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台式计算机招标公告(宁波市委党校2024)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宁波市委党校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委党校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FCG2024W008G
项目名称:宁波市委党校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391500
最高限价(元):1391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委党校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91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招标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委党校
地 址:江北区慈水东街3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4979
质疑联系人:王杨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4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87963
质疑联系人:陈金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879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电子).docx166.1K
来源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化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ZFCG2024W008G项目名称:宁波市委党校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二0二四年目录第一章专用部分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二章通用部分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其他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加密电子投标。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BZFCG2024W008G2、项目名称:宁波市委党校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39.15万元。4、采购需求:标包1: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至2024年8月23日9:30。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招标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四、电子投标和开标事项1、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平台:www.zcygov.cn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30。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4、开标现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5、如认为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文件收件人:魏老师/周老师0574-87187932;收件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01室。(收件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五、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项: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宁波市委党校,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水东街32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574-89184979。2、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王女士;TEL:0574-87187963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邮编:315066第二部分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特别申明:1、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欢迎其他相当的产品投标。2、非单一产品项目,以“※”标识的为核心产品。3、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解密出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准。4、招标文件中以“★”标识的条款是关键条款,投标响应不满足或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5、本项目标的对应所属行业:工业。6、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佐证的,请以醒目方式标记或者框出相关内容。项目需求说明一、项目概述为提高终端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实施采购台式计算机253台,用于更新市委党校学员宿舍楼B楼现有台式计算机。二、采购内容国产台式计算机253台,预装国产操作系统。台式计算机(含显示器)属于政府强制节能采购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投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在扫描件上以明显标识标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与节能证书型号一致,明确到最小型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三、项目预算本次公开招标采购253台国产台式计算机,预算共计139.15万元,包括此次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的一切费用。四、产品具体参数及要求本次采购台式电脑具体参数指标详见下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技术参数CPU规格★CPU信息CPU需符合国家安全可靠测评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产品测评结果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www.itsee.gov.cn)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www.nsstee.org.cn)网站可查询。CPU架构:国产ARM架构处理器CPU性能CPU 物理核数≥8CPU性能CPU 主频≥2.4GHzCPU性能线程数≥12CPU性能CPU末级缓存容量≥4MBCPU性能CPU支持内存最高速率≥4800MT/s内存规格内存配置容量≥8GB内存规格内存类型支持DDR5/LPDDR5及以上内存规格内存读写速率≥4800 MT/s主板规格类型要求配套芯片主板主板规格内存插槽满配时提供的最高内存总容量≥16GB存储设备规格固态硬盘数量≥1个存储设备规格固态存储容量≥256GB存储设备规格存储扩展盘位≥1显卡规格显卡类型集成显卡或独立显卡显卡规格显卡接口VGA≥1个,HDMI≥1个,显卡接口能与显示器接口相匹配并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显卡规格显存容量≥4GB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尺寸≥23.8 英寸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可视角度水平≥178°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屏幕比例16:9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防蓝光低蓝光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占比≥90%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响应时间≤6ms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对比度≥1000:1显示设备规格信号接口VGA≥1个,HDMI≥1个,标配HDMI视频连接线,与主机直连网络设备规格有线网卡≥1个RJ45,支持10/100/1000Mbps自适应外部接口规格USB 接口数量≥8个主板原生USB接口(至少包含1个Type-C,原生USB3.0接口≥6个)外部接口规格音频接口类型支持 3.5mm 孔径 3 段式或 4 段式接口外部接口规格视频接口类型VGA≥1个,HDMI≥1个外设规格鼠标有线(USB),黑色,品牌同主机外设规格键盘有线(USB),黑色,品牌同主机电源功能电源线适配能力电源适配器电线组件应符合GB/T15934的要求电源功能电源功率≥180W整机基础规格整机噪音空闲状态下噪声声压级≤4Bel整机基础规格机身材质、颜色镀锌钢板,厚度≥1mm,黑色整机基础规格机箱尺寸容量机箱体积≤10L服务要求★预装操作系统预装统信UOS V20,产品版本需符合国家安全可靠测评要求。产品测评结果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www.itsee.gov.cn)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www.nsstee.org.cn)网站可查询。正版授权永久激活,原厂免费升级服务期限≥5年。未响应上述要求或响应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服务要求★整机质量服务要求原厂整机质保≥5年,供货时提供原厂5年质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响应,未明确响应或响应不满足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服务要求产品部件保障对产品主要部件,如CPU、内存、硬盘、主板、显卡、风扇、电源等,供应商应提供6年以上的备件服务能力或可兼容原设备的升级换代产品五、其他要求。1.售后要求:提供5年7×24小时技术支持。零星故障需在1小时内上门服务,保证系统在12小时之内修复。2.交货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水东街328号宁波市委党校5号楼学员宿舍,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4.供货:所有产品必须经正规渠道供货,不得提供旧货、水货、假货,并须提供详细配置清单,所有电脑原厂原包装直发至最终用户指定地点,机器保修信息与最终用户信息一致,凭序列号可查。5.验收:(1)供应商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后,采购人将对本项目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要求:设备参数指标满足合同要求;安装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3)验收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相应设备,并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或者退货。6.培训:安装调试结束后,当场对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计算机使用、维修、运维的培训。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资金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测试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甲方最终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二、无效标资格审查由采购人负责,符合性审查及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不进入技术评议及综合打分: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审查营业执照及诚信投标承诺书);(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数据为准,打印不合格投标人的查询记录网页一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若有)。(4)不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1)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的;(2)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而未提供的;(3)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加盖与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加盖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影响投标效力的;(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内容缺失、不完整,导致无法评审的;(6)投标价格错误且不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正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出现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废标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废标:(1)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单一产品项目:相同品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商计算;非单一产品项目:只要任意一个有“※”核心产品标识的品牌相同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商计算);(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评审程序1、采购人工作人员按评审委员会名单核对评委身份,组织评委及监管等人员签到。2、采购人工作人员宣布评审纪律,征询评委有无回避情形;3、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组长,负责组织主持评审活动;4、采购人工作人员对每个评委评审情况进行复核,有差错的、或畸高畸低的,提醒评委进行修正,评委拒绝修正的,提交评委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并记入评审记录内。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处理。5、采购人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价格分和评审情况的计算、汇总工作。6、评审委员会形成评标报告,应由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有保留意见的可以在评标报告中申明,未申明且拒绝签字的视同默认评标报告并载明此情形。7、采购人工作人员宣布会议结束。五、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的总分;按评估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六、评标细则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比较与评议。(一)评分标准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点及说明打分方法1价格321、投标货物为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商标)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项目不适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审价格,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格)*价格分值。/2技术48技术指标偏离情况48分:对“四、产品具体参数及要求”的内容进行响应。投标响应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的得满分48分。★标识的条款是关键条款,投标响应不满足或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他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1.5分。该项分值扣至零分作无效标处理。客观分3技术6供货实施方案:评委根据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是否有保障,交货方式是否切合实际、供货保障流程是否合理、供货实施步骤是否清晰进行评议:1、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方式切合实际需求、供货保障流程设计合理、供货实施步骤清晰的得6分;2、交货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交货方式有缺漏、基本能确保供货、实施步骤部分细节有待补充的得4分;3、交货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方案不完整,实际操作存在延迟交货风险、实施步骤粗略无针对性的得2分;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4技术4安装调试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议。安装、调试的方案和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较详细、安排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5商务6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进行评议:1、服务响应及时、响应程度到位、解决问题的能力强、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完整的得6分;2、服务响应时间欠及时、响应程度一般、解决问题的能力欠佳、紧急故障处理预案有待补充的得4分;3、服务响应缓慢、响应程度差、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单一粗略的得2分;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6商务3同类业绩3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实施完成类似案例(至少包含 台式计算机 ),1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同时提供网址),未提供的不得分,两项不全的不得分。有效的合同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客观分7政府采购政策分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得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价格合计/投标总价)*1分(保留1位小数);提供产品节能环保证书扫描件。注:投标产品应是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客观分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能体现评分表中各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涉及场所的,办公服务场所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扫描件;若涉及人员的,人员为投标人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劳务派遣人员,应当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的不得分,原件中标后视情备查。(二)评分办法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根据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统计、汇总所有评委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每一份投标文件非价格部分的平均得分。1.价格部分先由评委会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开口、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委会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2.其他部分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情况综合评定,各项指标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3.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1)各投标人最终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得分+其他得分;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由报价低的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技术得分高的排列在前,价格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则由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委员会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事先制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采购人根据评委会的评审报告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情况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东城支行银行帐号:33150198367100000022质疑接收:陈老师 TEL:0574-87187959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邮编:315066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多产品项目中核心产品(或超过采购限额产品、或超过项目总额50%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视为无效标; 接受,已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最多 家,联合体要求:XXX。不符合的视为无效标。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是;√否。不符合视为无效标。6集中现场考察(答疑)√无; 有。集合时间:2024年 XX 月 XX 日上午9:30;集合地点:XXXX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届时请每家潜在投标人安排不超过2人出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证明函)。现场考察仅组织一次,潜在投标人错过现场考察后果自负。 7样品无。8讲标与演示√无; 有,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说明及评标标准。9备选报价方案√不接受; 接受,投标文件未明确主备方案的视为无效标。10交货(服务)对象及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2招标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不收取13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15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一次性支付;√分批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测试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甲方最终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16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的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7其他无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2.3“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2.4“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2.5“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2.6“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7“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3、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1.3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并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电信、银行、保险等行业实行许可证属地经营的本地分公司可直接参加许可证范围内项目的投标,本地分公司参加非许可证范围内项目投标的须提供公司的授权)。3.1.4投标人与采购人一般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有关联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告知采购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如实说明,并提供关联关系材料。3.1.5投标人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2)母公司、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具体实施)活动。3.1.6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3.1.7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3.1.8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1.9除招标文件有规定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盖章)的身份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2合格的投标产品或服务3.2.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若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则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办理。3.2.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信息公告媒体5.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B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请求、理由及事实证据材料。6.4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用书面作答(包括网上公告形式)。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以网上公告形式通告潜在投标人。6.5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6因6.4条款或6.5条款做出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顺延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充公告。C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制作8.1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8.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位的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8.3潜在供应商应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驱动和申领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位置: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会生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为bfbs)。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8.5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备份投标文件将在评标室实时监控环境下拆封并导入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6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必须以U盘为存储介质。8.7备份投标文件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报价9.1投标人要按投标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9.2对于非标准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9.3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人对每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对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要求进行签署。D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重新递交新的备份投标文件。13.3备份投标文件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及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将被拒收。1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E开标及评标14.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可暂停电子交易活动:1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5.电子开标15.1采购人在政采云平台主持电子开标。15.1.1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标书解密开标程序。15.1.2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同一个CA证书)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公布开标一览表内容。解密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解密通道,供应商如按要求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项目负责人将备份投标文件导入政采云平台,视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以下三种情形将被视作投标无效:一是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二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三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15.1.3为避免投标工具驱动安装、系统兼容性和网络环境等问题,建议投标人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15.2需要参加项目现场讲标(答辩)的,授权代表应当参加,并在投标现场提供参加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1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6.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16.2对价格错误,评审委员会按下述原则修正:(1)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等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6.3投标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按不利于投标人作出认定。16.4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6.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情形的,其投标无效,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6.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6.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6.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6.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16.6.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6.7.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6.7.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6.7.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7.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6.7.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16.7.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6.7.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7.讲标(答辩)及投标的澄清17.1需要讲标(答辩)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应核对投标人讲标(答辩)人员,依次逐个带领投标人代表进出讲标(答辩)场所。17.2采购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17.3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17.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18.比较及评价18.1采购人根据招标产品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产品需求方、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18.2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9.评标过程保密19.1开标之后,直到评标结束,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9.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F授予合同20、公示及定标20.1评标结果公示。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投标人可询问自身评审综合得分与排序。20.2定标的形式有二种,一种是经采购人授权,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方,另一种是由采购人对预中标进行审查确认中标方。20.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21.采购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采购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22.中标通知22.1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布)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2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签订合同23.1中标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3.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4.履约保证金24.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4.2中标方如未按第23.1及24.1条的规定办理,采购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另选中标方或另行招标。24.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G风险监督25.廉洁自律规定25.1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5.2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6.人员回避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需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www.ccgp.gov.cn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代理商对产品技术参数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加盖拟投标品牌制造厂商公章的证据材料,否则将承担事实依据不足的后果。27.3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资料表。第五部分合同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参考格式)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投标应答索引表序号项目投标人应答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页码备注一报价部分///1投标函有2开标一览表有3投标分项报价表有4节能产品分项报价表有或没有5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有或没有6其他报价资料二商务技术部分///1技术(商务/服务)规范偏离表有2售后服务表有3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有或没有4实施/技术人员一览表有5其他商务技术资料三资格响应部分///1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有或没有2营业执照、事业或社团登记证等副本有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或没有授权他人的需要提供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有5制造厂商授权函有或没有5诚信投标承诺书有6中小企业申明函有或没有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或没有8其他资格证明资料一、报价部分1、投标函致: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参加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XXXXX)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电子投标。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2、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承担规定的责任义务。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投标文件内容有歧义或不一致的,同意按不利于我方作出解释。7、投标有效期:90天。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方式:投标单位全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移动电话:电子邮件: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XXXX采购编号:XXXX标包号:XX投标总价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投标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 圆投标单位(盖章):日期:注:项目为多标包的,本表应按标包号分别填制;3、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XXXXX采购编号:XXXX标包号:XX(人民币:元)序号品目名称品牌(生产/服务商)规格型号及配置(或服务内容)产地数量数量单位市场平均单价投标单价投标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产地为境内的请填写设区市、地市级地区名称,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境外产品方可填写国家或地区名称(含港澳台地区);工程和服务的产地是指生产商所在地,货物的产地是指整机(非零部件)最终生产地点。2、市场平均单价是指该同等配置产品在近期国内市场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单价。投标单位(盖章):日期:4、节能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项目名称:XXXXX采购编号:XXXX标包号:XX(人民币:元)序号品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证书颁发机构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证书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合计/////////特别提醒:节能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由国家认可认证机构认证在投标截止日尚在有效期内的同型号产品。投标单位(盖章):日期:5、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若有的提供)项目名称:XXXXX采购编号:XXXX标包号:XX(人民币:元)序号品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商名称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编号证书颁发机构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证书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合计/////////特别提醒: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发布的“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由国家认可认证机构认证在投标截止日尚在有效期内的同型号产品。投标单位(盖章):日期:6、其他报价资料投标人可结合招标文件及自身情况提供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二、商务技术部分1、技术(商务/服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包号:序号品目/内容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对应页码偏离情况特别说明:技术偏离不得笼统提供,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完整明确地填报,并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证明资料所对应页码,偏离情况应当如实分别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单位(盖章):日期:2、售后服务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包号:售后服务内容 1. 2. 3.投标单位(盖章):日期:3、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包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年/月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金额(单位:万元)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23456789投标单位(盖章):日期:4、实施/技术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包号: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拟任职务同类项目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23456789投标单位(盖章):日期:5、其他商务技术资料投标人可结合招标文件及自身情况提供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三、资格响应部分1、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可结合招标文件及自身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登记证副本彩色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XXXXX(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XXX(姓名)XXXXX(身份证件号码)授权XXX(姓名、职务)XXXXX(身份证件号码)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XXXX项目(采购编号XXXXX)政府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生效,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授权代表的,本表无需提供。2.电信、银行、保险等实行许可证属地经营的本地分公司可以直接参加许可证范围内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可改为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本地分公司参加非可证范围内项目投标的,本表必须由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否则视为无效授权;3、可先进行纸质打印,盖章,代表签字或签章后,以彩色扫描件形式提交;4、无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授权代表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身份证明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或其他证件。4、制造厂商授权函(若有,彩色扫描件)致: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产品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被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制造商(公章):签字人姓名及职务:签字人(签名):5、诚信投标承诺书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愿意参与“XXX项目(采购编号:XXX)”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公告日前3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按《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2、与采购人XXX(填“有/无”)关联,没有采取任何影响公平投标的行为。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包括开标后拒绝应当进行的讲标演示);(2)向采购人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材料;(4)与其他投标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5)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人提供金钱、商品、服务等不正当利益;(6)串标、围标、陪标等任何串通投标行为。4、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5、若中标后,保证按照投标承诺及时签订合同并履约。我方若违背以上承诺,接受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曝光处理,同时承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投标单位(盖章):日期:特别说明:本承诺书不得实质性改动,否则视为无效标。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台式计算机,属于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以下情形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一是划型标准中行业不涉及的指标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二是声明函所列行业与招标文件所明确行业不一致且不改变划型结果的;三是非企业供应商错误提交声明函的。2、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本表,且投标货物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或者承接。如有虚假,将对投标人按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3、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产品中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承接的服务)需要参照享受价格评分优惠的,投标人应仔细核实小微企业相关数据后提供本表。本表如有虚假,联合体或者分包方式的所有参与方均按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自行提供或者外购方式的以投标人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具体企业行业分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一般研发、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工业,销售、贸易型企业填写批发业,具体行业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各行业企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下限。无上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暂以当前实际数据填报。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以分公司投标的,须填写法人公司的企业划型。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本表。6、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项目(采购编号:XXXX)”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本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其他单位无需提供。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其他资格证明资料投标人可结合招标文件及自身情况提供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第七部分其他文件格式履约保证金保函(参考格式)(若采用保函的,在中标后开具提交采购人)致: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本保函是我行([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采购编号)招标结果,将与(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之日止。银行全称:(盖章)开具人(签字):职务:日期: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 至履约情况评价总体评价□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质量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价格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服务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时间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环境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履约情况评价分项评价其他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具体情况说明采购人意见(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人向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台式计算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