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材料招标公告(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组织磋商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8月15日上午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0292024CCS00174
2、项目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492万元
5、最高限价:50.492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

1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的180日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文件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六、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

七、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乡宁县迎旭中街152号
联系方式:0357-6832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乡宁县迎旭西街20号
联系方式:0357-6866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电 话:15935709444

附件信息:

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doc940.1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项目编号:1410292024CCS00174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四年八月第1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1.一、项目概况: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组织磋商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3.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0292024CCS001742、项目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0.492万元5、最高限价:50.492万元6、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包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1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项1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的180日内完成。。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4.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1.5.四、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8月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文件售价:免费1.6.五、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前(北京时间)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7.六、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1.8.七、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9.八、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1.10.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1.1、采购人信息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地址:乡宁县迎旭中街152号联系方式:0357-68321081.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乡宁县迎旭西街20号联系方式:0357-68666051.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凯电话:1593570944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系指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2.3“供应商”是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磋商文件》和保证金的各供应商。2.4“评审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并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费用4.1供应商在报价前须按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本次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2)响应文件开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从供应商基本户汇出);收款单位: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03103010300000065056;开户行号:402178300258;(3)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方式、规定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供应商打款必须备注清楚项目编号、包号和公司开户行号,如因未注明导致无法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责任自负。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只向公司基本户转账退还保证金,不退现金,不向个人账户转款)。4.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4.5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参与和准备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现场勘察5.1如磋商文件对现场勘察有要求,所有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到现场勘察;是否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的话)6.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所投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6.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1)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投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加分。(2)所投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加分。(3)所投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必须如实制作节能产品明细表;所投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如实制作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6.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6.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所投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在采购需求部分具体落实。(3)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5%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6.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通知7.1对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8.磋商文件的组成8.1磋商文件由下述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磋商原则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2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3开标后评审小组将对报价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情况、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8.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8.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9.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响应文件一般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组成及编排顺序*资格审查部分(1)特定资质:A、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A、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承诺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有效、完整);(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A、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承诺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有效、完整);(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承诺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有效、完整);(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承诺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有效、完整);(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A、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承诺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有效、完整);B、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C、磋商响应声明(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D、供应商保证金汇款凭据(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资信:A、供应商案例业绩(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B、供应商信誉(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C、服务保障材料;(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D、政策因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部分项目服务技术评价相关材料。*投标报价部分A、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报价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11.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提交(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1.4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11.5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自然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12.报价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2.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2.3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产品、服务、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响应文件中所须盖章签字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15.响应截止时间15.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16.磋商程序16.1磋商根据下列程序进行:(1)资格审查;(2)符合审核;(3)澄清;(4)磋商;(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7.资格审查17.1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证明资料;17.2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加*项目未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8.符合性审核18.1审查标准:评审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响应文件及服务方案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符合性审查内容:商务资信部分A、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中带*部分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协议的;D、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技术部分A、响应文件服务技术参数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价格部分A、报价部分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9.澄清1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0.磋商20.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规定条款,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磋商小组。2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0.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磋商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审期间出现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采购人将视情况报告财政部门,按财政部门批复意见进行采购活动。23.重新评审23.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保密及串通行为2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询问、质疑、投诉26.1询问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26.2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供应商。(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①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②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③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3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乡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起投诉。(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④事实依据;⑤法律依据;⑥提起投诉的日期。(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②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③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④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①捏造事实;②提供虚假材料;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7)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27.签订合同27.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性要求成交供应商按不超过合同10%缴纳履约保证金。2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以按照推荐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7.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第三部分磋商原则一、磋商原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依据各项商务、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二、磋商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3、与资格、符合性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磋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综合评分标准(见下表)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0—25分)1、案例业绩:(0-3分)案例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据(发票或银行划拨单)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3分。 2、供应商信誉:(0-3分)依据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3、服务保障(0-15分)A、依据供应商服务团队(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人员资质、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B、依据供应商服务机构(营业场地、服务电话、服务设施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C、依据供应商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咨询服务、问题解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4、政策因素(0-4分)A、节能产品(0-2分)货物(方案)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仅以提供的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B、环境标志产品(0-2分)货物(方案)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仅以提供的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二、技术部分(0—60分)1、 项目整体技术方案评价(0-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技术方案情况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评价(0-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情况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3、 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评价(0-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服务需要的系列设施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4、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评价(0-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情况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5、保密和内控制度(0-9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制度、内控制度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不承诺不得分。6、任何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虚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每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加1分,共15分,没有不得分。三、价格分(0—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100 注: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或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4部分采购需求项目名称:乡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单位地址:乡宁县迎旭中街152号固定电话:0357-6832108项目联系人:张凯联系电话:15935709444预算价:50.492万元最高限价:50.492万元要求事项内容备注一、特定资质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二、政府采购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福利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采购需求(一)所需服务简要说明:以乡(镇)为单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需要,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服务范围:乡宁县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数据库及总体方案编制。(三)服务要求: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依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稳定。(四)详细服务清单附后四、履约要求(一)服务地点:山西省乡宁县(二)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的180日内完成。(三)服务标准:按照技术要求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四)付款方式: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及外调工作后付款50%,完成数据库建设及总体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完成并验收后付款50%。五、其他要求(一)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本项目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三)未尽事项:无2.服务说明近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决策部署。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晋自然资发〔2022〕28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7号)的文件要求,乡宁县需组织实施乡宁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项目。一、工作目标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依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实施耕地“进出平衡”,按要求把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施建设用地的,要把另外的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二、工作依据1、《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2、《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晋自然资发〔2022〕28号)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7号)三、工作任务1.科学编制方案保持耕地稳定。科学编制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总体方案。确需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的原则,并通过统筹部署,补足同等数量、质量并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2.统筹工作安排依法调整地类。根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项目实施要求,明确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工作时序、实施计划、落实耕地“进出平衡”。3.规范数据库建设,对总体方案确定的转进及转出地块进行上图入库,数据库内容及格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四、工作步骤(一)前期资料收集要求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收集乡宁县各相关部门电子版数据资料,收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乡宁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库,其中包括未纳入耕地保护目标图层;2、乡宁县最新年度遥感监测影像数据;3、乡宁县2022耕地卫片下发图斑;4、乡宁县已取得预审批复或已备案的建设用地矢量数据;5、乡宁县范围内国务院批准开发区,部或省批准探矿权、露天矿、光伏项目等;6、乡宁县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成果;7、乡宁县退耕还林数据;8、乡宁县各乡镇上报的转进及转出地块矢量数据;9、乡宁县近年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报告、技术标准等基础数据和资料。(二)前期资料资料整理1、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收集的乡宁县高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三调国土变更调查、退耕还林数据、建设用地数据、采矿权等进行必备检查及与处理:(1)检查所有图层的坐标系统是否不为空,如果坐标系统不为空,将各图层的平面坐标系统全部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与国家变更调查一致的投影分带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2)对图层属性进行检查,图层属性字段的数量和属性字段名称、类型需符合耕地进出平衡项目矢量数据要求。(3)图层内要素需进行检查,将存在自相交、重叠、多部件图形进行处理和删除,保障数据的符合本项目需求。2、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对各乡镇上报转进及转出地块进行合规性审核,重点审核转出地块是否符合一般耕地的严控规则,转出地块不得涉及以下四类情形:(1)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不得转出;(2)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内的耕地;(3)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耕地;(4)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不得转出的其他耕地。同时对转进地块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晋自然资发〔2022〕28号)文件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查。(三)外业调查及勘测1、外业调查工作底图编制利用最新的卫星遥感影像,叠加相关数据处理分析的结果,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底图应清晰显示耕地转出和转进的范围、位置等信息。2、外业调查及勘测对耕地转出和转进地块范围的地表种植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图斑的实际情况,使用全站仪、GPS等测量设备对符合要求的耕地转出和转进地块范围进行地形测量、地籍测绘等工作,获取地块的准确位置、面积和边界等信息。3、数据采集和记录在外业调查过程中,要准确采集和记录相关数据,包括地块的地类、面积、权属、利用状况等信息。同时对地块进行拍照。(四)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耕地转进及转出地块范围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必要性和规模、区位的合理性,以及拟恢复耕地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总体方案编制内容应包括:方案编制的背景及原则、区域基本情况、耕地转出情况、耕地转入情况耕地进出平衡分析情况、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完成后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备案。(五)数据库建设将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中的转进及转出地块依据国家变更调查数据库标准规范进行数据库建设,以乡宁县行政区划为单元,建立耕地进出平衡项目的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转进及转出耕地的基本信息,地块范围、图层属性结构、调查数据等内容。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乡宁县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坚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合同。1、合同文件年—月—日对-------(采购单位)的------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文件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合同总金额及付款信息: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三、服务清单附后四、服务承诺书五、合同履行期限、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如乙方无法按期开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合同总额的10%为最低标准赔偿损失。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验收付款1、验收:乙方服务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乙方出具发票,甲方出具政府采购验收单。甲方持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发票办理付款手续。2、付款。如无按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合同总额的10%为最低标准赔偿损失。七、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1、本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2、本合同签订以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八、争议1、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九、其它: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以附件的形式加以补充,但附件的内容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附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注:本磋商文件提供的合同仅为范本,采购方和成交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等的前提下具体商定详细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报价一览表。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成交。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竞争性磋商第一次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时间:总报价(元)大写:总报价(元)小写:备注:附价格构成明细清单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减变更报价表实质性内容,对本报价表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标,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证明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