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罪犯生活物资 大米 面粉招标公告(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


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ZJZB2024-208
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7TA
预算金额(元):104072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40720.00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罪犯生活物资(大米、面粉)
备注:最高限价:大米:3.98 元/kg;面粉:4.20元/kg。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含节假日),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7)联合体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若按要求提供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情况的,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另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另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含节假日),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黔北监狱
地 址:贵州省黔北监狱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1778566033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8楼业务一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8508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
联系方式:0851-85985089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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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采购文件.GPZ

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ZJZB2024-208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7TA预算金额(元):104072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040720.00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罪犯生活物资(大米、面粉)备注:最高限价:大米:3.98元/kg;面粉:4.20元/kg。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含节假日),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联合体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若按要求提供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情况的,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另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交货地点: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另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含节假日),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地址:贵州省黔北监狱传真:项目联系人:陈警官项目联系方式:177856603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8楼业务一组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850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联系方式:0851-85985089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7TA采购人:贵州省黔北监狱采购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08-011/132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ZJZB2024-208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7TA预算金额(元):104072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040720.00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罪犯生活物资(大米、面粉)备注:最高限价:大米:3.98元/kg;面粉:4.20元/kg。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含节假日),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2/132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联合体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若按要求提供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3/132法规有变更情况的,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另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4/132知》(黔财采[2014]15号)。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交货地点: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另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含节假日),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地址:贵州省黔北监狱传真:项目联系人:陈警官项目联系方式:177856603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8楼业务一组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2024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850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联系方式:0851-859850895/132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132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7TA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7/132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7TA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8/132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7TA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9/13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2项目文号(如有)贵州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2024]-10575号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040,720.00元,其中:大米,851720.00元;面粉:189000.00元。最高限价:大米:3.98元/kg;面粉:4.20元/kg2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24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10/132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说明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供应商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选择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参与投标。如所供货物存在技术偏离,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供应商没有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偏离表或有欺诈行为,该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若用户验收时发现某一货物中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将拒绝支付合同货款,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制单价1大米1040720.00元3.98元/kg2面粉189000.00元4.20元/kg注:供应商投标时须报每项的单价,每项的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结算按实际数量乘以单价据实结算,但结算总金额不超过1,040,720.00元。注:供应商投标时须报每项的单价,每项的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结算按实际数量乘以单价据实结算,但结算总金额不超过1,040,720.00元。注:供应商投标时须报每项的单价,每项的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结算按实际数量乘以单价据实结算,但结算总金额不超过1,040,720.00元。注:供应商投标时须报每项的单价,每项的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结算按实际数量乘以单价据实结算,但结算总金额不超过1,040,720.00元。二、技术参数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2024技术参数1(大米/▲1.级别要求:三级米以上(含三级)标准;2.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相关规定;▲3.执行标准:GB/T13542018;4.标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市场准入质量安全SC标志和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产品名称、制造者。批量平均偏差应大于或等于零。其他规格的包装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61/132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一节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签订的内容为准)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交易编号: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清单1.1货物清单序号采购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123……(1.2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合同金额72/132第9页123/1325、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24(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第10页124/132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购(第11页125/132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2024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第12页126/132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2024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13页127/132二、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中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2024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第14页128/132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2024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第15页129/132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2024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第16页130/132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适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第17页131/132保密承诺书贵州省黔北监狱:鉴于贵方拟开展(以下简称项目)的需要,为保证本项目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合作双方造成损失,承诺人及承诺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员工承诺遵守本保密书内容。1.保密信息贵方提供或承诺人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除非贵方特别声明该等信息无需保密,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1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或其它可存取的方式记载的有关财务或商业信息数据及资料;或1.2以口头方式说明需要保密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1.3以软件代码、文字图像、分析注释、备忘录、图纸、研究报告、编辑数据等各种方式出现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1.4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交易进程及所有信息、数据及资料。1.5合作双方在讨论合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对方处参观、考察的过程中以其它形式获得的财务信息或商业信息。2.保密义务承诺人承诺始终对保密信息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保密信息。2.1未经同意,承诺人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2.2承诺人只向项目相关人员(包括各自的董事﹑顾问﹑代理人和雇员等)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承诺书的规定。2.3若需向第三方披露贵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贵方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特此承诺!承诺人(投标单位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第18页132/132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ZJZB2024-208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7TA预算金额(元):104072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2024年度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大米、面粉)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040720.00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罪犯生活物资(大米、面粉)备注:最高限价:大米:3.98元/kg;面粉:4.20元/kg。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含节假日),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新成立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联合体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若按要求提供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情况的,需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另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交货地点:供应商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另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包含节假日),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黔北监狱地址:贵州省黔北监狱传真:项目联系人:陈警官项目联系方式:177856603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8楼业务一组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850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志刚、龚理联系方式:0851-8598508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罪犯生活物资 大米 面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