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2024)
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服务系统(通过其它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均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C2024-0082
项目名称: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70.0(万元)
最高限价:170.0(万元)
采购需求: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合格有效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须单独出具澄清函,并出具本公司注册日至开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证明);7)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02至2024-08-08,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服务系统(通过其它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均无效)
方式:自行下载(首次参与投标企业,请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8-22 09:00
地点: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需提前一天登录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首次进入根据页面提示,需要完成环境检测,确认供应商登录页面可以正常打开。2.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 CA 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3.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电话: 0931-4267890)或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人员(电话:400-6123434)。
①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90号
联系方式:13309347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向阳巷1号
联系方式:0934-8218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泰东
电 话:133093476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其他办公设备
采购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西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2: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服务系统(通过其它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均无效)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
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
预算金额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泰东
项目联系电话
13309347624
采购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09347624
代理机构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庆阳市西峰区向阳巷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4-8218115
附件:
附件1
634f159d-8b72-4165-8eb2-cbc7919b05b5.pdf
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XFZC2024-0082项目名称: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二0二四年七月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编号:XFZC2024-0082目录项目名称: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委托,对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1.招标文件编号:XFZC2024-00822.招标内容: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70万元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不见面开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6123434。6.开标方式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2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通过“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准时开标,届时将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出席开标会议。7.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通过“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准时开标,届时将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出席开标会议。8.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9.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90号联系方式:徐泰东133093476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向阳巷1号联系方式:曲博仁0934-8218115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3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1项目名称西峰区团结小学新校区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购置项目1.1招标文件编号XFZC2024-0082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1采购人名称: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90号联系人:徐泰东电话:13309347624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他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大街向阳巷1号联系人:曲博仁联系电话:0934-8218115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合格有效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须单独出具澄清函,并出具本公司注册日至开标截止日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证明);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7)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3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4.5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6.1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投标文件获取时间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00在西峰区董志镇周岭小学开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7.1采购进口产品接受不接受9.3招标文件的构成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产品为核心产品,任意一中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招标文件第30.4条款执行。10.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8投标保证金□收取不收取1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20.1电子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20.4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电子章和法人章/电子章。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共享平台互认的电子章。21.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加密的.ZGSF(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或.ZGTF(后审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21.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时间: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24.1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29.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7.1分包履约不允许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4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向任何一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成本核算时予以充分考虑。43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示日起,中标人可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中标通知书。45政采贷”金融服务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进入合同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或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9/),在线办理融资业务。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6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6“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9“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12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标注的品目产品。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7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2.1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品目产品。2.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5“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知识产权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投标邀请》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8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主体方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其他联合体各方的信息。(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9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七、联合体协议(如有)致,(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公开招标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说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98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小企业证明材料1、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单位:元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金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监狱企业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99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2、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以下声明函为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00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01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02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03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04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二部分技术响应文件一、技术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项目需求书所有条款的应答条款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条款号指项目需求书中的序号或者编号,项目需求书中标注“●”的条款,也必须在“条款号”中标注“●”。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技术响应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技术支撑材料是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等。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05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投标产品详细配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123…注:可采用表格或文字描述,格式由投标人自定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06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三部分其他资料采购人: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107采购代理机构:庆阳市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媒体报告厅音响、灯光、礼堂椅等设备 办公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