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招标公告(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07-14
项目名称: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3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3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在公告页面附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4:30        
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化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政采云平台账号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等。(3)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4)投标文件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江东路39号
项目联系人:章晓军
项目联系方式:18957579399(工作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项目联系人:吴金伟
项目联系方式:13567507571(工作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docx153.4K

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07-14)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单位: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07-14项目名称: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33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3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在公告页面附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化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政采云平台账号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等。(3)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4)投标文件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江东路39号项目联系人:章晓军项目联系方式:18957579399(工作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项目联系人:吴金伟项目联系方式:13567507571(工作电话)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万元,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5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标项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项,招标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招标文件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11投标文件组成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资格文件1.基本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投标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中国公民)的,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符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注: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3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3)评分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评分标准中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4)投标标的清单(格式见第六章);(5)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6)其他与商务技术有关的资料或说明(如有,格式自拟)。注: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相应材料;招标文件已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否则视同未提供。14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注: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相应材料;招标文件已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否则视同未提供。15现场考察不组织16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7投标样品不需要18演示(讲解)不需要19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2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按照平台提示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提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同时为保障项目开标的连贯性、减少电子投标的意外事件,制作电子投标人员与开标人员最好为同一人,预留同一手机号码。]2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2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3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24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备注:采购需求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购需求未作要求的,则表示采购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6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费率标准计算,计算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金额(万元)费率100(含)以下部分1.5%100(不含)~500部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2、收取方式: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3、收款账户信息: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浣东支行,账号:201000214232891。27特别提醒1、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如本前附表与投标须知条款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规定内容为准。3、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若带有“★”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必须对带有“★”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任意一条打“★”的条款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组织招标事宜的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7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需求总称。2.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9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10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人及投标委托有关说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3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6.4供应商在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6.5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6.6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6.7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询问、质疑和投诉7.1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3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认为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补充(更正)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质疑供应商在收到更正(补充)公告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7.5供应商应当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6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7.7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8.1招标公告;8.2投标须知;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4采购需求;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9.投标人的风险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更正公告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详见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除专业术语、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业术语、专业名称等特殊情形应附有中文注释,仅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材料或文件均视同未提供。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另有报价格式要求的按要求执行)。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4.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4.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4.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15.投标保证金15.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5.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1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5.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5.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3.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3.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5.3.6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5.3.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5.3.8投标人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15.3.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6.投标文件的制作1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相关内容或有效文件的,是投标人的风险与责任。16.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无效。1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传输递交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7.3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文件均不得撤回其投标。17.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EMS(或顺丰)快递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签收人:详见招标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项目联系人)。17.5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如有)、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7.6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7.7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7.8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8.投标无效的情形18.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1.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8.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18.1.5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的;18.1.6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或投标函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8.2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或其它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负偏离)的;18.2.3允许偏离的技术/服务条款要求发生负偏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数目(如有)的;18.2.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式报价的;18.3.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8.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8.3.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8.3.5报价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四、开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19.2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开标程序20.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0.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因在线解密异常而导致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0.3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对投标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0.5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公开。20.6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评审,确定投标报价评审有效投标单位。20.7对投标报价评审后有效的投标单位计算投标报价分和综合得分。20.8确定预中标人。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履约应按有利于采购人的要求执行。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22.评标原则22.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22.2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2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22.4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2.5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22.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2.8除单一来源采购以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2.10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23.评标程序23.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3.2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3.3实质审查与比较23.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23.3.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进行答复。“政采云”在线询标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3.3.3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无效投标处理。23.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3.5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3.3.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23.3.7评标委员会对明显不合理的投标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说明,投标人不能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其投标无效。23.3.8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3.3.9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诸暨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范围内采购交易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者在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人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必需的信息资料的;24.6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24.7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的投标;24.8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4.9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24.10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5.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错误修正26.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单独填报(录入)的报价与加密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不一致时,以加密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进行修正。2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8.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六、定标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9.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将上报诸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3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30.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签发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1.中标无效情形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1.5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1.6拖延、拒签合同的;31.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32.重新招标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评审期间出现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采购。七、授予合同33.签订合同33.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上门与相关用户单位(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给用户单位,以方便验收货物(或工程)。33.3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一份,代理机构、招标办各备案一份。33.4中标人和采购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4.履约保证金34.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的保证。34.2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采购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35.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政采云系统将采购合同进行网上备案。36.验收36.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6.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6.4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6.5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八、质疑和投诉37.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及时提出,评审委员应对异常情况制作相关记录。37.2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若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7.3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投诉。九、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诸暨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范围内采购交易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序号不良行为记录时限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个月2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6个月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6个月4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个月5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6个月6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1年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1年8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和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年9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年10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年11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年1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2年13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2年14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2年15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2年16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的2年17提供虚假资料参加投标的3年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3年19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3年20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3年21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年2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5年23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的5年24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5年25在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5年26诸暨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违反采购管理的行为酌情处理十、解释38.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诸暨市国资办、诸暨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督。39.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评分办法:(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2)商务技术得分=商务技术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3)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20%。(4)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80分)序号评分项评分内容分值1企业资质1、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提供CS4等级及以上证书得3分;CS3等级证书得2分;CS2等级证书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通过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提供SPCA 5等级证书得3分;SPCA4等级证书得2分;SPCA3等级证书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通过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其中一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82综合能力1、投标人具有标准化服务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或法定机构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或法定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证书(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证书(二级及以上)、软件安全开发证书(二级及以上),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83运维研发能力评估投标人运维研发能力,具有自主研发的运维工具或平台,每提供一个软件著作权得2分,最多得6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64项目团队能力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软件设计师(中级)、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外)具有ORACLE OCM认证证书、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中级)、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的,每类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注:一类证书多本、一人多证情况均只得1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5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软件运维类项目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进行佐证,否则不予计分。】26基本响应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无任何负偏离的,得基本分12分;每有一处负偏离的扣2分,本项12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偏离表中对照采购需求进行投标响应,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商务技术偏离表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定;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未提供的按负偏离处理;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若出现负偏离则投标无效。】127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需提供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需包括①项目组织管理体系,②项目进度计划,③项目实施过程,④项目运维风险管理,⑤项目沟通计划。方案内容完整,架构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内容略有缺失,架构较完善,有一定针对性和合理性,得6分;方案内容欠缺较多,架构不够完善,缺乏合理性,得2分;方案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8技术培训方案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技术培训方案,具体需包括①项目培训目标,②项目实施培训方式,③项目培训对象和内容,④项目培训效果保障,⑤项目培训实施流程。方案内容完整,架构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内容略有缺失,架构较完善,有一定针对性和合理性,得6分;方案内容欠缺较多,架构不够完善,缺乏合理性,得2分;方案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9应急方案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运维服务方案,具体需包括①分级响应服务,②应急服务内容,③应急组织规划,④应急处理流程,⑤应急人员保障。方案内容完整,架构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内容略有缺失,架构较完善,有一定针对性和合理性,得6分;方案内容欠缺较多,架构不够完善,缺乏合理性,得2分;方案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10运维保障方案投标人需提供完善的运维保障方案,具体需包括①运维服务网点,②400电话服务体系,③运维管理工具,④运维管理制度、⑤运维管理流程规范。方案内容完整,架构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分;方案内容略有缺失,架构较完善,有一定针对性和合理性,得6分;方案内容欠缺较多,架构不够完善,缺乏合理性,得2分;方案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11运维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运维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合理化建议内容阐述符合项目需求,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2分;合理化建议内容阐述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1.5分;合理化建议内容阐述与项目需求匹配度较差,合理性、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备注:上述评审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具备有效期限的均需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上述评审细则的顺序提供评分标准中相对应的商务技术资料。(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报价评审。第四章采购需求5.1项目建设背景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制度,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养老保险为例,目前诸暨市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口占劳动年龄段内户籍人口约98.2%,各类养老定期待遇月均在发人数近37万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保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相应的业务应用系统及服务必须适应新时期的政策响应需求进行适应性维护和升级。当前,浙江省社保系统虽然完成了全国统筹,但是诸暨本地自建系统和绍兴系统诸暨板块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失地农民、机构改制人员、劳模、知青、精简、遗属等地方性特殊群体的社保业务办理,还有地方性社保补贴的政策兑现及待遇发放。此外,各时期的自建系统在追溯历史业务日志、查阅业务档案、核算工龄、核查历史缴费数据等方面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项目旨在保障社保本地应用系统的稳定、安全,提高系统性能和用户使用体验,及时适应业务和技术的变化,确保系统在长期运行中持续发挥其功能和社会效益。5.2项目实施目标(1)专业性和发展性:强化用户本地运维团队建设,完善技术服务管理理念和规范,保障和促进各项管理要求和工作制度落实到位;(2)稳定性和可靠性:保障社保系统连续、稳定、高效、可靠地运行,一旦发生故障,能在短时间内定位及排除故障,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3)性能优化:不断改进软件系统的性能,包括响应时间、吞吐量、资源利用率等方面,以提高用户体验并满足系统在不同负载下的要求;(4)安全性:加强系统的安全性,及时修复潜在的安全漏洞,保护系统免受恶意攻击、数据泄露和其他安全威胁;(5)适应性和可拓展性:根据用户需求和业务发展的要求,调整和优化系统功能,确保系统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并支持更多的用户和业务规模。(6)合规性:确保软件系统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遵循业界最佳实践,防范法律和合规方面的风险;5.3项目实施原则(1)保密性原则。对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任何用户方系统信息均属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任何侵害用户方系统的行为。(2)规范性原则。服务的实施必须由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记录,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3)可控性原则。服务的工具、方法和过程要在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保证客户对于服务过程的可控性。(4)最小影响原则。服务工作不能对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5.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为1年,服务地点为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指定场所。为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软件系统提供技术维护服务。5.5服务需求及范围供应商需提供服务需求及范围如下:序号工作分类内容概要1日常运维服务指派1名资深工程师现场驻点,开展社保自建系统运维、数据回流库建设及运维、数据服务、业务系统故障定位及处置。2技术开发服务诸暨社保自建系统的功能适应性开发、相关接口开发(改造)等。3配套保障服务培训、咨询、应急响应现场值守等。★5.5.1现场驻点服务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应商应指派1名具备3年以上软件开发或运维经验的工程师到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指定地点,进驻现场开展运维保障工作。(商务技术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现场驻点人员由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及安排工作,驻场人员工作内容如下:序号工作分类工作内容1数据回流库建设和运维提供省集中系统数据回流的实施和保障服务。自备同步软件许可授权;数据同步软件部署、实施、调整;数据实时同步检查、优化;同步数据校验;应急处置。确保本地库中省集中回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本地自建系统运维保障绍兴人社一体化系统(诸暨个性化自有模块)及相关接口运维1诸暨市社保档案系统运维2诸暨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2008)运维3诸暨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2000)运维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运维5人社自助机系统运维6深信服虚拟化云桌面系统运维3数据服务结合业务、审计及内控需要,对社保领域风险疑点开展不定期的数据碰撞分析及比对校验。5.5.2技术开发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序号工作分类工作内容1适应性开发根据诸暨社保工作需要,对绍兴人社一体化系统(诸暨个性化自有模块)提供业务功能模块或接口的适应性改造(开发)服务。2对合同期内发生的社保软件系统因规划、集中或新建需求,提供相应的数据整理、勘误、迁移和必要的开发、技术对接、各类个性化功能报表维护等服务。3接口开发(改造)提供诸暨社保中心现有系统与IRS平台,以及镇村、银行、税务、金保等联网系统的接口对接(开发)支持,对公安、民政等跨部门数据共享所涉及的接口进行必要的开发和运维支持。4联系对接提供浙江省数字人社工作台、绍兴人社一体化系统等业务系统的报错故障定位及协同处置服务;提供向省级/市级一体化集中系统服务供应商关于疑难问题的联系对接服务。5.5.3配套保障服务供应商还需提供的配套服务:(1)培训服务保障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应用系统正常运行,工作人员操作正确无误,开展多种形式的配套支持服务。①适应性培训。当存在机构调整或较多岗位变动时,有针对性、全方位培训工作人员熟悉业务系统,保证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系统。②新功能培训。社保应用系统因政策等原因进行升级调整后,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政策配套功能的讲解,熟悉新业务引起的信息系统业务逻辑变化和操作上的变化。(2)咨询服务针对软件运行而进行的政策逻辑咨询、业务疑难问题咨询和系统升级方案咨询等相关技术支持。(3)应急保障支撑诸暨社保中心落实国家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政策要求,配合应急响应期间的现场技术保障值守任务,切实满足社保中心在重要时期安全保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和影响大的保障需求。六、项目运维及服务要求6.1基础维护要求供应商负责为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指定地点的社保应用系统提供安装部署和运行支持,包括系统安装、环境配置、功能操作等,在电话或远程不能解决的时候,及时到现场解决用户的问题。6.1.1日常性维护服务如全网排查维护、数据勘验维护、数据统计维护。全网排查维护:由于社保业务庞杂,涉及省、市、县三级社保机构联网、社保与税务联网、社保与银行联网等,业务流转节点较多,在出现某项业务不可用时,需要全力支持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各方协调和故障点排查。数据勘验维护:因业务问题或程序缺陷产生的各类异常数据需要手工处理时,经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批确认后,对数据提出修改需求提请省系统后台处理。数据统计维护:根据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对业务数据进行后台手工统计。6.1.2常规性维护服务如软件的改正性维护服务、软件的预防性维护服务、软件的临时性维护服务、软件的定期维护交流活动、软件的接口支持服务。软件的改正性维护服务:提供针对软件运行过程发现的潜在质量问题(如Bug、程序缺陷)而进行的程序修改服务活动。当服务对象相关的核心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或调整时,进行相应的升级或调整。软件的预防性维护服务:为增加软件系统运行的可靠性,防患于未然而进行的相关维护服务活动。包括定期的用户现场巡检、例行检测和应用软件整体优化活动。软件的临时性维护服务:为社保应用系统安装部署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提供信息系统软件的安装、系统配置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在电话或远程不能解决的时候,及时到现场解决用户的问题。软件的定期维护交流活动:主要指针对软件最终用户进行的定期业务和技术交流服务活动。建立与完善软件的相关文档资料,逐步建立技术资料库、业务问题库等以满足用户使用需求。软件的接口支持服务:向周边相关系统提供标准化的接口规范,在软件的升级的同时及时升级相应的外部接口,向外部系统的开发商提供接口支持服务。6.1.3年度常规性维护服务在系统的使用过程中,社保业务部门在特定时期都有常规性的维护要求,主要涉及对账业务、结算业务等常规性维护工作。6.1.4定期巡检服务对社保应用系统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检查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异常情况。服务内容包括定期的用户现场巡检、例行检测和应用软件整体优化活动。6.2平台维护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所有部署在本地的社保应用软件的运行环境进行维护,保障所有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系统平台的突发性故障诊断、技术咨询服务和运行情况定期监控,配合用户做好测试环境搭建等工作,提供故障的诊断报告和解决方案,提供方案咨询和进行系统性能优化等工作。6.2.1基础维护服务为了保障系统的稳定高速可靠运行,处理平台维护服务范围内的系统节点和核心业务系统所需平台软件安装以及补丁更新、应用部署与配置迁移、文件系统级的数据恢复和数据迁移及策略调整。6.2.2平台软件维护定期的远程监测和现场巡检监测,指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时观察并处理各个业务应用的平台软件存在的故障与隐患,提供平台软件监测表格及时监测备份系统中各关键要素,并根据实际监测结果,提交详细的监测报告。针对现有各个应用平台相关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网络及安全网关平台软件运行情况进行常规检查。数据库软件的定期检查及维护:对应用系统的共享SQL共享池命中率、数据字典共享池命中率、数据缓冲区命中率、日志缓冲区命中率、MTS调度进程竞争、回退段竞争、MTSFreeList竞争、CPU运算时间占用响应时间百分比、磁盘数据文件读次数/秒、磁盘数据文件写次数/秒、数据库实例名、连接数、Process数目、SGA/PGA配置、联机日志、表空间、数据文件、数据库无效对象、不扩展对象、死锁、共享内存使用百分比、数据字典缓冲命中失败率、全局缓冲区命中率、表空间使用率、表空间空闲率、已用大小、空闲大小、数据文件或者数据设备的读写次数等关键指标检查,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中间件软件的定期检查及维护:对JVM情况、Servlet执行情况、JDBC连接池性能、JMS情况、Web应用情况等各类情况进行检查,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主机操作软件及其他平台的定期检查及维护:就CPU利用率、CPU使用情况、内存利用率、磁盘信息、进程信息、ICMP响应时间、连接数等信息进行检查,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网络的定期检查及维护:对各类应用系统的CPU利用率、CPU使用情况、内存利用率检查各设备的配置备份情况进行检查,网络安全策略、路由检查,与各两定机构、外联单位、下级部门的链路检查包含链路的容量、链路的上联和下联设备接口、链路状态、主备链路切换、链路上/下行速率、链路上/下行利用率、链路的丢包率、链路的错报率。存储介质检查及维护:检查存储介质的情况,检查项目包括存储介质使用状态、存储介质配置检查、磁带库驱动器状态检查、链路检查、设备I/O是否正常和磁带/磁盘的实际可用空间。6.3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围绕诸暨社保应用系统服务运营体系建设,保障使用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提供完善的服务响应和处理的机制,充分保障整个服务运营体系建设的质量。6.3.1现场服务每天(含节假日)24小时,接到故障呼叫提供服务。关键问题:当数据库、服务,或者小型机、网络设备及存储系统等机房设备发生故障,或任何影响用户业务正常运作的故障。一般问题:不影响用户业务正常运作的故障,常驻人员均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现场及时处理问题、解决故障,后备技术团队做为后备技术支持力量,对疑难问题1~15分钟做出快速电话响应,1小时内恢复业务系统,2小时内到达现场。6.3.2远程服务提供7×24不间断的电话服务支持(客服热线、专职工程师手机),不限次数。同时,用户工作人员在使用维保范围内的小型机、存储、网络设备等设备如遇到问题,无论是软件、中间件或是数据库,都随时可以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及两名应急联系人与使用单位工作人员联系。一旦接到使用单位请求电话,技术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解决或回答用户所提出的问题。若指定工程师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用户方,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七、技术资料7.1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提供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7.2没有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八、知识产权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8.2采购人拥有本服务成果的版权。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界发布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项目完成前,中标供应商不得单独发表或交流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成果。8.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的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中标供应商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九、付款方式维护服务合格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由诸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运维合格意见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相关付款材料后3个月内付(均无息)。十、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注:★为实质性响应项,不满足则投标无效。“▲”是关键技术参数及要求。第五章采购合同(通用版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货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项目招标文件(编号:浙江新顺202*-**-**)的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甲方就“________项目”委托乙方实施与提供服务,乙方负责完成软硬件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建设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并保证该项目满足合同提出的所有要求,详细采购内容见附件。第二条甲方责任1、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组建系统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系统实施的整体组织协调和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具体事宜。2、甲方负责及时签收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按期进行工程进度的确认、项目系统的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第三条乙方责任1、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报甲方审批同意,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认真、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并及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工作汇报。2、乙方负责对合同项目系统运行必需的硬件、网络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做好场地施工、软硬件安装、系统集成、数据传输、系统联调、运行维护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对工程全部现场操作、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可靠安全性负完全责任,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3、积极配合甲方或监理(如有)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按要求提交所需项目管理文档。在本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监理(如有)的检查和监督。第四条供货要求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开始供货、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软硬件产品供货、设备上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并实现系统上线试运行。若乙方无合理理由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取消项目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将产品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乙方必须在产品的右侧粘贴公司标签(标明公司名称、服务热线电话、供货时间:年月日等)。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所有采购产品的运输、保管、保险、安装、集成和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须保证提供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提供的必须是合同规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供货清单(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进口件清单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4、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设备及数量为建设本项目必需但不一定是全部。对于属于整套系统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电源适配器、线缆、软件、硬件模块等,即使在合同清单中有任何遗漏或数目不足,乙方须在执行合同时无偿补足。项目中的设备及主要部件均须非停产设备,并提供备件、附件和耗材的供应。5、乙方不得将采购产品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视为违约,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如本合同采购产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产品更新或厂家停产等情况,须由乙方书面提出更换要求,并提供充分理由或依据,经甲方和诸暨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核实或认可,并报诸暨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替代性能参数指标比原采购产品高的其他产品,但产品价格不变。第五条质量要求1、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原产地设备,能够与甲方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乙方如发生所供商品与本合同的要求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供货产品必须是原厂商、正宗品牌、正规渠道的产品,预装的系统也应当是正版合法的,不得用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产品及主要部件均须非停产设备,并提供备件、附件和耗材的供应。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如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给予赔偿;如发生质量异议,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若乙方拒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六条测试要求项目完工后,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进行软硬件系统测试。软硬件系统测试由乙方负责,甲方和使用单位参与,测试项目建设的需求完成度,测试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测试报告作为项目验收依据。甲方若发现软硬件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或产品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第三方测试,且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不配合甲方提出的第三方测试而导致项目延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检测结果证明项目确有质量问题、技术指标等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整改,并承担因此逾期交货的违约风险;若乙方拒绝进行整改或在30天内整改后仍未达到招标要求,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检测结果证明项目功能性能、产品或工程质量、安全性等皆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应无条件接受建设成果。第七条培训要求乙方要提供免费培训(不限人数),培训时间、周期、频率均由甲方(或使用单位)指定,以满足系统正常上线、相关人员均可独立熟练操作为准。保证甲方(或使用单位)技术人员达到熟练操作、维护的程度,能进行一般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检修,并能够处理简单的系统故障。乙方若未按甲方(或使用单位)要求开展培训,甲方可拒绝项目验收。培训详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第八条验收要求1、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甲方根据国家关于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合同规定进行验收。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检验标准均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具体工作由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三方派代表参与。2、项目完工后由乙方对软硬件系统进行测试,应确保项目各系统功能性能、质量和安全性等满足招标要求,测试合格并不间断试运行30天后可向甲方书面申请初验,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组织初验小组进行项目初验;项目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期间,乙方应使系统任何故障或问题都能在收到故障通知后尽快(含节假日期间)被修复和解决,并且所有试运行期间软件的修改和故障的修复细节都应记录在试运行报告中;系统平稳试运行满天后,乙方可向甲方书面申请终验,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和使用单位共同签署《项目验收报告》,项目进入项目质保期。3、项目验收时,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方(如有)要求将所有项目文档完整移交甲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系统测试方案,系统测试报告,项目培训资料,使用操作手册,试运行报告,使用单位用户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第九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须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款的1%,即¥,大写:。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合格无任何问题退回,不计息。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第十条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项目合同款项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初验收合格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付款材料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款项(¥);(2)项目终验合格后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付款材料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款项(¥);(3)项目质保期满后,由(使用单位)出具运维合格意见后3个月内付清尾款(均无息)。2、甲方将合同款按付款比例直接拨入乙方开户银行,以上付款金额均无息。乙方需提供的相关付款材料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合同等。(增值税发票税率依据国家最新政策标准执行,且合同总价不变。)3、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十一条售后服务要求1、项目免费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年。免费质保期到期后的维护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2、售后服务内容:乙方应针对本项目向甲方提交详尽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技术服务部门应能通过热线电话服务、网络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等多种途径向甲方和使用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故障诊断、故障排除、以及现场支持等具体的技术支持工作,及时准确解决系统出现的各种故障,持续进行平台的完善性升级,保障系统长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系统免费升级(仅限小版本升级如1.1.1升级到1.1.2)、改版、功能完善、故障排除、性能提升、接口对接、技术咨询等。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无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按售后服务承诺和厂方“三包”规定)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货物,确保设备稳定可靠运行。3、响应时间:乙方应具备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在浙江省内有常设售后服务机构并拥有足够的技术服务人员;能够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必须在10分钟内响应,技术工程师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服务(包括维修配件到达服务现场),并确保原厂认证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负责故障件更换、维护和故障恢复工作。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对于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严重故障,乙方的技术人员需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直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工作为止,一般要求保证设备故障在4小时内修复,并需要提供确保售后服务承诺实现的措施。因货物本身问题在4小时之内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应立刻启用供备用方案,乙方需免费提供备品备件替用。出现故障后,乙方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4、定期巡检:乙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一年不少于次巡检,安排技术人员对项目所有软硬件设备进行全面巡检并向甲方提交巡检报告。系统巡检预防性维护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软硬件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并进行相应整改解决(巡检报告作为支付尾款的重要依据)。5、质保期内,乙方派至少名运行维护人员在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提供驻场维护服务,由甲方和使用单位负责考核。6、乙方提供的设备及软件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且无法修复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项目的直接费用(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7、其他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执行。第十二条知识产权及产权担保1、本项目开发的建设成果(含核心源代码)(如有)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但开发前乙方自有的原型系统、技术模块、数据模型、开发工具软件包等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甲方可以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2、乙方须保证交付甲方的货物无任何抵押、查封、债务转移等产权瑕疵。乙方须保证所提供货物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乙方负责,若因该纠纷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项目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软件平台包和数据给甲方(如有),并按照软件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提交项目文档,项目中涉及的定制开发功能,乙方应在验收时提交项目实施过程的软件包和数据(数据中台部分需要提供源代码)(如有),作为验收主要要素,以备后续维护与后续开发所用,并为甲方提供软件著作权申请(所有申请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等做好软件相关的配合工作(如需)。第十三条安全及保密要求1、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甲方或系统使用单位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2、乙方不得出于除履行本项目以外任何目的的披露、传播、复制或使用来自甲方或系统使用单位的所有或者部分保密信息;不得在未经采购人书面明确同意的前提下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项目相关保密信息;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当将所有涉及保密信息的载体交还甲方或自行做好管理,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存档。3、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或系统使用单位的各项安全保密制度,所有信息数据迁移、处理等过程中严禁私自复制、传输,完成建设任务后,乙方使用的用户信息等敏感数据必须物理清除。4、乙方有义务保障平台的稳定性、账户的安全性,因软件系统本身原因导致平台崩溃、账户盗号或被攻击发布非法信息等引发的问题,所有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涉及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5、乙方违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网信、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查处。6、乙方应保证在保障平台运作过程中采集到的所有数据及信息不外泄,不另作他用。如果因软件系统原因导致数据及信息外泄或另作他用而引发的第三方投诉、追诉、要求赔偿等纠纷而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7、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建设成果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甲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因乙方原因逾期提交阶段建设成果的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每日万分之五(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此项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二十。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天不能提交建设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力。乙方提交的建设成果如不能通过评审或验收的,视同未提交。乙方因逾期提交建设成果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与最终用户无法签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交付的软硬件产品数量、型号等技术参数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若乙方拒绝进行整改,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4、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所交付的软硬件产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技术指标经系统测试(含第三方检测)发现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在30天内进行整改,因整改造成的项目进度逾期,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处理;若乙方拒绝进行整改,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5、在系统试运行期间,如因乙方技术原因导致系统重大故障或对系统使用单位业务正常运行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力。6、若乙方未能在质保期内按要求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故障,或售后服务受到使用单位有效投诉成立的,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且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予以扣除。若在质保期内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或解决故障而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所有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力。因第三方故意破坏或不可抗因素造成故障处理超过约定时间,不再追究规定时间内解决故障的违约责任7、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要设置防护设施,加强对实施人员的安全教育,在安装、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如因乙方人员未在场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劳动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8、对于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剩余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为: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含因环保需要导致的临时停产)、政策变化、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全国性疫情(如COVID-19)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因上述不可抗力而造成的项目延误,双方不承担责任。2、在不可抗力发生时,以及终止或清除后,受影响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就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第十六条合同终止1、如发生下列情况,任何一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1)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依法关闭阶段。(2)因各种原用致使一方资不抵债。2、如果一方违背了本合同规定的实质性义务,另一方可以给予其书面声明,提出其违约性质。如违约方在该声明送抵之日起30天内未能改正其违约行为,则未违约方有权以书面声明方式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3、若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就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相应合同款项。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选择: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诸暨分会申请仲裁;2)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其它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正文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条款有冲突之处,则以本合同正文条款优先适用。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壹份。第十九条附件1、采购清单采购单位供货单位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注:1、如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不相符,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在签订前进行调整。2、在正式签订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第一部分资格文件(部分格式)1、符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____-____)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按本格式要求提供。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1、投标函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____-____)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3、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同意向你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你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____-____)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编制、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4、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第三部分报价文件(部分格式)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名称:2024年诸暨市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07-14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产地(如有)品牌/ 制造商(如有)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如有)12…投标报价(总价、元)小写金额:大写金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投标承诺书我方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_____(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4-___-___)招标文件,现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在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在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的资格。(1)已报名但无故放弃投标(开标前已有书面说明并证实的除外)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的;(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7)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9)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或未按层级和相关程序逐级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0)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1)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2)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14)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15)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16)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17)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9)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20)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21)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23)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的;(24)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25)在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26)采购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反采购管理的行为。出现(1)~(6)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6个月;出现(7)~(12)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1年;出现(13)~(17)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2年;出现(18)~(21)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3年;出现(22)~(25)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5年;出现(26)行为,酌情处理。时限以被记录为不良行为之日起算,在记录时限内再次被计为不良行为的,记录时限应从上次记录时限截止日起算。二、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或单位不予受理的决定。三、我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质疑,否则我方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或单位不予受理的决定。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时,应当递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保应用维护和数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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