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信息化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甘肃省地震局2024)



甘肃省地震局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甘肃省地震局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407220-GSSDZJ
项目名称:甘肃省地震局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开始,到项目建设最终验收合格为止,含项目质保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3.4供应商须具有供应商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方式: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地震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50号        
联系方式:马政涛 0931-8271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联系方式:朱浚之 0931-2909707 18919987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政涛
电 话:  0931-82710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甘肃省地震局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信息化监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甘肃省地震局

行政区域
甘肃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6: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政涛

项目联系电话
0931-8271088

采购单位
甘肃省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政涛 0931-8271088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浚之 0931-2909707 1891998772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pdf

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由甘肃省地震局负责建设,包括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和地震灾害预防体系建设2个方面建设内容,预计在2024年年底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二)建设目标:弥补当前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和大震危险源探察能力存在的突出短板,有效防范化解大震巨灾风险。通过甘肃省巨灾防范工程实施:(1)全面提升甘肃省地震监测基础能力,强化地震短临跟踪和异常核实,提升地震观测的智能化、技术装备的现代化水平,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业务数据分析及产出能力,提升地震应急服务响应和网络安全系统防护能力,提升监测站业务运行标准化水平和基础设施保障能力。(2)全面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地震灾害防御基础业务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开展地震构造探察技术系统、地震探察数据系统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和装备建设,着力构建甘肃省震灾防御基础业务体系,提升全省震灾防御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甘肃省新时代震灾防御基础业务建设工作,推动甘肃省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建设范围:涵盖全省14个市州和所辖部分县区。(四)项目建设内容:1、数据平台建设:(1)甘肃省省级地震应急服务保障系统建设,包括省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本地化基础数据及更新服务、GIS软件、建设省级指挥大厅大屏幕显示系统、音频视频矩阵、中央控制系统、MCU、视频终端及智能调度系统;建设甘肃永靖应急服务保障系统;建设8套地震监测中心站地震应急视频系统。(2)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包括省中心服务平台及地震行业信息系统国产化升级改造。(3)行业网通信网络系统建设,包括行业网省级中心节点及15个市、州信息节点通信网络设备进行优化改造。(4)网络安全设系统建设,包括省级中心和中心站信息节点网络安全平台建设。2、运行环境建设一般监测站标准化改造台站约89个,包括综合布线、抗震加固以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等;一般监测站站智能化升级台站约128个,包括动环监控、视频监控以及智能电源安装等;核心机房建设包括微模块机房、供电、消防、新风等系统建设;中心站机房建设包括UPS、空调、动环系统建设。3、地震灾害预防体系信息系统建设在甘肃省地震局建设部署1套“省级震灾防御基础数据库系统及软硬件支撑平台”,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库建设,数据入库、质检与集成系统建设,数据存储与应用服务器硬件平台建设,系统测试与网络安全等保测评等;建设16套市县级数据与业务应用服务终端系统(14个市州+兰州新区+永靖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承灾体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基于国产或开源GIS的数据应用系统建设,数据存储与应用服务器硬件平台建设,满足网络安全相关要求。4、观测系统建设西北片区地震仪器维修中心建设,主要包括实训基地建设、研发平台建设、智能化运维系统建设、自动化巡检系统建设等。(五)监理整体要求: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工期,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招标方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实际的监督管理技巧和手段,实施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进行控制、管理和协调,协助采购方有效保护投资,规范工程操作,控制工程风险,提高工程成功率,从而使工程建设保质、按期、高效、节约地完成。1、监理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布于14个市州,项目内容包括数据平台、运行环境、信息系统、观测系统子项目中的硬件安装调试、软件部署联调,业务系统配套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设备、应用适配的供应、运输、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2、监理内容: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工程监理合同开展工作,并对合同执行结果负责。应围绕质量、进度、投资等多个角度,采用科学合理的监理手段,确保建设过程符合国家保密行政管理及技术要求,建设成果满足建设单位需求。监理工作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质量控制:包括协助采购方选择承建方;审查承建方单位及人员资质;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审核;控制设计变更;工程实施检查监督;参与阶段性验收;参与竣工验收等等。进度控制:包括协助采购方确定合理的工期进度;审核承建方进度计划;跟踪监督工程实际进度状况,分析进度差异;控制进度变更;协助解决进度问题等等。投资控制:包括协助采购方进行投资决策;审查承包方结算申请和实际工程量;控制支付进度,签发支付意见;协助违约及索赔核查;在工程竣工阶段审核工程结算等等。变更控制:实现既定变更控制目标。合同管理:包括协助采购方与承包方进行合同谈判;确认承包合同内容,审查合同草稿;进行合同执行跟踪,分析实际执行情况;管理合同变更等等;信息管理:包括共同建立各方沟通机制;管理监理相关的各类文档资料;及时发布变更等相关信息等等;安全管理:实现既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组织协调:包括共同建立各方间协调机制;进行各方有关工程实施的协调工作;进行协调记录,建立备忘录;调解各方合同违约索赔争议纠纷等等。3、监理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开始,到项目建设最终验收合格为止,包括项目质保期内的配合协助工作。具体时间段为业主方、承建方、监理方三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度计划。4、监理的责任:(1)投标人作为监理方,有责任为采购方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采购方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投标人不得泄露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3)如果承建方在工程实施中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质量要求,监理方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方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4)如果承建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方应协助采购方追究有关承建方的责任。(5)监理方使用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采购方所有,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采购方。5、监理组织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监理服务建立专门的监理机构,并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针对不同的分项工程或专业,应由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具体落实;(2)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最终验收前不得解散,工程终验后方可解散;监理机构在工程终验后如解散,需在本地指定专人负责质保期业务联络;(3)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按合同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应妥善使用采购方所提供的设施;(4)监理机构应遵守相应的监理工作制度,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5)在采购方与工程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监理机构应组织召开首次监理会议,并向各方进行监理交底;(6)监理机构必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工程相关技术方案等信息;监理机构应具备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理。6.保密要求(1)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社会关系清楚,本人及其配偶为中国境内公民。(2)项目中产生的文档妥善保管,并在工程验收后统一移交建设单位,不得留存。7、验收与移交:(1)在工程建设验收后,由采购方对本监理服务项目进行验收;(2)验收时,监理方应进行监理总结,整理各类技术、管理等文档,并移交采购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巨灾防范工程信息化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