在3人以上无死亡事故的,由乙方责任险事业部会同理赔部门现场查勘处理:对报案中涉及死亡事故的,由乙方总经理室、理赔中心、责任险事业部共同现场查勘。7.应急预案机制若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保险责任事故,乙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省、市、区三级公司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问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及理赔工作。四、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采购内容需遵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鄂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XY-ZFCG-2024-034备案编号:420700-2024-00969采购人:鄂州市民政局项目名称: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7月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1、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2、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3、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4、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和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同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6、供应商应按照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的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7、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8、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第一章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项目概况: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XY-ZFCG-2024-0342.备案编号:420700-2024-009693.项目名称: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432万元6.最高限价:432万元7.采购需求: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2024年9月1日0:00至2025年8月30日24:00止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省级(或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其它: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内完成投标,并在开标时进行远程开标。(交易系统咨询电话:400-831-8686)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投标报价无效。4、本项目需落实的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6、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鄂州市民政局地址:鄂州市凤凰路21号联系方式:孙文颜/027-608968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项目联系人:徐宵宵联系方式:0711-386885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编号HBXY-ZFCG-2024-0342项目名称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3项目属性服务4采购人鄂州市民政局5采购预算432万元6最高限价432万元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投标文件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9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及递交时间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对应包号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0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 CA 上传。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2多包投标规定/13投标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资格预审不进行1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要求16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要求17备选方案不允许18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19中标后分包不允许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 资审办法及评分方法”要求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22中小企业定义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3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非专门面向2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6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27质疑及提交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鄂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负责受理并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针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实质性内容的质疑。28公告媒介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鄂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s://www.ezggzy.cn/CPRTS/)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fcg.ezggzy.cn:10001/#/index)登录政府采购供应商系统下载。29中标结果通知书领取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供应商可在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的“中标通知书下载”或“招标结果通知书下载”版块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采购结果通知书。30政府采购合同 线上融资服务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中小微企业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主页面地图中双击“鄂州市”,跳转至“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119.96.95.173:9999),注册成功后,登录到系统,可以查看本公司在鄂州市中标信息及合同备案信息,确认后跳转到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平台,选择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 提供相关融资资料,由金融机构核定预授信额度,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发起融资申请,银行发放融资贷款。合同履约完成后,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到供应商在融资银 行开设的指定账户中,供应商归还贷款,融资结束。31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省级(或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32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文件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交5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封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骑缝章)注:如有供应商须知正文条款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政策支持本项目类型供应商适用于:(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中型小型微型单位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0)万元500≤Y<2000050Y<50工业*建筑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20工业*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工业*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6000≤Y<80000300Y<300工业*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5X<5批发业营业收入)万元5000Y<400001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1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万元500≤Y<20000100Y<100交通运输业*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20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营业收入)万元3000≤Y<30000200Y<200交通运输业*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20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营业收入)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2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Y<300001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Y<100001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Y<100001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1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1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万元1000≤Y<100005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1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10X<10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扣除部分计入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扣除额进行价格分计算。当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供应商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供应商 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一、说明1.适用范围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2.当事人定义2.1“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2.2“监管部门”是指:同级财政监管部门。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3.3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否则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3.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每个包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3中标服务费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许可收取的采购代理费。每个包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及评审劳务费,该收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4.4中标服务费以现金或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办法及评分方法第五章合同书格式(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其他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6.2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6.3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7.2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通过“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实时关注“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4因“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现场考察8.1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8.2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8.3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三、投标文件9.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0.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在“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上完成。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文件编制11.1投标人应按照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11.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1.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表达不清楚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2.1电子投标文件由供应商通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签章上传后正式投标(注:须下载安装客户端并申请CA锁或标信通认证)12.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12.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12.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12.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附件“鄂州系统操作手册”。12.6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当作无效投标处理。13.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3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4《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3.4.1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13.4.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13.4.3应详细提供《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3.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3.6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13.7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13.8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备选方案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中标后分包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分包。17.资格证明文件17.1投标人应按照本节及“第四章资审办法及评分方法”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8.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本条所指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但不得为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8.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和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同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8.4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8.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知识产等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供应商自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20.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20.1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0.2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0.3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一键签章功能,投标人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投标人应按照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不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23.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22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撤回其投标。24.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24.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5.开标25.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25.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委托监督人员检查或在电子监察监控下,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在线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2)投标人根据提示在解密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3)导入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公布开标结果;(5)开标结束。2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5.5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25.5.1电子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6.1.5.2项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采取应急措施。25.5.2因“鄂州市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因“鄂州市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评标时,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5.5.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查询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评标。26.资格审查26.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26.2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查办法及评分方法”。2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7.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7.2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3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7.3.1资格性审查,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7.3.2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7.4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进行资格性审查。27.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27.6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见“第四章资审办法及评分方法”。28.投标文件的审查与澄清28.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8.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前述顺序修正。按照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8.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28.4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须知6.3.2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28.5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6如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或歧义的更改,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9.保密原则2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9.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中标与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0.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30.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3合格制。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将凡是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30.3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30.4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0.6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签订合同31.1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1.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七、公告与质疑32.公告的媒体及规定32.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32.2采购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3.质疑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4.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4.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4事实依据;35.5必要的法律依据;35.6提出质疑的日期。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该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八、投标人信用记录及查询37.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9.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相关条文解读40.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1.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4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十、适用法律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十一、招标文件的解释权45.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本项目采购人、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第3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总体要求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响应供应商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则视为无效投标。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响应供应商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3、无标识则为一般指标,如有偏离,则按照评分细则表中对应标准予以扣分。4、用户需求书中的服务指标仅为最低要求。响应供应商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必须列出具体响应内容。5、响应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服务、商务偏离表注明)的指标、要求、条款视为被响应供应商完全接受。2、报价说明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涉及到货物均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投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投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所有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且不得将信息服务费、公证费和代理服务费用单列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结算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如采购数量发生变化,只能依照投标时的单价进行结算。3、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2)预算金额:432万元(3)保障对象:具有鄂州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办理居住证的人口及未办理居住证但在鄂州市境内生活或工作的人员(人数约108万人,不记名投保,视同鄂州市户籍实有人口全部参保,即足额投保,出险赔付时不做比例赔付。)(4)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9月1日0:00至2025年8月30日24:00止2、采购内容1.见义勇为造成的人身伤亡。按照《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第二条及第八条确定见义勇为行为,若此规定被修改或失效的,适用湖北省人民政府最新规定:2.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3.火灾、爆炸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4.拥挤踩踏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5.野外触电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6.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灾害,以及在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伤亡的情形;7、公共区域溺水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保险期问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公共区域溺水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8.精神病人伤人造成的人员伤亡。仅限无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情形。有赔偿义务人却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暂时无赔偿能力,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9、高空坠物伤人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10、食品或药品中毒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食品或药品突发中毒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支付的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审核确定,先行垫付后可向赔偿义务人追偿。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因突发其他意外事件造成辖区居民人身伤亡,经市委政法委认定属于政府救助责任范围应给付救助的,保险人应通过相应的案件处理方式进行赔付。3、保险金额及保险费序 号险种名称赔偿限额(万元)序 号险种名称累计责任 限额每次事故责 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含残疾)每人意外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每人保险费(元)1见义勇为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2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3火宅爆炸保障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4自然灾害公众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5野外触电事故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6拥挤踩踏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7公共区域溺水事故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8精神病伤人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9高空坠物伤人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10食品或药品中毒事故救助责任10005001514(最高限价)注:每人每次事故全部赔偿金额以《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死亡赔偿金额为限,若责任人赔偿能力少于全部赔偿金额,视为能力不足。4、服务要求:(一)服务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救助保险相关工作的质量与销量,乙方应自上而下成立专门的“政府救助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理赔小组。该小组的活动将贯穿于整个保险过程,自始自终,坚持如一,以保证连续不断地为鄂州广大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二)投保服务1.乙方应向甲方如实介绍相关保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收费标准、投保手续等有关情况;2.协助甲方填制投保单;3.主动送达保险单、保险证、其他证件和保费收据:4.主动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付。(三)理赔服务1.接报案乙方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报案,乙方应认可投保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2.索赔材料投保人应向承保公司提交索赔材料。乙方在接到材料后应出具接收单并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在次日书面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乙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次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乙方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3.赔付定责时限(1)乙方自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开展赔付工作。(2)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应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1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说明拒赔理由。4.赔款支付(1)乙方自与出险甲方就保险赔付达成一致意见之日起次日内结案并向出险甲方支付全部赔款。(2)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按照实际拖延天数,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赔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预付赔款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金额较大的事故,在暂时不能确定具体损失金额时,乙方可在甲方提出预付赔款要求后的第一时间内预付赔款,预付赔救总额为初步估计损失金额的50%,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同时双方在损失确定后应立即完善有关索赔及理赔手续。6.事故处理机制接报案后,出险地点在城区的,理赔人员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出现地点在非城区的,理赔人员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报案人身伤害在3人以内无死亡事故的,由乙方理赔部门直接赴现场查勘处理:对报案人身伤害在3人以上无死亡事故的,由乙方责任险事业部会同理赔部门现场查勘处理:对报案中涉及死亡事故的,由乙方总经理室、理赔中心、责任险事业部共同现场查勘。7.应急预案机制若发生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保险责任事故,乙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省、市、区三级公司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问配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及理赔工作。四、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采购内容需遵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第4章资审办法及评分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1.1.1法人(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1.2其他组织(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1.2.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告;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1.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法人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3.1(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或(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如设施设备清单、购买发票、照片等)、具备足够数量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如服务人员列表、身份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1.4.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4.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5.1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1.5.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最后一次上传投标文件当天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1.5.3.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1.5.4.提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1.5.5.提供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证明材料(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1.5.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省级(或以上)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审办法及评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三、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投标人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6.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条款内容审查内容1投标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投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信息。2投标人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盖章。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响应的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响应的投标有效期5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6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说明: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审。(二)澄清有关问题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于规定时间内上传至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三)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仅对资质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由“价格评议”、“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和比较。1.价格评议(10分)价格评价以响应供应商投标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1.1评标委员会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评标委员会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1.2响应的报价必须严格在满足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报价。采购人拒绝恶意的低价竞争,响应人合理的低价将被重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恶意低价竞标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被拒绝。1.3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或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2.商务评议(4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细则”中“商务评议”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3.技术评议(5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细则”中“技术评议”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的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为各响应人技术评议的最后得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具体详见第三章。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应在此处明确方法、中标比例等。(五)评审细则详细评分标准(一)价格评议(1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价格部分10分1报价10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 分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导致其最终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小组有权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投标,投标报价严重不平衡、不合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评议(40分)二评审因素40分1偿付能力10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值,根据出具的报告书,值高于 220%(含)得 10 分,200%(含)-220%之间得分 8分,180%(含)-200%之间得 6分,160%(含)-180%之间得 4分,低于 160%不得分。(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保经验8投标人需提供公司近 3 年(2021 年6 月至今)内承保政府职能部门投保的类似责任保险项目,投标人每提供 1 个得 1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或保单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理赔经验4根据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6 月至今)承保政府职能部门投保的类似责任保险项目,提供一个类似理赔业绩得 0.5 分,最高得 4分,(需提供相关支付证明,如赔款计算书或银行支付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保险保障151、投标公司在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含残疾)15万的基础保障之上增加额度,额度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按15万计算,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基准价/(额度最高报价-最后报价+15))×10分2、投标公司在每人意外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的基础保障之上增加额度,额度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按1万计算,得5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分=(基准价/额度最高报价-最后报价+1))×5分5服务网点 3根据投标人本项目服务区内分支机构分布及覆盖率给分,覆盖面积广,可提供及时的服务,数量最多的3 分,其他的按(投标人家数/数量最多的家数))×3分。(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技术评议(50分)三技术评价50分1项目理解6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需求及投标人对本项目及类似项目的 经验提供理解分析,对服务理念,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 模式响应方案全面合理并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6-4 分;方案 较为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3-2 分;方案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 缺漏等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2理赔方案8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侧重于大案特案预 赔付机制、理赔时效,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判,其中 方案合理、可操作性、规范性强的得 8-6 分;方案比较合理,可 操作性、规范性一般的得 5-3分;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规范 性欠缺的得 2-1 分;未提供不得分。3理赔周期6根据投标人赔付响应时间进行评分,理赔资料收齐后,十天 (含)及以内赔付的得 2 分,每提前一天加 1 分。此项满分得 6 分。该部分需提供承诺书,如后期没有满足赔付 响应时间,采购人可以提前解约并追讨已收取的保险费。4应急保障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应 急响应时间及实质性优惠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得 6-4分;方 案中项目各环节划分基本合理,服务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得 3-2 分;方案中项目进度控制保障不明确得 1 分;没有不得分。5人员配置方案6投标人应配备不少于 10 人的服务团队,包含财会、法律及理 赔等专业服务人员且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其中至少设立 5 名保 险常驻服务专员,协助采购方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常驻采 购方指定地点(各街道或社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每周三个工作日。根据拟投入的人员情况、工作内容、职责分工等进行综合评分。服务人员专业性强、配备齐全,方案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得 6-4 分;服务人员基本合理,能够考虑到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 3-2 分; 人员配备方案内容欠缺,工作实施有难度得 1 分,未提供不得 分。6管理制度6针对本单位性质,制定了针对性的工作运作中的各项管理规章 制度(如人员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等),根据制度的针对 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针对性强、合理、可 行得 6-4 分;较合理、可行得3-2 分;基本合理得 1分;未提供不 得分。7风险防范服务方案6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风险防范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判, 其中方案合理,可操作性、规范性强的得6-4 分;方案比较合 理,可操作性、规范性一般的得 3-2分,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规范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特色服务3投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日常工作的经验,结合本项目服 务对象的特点,提供涉及到的全部环节的特色服务内容,其中 方案合理,可操作性、规范性强的得3分;方案比较合理,可 操作性、规范性一般的得 2 分,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规范 性欠缺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9服务承诺31、承诺严格执行本项目服务条款全部条款和规定,确保提供 材料真实有效。全面履行投标承诺,自觉接受财政、保险监管 等部门及服务对象的监督,得 1 分;2、承诺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及特别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提供保 险服务。不虚报、瞒报、少报保费数据;不无故拒赔、惜赔或 少赔;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保险市场的稳定,得 1 分;3、若存在违规行为, 自觉接受本项目相关文件规定(合同、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的处理和处罚。因我方责任给采购人 及服务对象造成的经济损失, 自觉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得1 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005、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8、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9、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0、本次采购项目结束后,采购活动组织人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一律不退还。第5章合同书格式(参考)(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_____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4.2中标的投标文件;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6附件;4.6.1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6.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4.6.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2.合同时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包号:采购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目录(自行编制)投标文件组成由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下列内容仅为模板,投标人(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一、投标书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按照第四章自查表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或提供承诺函.....三、报价文件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声明函.....四、商务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五、技术文件服务方案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说明:1.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投标文件一键签章功能,投标人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投标人认可投标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2.投标文件的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投标书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名称)服务或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2.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果我方的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验收之日。3.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有),对此无异议;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寄: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投标日期: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兹授权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授权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注: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该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处可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基本情况:(1)投标人:(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或注册日期:(4)单位性质:(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6)员工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生产基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员工人数(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主要服务范围服务人员数内部等级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纳税、社保的失信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与其他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未参与该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投标时间:年月日商务、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123456…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投标时间:投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1.1投标报价小写金额:大写金额:服务期1.2优惠声明(如有)1.3备注1.4说明1.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投标时间: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分项报价表说明(内容自拟)2.分项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合计报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投标时间:投标清单内容自拟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投标时间:★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实质性招标要求内容投标响应详细内容正/负/无偏离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响应页码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有关“★”号条款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响应详细内容和页码填写此表。备注:1.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标有“★”的指标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指标,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如招标文件中无标有“★”实质性响应指标的,请在表格上填写“无”。▲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实质性招标要求内容投标响应详细内容正/负/无偏离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响应页码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的要求进行响应,响应详细内容和页码填写此表。备注:1、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标有“▲”的指标均被视为关键性技术参数指标,响应供应商如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严重扣分。2、如招标文件中无标有“▲”关键性技术参数指标的,请在表格上填写“无”。一般条款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需求内容投标响应详细内容正/负/无偏离偏离说明响应文件响应页码12345678910…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一般条款要求进行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类别);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类别);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请勿填写此项声明;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序号行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勿填写本声明函)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的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投标时间: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个人简介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时间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投标时间:项目组成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 名专 业年 龄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123456…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投标时间: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时间项目内容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投标时间: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供应商自拟)采购人对范本内容的补充与修改采购人应对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补充或修改的任何内容填写在此处,擅自补充或修改均属无效行为,对投标人不产生任何约束效力。本章内容与其他部分有不一致时,以本章内容为准,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除外。以下内容投标人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无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 道路交通事故 野外触电事故 拥挤踩踏救助责任 溺水事故救助责任 精神病伤人救助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救助责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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