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 灰土及圆管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灰土及圆管涵招标公告(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4)



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函采购招标公告

ZJTH-JZKS2Q-HTGH(2024)007

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函

公告

公告标题: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函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蓟州矿山治理项目部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蓟州矿山治理项目部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项目
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涵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筑材料(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本项目综合治理矿区面积432.82公顷,治理范围包括A、B、C、D、E五个地块。其中A矿区地块面积118.09公顷,B矿区地块面积114.88公顷,C矿区地块面积78.72公顷,D矿区地块面积86.73公顷,E矿区地块面积34.40公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治理、矿山修复、地块生态环境修复、新建道路及绿化等工程,其中爆破削方3413万m3,机械填方39万m3。
2.2 招标内容:
2.2.1 采购范围:
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函采购。
2.2.2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圆管涵

D800*60*2000混凝土管涵,荷载Ⅱ级

m

229.00

 

2

圆管涵

D500*60*2000混凝土管涵,荷载Ⅲ级

m

7.00

 

3

3:7灰土

3:7灰土

m
3

24420.00

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天津市蓟州区。        2.2.4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0 日内一次性交货;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买方向卖方发送供货通知后 5 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注意通知应标明量价及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具体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征信报告。        7.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8 月 1 日 11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8 月 6 日 12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注册或合作意向单位首选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再由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推荐到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8 月 12 日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蓟州矿山治理项目部
招标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蓟州总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迟天颖
电话:18229976318
电子邮件:2713424206@qq.com
 
 
中国交建项目
2024年  8  月  1  日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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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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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物资买卖合同-出场路建筑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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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混凝土排水管 600mm Ⅱ级

229


2

混凝土排水管 500mm Ⅱ级

7


3

灰土 三七灰土

24420
立方米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发布时间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函采购招标招标编号:ZJTH-JZKS2Q-HTGH(2024)007招标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文件的递交66.联系方式6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邀请招标)71.招标条件7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73.投标人资格要求84.招标文件的获取85.投标文件的递交96.联系方式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总则152.招标文件223.投标文件234.投标265.开标276.评标277.合同授予288.纪律和监督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71.评标方法392.评审标准393.评标程序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2第二节格式43附件:履约保证金格式43第五章供货要求44供货要求45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45二、物资需求一览表45三、质量标准45四、验收标准45五、相关服务要求4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48一、投标函50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2二、授权委托书53三、联合体协议书54四、投标保证金55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6六、分项报价表57七、资格审查资料58八、履约信用证明62九、质量保证、供货保障、售后服务方案63十、信用承诺书64十一、合规承诺书66十二、物料清单67十三、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68十四、其他资料7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函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筑材料(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本项目综合治理矿区面积432.82公顷,治理范围包括A、B、C、D、E五个地块。其中A矿区地块面积118.09公顷,B矿区地块面积114.88公顷,C矿区地块面积78.72公顷,D矿区地块面积86.73公顷,E矿区地块面积34.40公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治理、矿山修复、地块生态环境修复、新建道路及绿化等工程,其中爆破削方3413万m³,机械填方39万m³。2.2招标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2.2.1采购范围: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函采购。2.2.2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圆管涵D800*60*2000混凝土管涵,荷载Ⅱ级m229.002圆管涵D500*60*2000混凝土管涵,荷载Ⅲ级m7.0033:7灰土3:7灰土m³24420.00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2.2.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天津市蓟州区。2.2.4交货日期交货日期,按下列第(2)项执行:(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交货;(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买方向卖方发送供货通知后5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注意通知应标明量价及规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3.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征信报告。3.8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11时00分至2024年8月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2.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2.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2.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注册或合作意向单位首选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再由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推荐到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2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蓟州矿山治理项目部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蓟州总项目经理部邮编:301900联系人:迟天颖电话:182299763182024年8月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蓟州总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迟天颖 电话: 18229976318 1.1.3 招标代理机构无1.1.4招标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成品料出厂道路3:7灰土及圆管函采购1.1.5工程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别山矿区A、B、C、D、E地块)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详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2 交货期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物资交货期的约定要求1.3.3交货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物资交货期的约定要求1.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 分别列出并注明):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业绩: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征信报告。(5)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9.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发布。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1.10.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0.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无实质性内容错误。 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发布。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发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 90天3.4.1 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其他: (4)其他要求: /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至 202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证件资料“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手写签字(不得使用印章或电子签名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盖骑缝章,对真实性负责。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物资采购投标截止时间要求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投标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线上开标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不分先后顺序,随机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单位委派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 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期限: 3 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4.1履约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石油支行账 号:12001676100052501534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其他: /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未进行尽职调查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履约信用证明;(9)质量保证、供货保障、售后服务方案;(10)信用承诺书;(11)合规承诺书;(12)物料清单;(13)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以下材料:(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开标,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或开标留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或开标结束后统一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8.2不再招标按7.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 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1.2资格评审 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 70 分 技术部分: 30 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格,满分7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3(1)2.2.4(1)商务评分 标准投标报价(总分70)报价最低者,得70分;报价每高于最低报价1%减2分,最多扣60分。2.2.3(2)技术评分 标准质量保证、供货保障、售后服务方案(总分24分)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编制的质量保证、供货保障、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详实得18-24分;方案内容较好得13-17分;方案内容一般得0-12分。2.2.3(2)技术评分 标准投标材料的业绩(总分6分)提供近3年内(2021年1月~2023年12月)与投标材料相关的合作业绩证明,低于100万元得1分,100万及以上~200万元得2分,200万及以上~300万元得3分,300万及以上~400万元得4分,400万及以上~500万元得5分,500万及以上得6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管理人员相同;(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基本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变化或明显错误相同;(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9)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0)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认定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情况。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另册第二节格式附件:履约保证金格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履约保证金(买方名称):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物资全部验收合格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详见第一章项目概况描述二、物资需求一览表详见第一章采购清单描述三、质量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验收标准1.投标单位应随货物附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必要文件。2.验收标准:验收采用分批抽样检测方式,由买方使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异议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图集规定,进行复检。初验合格的买方使用单位签收;初验不合格的,买方使用单位退回卖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使用单位初验合格,不代表对卖方供货材料质量担保责任的免除。买方使用单位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一步检验,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买方使用单位立即通知卖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卖方应立即做出换货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买方使用单位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买方使用单位验收时,卖方应配合买方使用单位的验收。五、相关服务要求1.投标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标的物的技术要求与施工规范,以便更好地做好售后服务工作。2.中标后的供货及施工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及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规范及规定。3.每批材料均需在买方使用单位规定的交货地点验收后,由双方共同在卖方提供的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4.材料经相关单位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材料均不予计量,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履约信用证明九、质量保证、供货保障、售后服务方案十、信用承诺书;十一、合规承诺书;十二、物料清单;十三、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十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分项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履约信用证明;(9)质量保证、供货保障、售后服务方案;(10)信用承诺书;(11)合规承诺书;(12)硬件物料清单;(13)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分项报价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元)备注1234投标总价小写: 元; 大写: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备注:1.此报价含送达招标人指定交货点运输等费用。2.此报价含13%税率,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以上数量暂由招标人估算,结算时如有数量增减,据实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供货。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数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数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数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一、 注册资本万元二、 净资产万元三、 总资产万元四、 固定资产万元五、 流动资产万元六、 流动负债万元七、 负债合计万元八、 营业收入万元九、 净利润万元十、 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1. 净资产收益率%2. 总资产报酬率%3. 主营业务利润率%4. 资产负债率%5. 流动比率%6. 速动比率%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物资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八、履约信用证明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企业征信报告。九、质量保证、供货保障、售后服务方案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十、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十一、合规承诺书合规承诺书供应商名称知晓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的物资名称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从供应商名称获取的物资名称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十二、物料清单硬件物料清单编号物料名称数量生产商型号生产商原产地是否有ECCN编码,如有,请写明 美元价格人民币价格美国原产产品成分占物料价值比例经销商名称经销商所在地是否需要出口许可证备注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职位: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十三、美国出口管制尽职调查问卷主题问题回答合规评估1.贵司是否就拟提供产品在出口至中国(包括在中国内部不同主体间转移)时受EAR管控的情况获取过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经美国商务部的书面确认、获取美国商务部的出口许可或其他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如获取过上述文件,请提供该等文件作为附件,并无需回答以下问题;如未获取上述文件,请继续回答以下问题。合规评估2.贵司是否自行对产品在出口至中国(包括在中国内不同主体间转移)时受EAR管控的情况进行过分析?如进行过分析,请提供分析结果:如经分析,该产品有ECCN或为EAR99,请告知ECCN/EAR99并无需回答本问卷其他问题;如经分析,该产品不受EAR管控,请提供分析的依据和书面文件作为附件,并继续回答本问卷其他问题。如未进行过分析,请继续回答以下问题。出口/转出口3.贵司产品是否在美国生产或从美国出口(包括运输途中将经停美国或从美国转运)?如是,则无需回答以下问题;如否,请继续回答问题4。出口/转出口4.贵司产品是否包含任何原产于美国的部件和软件?若否,请跳过问题5,直接回答问题6。若是,请从问题5开始回答以下问题。最低比例限额规则5.最低比例限额规则相关问题a.贵司产品中包含的原产于美国的部件与贵司产品的关系是否满足“包含”的定义?/贵司产品中所包含的原产于美国的软件与贵司产品的关系是否满足“捆绑”的定义?如果是,请继续回答后续问题;如果否,则无需回答本问卷其他问题。b.请提供贵司产品中所包含的美国原产产品及/或所捆绑的美国原产软件的名称(必填)、介绍(选填)、功能(选填)、ECCN(必填)和该美国原产产品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必填)并将上述信息填入问题7(所含美国原产产品及软件的ECCN建议向该等产品和软件的供应商询问)直接产品规则6.贵司产品的生产中是否使用美国原产技术或软件?如果是,请接着回答以下问题;如果否,那么你已完成该调查问卷。a.请贵司提供产品制造中所用美国原产技术或软件的名称(必填)、介绍(选填)、功能(选填)及ECCN(必填)并将上述信息填入问题7(所含美国原产产品及软件的ECCN建议向该等产品和软件的供应商询问)混合产品/直接产品所涉美国原产成分信息收集7.混合产品/直接产品相关信息收集a.请贵司提供产品中所包含的美国原产产品的名称、基本介绍、主要功能、ECCN和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其中名称、ECCN和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系必填项)b.请贵司提供产品中所捆绑的美国原产软件的名称、基本介绍、主要功能、ECCN和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其中名称、ECCN和占贵司产品的价值比例系必填项)c.请贵司提供生产中所适用的美国原产软件/技术的名称、基本介绍、主要功能和ECCN(其中名称和ECCN系必填项)所涉具体物项内容详见《物料清单》。需每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四、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与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进一步补充。物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1号联系电话及传真:022-25606104卖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鉴于:乙方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资质和条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等: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含税总价备注圆管涵D800*60*2000混凝土管涵,荷载Ⅱ级m229.0013%圆管涵D500*60*2000混凝土管涵,荷载Ⅲ级m7.0013%3:7灰土3:7灰土m³24420.0013%合同总额小写:¥ ;大写:其他约定:以上列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数量为准。暂定合同金额: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元(大写:);税率13%,税额:(大写:)。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关税等),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以最新税率政策为准,不含税单价不变,调整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合同总额。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款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现行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投标书(若有)、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附件,样本应由双方选定的第三方/进行封存和保存。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第三条计量方法1.计量方法:每批货物均需在甲方使用单位规定的交货地点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双方协商确定。第四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由乙方负责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应当采取足以保护产品的包装方式,并符合以下条件:1.产品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件漏出散失;因堆放、摩擦、震荡或因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产品损坏或变质;伤害人员或污损其他物品;2.包装的形状除应适合产品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堆放,包装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钉、钩、刺等;包装要清洁、干燥、没有异味或油腻;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产品包装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4.其他:/。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1)乙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及运输风险,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乙方代运(乙方承担直接送货的全部责任和运输风险,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甲方自提自运。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3.交货地项目所在地;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指定人员;5.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现场签收;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7.装卸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8.乙方不得在送货凭证上增加合同内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若送货凭证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六条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产品的交货(提)日期,按下列第(2)项执行:(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交货;(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甲方向乙方发送供货通知后5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第七条验收1.验收时间:根据甲方通知;2.验收手段:甲方外观检查、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等;3.验收标准:验收采用分批抽样检测方式,由甲方使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当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异议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图集规定,进行复检;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甲方;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甲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最新现行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八条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1.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材料全部运至现场(以实际发生为准)验收合格,且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三个月支付至结算金额的60%,半年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1年(自最后一批材料运至现场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货款的支付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甲方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或者乙方委托第三方向甲方收取货款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约定。2.开票要求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为:甲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户名: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账号:12001615500050100721,纳税人识别号:911200001030611136,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41号,电话:022-25606104。乙方:开户行:户名: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3.预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预付货款的担保/。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及退还1.履约保证金按下列第(1)项执行:(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形式方式为现金、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若履约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或保证保险等。(2)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物资全部验收合格,若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物资全部验收合格后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若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的,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时无须退还。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第十条质量保证1.质量保证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产品承诺质量保证期限或行业规范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限长于本合同约定的,适用产品承诺质量保证期限或行业规范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限);2.如乙方不是产品的出产厂商,则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并符合或具有该产品出产厂商声明或保证所应达到的标准和相关的售后服务;乙方并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包装均为该产品出产厂商原有的包装。以上产品还享有原厂商的质保承诺;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维护、维修或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产品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若甲方要求进行升级或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产品原出产厂商承诺的升级服务应遵照原厂商的承诺办理。4.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不合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质保期内,甲方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可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之日起7日内,采取组织维修、更换等一系列的补救措施;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应在15日内解决问题,使其恢复正常使用,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和硬件)均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本合同履行开始后,所发生的涉及本合同约定产品的知识产权纠纷,乙方负责全面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在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和甲方向第三方主张权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司法裁判、仲裁所最终确定甲方承担法律责任所导致的甲方损失)。第十二条买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如错误通知到货地点、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3.其它约定:/第十三条卖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向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全部货款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不合格产品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因处理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检测费等)。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若因此而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的,乙方应自行组织货源,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标准等进行交货;乙方在交货之后,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视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6.乙方若提前交货,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不予接收货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7.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8.如乙方依本条规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直接及间接损失时,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补齐差额部分。9.如乙方未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信息错误、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且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10.其他约定:/。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经对方同意该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立案、仲裁审理等一切程序均在天津仲裁委员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进行。第十六条附加条款1.本合同中乙方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是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约定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的计税办法为一般计税,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13%。如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采用的计税办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2.如果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开具增值税发票类型为/,采用的计税办法为/,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3./第十七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双方往来的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邮件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有变更,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的时间,因怠于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本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及传真:022-2560610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账号:12001615500050100721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6产品供应合规承诺函产品供应合规承诺我们已知悉,自2020年8月26日起,【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被列入由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管理的出口控制限制方名单(“实体清单”)。被列入该清单后,一般而言,在未获取出口许可的情况下,被列实体被禁止接收任何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AR”)而受美国出口管制管辖的物项。我们特此就附表一列载的物品(例如:材料/零件/组件/设备)、软件、技术(以下合称“物项”)向被列实体做出如下声明:我们保证附表一所列物项不受《出口管理条例》(“EAR”)管制。具体来说,这些物项:1.运输中未过境美国且将来也不会过境美国,其中包括美国对外贸易区。2.非美国原产(即非在美国生产、翻新、组装或升级)。3.不包含价值超过物项总价值25%的美国原产受控成分。4.非使用国家安全原因受控的美国原产软件或技术生产。我们有权代表【生产商/供应商】做此声明,并确认本声明中包含的事实和陈述是准确而完整的。销售该物项或发货前通知被列实体。就我们所知,不存在与本声明不一致的事实,亦不存在其他事实表明向被列实体提供任何物项已经导致或将会导致违反EAR的情况。本声明有中英文两种文本,中文本是对英文本的翻译。如果两种文本之间有任何矛盾,应当以英文本为准。我们承诺,如果向被列实体提供的任何物项今后成为受EAR管控的物项,我们确保将在第一时间并且在向被列实体销售该物项或发货前通知被列实体。【生产商/供货商名】授权代表名称: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24年月日附表一合同,销售订单,采购订单或合同的编号产品编号产品名称例:排泥胶管Ø7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 灰土及圆管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灰土及圆管涵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