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站2024)



    项目概况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4-C2-990669-GXHJ 
    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348376.6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2348376.62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工程措施:新建护岸工程1550m,新建彩色步道201m,设置人行盖板、下河码头、排水涵管;新建生态广场1处,休闲区1处,配置太阳能路灯8盏等。二、林草措施:在护岸花池顶种植鸢尾,护岸边坡散播草籽392m,在生态广场撒播草籽150m2,沿广场布设花带长150m。三、封禁措施:封禁管护847.63公顷,设置封禁碑4座,宣传牌15块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5)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5.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6.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 ”,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 ”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 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 询 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 云平台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 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各供应商在 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如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响应文件 ”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 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 文件。(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 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 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 (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5)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 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6)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 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站 
    地    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8号 
    项目联系人:兰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3553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10号12栋 
    项目联系人:唐艳 
    项目联系方式:0773-3638280 

附件信息:

7.30定稿--磋商文件--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docx340.4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4-C2-990669-GXHJ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9第四章评审办法3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4-C2-990669-GXHJ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2348376.62标项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2348376.62采购需求:一、工程措施:新建护岸工程1550m,新建彩色步道201m,设置人行盖板、下河码头、排水涵管;新建生态广场1处,休闲区1处,配置太阳能路灯8盏等。二、林草措施:在护岸花池顶种植鸢尾,护岸边坡散播草籽392m,在生态广场撒播草籽150m2,沿广场布设花带长150m。三、封禁措施:封禁管护847.63公顷,设置封禁碑4座,宣传牌15块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工期:365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从网上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售价(元):0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0: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在线提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8月13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5.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6.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5)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6)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站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8号项目联系人:兰工项目联系方式:0773-35533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10号12栋项目联系人:唐工项目联系方式:0773-3638280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4-C2-990669-GXHJ23供应商资格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4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 用。413磋商报价及招标 控制价13.1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预算金额(人民币):2348376.62元。13.2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 处理;供应商的第二次磋商报价不得高于该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 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 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如供应商需要改变原磋商报价时,供应商 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6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716响应文件的制作16.1 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磋商文 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 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 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 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 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 CA 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 CA 签章, 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 CA 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 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16.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 CA 签章)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 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 磋商前准备16.4.1 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 磋商, 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 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如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 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818.1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供应商应于 2024年8月13日上午10时3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 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 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918.2响应文件解密时 间截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4年8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 功能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 密失败,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接到无法解 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 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10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 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 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 2 人。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9.2磋商时间、地点、 人员19.2.1 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9.2.2 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或相 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4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122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32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 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1428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8.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 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 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成交信息。28.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 续。1529.1履约保证金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财采〔2020〕24 号)第四条的规定,本项 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630.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 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30.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壹份交 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83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 照计价格〔2002〕 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 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933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034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3553810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4-C2-990669-GXHJ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和服务。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供应商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6.3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且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773-3638280;通讯地址: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10号5栋。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8.2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员工。8.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评审办法;(5)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磋商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必须提供);(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6)承诺函(必须提供);(7)供应商2023年度内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8)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10)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11.1.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证书(如有)的扫描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职称证书(如有)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职称证书(如有)扫描件;提供以上人员由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若为新进员工,请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11.1.3其它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关业绩、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2)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否则响应无效。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磋商报价及招标控制价1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预算金额(人民币):2348376.62元。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评委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3.3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13.4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磋商小组将按照下述规定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13.4.1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13.4.2工程量清单中的磋商报价有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1)在采购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采购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磋商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供应商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采购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供应商所报单价予以修正。13.4.3修正后的最终磋商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磋商小组应否决其投标。13.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13.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磋商报价,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13.7供应商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13.8在合同实施期间,供应商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的制作16.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如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17.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0时3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8.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8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18.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专家2人。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20.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0.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1.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推选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4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线上补正或更正。21.5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5.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21.5.2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1.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个人CA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1.8最后报价21.8.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在磋商过程中,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如供应商需要改变原磋商报价时,供应商应在最后报价时将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报价清单计价表,在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新一轮报价时,通过“上传附件”功能上传。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改变原报价且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调整后的报价清单计价表的,其报价不予认可,视供应商维持原磋商报价不变。21.8.2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8.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8.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21.9综合比较与评价21.9.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9.2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1.10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21.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资源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2.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线上签字、签章的;(2)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磋商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7)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编的。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第21.8.2条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6.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28.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8.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8.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五、签订合同29.履约保证金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市财采〔2020〕24号)第四条的规定,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30.签订合同30.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0.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六、其他事项31.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 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2.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叠彩支行账号:4505016354080000072733.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4.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附表1: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2: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标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口 自行验收 口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 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 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 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 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依据及方式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审办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1、价格分……………………………………………………………………………………………满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基准价某供应商价格分=×30分某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0分(1)总体概述………………………………………………………………………………(满分5分)优(5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达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良(3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达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中(1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差(0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达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2)主要施工方法………………………………………………………………………………(满分8分)优(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5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较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较好、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能满足项目需求,有施工技术方案,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差(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没有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3)施工进度、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8分)优(8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良(5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中(2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差(0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4)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满分5分)优(5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良(3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中(1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差(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满分5分)优(5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良(3分):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中(1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8分)优(8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达,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良(5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达,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中(2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差(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满分4分)优(4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良(2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中(1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差(0分):措施不可行。(7)质量保证与承诺………………………………………………………………………………(满分4分)优(4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良(2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中(1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差(0分):措施不可行。(8)新技术应用与承诺…………………………………………………………………………(满分3分)优(3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对新技术的实施有安全生产的可靠方案。良(2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中(1分):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差(0分):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没有具体收益。3、综合实力分……………………………………………………………………………………………满分20分(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止近3年内(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完成过类似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3分,本项满分9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签章(CA签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企业信用等级AA级或以上的得3分,A级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只计最高加分项。(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签章(CA签章),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同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只有一项或两项体系认证证书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签章(CA签章),否则不得分)(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获得省(区)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以公示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得3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签章(CA签章),否则不得分)(5)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止近3年内获得水利施工相关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签章(CA签章),否则不得分)4、总得分=1+2+3三、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4)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四、特别说明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第一部分协议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工程内容:按图纸施工。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结算报告,报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单位审核的双方确认的结算造价作为本项目正式合同价进行结算。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专用条款2、本合同通用条款3、其他相关资料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甲方(全称):(盖章)乙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电话:地址:邮编:邮箱: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电话:地址:邮编:邮箱: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工程和设备1.1.2.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1.2.2永久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1.2.3临时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3.2甲方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甲方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甲方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5图纸和乙方文件1.5.1图纸的提供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数量:6份;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内容: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1.5.2乙方文件需要由乙方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施工图以外的大样图、加工图等;乙方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构件开始施工前7天内;乙方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甲方或监理人要求;乙方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甲方审批乙方文件的期限:7天。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6联络1.6.1甲方和乙方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甲方接收文件的地点:;甲方指定的接收人为:。乙方接收文件的地点:;乙方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甲方交付给乙方使用的施工现场内的交通为场内交通,以外的部分为场外交通。关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关于甲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8.2关于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关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8.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2.甲方2.2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现场签证,解决由甲方授权处理的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甲方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甲方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甲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3.乙方3.1乙方的一般义务(5)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乙方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全套竣工资料一式3份。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4天内。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装订成册。(6)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经理部或乙方公司公章后递交甲方。除此以外,乙方项目经理还要代表乙方接受甲方发出的指示和指令。乙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3乙方人员3.3.1乙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乙方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4.工程质量4.1质量要求4.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4.2隐蔽工程检查4.2.1乙方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乙方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桂林市建规[2007]131号文及市建规[2008]224号文相关规定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乙方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甲方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乙方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关于甲方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关于乙方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7.3.2开工通知因甲方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乙方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甲方通过监理人向乙方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7.5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7.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甲方和乙方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0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风;(2)暴雨级以上持续1天的大雨;(3)50年一遇及以上,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8.变更8.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8.2变更估价8.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评审预算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预算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评审预算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合同该新增子项实施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县的平均价和运距计取,无信息价时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按市场价格共同协商确定;新增结算综合单价=按定额计算(管理费、利润取中值)的综合单价*1,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用时,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协商确定,不在下浮范围之内。暂定价调整方法为:暂定材料价格部分仅调整合同实施期间材料市场价与暂定价之间的差额并计相应的增值税,投标书中相应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无约定的参照我县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资源县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定。双方商定,施工期间不因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单价。8.3乙方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乙方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审批乙方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9.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9.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乙方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约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9.2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9.3计量9.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9.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9.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9.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9.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9.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9.4工程进度款支付9.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按工程进度支付,按当期工程进度款80%支付工程款;待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后,工程款付至结算价的97%(含已支付的工程款);结算余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及审计结算后支付。(以上付款周期及支付金额可视情况而定)9.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9.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9.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甲方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2)甲方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9.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0.验收和工程试车10.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0.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小时。10.2竣工验收10.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0.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乙方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0.3工程试车10.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承担。10.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0.4竣工退场10.4.1竣工退场乙方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1.竣工结算11.1竣工付款申请乙方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资源县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的要求提供。11.2竣工结算审核甲方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甲方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1.3最终结清11.3.1最终结清申请单乙方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乙方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1.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甲方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2)甲方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2.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2.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2.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2.2.1乙方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2.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2.3保修12.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2.3.2修复通知乙方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3.保险13.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13.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乙方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3.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4.补充条款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包含的建设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纸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施工图纸内容等质量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珠山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4-C2-990669-GXHJ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必须提供);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6.承诺函(必须提供);7.供应商2023年度内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8.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10.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二、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证书(如有)的扫描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职称证书(如有)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职称证书(如有)扫描件;提供以上人员由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若为新进员工,请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三、其它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关业绩、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2.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必须提供)附件:(一)响应函致: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仔细研究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磋商报价(或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2.工程质量:,工期:日历天。3.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4.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5.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6.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邮箱:办公电话:传真: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响应日期:(二)响应函附录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专用合同条款姓名: 2工期合同协议书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专用合同条款4发包人支付担保专用合同条款5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专用合同条款6分包专用合同条款见分包项目情况表7质量标准专用合同条款8预付款额度专用合同条款9预付款保函金额专用合同条款10质量保证金额度专用合同条款…………备注:供应商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 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响应日期: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一)致: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 注注:1、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信用评价等级。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附件:声明(格式)致:广西灏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日期:6.承诺函(必须提供)(一)人员、设备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若本项目磋商文件未要求我方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若我方已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日期:(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根据《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7﹞147号),在(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中,我单位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以下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在本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投标中标后,我单位同意在签订合同后及项目开工前,按桂人社发﹝2019﹞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到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结算价超出合同价时,以实际结算金额的规定比例额度补充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我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我单位(包含我单位的分包商)承建的(项目名称)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交通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及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从我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支取。(五)其它未尽事宜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日期:7.供应商2023年度内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8.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除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釆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CA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表》,属于“建筑业”。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0.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则必须提供)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必须提供)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CA签章):日期:二、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根据工程量清单、评分办法及工程情况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日期: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必须提供)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名 称姓名职务资质/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的项目一、总部1.项目主管2.其他人员...二、现场1.项目经理2.项目副经理(如有)……3.技术负责人4.施工员……5. 质检员……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材料员……8.造价员……9 …………注: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证书(如有)的扫描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职称证书(如有)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职称证书(如有)扫描件;提供以上人员由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若为新进员工,请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人员类型数量项目经理1项目副经理0~1项目技术负责人1施工员1质检员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三、其它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关业绩、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2.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