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2024)



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的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政府采购编号: 株天财采计【2024】000062号,委托代理编号: HNSDK-CG-2024-028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2、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62号
3、采购项目编号:HNSDK-CG-2024-028
4、采购项目预算:776592.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
品目分类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C10-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详细勘察和预算编制等内容。
1

776592.00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 8 月12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 月1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
3、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1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株洲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敬玫芳 
2、电话:0731-2810288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
(3)联系人:罗青松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897330064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
(3)联系人:敬玫芳、冷斌、李环玉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8102883  
(6)电子邮箱:272622421@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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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C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采购人: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62号委托代理编号:HNSDK-CG-2024-02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1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的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62号,委托代理编号:HNSDK-CG-2024-028)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2、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62号3、采购项目编号:HNSDK-CG-2024-0284、采购项目预算:776592.00□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品目分类项目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1C10-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详细勘察和预算编制等内容。1批776592.00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2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3、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株洲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疑问及质疑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敬玫芳2、电话:0731-28102883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3)联系人:罗青松(4)邮编:412000(5)电话:18973300648(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3)联系人:敬玫芳、冷斌、李环玉(4)邮编:412000(5)电话:0731-28102883(6)电子邮箱:272622421@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二章 第1.1款采购项目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 购 人:株洲市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联 系 人:罗青松电 话:18973300648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敬玫芳、冷斌、李环玉电 话:0731-28102883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 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公告邀请第二章第2.3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1 日起至2024年8 月12 日(北京时间);获取方式: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磋商¨不接受þ 接 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索赔要求。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供应商自负。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9.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0.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1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第二章第25.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1.1.1.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6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文件。第二章第25.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4.4款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预算价为:776592.00 元。(其中勘察服务费为79200元;设计服务费为585552元;预算编制服务费为111840元)。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上述勘察、设计、预算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效。 第二章第16.1款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人民币)。(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1、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书面保函: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保证金账户情况: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的16:00前转入到下列账户:账号名称: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银行及账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银行账号:8100 0019 1634 0000 013、转账时请注明“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如果没有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第二章第17.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共三份,电子档一份(单独密封)。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胶装装订成册,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19.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政府采购编号: 包或品目名: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省德坤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江山路79号宏达鑫座11楼)五、其他规定第二章第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第二章第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注:1、采用《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并标明符合优惠政策的产品名称及总价,否则不予优惠。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参加投标并且投标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时享受评标优惠。如投标产品为不同规模企业生产的产品时应分别汇总,标明价格,否则不予优待。√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6%-10%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分、价格 / 分;(2)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二章第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注:1、采用《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并标明符合优惠政策的产品名称及总价,否则不予优惠。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参加投标并且投标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时享受评标优惠。如投标产品为不同规模企业生产的产品时应分别汇总,标明价格,否则不予优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供应商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所列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4、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第二章第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政策注意事项1、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响应文件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 ,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第二章第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第二章第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4、附页5。第二章第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二章第39.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人与代理人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内容为准。第二章第40.1款其他规定/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信用记录1、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三章第2.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提示:评审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审因素分列)第三章第2.3款权值评审因素权值第三章第2.3款权值报价部分详见评分细则第三章第2.3款权值技术部分详见评分细则第三章第2.3款权值商务部分详见评分细则第三章第4.2款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家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5.1款发布信息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7.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其他方式招标人不予受理。履约担保的金额: / 。提交时间:接获成交通知书15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国征信中心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信息进行贷前审核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供应商款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校融资中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应收账款融资资金提供方2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1查看中标公...采购单位n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系统府采购网4提交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光大银行株洲分行马文胜139073345694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泰莹180733652995工商银行株洲分行易铁建18673383317 282958516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张亚虹158733785837中国银行株洲分行陈向红15096360998 288171188邮储银行株洲分行李燕京186733224339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10渤海银行株洲分行何习之18975347745 2298711911浦发银行株洲分行言磊1397331989312广发银行株洲分行张琳18565608267 2886815813华夏银行株洲分行程玥瑄18673301515 2886859514民生银行株洲分行刘海峰18273272755 2886100215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曾艳13087339502 2588556916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8273331270 22753977附页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页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35.1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8.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款、第8.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9.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9.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根据项目属性编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3.2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3.3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3.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3.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报价14.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4.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0.1款的有关要求。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保证金16.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详见附件3)。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7.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6.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3响应文件中的主要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18.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9.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0.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1.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1.2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1.3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必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2.供应商资格审查22.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3.3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23.磋商程序23.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4.初步审查24.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5.偏离25.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25.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5.3“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5.4本章第25.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6.澄清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符合性审查27.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资格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5.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7.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8.磋商28.1对于本章第9.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8.2对于本章第9.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8.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8.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8.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磋商的特殊情形31.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8.1款、第28.2款、第29.1款、第31.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2.磋商终止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重新评审33.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询问及质疑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成交通知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8.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9.采购代理服务费3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9.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其他规定40.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资格评审表序号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序号检查内容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5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网上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符合性评审表序号供应商完整性实质性响应结论序号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格式报价范围符合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结论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磋商小组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2.评审方法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部分详见评分细则2技术部分详见评分细则3商务部分详见评分细则∑(1+2+3)=113.比较与评价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7评分细则序号项目评审因素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30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42分)设计方案10分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及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对流域内市政混错接进行改造、缺陷进行修复、支管进行完善、小区接驳口进行改造,图纸内容完整,达到初步设计及以上深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设计图纸详细且符合本项目特点,以上全部满足的计10分。编写的内容不合理或不可行的地方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或内容与本项目要求无关的不计分。2技术部分(42分)勘察方案8分勘察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充分理解本次勘察服务的意义和要求,能针对项目现状进行系统分析、归纳,能以问题导向提出符合项目实际的解决思路。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思路清晰。满足功能性、经济性、先进性要求,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计8分。针对上述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2技术部分(42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6分从项目特点、现状情况及片区规划角度出发,分析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并且提出符合项目实际的解决思路。重点、难点分析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特点突出,解决思路清晰可靠,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全面详细的得6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存在不足或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2技术部分(42分)后续服务计划6分本项目的后续服务计划详细、合理,能够承诺对本项目提供及时、专业化的后续服务的计得6分。后续服务计划存在不足或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2技术部分(42分)质量、进度及服务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设计质量、进度及服务措施:在符合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满足实际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性,达到所需的设计深度和精度;有科学完善的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包括设计审核、校对、验证等环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进度及服务措施的,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计6分。质量、进度及服务措施存在不足或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2技术部分(42分)合理化建议6分合理化建议全面、提供的实施建议方案切实行可行;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符合本工程特点建议的计6分,合理化建议存在不足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28分)类似业绩6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至2024年7月)具有市政工程类似业绩的,业绩提供形式一: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具有市政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须同时包含须包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三项服务内容)或勘察设计(含造价咨询)业绩。 业绩提供形式二:勘察+设计+造价业绩,每提供一个组合业绩的计2分,最多计6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3商务部分(28分)服务团队10分1、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计2分;2、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计2分;3、拟任造价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计2分。4、其他配备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1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计0.5分,最高计4分。(注:同一名人员的证书和专业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3商务部分(28分)企业实力12分1、(1)勘察类奖项: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近三年所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工程勘察”奖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2个奖项。本项最多计4分;(2)设计类奖项: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近三年所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水系统工程设计”奖的每个计3分,最多计2个奖项。 本项最多计6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证书的以勘察设计协会发布的评选结果通知为准。) 以上资料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部提供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计2分,未提供或不全、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不计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计分。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第4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范围: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监督管理部门执份,代理机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此版本仅当参考,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为准)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现场。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合同转让和分包6.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6.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6.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7.成交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7.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8.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9.解决争议的方法9.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9.2调解不成可以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0.法律适用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1.通知1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1.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2合同未尽事项12.1合同未尽事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合同生效13.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五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设计2、采购预算:776592.00元。(其中勘察服务费为79200万元;设计服务费为585552元;预算编制服务费为111840元)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4、项目概括:本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陈埠港流域168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等。5、建设目标本项目拟通过管网畅通工程及雨污分流工程等,改善天元区水系环境现状,全面提升城市的生态文明水平、保护湘江水质,改善区内的人居生活环境,改善投资环境,把天元区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提升流域范围的地块增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2、招标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详细勘察和预算编制等内容。概预算编制外包的应按投标报价同比例计费,分包统筹协调管理费一般不应超过10%。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工程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工程建设现场服务,依法及时出具工程签证和变更文件,参与工程验收。1、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并配合招标人深化设计达到设计施工总承包图审及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深度要求,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3、预算编制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3、勘察工作内容及任务要求:1、勘察工作内容及任务要求1.1、工程勘察的内容与任务要求本项目场地地形地貌复杂,场地复杂程度中等复杂,场地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地基岩土性质变化较大,岩土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复杂,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本次勘察工作的目的是: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岩土工程参数,对基础设计和施工提出建议。勘察范围包括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1.2、工程勘察内容包括:(1)查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2)进行综合地质勘察,查明对确定工程场地的位置起控制作用的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的成因、类型、性质和分布范围,评价对工程的危害程度,提供避绕或治理对策的地质依据;(3)岩石的风化程度、边坡的岩体类型和结构面类型、产状;(4)覆盖层的厚度、土质类型、密实度、含水量和物理力学性质;(5)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发育情况及腐蚀性;(6)查明场地地基的地质条件,为选择构造物结构和基础类型提供必要的地质资料;(7)查明建筑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并对建筑物场地按设计需要进行场地烈度鉴定或地震安全性评价;1.3、勘察任务要求(1)本次勘察应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提供详细的地基土结构资料,查明场地与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的成因、时代、厚度和坡度变化等。(2)本次勘察应提供地基土受力层深度范围内地层结构与分布、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和地基承载力等。特别要求提供各土层内摩擦角Φ(°)及粘聚力C(KPa),并对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场地稳定性等提出建议。(3)应对场地岩土、工程条件作出评价,提供可采用的基础设计方案和地基处理方案,明确基础采用类型。(4)判定场地类别及建筑场地类型,及抗震设防烈度,对浅部饱和砂、粉性地基土的地震液化可能性进行判别,并确定其液化等级。(5)查明场地地下水的埋藏情况及其对混凝土是否具有腐蚀性影响。土层在动力水作用下是否产生流砂现象。(6)不良地质分布、深度和范围,并提供相应工程技术措施。(7)提供各土层与沉井井壁摩擦阻力及容许承载力。(8)要求提供挖方区土方的CBR实验值及重型击实实验值,并提出处理意见。1.4、勘察主要成果资料(1)工程地质条件根据不同地质单元及工程类型分段说明,内容为:地形地貌、岩土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对岩土工程条件作评价,提供可采取的路基处理方案与施工建议;分析评价场地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性岩土的工程性质及分布特点,提供必要的岩土参数和处理措施建议;建议设计坡率。(2)工程地质钻孔平面图;(3)工程地质纵断面及横断面图;(4)钻孔地质柱状图;(5)暗浜沿线分布平面图;(6)岩、土层指标试验成果及汇总成果表;(7)基础设计与施工必需的物理力学参数等;(8)重要的地质现象、不良地质条件及勘察成果的摄影资料;(9)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0)规范指定的其它专门性文件;(11)提供勘察报告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12)勘察成果达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备案。施工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4、设计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1、设计依据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下述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1)《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5)《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2022);6)《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23);7)《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9)其他国家相关规范、规程。2、设计原则2.1、以法规政策为指针,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以《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7年修改)》、《株洲市城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为依据,以现状为基础,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2.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视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出的工程措施符合城市社会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整体需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采取近远期分期实施的原则,使工程建设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既保护环境,又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效益。2.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环保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选用先进、合理、可靠的处理工艺,在确保处理排放达标的前提下,做到操作简单、管理方便、占地小、投资省、运行费用低。2.4、从流域综合治理思路出发,以水质提升为基础,多层次、多途径对流域点源、面源进行治理,防治结合,点、面源控制并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提高流域水资源调控能力和水体自净能力,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态景观的建设,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2.5、充分利用现状、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已有设施的充分利用,根据情况予以改建与扩建,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慎重考虑用地问题,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确保工程的可实施性。2.6、以人为本,充分考虑水环境治理项目运行管理的措施,工程建设的同时处理好环境和发展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3、设计任务3.1、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3.2、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充分考虑远期排水管网衔接的原则,使工程建设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既保护环境,又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效益。3.3、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排水管网的合理布置、污水干管的优化定线及布置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4、根据现状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管道系统排水体制,布置管道系统,计算设计污水量、雨水量、进行水力计算,并将计算成果用文字与图纸表达说明。3.5、在现有设计方案确定的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建安造价控制在估算范围内。3.6、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各上级单位的报审、报批、报建工作,直至完成为止。3.7、设计工作的开展与项目的各项政府及上级各单位、部门报批工作均同时进行,涉及到政府相关职能单位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的工作,以及后续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优化修改的工作。4、设计内容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并配合招标人深化设计达到设计施工总承包图审及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深度要求,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设计范围内源头小区雨污接驳口截污改造、过程控制中市政管道错混接改造、市政管道结构性功能性缺陷修复、市政污水支管工程完善工程。5、成果及深度要求1、初步设计部分成果及深度要求:1.1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材料要求初步设计总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图纸相关设计成果应包括文字说明、设计图纸和工程投资概算,应达到国家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且配合业主深化设计达到设计施工总承包图审及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深度要求。(1)给排水专业初步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2)结构专业初步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3)电气自控专业初步设计(根据工程内容需要)∶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4)设计概算∶概算文件由封面、签署页(扉页)、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书等内容组成。(5)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各建/构筑物或单体工程的平、立、剖面、总图、设计概算及报规图册等。文字部分应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等。6、相关技术服务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进行详细技术治谈,在洽谈中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设计技术要求进行深化设计,配合完成审查意见的修改等;2、参与规划报建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并根据规划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3、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文件等招标资料,投标人应为其保密不得外泄,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4、在设计过程中,中标人应提供合理的设计方案,合理控制结构选型等以降低造价,控制投资,为招标人节约成木。协助招标人经济分析和方案比选控制,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的工艺生产线外,设计人员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在设计中推荐淘汰、劣质产品,产品型号不得带有品牌倾向性,不得设计不可替代的设备、材料等。7、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2)中标人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按采购人的要求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3)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中标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中标人要求变更,则中标人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采购人审查同意。8、项目特别说明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可以分别和采购人签订相关服务采购合同,即报价范围包含所有的费用,报价范围未列细目的费用视为已分摊在有关细目的投标单价中,该采购项目所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二、保证金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7:联合体协议四、服务方案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9-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9-5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1:报价一览表附件10-2:分项价格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电子文档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请各投标单位单独准备一份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公司。二、保证金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附件3: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附件4: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五章要求提供。附件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联合体协议(格式)(如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服务方案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细则等相关要求编写服务方案,格式自行拟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三章或第五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服务/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9-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9-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1.1.11.1.1.21.1.1.31.1.1.41.1.1.5.附件9-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9-5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8.1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1:1.1.1.6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服务内容报价总计: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价格表附件10-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小计(元)备注合计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小计(元)备注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1、分项报价表表格可自行修改,一旦中标,未列明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1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3、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必须符合株洲市相关规定标准要求。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9、报价表(最后报价)附件1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服务内容报价总计: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服务内容报价总计: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价格表(最后报价)2附件11-2: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小计(元)备注合计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小计(元)备注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1、分项报价表表格可自行修改,一旦中标,未列明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11-1《最后报价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3、人员的工资、劳动保险必须符合株洲市相关规定标准要求。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改造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勘察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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