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接入服务招标公告(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
项目概况: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4CCS00329
项目名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互联网接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元
采购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共1包,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采购内容:
采购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后附)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
采购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后附)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5G互联网接入服务
1
条
9个月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00M互联网接入服务
1
条
3个月
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附表。
(2)本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 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2日9:3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本项目采用在线响应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山西CA:0355-2090058;北京CA: 0355-2136789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4.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
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响应。
6.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捉马西大街35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5-2615171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80034
附件信息: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互联网接入磋商文件(1).docx80.2K
承诺书.pdf1.3M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编号:1404992024CCS00329采购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6一、总则6二、磋商文件7三、响应文件8四、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及解密9五、磋商采购程序10六、签订合同15七、服务费15八、保密和披露15九、询问和质疑16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18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19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24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8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992024CCS00329项目名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互联网接入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00000元采购需求:(1)本次竞争性磋商共1包,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采购内容:采购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后附)数量单位服务期限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5G互联网接入服务1条9个月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00M互联网接入服务1条3个月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附表。(2)本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2日9:30,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本项目采用在线响应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山西CA:0355-2090058;北京CA:0355-2136789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响应。6.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长治市潞州区捉马西大街356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55-2615171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名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355-2080034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本次磋商允许代理商参加报价;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6项以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为准。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三、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若本项目收取保证金,须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章;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定和成交标准。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报价明细表;二、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三、响应函;四、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提供以下任意一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五、服务偏离表;六、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七章。4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5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6本项目预算金额800000元7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无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如有的话)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在线提起质疑9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指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5“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授权代表电子签章。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3.合格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内容5.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章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5.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5.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均具有约束作用。6.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6.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的要求。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按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执行。8.1报价一览表格式由系统固定格式生成,磋商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报价金额,供货期、质保期及参数等内容同时填报于报价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序号3的要求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7章。8.3磋商报价8.3.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8.3.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8.3.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8.3.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8.3.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8.3.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10.响应内容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磋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14.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成立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磋商小组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用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B、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C、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D、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E、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7.4.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响应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7.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电子公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8.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以PDF格式并加盖电子公章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集采机构将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集采机构要求加盖电子公章进行确认。1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8.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8.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8.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PDF格式并加盖电子公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以PDF格式并加盖电子公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提出。19.最后报价19.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19.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3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不对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综合评审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取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评审复核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3.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3.磋商保密23.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采购项目终止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4.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6.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28.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0.询问30.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提出质疑。31.质疑31.1在线质疑提出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31.2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1.3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质疑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评分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31.4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采购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后附)数量单位服务期限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5G互联网接入服务1条9个月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00M互联网接入服务1条3个月2、服务要求(一)技术参数:1、专线带宽提供9个月1.5G的互联网带宽和3个月500M互联网带宽(9个月为学生在校期间,3个月为寒暑假),此互联网专线需保证能同时满足至少387T的交换容量,保证数据转发流量不低于230000Mpps。2、提供4个A类IPV4地址和64位的IPV6地址。3、可以提供入侵防御和病毒防护等安全策略。(二)服务要求:1、需安装、调试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之内3、须提供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维修承诺等。三、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完成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2、项目交付地点:按照合同约定。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款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款项。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评定成交标准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内容完整,电子签章符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涉及)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注:1.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以上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3.《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2023〕16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采购人在资格审查中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现场查询,查询渠道为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置的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链接,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信用信息查询合格的投标人,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予以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截图存档进行证据留存。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查询渠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查询渠道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报价1报价明细表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明细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5、服务期限是否符合项目需求;内容完整,电子签章符合要求。商务资信2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完整,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响应函内容完整,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须加盖电子公章。4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提供以下任意一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内容完整,须加盖电子公章。技术5服务偏离表磋商供应商须对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商务、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逐条填报服务偏离表。内容完整有效,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条规定的原则。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报价无效。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享受报价服务的价格折扣。(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五、成交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6、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20分)分项分值1、业绩(20分)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与本项目采购同类型的项目案例,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付款凭证作为证明。每签署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20分。注: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20分二、服务部分(70分)分项分值1、整体服务方案(20分)(1)对项目现状和服务需求进行分析分析和需求描述全面完全符合实际得10分分析和需求描述部分符合实际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10分(2)实施方案和调试方案总体部署、准备工作计划、总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进行评价。服务方案合理全面,可操作性切合实际得10分;服务方案比较全面,可操作性基本合理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10分2、质量保证(30分)(1)可实现互联网接入服务不仅限于接入机房,可覆盖到每个教室及办公室,保证楼宇之间达到万兆传输,桌面可实现千兆接入互联网。提供保证以上承诺的有效措施得10分,无不得分。(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策略:实现入侵防御得2分、病毒防护得2分、实现IPV6动态路由协议得3分、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远程运维得3分。累计最多可得10分。以上业务均需提供相应业务截图。无截图不得分。(3)承诺提供服务后不影响已有的网站域名注册和域名解析。提供保证以上承诺的佐证材料得10分,无不得分。30分3、售后保障体系(20分)(1)承诺对用户售前及售中、售后活动过程中进行详细周到的培训指导,保障后期工作质量得5分,未承诺不得分。 (2)承诺故障相应时间1小时(含1小时),互联网线路故障需在4小时内解决(含4小时),设备损坏等故障在72小时内排除(含72小时)得5分,未承诺不得分。(3)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20分三、价格部分(10分)分项分值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10分注:本项目提供的证件或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挂靠,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采 购 人:合同编号: 供 应 商:合同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条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如下增值电信服务服务(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货币:人民币/元包号序号运营商规格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总价服务期限备注1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此价格金额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并包含购买服务的运送、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费用。二、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年月日前。2、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三、产品质量要求及承诺1、供应商免收采购人一切初装费用及施工费用。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专线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终端接入地点、用途等进行安装施工。3、供应商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的专线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使用专线畅通。4、供应商承诺,专线开通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在4小时之内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发生一次采购人扣除故障专线本月使用费的10%,累计发生二次扣除故障专线本月使用费的20%,累计发生三次全部扣除故障专线本月使用费。5、双方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四、交验线路安装完毕接通后,采购人按本合同条款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自行验收,验收包括以下项目:1、依据合同服务采购清单,对服务内容、数量、技术参数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形成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以备维修及产生合同纠纷时使用。2、检查线路是否畅通,经调试和运行,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同确认线路正常运行后,完成验收。五、货款支付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款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60%款项。六、采购人权责1、采购人不得私自与供应商协商改变成交结果,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接收、验收和付款,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采购人自负。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应商办理有关事宜。3、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4、验收中发现有下列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的,采购人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同时拒绝支付货款。①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未约定的,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执行);②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的;③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5、采购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自行负责。6、采购人有权到供应商的生产场所检查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7、采购人应当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提供的内容有误,后果自负。七、供应商权责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提供的线路质量及传输通道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2、保证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全程连接、调通、进行测试,并对专线进行维护。3、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线路及设备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可直接向供应商申告,供应商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4、可以拒绝采购人超出合同范围的要求。5、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6、供应商应当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提供的内容有误,后果自负。八、违约责任1、供应商所交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承担整改产生的费用;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服务时,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应商逾期交付服务时,每逾1日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总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因服务及其维护等原因,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或上述1至2项违约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的(根据预计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有本条1至3项违约行为的,如未支付违约金或者未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从其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4、因采购人错告、变更到货地点以及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负担。九、不可抗力采购人和供应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长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供应商、采购人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且供应商按约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报市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应商持一份,采购人持一份,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市财政局采购办和国库科各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若按规定需使用格式合同的,则另行签订。十二、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1.“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2、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最高不超7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合同,一般不低于10%,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一、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章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章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二〇二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涉及)……………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若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电子公章)二零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报价明细表………………………………………………………………二、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三、响应函……………………………………………………………………………四、政府采购政策(若涉及)……………………………………………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五、服务偏离表………………………………………六、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扫描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报价明细表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包号服务项目数量技术参数服务期限项目交付时间包X首次报价(大写): (小写)¥:注:此表不得有缺项,若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不对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三、响应函响应函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第一包: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技术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年月日四、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长治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线9个月1.5G互联网接入服务,属于信息传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长治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线3个月500M互联网接入服务,属于信息传输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服务偏离表包1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报包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参数偏离情况备注1专线带宽提供9个月1.5G的互联网带宽和3个月500M互联网带宽(9个月为学生在校期间,3个月为寒暑假),此互联网专线需保证能同时满足至少387T的交换容量,保证数据转发流量不低于230000Mpps。2提供4个A类IPV4地址和64位的IPV6地址。3可以提供入侵防御和病毒防护等安全策略。4需安装、调试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5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之内6须提供售后服务:包括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维修承诺等。注:1.磋商供应商须对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逐条填报服务偏离表。2.此表不得有缺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六、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扫描件;磋商供应商(电子公章):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互联网接入服务)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采购单位(公章)代理机公章)经办人供英经办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接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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