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再生资源处理 垃圾处理服务招标公告(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2024)



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 JSZC-320214-CXLT-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8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
项目名称: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
预算金额:50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4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建筑装潢垃圾再生资源处理,建筑装潢垃圾约30000吨,采购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的分类、打包(如需)、装载、运输、消纳、再生资源利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给定格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服务保障承诺书(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应取得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
联系人:万晓燕
联系电话:13812537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星洲电子商务园3-202
联系人:朱莉、刘娟
联系电话:1565190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莉、刘娟
电话:15651907773

附件:
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

品目
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新吴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6: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
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50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莉

项目联系电话
15651907773

采购单位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新吴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61896270

代理机构名称
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区行创四路89号星洲电子商务园3栋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莉

无锡市新吴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暗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3)二.投标供应商须知-------------------------------(7)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8)四.合同书(格式文本)---------------------------(21)五.附件----------------------------------------(25)一.投标邀请函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对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2.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3.服务概况及范围:2024年建筑装潢垃圾再生资源处理,建筑装潢垃圾约30000吨;4.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的分类、打包(如需)、装载、运输、消纳、再生资源利用服务;5.服务期限:365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为准);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要求;7.项目预算:504万元;8.项目最高限价:504万元;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0.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1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供应商应取得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审核。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中进行CA绑定。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注册登记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田女士:3071474382;王先生:897651173。(四)完成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参与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或可至无锡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苏采云”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线上不见面、电话咨询、传真等方式开展线上答疑服务。截止至2024年8月12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JSZC-320214-CXLT-G2024-0004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传真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网上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4年8月28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投标及开标地点:网上线上投标。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评标室(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八)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九)本次采购联系方式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人统一信用代码:11320214014038640X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锦鸿路1号联系人:万晓燕联系电话:13812537190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27L8HP69联系人:朱莉、刘娟联系电话:15651907773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星洲电子商务园3-202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1076073257@qq.com(十)其它1.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提前上网设备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软件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录苏采云投标客户端,如因未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及CA锁导致的废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密后,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按要求报价,并等待评审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存在疑问,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签章;若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5.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6.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质疑与投诉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递交。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3.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3.2质疑函由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星洲电子商务园3-202邮编:214000联系人:朱莉电话:15651907773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采购人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4、投诉的提起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2.(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2.(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10)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1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12)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表(格式见附件)8.技术文件(暗标,内容参照评标办法)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参照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是指:①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人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②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③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④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1.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5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要求如实填写,须有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费用自理。(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7.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3.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暗标部分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形式、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开标、评标:1.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3.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5.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部分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苏采云平台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1.8.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十一)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事宜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二)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8)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有上述(1)至(8)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在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实质性条款见证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部分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条款),见证后的格式条款不得作任何修改。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8.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8.3.(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3.(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六)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500万-1000万费率为0.45%;在此基础上打七折计取。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十七)合同融资、履约担保1.1.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本次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1.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将建筑垃圾、弃料和废弃家具进行回收再利用。鸿山街道的建筑装修垃圾的分类、打包(如需)、装载、运输、消纳、再生资源利用服务。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锡政办发﹝2017﹞204号(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作业质量要求:(1)建筑装修垃圾运输作业做到车走地净。(2)建筑装修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不得抛洒滴漏。(3)建筑装修垃圾运输装运中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谨慎操作小心驾驶,以防人身机械事故的发生。(4)在建筑装修垃圾运输工作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及涉及人员伤亡、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5)分拣场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防尘污染等环保要求。2、安全措施及责任: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项目服务期间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在现场工作时,中标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中标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数量:建筑装修垃圾约30000吨。2、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的分类、打包(如需)、装载、运输、消纳、再生资源利用服务。3、服务期:365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项目地点:无锡市鸿山街道。5、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要求:(1)清理运输处置:中标单位负责每日将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至分拣场所(分拣场所:就近原则设置且不低于1.5万平方米,中标单位自行提供)经分拣后的垃圾(可利用及非可利用的)再运输至合法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如遇设备检修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无法接纳的,由中标单位自行寻找其他途径进行合法合规处理。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道路环境,适合重型车辆的进出;设置清洗台及相应的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进出口通道硬化及防尘污染处理,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配备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2、人员要求:(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禁止使用超龄人员(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人员)。(2)作业人员无拾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3)作业机器设备保持干净整洁,状况良好,机器设备上无乱挂放,工具摆放整齐。(4)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音等作业扰民问题。(5)中标单位承担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6)中标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7)作业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单位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8)机器设备采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专用设备,所有机器设备外观整洁,状况良好。(9)专用机器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或租赁手续,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10)安全责任:中标单位负责在服务中一切安全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安全及事故责任。3、设备要求:(1)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机械、设备配置要求:中标单位需及时配备垃圾分拣设备等机械设备及车辆。(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采购人按服务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行验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1、规定时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必须限时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及时处理且达到采购方要求的,每拖延一天,扣款500元。2、日常考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中标单位却不及时整改的,发现一次扣款500元,第二次扣款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如接到12345便民热线等群众投诉反映清理过程不到位,有抛洒滴漏、超速违规、就地焚烧垃圾等现象,发现一次扣款500元,第二次扣款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中标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垃圾进出场记录。若未能及时做好记录,扣除考核款200元/次。5、如遇突发事件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成。若不能完成,采购人立即安排其他单位清理,清理费用双倍在应付服务款中扣除。并扣除考核款3000元/次。(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合同履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服务缺陷更正3个月内,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如中标单位对管理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中标单位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建筑装修垃圾清理。3、中标单位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用工的相关规定。4、中标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5、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中标单位需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现场及周围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6、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按实计量,超出预算部分不再结算。此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分类、打包、税收、消纳处置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7、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完成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并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经第三方审计后付清尾款。由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四.合同书(格式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方):一、政府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三、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五、服务期:六、服务地点和方式:七、服务费支付步骤和办法: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式:十、其他事项: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一份。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乙方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号:见证方(公章):日期:合同条款甲方(采购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中标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垃圾处置、消纳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垃圾处置事宜签订本合同。一、乙方负责每日将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至分拣场所(分拣场所:就近原则设置且不低于1.5万平方米,中标单位自行提供)经分拣后的垃圾(可利用及非可利用的)再运输至合法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自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二、垃圾处置、消纳服务费的单价:建筑垃圾元/吨,此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分类、打包、税收、消纳处置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上述单价固定不变。签订本合同时,垃圾处置、消纳服务费的总价暂定价为万元(),其中建筑垃圾处置量暂按30000吨计算。三、结算方式:结算时,处置、消纳垃圾量按磅码单重量按实结算,处置、消纳垃圾总价为固定单价乘以处置、消纳垃圾的量(吨)。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完成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并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经第三方审计后付清尾款。由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本项目实行总单价包干按实计量,超出预算部分不再结算)五、处置和消纳要求:为保证垃圾的无害化处置,乙方应提供符合环保法规要求的垃圾处置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第三方制定或取得的有关处置方案、处置合同等一切必要的材料。乙方确保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乙方确保负责处置的垃圾合法、合规。六、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处置、消纳工作。(2)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费用。(3)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5)具有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申诉和索赔的权利。(6)乙方在作业时如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甲方有协调解决的义务。(7)在垃圾处置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垃圾处置场地以及电力、水的供应,方便乙方处置。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规定时间支付垃圾处置费用,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垃圾处置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索取相关费用。(2)乙方有权对存量垃圾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含有危化物,乙方有权拒绝处置。(3)具有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申诉和索赔的权利。(4)根据投标书所做的承诺自觉开展垃圾处置服务工作,确保垃圾处置点稳定并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在承包的管理范围内从事非采购人认定或有碍招标人利益的各类业务。(5)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每次考核的扣款在支付金额中扣除。(6)为保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须根据《劳动法》用工要求组建固定专业的队伍,按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含作业设备、工具)和管理预案、报甲方备案。独立承担管理作业中各类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安全责任、用工责任和经济责任等)。制定和建立管理相关制度和台账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7)乙方配备专业的机械设备等工具,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承担人员、机械设备等相关的安全责任及第三方安全责任。(8)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9)乙方必须垃圾处置点无扬尘、无飘飞物,处置点环境符合环保要求,不影响附近住宅居民正常生产、生活。(10)乙方在垃圾处置过程中,必须加强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乙方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伤亡等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人员损伤,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乙方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11)乙方不得接受任何外界单位和个人的垃圾运入内。七、验收标准及考核内容:甲方按服务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进行验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1、规定时间内的建筑装修垃圾必须限时处理干净,如果没有及时处理且达到甲方要求的,每拖延一天,扣款500元。2、日常考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乙方却不及时整改的,发现一次扣款500元,第二次扣款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3、如接到12345便民热线等群众投诉反映清理过程不到位,有抛洒滴漏、超速违规、就地焚烧垃圾等现象,发现一次扣款500元,第二次扣款100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垃圾进出场记录。若未能及时做好记录,扣除考核款200元/次。5、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必须承诺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成。若不能完成,甲方立即安排其他单位清理,清理费用双倍在应付服务款中扣除。并扣除考核款3000元/次。八、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处以合同价的5%的罚款。2、场地堆放的垃圾中如夹杂危化物,引起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负责。3、乙方在处置、消纳垃圾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引起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九、其它: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产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30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20分3.技术文件(暗标)5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投标供应商评价(20分)1、体系认证(3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业绩(4分):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车辆配备(8分):拟为本项目配置5辆垃圾清运车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最高得4分;配置铲车,有1辆得1分,最高得1分;配置挖机,有1辆得1分,最高得1分;配置平板拖车,有1辆得1分,最高得1分;配置洒水车,有1辆得1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自有车辆提供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车辆照片、行驶证(除铲车、挖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发票、车辆照片、行驶证(除铲车、挖机);垃圾清运车须在《无锡市建筑垃圾准运企业及车辆目录》或《无锡市装修垃圾专运单位目录》内,提供相关车辆在目录内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车辆登记证书扫描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人员配备(5分):投标供应商的在职清障人员提供与上述垃圾清运车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扫描件、该人员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以及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提供一个人的上述完整资料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技术文件(暗标)(50分)注: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1)收集、清运服务实施方案(10分)①收集垃圾的实施方案(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清运垃圾的实施方案(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及相应解决措施(10分)①本项目的重点措施(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本项目的难点及相应的解决措施(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清运工作的安全保证措施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①清运工作的安全保证措施(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清运工作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突击性任务应急方案(10分)①突发应急小组的组成,应急响应速度(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②突击性任务应急预案(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作业人员培训方案(5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稍有缺陷的得3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5分)措施科学合理、响应时间迅速,服务承诺优秀的得5分;措施较科学合理、响应时间稍差,服务承诺一般的得3分;措施基本科学合理、响应时间较慢,服务承诺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供应商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做出相应承诺或对采购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标。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前三名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投标供应商:二○二四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JSZC-320214-CXLT-G2024-000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14-CXLT-G2024-0004)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城兴绿碳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JSZC-320214-CXLT-G2024-0004)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时本表附在《明细报价表》之后(如有)。(五)(投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服务保障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14-CXLT-G2024-0004)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ZC-320214-CXLT-G2024-0004)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5、6、7、8、…………………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可自行完善。(七)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项目名称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投标报价(元)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八)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明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024年再生资源处理项目(建筑装潢垃圾分拣处理)吨30000投标报价金额大写 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按实计量,结算处置数量以处置点过磅的量为准,超出预算部分不再结算。2)报价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编号:序号姓名主要相关工作经历本次负责工作内容序号姓名职务学历负责工作内容本次负责工作内容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后附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人员材料扫描件。(十)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表(格式):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自备租赁车牌号备 注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十一)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4-CXLT-G2024-0004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二)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技术方案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参照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是指:①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人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②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③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④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再生资源处理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