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血液辐照仪招标公告(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2024)
项目概况 X射线血液辐照仪采购 JSZC-320300-ZJZB-G2024-012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
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采购
预算金额:3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X射线血液辐照仪,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2个月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加盖电子签章); ②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电子签章); ③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登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2024年08月0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8月0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3200795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6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a3bd848a-abe3-4213-b3ec-6562d861894b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单位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1号
联系人:王梦京
联系电话:0516-82368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梁剑飞、柴小皊
联系电话:0516-83200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剑飞、柴小皊
电话:0516-83200795
X射线血液辐照仪采购采购文件.doc
一中|际|招|标ZHONGJITENDERING招标文件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采购人: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二)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30。(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30。(三)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一)名称: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二)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8-1号(三)联系方法:0516-82368600(四)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梦京联系电话:0516-82368600六、采购代理机构(一)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6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三)联系方法:0516-83200795(四)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剑飞、柴小皊;联系电话:0516-8320079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在规定时间内各投标人携带CA锁进行网上解密。(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8.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投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投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投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投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投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投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八)1或本章(三十九)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投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投标人凭采购人出具验收书的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投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此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九)1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不安排现场考察。(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1(十二)2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8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加盖电子签章);②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电子签章);③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加盖电子签章)。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内容)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技术参数(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3.产品供货、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4.运维方案及售后服务(格式自拟,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商务部分1.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扫描件。(三)其他1.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一)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备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备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十三)2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三)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四)3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4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调试、检验、保险、验收等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十六)以人民币报价。(十七)线上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八)4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九)投标文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30前。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30。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二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二十五)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9: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十五)3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五评标(二十七)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二十八)1(二十八)1(4)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参数得分顺序排列。(二十九)(4)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七)1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无(四十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梁剑飞;联系电话:0516-83200795 ;办公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6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附加说明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万~1000万0.80%0.45%0.5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l000万~5000万0.50%0.25%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00万~l亿0.25%0.10%0.20%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亿~5亿0.05%0.05%0.0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亿~10亿0.035%0.035%0.035%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亿~50亿0.008%0.008%0.008%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50亿~100亿0.006%0.006%0.006%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最低5千元最高15万元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5万元,按15万元收取。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7.多个采购包(标段)项目按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具体价格双方可协商确定。9.账户信息:收款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园支行账号:3203020171010000003980第4章评标标准细化项目及分值评 分 依 据价格(30分)价格分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备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同类产品购销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业主不重复计)以来,完成过本次招标类似业绩的,每个有效案例得2分,最高得4分。(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每个业绩证明均须包含:采购合同原件完整扫描件(合同内容需明确体现货物名称、配置清单、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上材料不完整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参数 (35分)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35分;具体由评委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情况、《分项报价表》、《技术条款偏离表》等有关资料打分。技术参数中加“▲”的每有一项不符合(负偏离)的,从基本分中扣减5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中非加“▲”参数每有一项不符合(负偏离)的,从基本分中扣减2分,扣完为止。注:标注“▲”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注:项目参数、技术参数和相关要求响应情况需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项目实施方案(9分)结合项目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从先进性、周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先进性(3分):先进性具体详实得3分,较全面得2分,不全面得1分。周密性(3分):周密性强得3分,周密性较强得2分,周密性不强得1分。可操作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产品供货、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标准、质量保证措施(10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标准及计划的合理性、完整性,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 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2分;不全面得1分。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运维方案及售后服务(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维方案、人员安排、培训计划、售后服务、质保期、故障解决方案等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 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2分;不全面得1分。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1分)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取得市场监管总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市场监管总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获证环境标志产品(处于有效期之内)信息网络打印件的,经评审委员在市场监管总局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核查无误,得1分。投标时不须提供原件核查。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1分)投标主要产品(不低于投标总价的60%)取得市场监管总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者提供市场监管总局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获证节能产品(处于有效期之内)信息网络打印件的,经评审委员在市场监管总局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核查无误,得1分。投标时不须提供原件核查。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采购人:投标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通用条款目录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合同范围第三条价格第四条支付第五条交货第六条包装和标记第七条技术资料第八条安装第九条验收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第十一条索赔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第十五条适用法律第十六条权利保证第十七条保密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1.1“买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2“卖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3“工作现场”见《合同专用条款》。1.4“合同标的”见合同附件4。1.5“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1.6“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维修以及其他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1.7“安装”是指有关合同标的、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1.8“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标的的技术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合同标的进行的测试。1.9“验收”是指根据合同附件2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标的是否达到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的检验,以及合同标的在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之后,买方对合同标的的接受。1.10“合同货币”见《合同专用条款》。1.11“合同价格”见合同附件4。1.12“合同生效日”见《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第5条。1.13“日”是指日历天数。1.14“月”是指日历月数。第二条合同范围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的合同标的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第三条价格3.1合同总价见《合同专用条款》。3.2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第四条支付4.1买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支付。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提交支付文件,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4.2卖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第五条交货5.1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5.2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5.3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合同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以及交货的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5.4卖方应按下列规定交付合同标的:5.4.1卖方负责将合同标的送至《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地点。5.4.2买方出具的收据日期是合同标的的实际交货日期。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救济。第六条包装与标记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标的应保持产品制造企业原包装完好。6.2在合同标的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A.装箱明细单;B.质量合格证;C.技术资料。6.3凡由于对合同标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合同标的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造成合同标的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6.4商品(合同标的)包装具体要求:见《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6.5快递包装具体要求:见《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6.6卖方未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包装的,买方有权拒收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第七条技术资料7.1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和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第八条安装8.1合同标的的安装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验收9.1合同标的的试运行、验收见《合同专用条款》。9.2如果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所有技术性能在验收中都已经达到,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签署验收书。9.3买方派出1-3名技术人员参加项目实施,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派出的1-3名技术人员监督管理。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10.1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见合同附件3。第十一条索赔11.1如果合同标的在安装、试运行和验收中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包括:A.卖方替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标的。B.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标的进行降价。C.拒收合同标的。D.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11.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未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救济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索赔金额。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1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1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之一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A.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B.合同标的未能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3.2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13.3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投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A.“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B.“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买方给予补偿。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第十五条适用法律15.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六条权利保证1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标的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七条保密17.1卖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买方所获得的、有关买方和/或属于买方的任何信息包括买方工作方式方法与资料、技术资料、用户名单、发展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买方的信息,都是买方的秘密,卖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17.2上述秘密,卖方只能用于本合同,而且只能由卖方相应的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的卖方人员,不得接触。17.3卖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上述秘密。17.4卖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在保密方面的义务,应按合同总价的50%承担违约金或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本合同在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8.2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合同履行期满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履行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18.3合同双方各自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应负税费。18.4合同双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所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修订和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联络,应使用中文书就并按中文解释。18.5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以书面方式进行。18.6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8.7任何一方在执行任何合同条款和条件时准予对方的放松、宽容、延迟、放纵或时间,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在合同之下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任何违背、任何免责也不应导致对任何后面或延续的合同的免责或弃权。18.8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仅供参考使用,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文的解释。18.9合同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就合同主要内容方面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合同签订前所有关于这方面的通讯、协商、协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18.10买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8.11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通讯地址发往合同另一方。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是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对应的,其增加的内容和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购货单位: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以下简称买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卖方)合同签署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买方采购卖方设备事宜,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款产品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名称数量单价(¥元)小计(¥元)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等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日后,2个月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2、卖方负责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安装、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第三条安装、调试与验收需要安装的产品,由卖方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产品正常运行后由卖方会同买方相关部门按规定的标准共同组织验收。不需安装的产品由买方组织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在七日内,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第四条付款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4.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六十(6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5天内,卖方向买方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后,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验收后,15天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二)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即¥,大写:人民币,在合同生效后,买方收到正式票据后15天内,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70%)即¥,大写:人民币,合同标的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正式票据后15天内,由买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卖方。(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4.2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无4.3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第五条质量保证、保修期及服务承诺1.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产品满足中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2.产品的保修期(以验收合格日算起)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3.服务响应时间:小时,其他承诺:。第六条违约责任1.非卖方供货质量问题,买方中途不得退货,否则买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2.卖方不能及时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产品以及应履行的义务,买方在发出违约通知后3日卖方不能纠正时,买方可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同时,卖方应返还买方所支付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卖方所供产品如验收不合格,或者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由卖方承担。4.卖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卖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卖方应在买方书面通知七日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6.卖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7.卖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8.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场地技术资料等,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相应顺延。第七条不可抗力买方、卖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甲、卖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九条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配置清单、技术标准、设备技术说明、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质保期内设备所有备品备件清单、质保期满后供选购的所有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清单等。第十条买方招标文件、卖方方投标文件及卖方投标最终报价单、承诺等附属内容均为本合同一部分。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方、卖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壹式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买方: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盖章)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目录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和技术性能(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合同附件4: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附件5: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附件5: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甲方(购货单位):乙方(供货单位):合同签署地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等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项目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子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況。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设备数据系统可与采购人单位安全输血标准化系统无缝对接,自动存取相关信息。2、本次采购的为非进口产品。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4、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设备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X射线血液辐照仪1套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4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产品价、税金、运费、安装调试、检验、保险、验收、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注:本技术参数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供应商应注意在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供应商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供应商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设备,提供等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设备)(一)主要技术指标1.设备射线种类为X射线2.▲辐照剂量范围:0-50Gy,剂量范围用户可调(提供注册证明材料)3.辐照通量:每小时≥160单位红细胞(200ml/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辐照时间(25Gy):最大辐照容量下≤4min/每批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辐照中心剂量率:≥6.5Gy/min(提供注册检验证明材料)6.★单个血杯容器容量:≥3.5L(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泄漏防护:运行时设备表面外界剂量不大于0.25μSv/h8.参考点吸收剂量误差:≤±10%;吸收剂量均匀性:≤±25%9.具有断点传续功能,即辐照中断恢复后可延续剩余辐照程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血液辐照操作模式:通过设置辐照剂量和设置辐照时间两种辐照模式来完成(提供操作界面证明材料)11.具有内置环境辐射剂量实时监测和报警功能:操作环境的辐照剂量可实时监控,可设置阈值,操作环境辐射剂量超过阈值辐照自动停止,并有报警提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外置独立冷却设备且联动设备开关机(提供设备图片证明材料)13.设备软件能够显示水流量、水冷电源等联锁信号(提供软件证明材料)14.具有智能训机系统,无需人为启动训机模式,根据停机时长自动训机15.▲设备停机时长在72小时内,无需训机(提供证明材料)16.信息录入:具备扫码枪录入和手动数据添加两种血袋信息录入模式。并且能在前一批样品辐照的同时,扫码录入下一批样品,提高使用效率。17.延迟启动功能:设备辐照启动后会自动等待不少于10秒,保障操作人员安全。18.▲辐照仪既可以内置可触控操作液晶显示屏(非外接扩展)完成近台操作,也可以外接电脑实现远台操作(提供设备图片证明材料)19.X射线管为真空密封管,无需配备真空度监测维持系统和离子泵,设备在不使用状态下可长时间断电,重新上电后X射线管无需抽真空操作。20.提供升级智能机器人操作模块。(二)配置要求1.▲设备配备2套X射线发生装置(双源,提供注册证明材料)2.▲X射线管最大功率≥5000W;高压发生器最大功率≥4000W(提供注册证明材料)3.控制系统软件1套:可根据采购人要求个性化定制,同时辐照工作报告格式内容可根据客户需求独立修改。4.辐照仪主机内置与控制系统集成的UPS电源(非外接扩展),当供电网络断电时控制系统持续运行≥15min5.设备配备水冷机组1套;配备条码扫描枪1件;配备辐照容器2件;配备A4幅面黑白激光打印机1台;设备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3个;设备配备定制版辐照指示卡5000人份用于工作测试;主机外表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6.有紧急停止装置,防止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说明:以上参数加“★”项如不符合(负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四、项目交货期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的新品。如中标人不能或拒绝提供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3.包装和运输: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若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上述交货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五、安装、调试服务要求1.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规范、达标的安装工作。应有专业技术团队保障设备安装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安装工作所需的仪器和专用工具由投标人自备。安装、调试、培训、系统对接垃圾清理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中标人在装机后必须对设备装机所产生的垃圾及包装拆除物进行清理。因包装拆除物原因引起的事故和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3.中标人负责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确保正常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应在货物运抵现场前,与采购人共同制定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4.设备有与相关业务系统对接要求的,供方应负责设备与系统对接,向采购人出具系统对接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对接数据范围、对接方式等。中标人应确保设备与相关业务系统安全对接并正常使用。5.中标人免费提供设备使用相关培训工作。对采购方指定人员(不少于2人)在现场进行培训(提供每人一份培训用中文教材),并直至教会。中标人应根据需要,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计划、课程、人员及期限报采购方认可。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正常操作和使用方法;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中标人出具培训记录单。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设备整机(包含配套设备及配件)质保期不少于三年,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定期提供免费服务(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备件费、部件更换、全部的保养、维修、维护、更换和技术支持等所有费用),质保期内每年派有资质的售后技术人员不少于1次对设备进行免费预防性维护保养。投标人及原厂需有服务人员和备品备件库,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投标人须免费负责更换或修理。2.售后服务的优惠条件及保修的响应时间: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在接到采购人设备报修通知后,在2小时内予以应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若设备需要进行现场维修,工程师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或免费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3.投标人应保证在设备寿命期内,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情况下能够安全、良好运转。4.质保期外投标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投标人须提供最优惠的维修价格(人工费、出厂价零配件费、其他材料费等)进行相关服务,在设备寿命期内,投标人应能保证采购人更换到原厂零部件,保证维修配件的供应和及时维修,维修价格保持不变(政策调整因素除外)。故障处理时间要求与质保期内相同。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零配件和维修备品备件的清单及价格,以及供应保障和维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维保方案,此项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七、验收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数量和规格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中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供方安装人员与采购人共同开箱,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检查设备及附件是否全新、完整无损如发生破损、缺件等问题,供方应及时解决。供方应保证产品合格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资料齐全。进口设备还需提供进口报关单。中标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并移交相关技术资料后,设备试运行30天,试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退换货或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在10日内完成验收。2.验收方式及标准:(1)当初验时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招标人保留索赔及退货权利;(2)当出现货物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符等问题时,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及招标人损失。八、其他要求1.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供将视为虚假应标。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7.投标人同意在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费。8.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定。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X射线血液辐照仪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具体以苏采云系统内格式为准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X射线血液辐照仪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①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②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四、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盖单位电子签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徐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的(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工业。以上标的名称如果与采购需求中的标的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标的名称为准。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长丹满燕深品S长普季爱蛋应每中创长费专会满备0采长进艺可满香饰m活米酒车夏姊.馨年带H生布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我单位在参加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相关承诺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我单位承诺: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投标人书面声明项目名称:X射线血液辐照仪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4-0129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卖方向买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X射线血液辐照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