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改造招标公告(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2024)



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zaozhuang.gov.cn)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5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3000202402000038

        项目名称: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4万元

        最高限价:94.4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4.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和(鲁财采〔2022〕12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0分至2024年8月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zaozhuang.gov.cn)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缺一不可;未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备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各供应商代表应使用CA证书在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zaozhuang.gov.cn/),参加本项目的线上开标会议。供应商应提前调试好电脑,并保证网络顺畅,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全程负责投标文件解密、签章、最终报价及配合评委答疑等工作。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上述工作无法进行或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地    址:薛城区泰山中路86号

        联系方式:0632-448111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省枣庄市薛城县(区)珠江路产业园C2座408室号

        联系方式:0632-8630866/1302159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圣洁

        联系方式:1519432111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定稿五中改造.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定稿五中改造.pdf

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磋商文件(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403000202402000038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代理机构: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供参考)第一章磋商公告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3000202402000038项目名称: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4.4万元最高限价:94.4万元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94.4万元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1(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4.4万元合同履行期限:3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和(鲁财采〔2022〕12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5日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zaozhuang.gov.cn)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缺一不可;未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备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各供应商代表应使用CA证书在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zaozhuang.gov.cn/),参加本项目的线上开标会议。供应商应提前调试好电脑,并保证网络顺畅,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全程负责投标文件解密、签章、最终报价及配合评委答疑等工作。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上述工作无法进行或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泰山南路联系人:王主任、田主任联系方式:0632-4481116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枣庄市薛城区珠江路产业园C2座408室联系方式:0632-8630866;130215927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圣洁联系方式:13021592770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2.1总则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1.1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预算控制价94.4万元6.预采购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简介与工程量清单”9.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9.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工期30天。11.质保期1年1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格的6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工程总价款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1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付清。13.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14.分包√不允许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17.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0日12:00前投标供应商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逾期视为无问题)。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投标文件的澄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送澄清的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澄清。18.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24小时内,逾期视为自动认同澄清或修改的所有内容。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1.投标保证金无22.履约保证金无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4.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中标人在中标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后期采购单位如有需求,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接与之签订合同。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将在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要求的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提供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后附)(采用证明告知承诺制,供应商凭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详见2.4.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有关注意事项)8、信用查询记录。审查要求的1-5项证件须扫描原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按照系统要求签章)。以上证件未上传或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资格被否决。2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28.开标会议1.开标时供应商需携带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签章及二次报价。2.投标供应商若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时候遇到技术问题需咨询国泰新点软件技术电话:400998000029.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的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报名结束后,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证据留存,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0.投标文件电子版1.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31.中标公示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信用记录声明致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网站截图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查询截图。2、截图中应显示网站域名,页面信息必须明确显示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全称。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声明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投标(响应)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扫描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根据招标文件——2.4.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有关注意事项填写以下内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或承诺函后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3技术部分技术部分1)工程总体概述;2)质量保证措施;3)主要施工方法;4)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文明施工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7)主要施工机具配备;8)施工安全措施;9)季节性施工措施;10)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技术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公章):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磋商文件(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403000202402000038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代理机构: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供参考)第一章磋商公告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3000202402000038项目名称: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4.4万元最高限价:94.4万元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94.4万元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1(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4.4万元合同履行期限:30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11号)规定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和(鲁财采〔2022〕12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5日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zaozhuang.gov.cn)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缺一不可;未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备注: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各供应商代表应使用CA证书在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zaozhuang.gov.cn/),参加本项目的线上开标会议。供应商应提前调试好电脑,并保证网络顺畅,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全程负责投标文件解密、签章、最终报价及配合评委答疑等工作。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上述工作无法进行或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泰山南路联系人:王主任、田主任联系方式:0632-4481116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枣庄市薛城区珠江路产业园C2座408室联系方式:0632-8630866;130215927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圣洁联系方式:13021592770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2.1总则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1.1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枣庄市第五中学高中部(盈园中学)校舍改造项目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预算控制价94.4万元6.预采购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存在项目取消或终止的风险,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简介与工程量清单”9.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9.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工期30天。11.质保期1年1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格的6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工程总价款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1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付清。13.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14.分包√不允许15.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17.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0日12:00前投标供应商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逾期视为无问题)。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投标文件的澄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送澄清的方式: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澄清。18.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24小时内,逾期视为自动认同澄清或修改的所有内容。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1.投标保证金无22.履约保证金无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4.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中标人在中标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后期采购单位如有需求,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接与之签订合同。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将在开标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要求的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提供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后附)(采用证明告知承诺制,供应商凭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详见2.4.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有关注意事项)8、信用查询记录。审查要求的1-5项证件须扫描原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按照系统要求签章)。以上证件未上传或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资格被否决。27.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28.开标会议1.开标时供应商需携带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签章及二次报价。2.投标供应商若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时候遇到技术问题需咨询国泰新点软件技术电话:400998000029.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的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报名结束后,对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证据留存,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0.投标文件电子版1.本项目为不见面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31.中标公示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3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信用记录声明致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网站截图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查询截图。2、截图中应显示网站域名,页面信息必须明确显示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全称。3、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声明山东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投标(响应)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黑名单并处相应罚金。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1、如提供本单位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加盖本单位章。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扫描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根据招标文件——2.4.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有关注意事项填写以下内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或承诺函后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6.3技术部分技术部分1)工程总体概述;2)质量保证措施;3)主要施工方法;4)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文明施工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7)主要施工机具配备;8)施工安全措施;9)季节性施工措施;10)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技术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公章):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