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2024)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阳审批审字【2024】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 工程概况: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主要包含渠道生态功能恢复及湿地生态功能恢复两部分。渠道生态功能恢复9.1km,主要包括渠道内建设生态驳岸、构建水生植物、水循环系统等。湿地生态功能恢复建设总面积13.59ha,其中人工湿地建设面积 3.86ha,主要包括缓冲区、生态塘、潜流湿地、湿地复氧系统、应急措施及辅助设施建设等;现状湿地生态功能恢复9.73ha,主要包括湿地范围表层清理、植物修复及水域曝气复氧治理、水质药剂改善等。第一期建设期限为2024年1月-2025年10月,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庞口排渠、北坎苇排渠、北庞口排渠、湿地连通渠生态治理及1#2#人工湿地建设;第二期建设期限为2024年10月-2025年10月,主要建设内容为南庞口支渠、北坎苇排渠延伸段排渠的生态治理,以及3#~7#生态湿地修复建设。 工程建设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小白河流域庞口镇段 项目总投资:6107.54万元,其中一期建设工程费为4236.65万元,二期建设工程费为1193.19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保期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标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须满足监理机构人员最低人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表1”。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如有变更,需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5 09:00:00 至 2024-08-0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异议渠道):河北光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18号 联 系 人:袁志强 电    话:0312-3071887、173252989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电话: 0312-6600887 电子邮箱: pkzf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500-1000元;三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高阳县庞口镇小白河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光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北大街818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宾伟
联系人:
袁志强

电话:
15933969377
电话:
0312-3071887、173252989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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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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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下载

重要提示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限内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投标管家中加入我的项目并下载相关数据,否则将影响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渠及湿地生态功能修复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