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 水库枢纽工程 输水工程招标公告(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2024)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601072000799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已由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24]55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镜岭水库工程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
2.2工程规模: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发电,为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米,校核洪水位136.40米,总库容3.13亿立方米,为大(2)型水库。输水线路全长约76.30km。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嵊州市、新昌县及金华市磐安县5个县(市、区)11个乡镇51个行政村。主要实物成果如下: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为14119亩,临时用地面积1981亩(不含永久征地范围内),水库淹没影响搬迁人口4961户12065人,涉及新昌县镜岭镇10个行政村,涉及企业4家,水电站9座,探矿权1处和个体工商户476家,工程拆迁涉及各类房屋79万m2。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四级公路32.24km,35kV电力线路3.23km,10kV电力线路39.93km,电信杆路21.25km,移动杆路26.65km,联通杆路10.71km,通信基站16座,广播电视杆路19.37km,县级文物保护点1处,文物普查登录点14处,宗教设施2处。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无重要矿产压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总投资636715.40万元。
2.3总投资:412323.73万元。
2.4招标估算价:5603万元。
2.5建安造价: / 万元。
2.6服务目标: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
□其他:                                                      。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设计:包括技施设计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业项目设计(不含文物)、移民安置验收相关服务和移民数字化服务四项内容。
2.8设计服务期限:不少于 1440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阶段验收完成。
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10.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10.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大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或移民安置验收报告。
备注:(1)若为综合设计项目的,合同范围中应包括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部分的工作内容。(2)初设阶段或技施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项目的业绩均予以认可。(3)初设阶段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中的日期为准,技施阶段业绩时间以移民安置蓄水(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业绩。
定义: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规定,库容≥1亿立方米的水利枢纽工程属于大型工程。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证明专用章)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7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3其他:  /    。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6.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6.2.1转账缴纳要求: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账号 6224861565799125273 ;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中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619 ;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
6.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6.2.4本项目对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条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8  月 27  日09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7.2.2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8.其他有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1.监督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瑞远航天科技一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蒋红                       
联系电话:  0575-86265381              联系电话:18906853539                 
                             
  2024年  8 月  2  日
附件下载:

终稿-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2).doc

浙江镜岭水库工程(项目名称)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2024年8月2日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招标人名称: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资格要求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人须知171.总则172.招标文件193.投标文件204.投标235.开标246.评标267.合同授予2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99.纪律和监督29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5第五章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6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72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77三、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821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江镜岭水库工程已由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24]55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浙江镜岭水库工程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2.2工程规模: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发电,为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米,校核洪水位136.40米,总库容3.13亿立方米,为大(2)型水库。输水线路全长约76.30km。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嵊州市、新昌县及金华市磐安县5个县(市、区)11个乡镇51个行政村。主要实物成果如下: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为14119亩,临时用地面积1981亩(不含永久征地范围内),水库淹没影响搬迁人口4961户12065人,涉及新昌县镜岭镇10个行政村,涉及企业4家,水电站9座,探矿权1处和个体工商户476家,工程拆迁涉及各类房屋79万m2。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四级公路32.24km,35kV电力线路3.23km,10kV电力线路39.93km,电信杆路21.25km,移动杆路26.65km,联通杆路10.71km,通信基站16座,广播电视杆路19.37km,县级文物保护点1处,文物普查登录点14处,宗教设施2处。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无重要矿产压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总投资636715.40万元。2.3总投资:412323.73万元。2.4招标估算价:5603万元。2.5建安造价:/万元。2.6服务目标:☑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其他:。2.7服务范围及内容:☑设计:包括技施设计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业项目设计(不含文物)、移民安置验收相关服务和移民数字化服务四项内容。2.8设计服务期限:不少于144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阶段验收完成。2.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10.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10.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3.1.2☑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大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或移民安置验收报告。备注:(1)若为综合设计项目的,合同范围中应包括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部分的工作内容。(2)初设阶段或技施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项目的业绩均予以认可。(3)初设阶段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中的日期为准,技施阶段业绩时间以移民安置蓄水(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业绩。定义: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规定,库容≥1亿立方米的水利枢纽工程属于大型工程。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证明专用章)。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4.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4.3其他:/。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6.投标保证金6.1金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6.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6.2.1转账缴纳要求: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账号6224861565799125273;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619;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6.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6.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6.2.4本项目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条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月日09时30分。7.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7.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7.2.2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8.其他有关内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10.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11.监督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12.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瑞远航天科技一楼联系人:陈工联系人:蒋红联系电话:0575-86265381联系电话:189068535392024年月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2招标人名称: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5-86265381 ;邮箱:/ 。21.1.3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瑞远航天科技一楼;联系人:蒋红;联系电话:18906853539;邮箱:1264050513@qq.com 。31.1.4项目名称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 41.1.5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51.1.6建设规模工程任务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发电,为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28.00米,校核洪水位136.40米,总库容3.13亿立方米,为大(2)型水库。输水线路全长约76.30km。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嵊州市、新昌县及金华市磐安县5个县(市、区)11个乡镇51个行政村。主要实物成果如下: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为14119亩,临时用地面积1981亩(不含永久征地范围内),水库淹没影响搬迁人口4961户12065人,涉及新昌县镜岭镇10个行政村,涉及企业4家,水电站9座,探矿权1处和个体工商户476家,工程拆迁涉及各类房屋79万m2。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四级公路32.24km,35kV电力线路3.23km,10kV电力线路39.93km,电信杆路21.25km,移动杆路26.65km,联通杆路10.71km,通信基站16座,广播电视杆路19.37km,县级文物保护点1处,文物普查登录点14处,宗教设施2处。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无重要矿产压覆。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总投资636715.40万元。61.1.7技术特征/71.1.8立项文件详见招标公告。81.1.9总投资412323.73万元。81.1.9招标估算价5603万元。81.1.9建安造价/万元。91.2.1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10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技施设计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业项目设计(不含文物)、移民安置验收相关服务和移民数字化服务四项内容。□其他: 。111.3.2设计服务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121.3.3设计服务期限总周期:不少于 1440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阶段验收完成。131.4.1投标人资格、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1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15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踏勘集中地点: 。16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会议地点: 。172.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方式、答复截止时间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8 月 11 日 17 时 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 请在上述时间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格式的投标提问书发送至 1264050513@QQ.COM。联系方式:18906853539 联系人:蒋红。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17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17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183.1.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商务标;明标:☑技术标、□光盘、□展板;【暗标:□技术标①(暗标)、□光盘(暗标)、□展板(暗标)、□技术标②(明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193.2.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5603万元。其中技施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最高限价4818万元、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最高限价471万元、移民数字化服务最高限价314万元。2.☑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4763万元)。注: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人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20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213.3.1☑商务标编制内容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总报价一览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项目负责人委任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3.3.2.1☑技术标编制形式1、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的,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每项内容均须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如无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名称无法辨认的,则该项内容不得分。2、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或任何有关投标人信息及其他特殊标记,否则该技术标得零分。 233.3.2.2☑技术标编制内 容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资信情况说明(附证明资料,具体根据技术标评分内容编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设计机构(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设计方案;4.设计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管理保障措施;5设计方案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 6.设计关键点、难点分析; 7.相关项目建设建议;8.投标人属地类似工作熟悉情况(根据属地类似工作案例制定服务方案、响应时间、从业人员情况、地方规范熟悉程度等内容);9.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格式自拟)。243.3.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保证金证明(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资格审查申请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其他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证明专用章) 。(4)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253.3.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采用当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4.其他:。263.4.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非电子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6 份;技术标正本 1 份,副本6 份;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6 份。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开包装。273.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283.6.1投标保证金1.金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2.1转账缴纳要求: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账号:6224861565799125273;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中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619;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2.4本项目对 /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 条件。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294.1.4□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304.2.1投标文件提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2.1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2.2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314.2.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324.2.6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5.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2)包封没有按规定密封、标志;(3)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情形 。335.1开 标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345.2投标人应到的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均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认。355.3.1.5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签收顺序依次开标(电子投标: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在开标时一起解密);☑其他: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再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技术标(如有),评审结束后抽取相关系数并开启商务标,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汇总。 36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其他: / 。37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按《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抽取。386.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商务标满分100分。386.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技术标评分(≤70分) 70 分,商务标评分(≥30分) 30分。□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答辩人:□项目负责人;□其他专项项目负责人。39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家。☑推荐入围定标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含)以上且7家(含)以下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定标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7家以上且不足10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四名为定标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五名为定标入围单位,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定标入围单位,若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当众抽签确定定标入围单位。)40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对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有业绩、荣誉要求的,包括业绩、荣誉)在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 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业绩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等进行核查,公示期为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417. 1☑定标(适用于“评定分离”)1.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2.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2.1定标时间: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2.2定标地点: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确定。☑2.3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3.考察、质询3.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3.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4.现场面试4.1面试时间: ;4.2面试内容: ;4.3面试方式:□4.3.1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一一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4.3.2其他方式: 。5.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5.1评标报告; □5.2考察或质询情况;□5.3现场面试情况;☑5.4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5.5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5.6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等); ☑5.7投标方案:主要包括设计方案情况、投资控制及降低成本措施、设计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5.8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5.9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R5.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6.定标方式(注:定标办法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绍市政服办〔2023〕17号)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6.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6.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6.3其他定标办法: / 。7.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2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27.1.6☑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及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b.sx.gov.cn/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43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4410异议与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511.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核实与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3.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4.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5.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项和3.6.4项规定情形的;6.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计划服务期要求的;7.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8.经招标人核实,投标人不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的条件,视同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9.报价超过该项目最上限价的或各分项报价超过该分项的上限价;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1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3.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且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4.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 / ;15.采用的标准或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办法或质量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6.设计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具体要求的: / ;17.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1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1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作出响应的;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具体说明: )21.□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2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4611.2监督、投诉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绍兴市政务服务办监督。2.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0575-88012108/0575-88207195 。4711.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4811.4其他事项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作相应调整。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2、开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1264050513@qq.com 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3、取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签字要求,取消开标记录表签字要求;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在监督部门、公证处监督下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或加密情况)并开启(或解密)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5、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设计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4911.5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中标人若无相关专业资质的,可由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完成 。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分包要求: / 。5011.6重新确定中标人的方式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5111.7投标补偿费用 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方案,招标人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和金额如下: 不补偿 。5211.8知识产权☑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本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确保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2.招标人或中标人使用或借鉴其他未中标人的投标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对未给予投标补偿费用的方案另应支付一定的费用。3. 。2.5.投标人须知2.6.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技术特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的立项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总投资及建安造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服务目标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任务的相关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合格条件。1.4.1.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除符合本章第1.4.1条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4.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4.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设计服务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设计服务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专业内容的相应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1.4.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4.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费的支付。履约担保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1.4.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章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4.3.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4.3.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4.3.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3.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4.3.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4.3.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3.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4.3.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4.3.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3.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及计价货币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任何判断和决策负责。1.9.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2.7.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资料和服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3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2.2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代理)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澄清、修改、补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2.3当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理解。2.2.4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为准。2.8.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如有)、技术标(如有)、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组成。3.1.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2.1投标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2投标总报价一览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3项目负责人委任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4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5其他资料:/。3.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如有):3.1.3.1投标人资信情况说明(附证明资料,具体根据技术标评分内容编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3.2设计机构(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3.3设计方案;3.1.3.4设计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管理保障措施;3.1.3.5设计方案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3.1.3.6设计关键点、难点分析;3.1.3.7相关项目建设建议;3.1.3.8投标人属地类似工作熟悉情况(根据属地类似工作案例制定服务方案、响应时间、从业人员情况、地方规范熟悉程度等内容);3.1.3.9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格式自拟)。□电子光盘制作要求及内容。□展板制作要求及内容。□不按要求制作或提交电子光盘及展板的,处理。本项目,□考虑□不考虑电子光盘及展板的演示环节。演示要求:。3.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3.1.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3投标保证金证明(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4资格审查申请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8投标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4.9其他资料:详见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全部设计工作内容的报酬。本次招标的设计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报价应根据设计服务范围、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计费标准是招标人结合现行各项相关规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总报价一览表》格式、服务分项内容、对应计费基数及投标报价合理范围综合确定的。总报价是按对应服务分项内容及相应计费标准由投标人自行测算。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3.3.1商务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3.3.2技术标编制形式与内容:3.3.2.1技术标编制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2技术标编制内容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3.3.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3.3.4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3.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4.3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如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有)]格式内容中凡有投标人落款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除特殊注明外,均应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章并经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余同)。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需同时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该委托代理人签字无效。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其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否则,该授权委托书无效。3.4.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投标人在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4.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其联合体各方均须受本章第3.4.3、3.4.4条款约束。3.5投标有效期3.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章第3.6.5条款至第3.6.6条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3.6.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内的时间为准,由于资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及时到账或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款或支付凭证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6.3提交投标保险、保函、担保的,保险、保函、担保中的被担保人与投标人必须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被担保人或投保人与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一致。保险、保函、担保中所担保的范围、金额、责任条件及有效期或保单中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招标人或指定机构不予接受。3.6.4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款(支付)凭证或银行保函复制件复制件或保险保单复制件或担保保函复制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6.1、3.6.2、3.6.3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6.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3.6.5.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予以退还。3.6.5.3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其利息计算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3.6.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6.6.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6.6.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3.6.6.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6.6.4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3.6.6.5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6.6.6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3.6.6.7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应在承诺时限内补缴全额投标保证金。3.7投标报价说明3.7.1投标报价书写规范说明:3.7.1.1投标文件中报价(包括下浮率,下同)填写要求为大写的,应用中文(中文大、小写均可)书写,数值表述清晰即可,但不得出现除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或者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填写要求为小写的或者不作要求的,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数学符号(如“.”、“%”等)书写,不得出现中文或其他文字。不满足以上书写规范要求或者未填写的,相应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7.1.2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有多处报价的,出现报价不一致时,按以下办法处理:(1)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大写或者小写书写不规范的,或未填写的按第“3.7.1.1”条处理);(2)有二个及以上大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3)无大写报价的,但有二个以上小写报价且数值大小有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3.7.2报价的其他要求应综合考虑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按《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小额代理及咨询服务项目》中约定的口径执行。2.9.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如有)、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有)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有),同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文本编制,除图表可采用A3纸张外,建议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4.1.2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3如果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2条款规定密封、标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4.1.4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文件收件人提交投标文件。4.2.2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办理投标文件签收手续。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4.2.4.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4.2.4.2未按本章第3.6.1至3.6.3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2.4.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4.2.4.4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与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与投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4.2.4.5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2条款规定密封、标记的。4.2.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6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应按本章第4.1、4.2条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本章第3.4.3、3.4.4条款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5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3.6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3.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4投标截止期4.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4.2招标人可按本章第2.2条款规定以招标补充文件的方式,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0.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人应到的人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3开标程序5.3.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3.1.1宣布开标纪律;5.3.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5.3.1.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5.3.1.4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5.3.1.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3.1.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设计服务目标、设计服务期限等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5.3.1.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3.1.8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再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技术标(如有),评审结束后抽取相关系数并开启商务标,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并汇总。(适用线下开标)5.3.1.9开标会议结束。5.3.2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5.3.2.1建议电脑配置:。5.3.2.2网络带宽:。5.3.2.3CA签章、浏览器、控件、插件等其他:。5.3.3特殊情况的处置5.3.3.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告知在线的投标人。(三)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3.3.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特别注意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介质CA数字证书延期、补办后,虽硬件介质不变但证书Key号发生改变,视为不同证书,会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2.移动CA数字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进行续费操作,过期后只能重新申领,重新申领的移动CA数字证书不能解密申领之前加密的投标文件。)(五)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观看开标全过程,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异议、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活动,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投标人将无法及时获取解密指令、废标、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风险。5.4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2.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6.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6.1.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或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过程的保密6.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6.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未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12.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适用“评定分离”)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绍市政服办〔2023〕17号)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7.1.1中标候选人公示对中标候选人的情况(有业绩、荣誉要求的,包括业绩、荣誉)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业绩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等进行核查,公示期为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2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并全程录音录像。7.1.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1.4定标要素7.1.4.1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1.4.2招标人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一一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7.1.4.3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还可以包含以下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设计方案情况、设计重难点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5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1.6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1.7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1.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2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章第7.1条款所确定的中标人。7.3中标通知书7.3.1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7.3.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如采用履约保函形式提交担保,则中标人应提交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受。7.4.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条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5.2招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本章第7.5.1条款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招标人迫使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3中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本章第7.5.1条款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的设计工作转委托给他人。2.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14.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代理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代理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代理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代理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异议与投诉投标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超出截止时间提出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作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开标记录表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权重系数(如需抽 取)投标保证 金缴纳情 况投标人确 认(不见面开标除外)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45.问题澄清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反馈。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6.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7.中标通知书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中标金额(大写):(小写): 服务期中标内容范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 中标合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地址其他需说明内容招标人:(盖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8.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9.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10.1112.年月日13.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二、定标办法:注:定标办法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定标操作指引(试行)》(绍市政服办〔2023〕17号)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其他:。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制度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独立评审;招标人拥有定标决策权,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通过综合评估法评审,当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含)以上且7家(含)以下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定标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7家以上且不足10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四名为定标入围单位;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前五名为定标入围单位,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定标入围单位,若报价低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当众抽签确定定标入围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入围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日历日。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2.定标办法:投票采用记名方式并需注明投票理由模式;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入围单位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定标入围单位为中标人。当没有定标入围单位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定标入围单位(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定标入围单位时出现同票的定标入围单位时,取报价低者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下一轮参与票决的单位;若报价也相同的由抽签抽取定标入围单位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定标入围单位为止。投票确定最终优胜方案,择优选定中标人。定标核查: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应对定标入围单位的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内容进行定标核查。定标考察、质询:本项目不再对定标入围单位开展定标考察、质询工作。定标要素: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以及本项目方案设计理念及方案可行性等。定标会议: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组建定标委员会进入指定交易场所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随机抽取必须在法定交易场所进行。备选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或专业技术能力,原则上从招标人中产生。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数的2倍,原则上从招标人中产生;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入围单位有以下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为定标入围单位或者定标入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定标入围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定标情形的。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四)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五)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六)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七)完成评标报告。四、评审细则(一)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2.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二)技术标评审1.技术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全面审核。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对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打分,技术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技术标汇总得分计算方法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3.技术标评审(满分70分)(≤70分)序号评 分 项 目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最高分值1企业业绩除投标人资格业绩外,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大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项目,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或移民安置验收报告。备注:(1)若为综合设计项目的,合同范围中应包括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部分的工作内容。(2)初设阶段或技施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项目的业绩均予以认可。(3)初设阶段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中的日期为准,技施阶段业绩时间以移民安置蓄水(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业绩。定义: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规定,库容≥1亿立方米的水利枢纽工程属于大型工程。4分2企业获奖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单独承担的项目获得过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每个得1.5分;单独承担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勘测设计奖的,每个得3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合同,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类型奖项的只能计一个。3分3项目负责人业绩1.项目负责人具备移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2.2019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大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项目,每个得1.5分,最多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或移民安置验收报告。备注:(1)若为综合设计项目的,合同范围中应包括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部分的工作内容。(2)初设阶段或技施阶段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项目的业绩均予以认可。(3)初设阶段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中的日期为准,技施阶段业绩时间以移民安置蓄水(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为准。(4)项目负责人身份以合同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为准(若为综合设计项目的,关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认定允许提供业主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业绩。定义: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规定,库容≥1亿立方米的水利枢纽工程属于大型工程。 4分4项目团队人员资信1.项目组应配备地质、测绘、移民、造价、交通、建筑、信息化等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要求为: 地质专业:具有地质勘察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测绘专业:具有测绘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移民专业:具有移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造价专业:具有工程造价或水利工程造价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交通专业: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专业: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信息化专业:具有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满足以上条件的得2分。2.在上述基础上,地质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测绘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移民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证书、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交通专业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建筑专业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满足以上条件再得2分。3.在满足上述1、2项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移民专业技术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注:项目组成员中具有多个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评分时只计一个专业执业资格。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上述人员不得互兼,若有互兼,该项不得分。③上述人员需提供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证明专用章)。④若处于重组或更名期间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人员社保予以认可。6分5投标人履约能力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认证证书。36 设计方案1、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对项目的理解与认识进行综合评定。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6 设计方案2、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方案。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6 设计方案3、专业项目设计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专业项目设计方案。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6 设计方案4、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方案。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6 设计方案5、移民数字化工作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移民数字化工作方案。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7设计进度安排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管理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对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总进度能否满足项目要求,进度保障和质量管理保障措施是否得当等方面进行综合判定。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8设计方案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根据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提出的设计方案中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判定。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9设计关键点、难点分析据投标人提出的关键点及重难点进行综合判定。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10相关项目建设建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的相关经验和建议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判定。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11投标人属地类似工作熟悉情况根据投标人对属地类似工作熟悉情况(服务方案、响应时间、从业人员情况、地方规范熟悉程度)进行综合判定。优得4.5-5分,良得3.0-4.4分,一般得2.0-2.9分,未提供不得分。5总 分70(三)商务标评审(满分30分)(≥30分)1.1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进行全面审核。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1.2商务报价计分方式(方法一)(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算术平均值B×(1-A))×(100-i)/100(3)在开标室抽取权重系数A(从0.45、0.50、0.55、0.60、0.65、0.70中随机抽取一个值)和下浮系数i(从3、4、5、6、7、8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招标人可在3、4、5、6、7、8、9、10中任选其中连续的6个数值,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算术平均值B:投标评标价m<6个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行算数平均;投标评标价m≥6个时,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n值为m×2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1.2商务报价计分方式(方法二)(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3)在开标室随机抽取确定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i);B=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评标价除C值以外的任一评标价;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风险控制价以上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的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风险控制价以上的任一评标价(C值除外)中随机抽取B值。C=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评标价。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 K,开标室抽取97.5%,98%,98.5%,99%,99.5%下浮率i 开标室抽取房屋建筑工程2%,2.5%,3%,3.5%,4%,4.5%,5%下浮率i 开标室抽取市政工程3%,3.5%,4%,4.5%,5%,5.5%,6%(4)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1.2商务报价计分方式(方法三)(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分范围。(2)投标下浮率计算方式:投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投标下浮率,设为Xi。(3)由招标人代表在5%-15%范围(各档之间的步长为0.5%)内,随机抽取两个下浮率,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评标下浮率,设为Y。扣分值组合(1和2或3和4),由招标人选择;各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如下:当Xi=Y时,得满分;当Xi>Y时,得分=30-(Xi-Y)×100×1;当Xi<Y时,得分=30-(Y-Xi)×100×2。(4)计算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四)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其中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得分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五)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投标人综合评分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序优先;综合评分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询标澄清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7.其他建议。六、其他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发包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受托人:发包人委托受托人承担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受托人的中标通知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若有)2.3受托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2.4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包括补充协议书)3.2中标通知书(文件)3.3投标文件3.4招标文件3.5其他合同文件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设计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二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地点、阶段及设计内容4.1工程名称: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4.2工程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4.3服务内容: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相关工作内容包括技施设计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业项目设计(不含文物)、移民安置验收相关服务和移民数字化服务四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4.3.1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主要包括设计交底、核定建设征地处理范围、派驻移民安置综合设计代表、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按权属分解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开展实物复核、配合协议签订、开展农村移民生产开发和农村安置点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开展设计变更、根据验收需要编制设计工作报告等。4.3.2专业项目设计包括交通设施改复建(横镜线(X617)、新蟠线(X604)、大前线(X608)、库周生产道路及含码头等、输变电设施改复建、通信设施改复建、广电设施改复建。4.3.3移民安置验收相关服务包括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导截流、蓄水、竣工三阶段)、移民档案整理。4.3.4移民数字化服务包括软件与数据信息资源开发、系统运行维护服务。4.4服务期限:不少于144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阶段验收完成。第五条发包人向受托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受托人的需要和其他受托人的完成情况,发包人向受托人提交本工程前期工作发包人已委托其它人研究的下列专题报告成果资料:可研报告及可研阶段及初设阶段的资料等。第六条受托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具体成果文件提交时间及文件份数以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指令时间为准。第七条费用7.1本工程签约合同价为:7.2本工程合同价包含受托人为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交通费等。7.2.1本项目合同价款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形式。第八条支付方式及履约担保8.1本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条款支付,付款时均按各分项部分的合同价款为计费基数。技施设计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业项目设计(不含文物)分项部分:(1)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2)完成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3)完成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4)完成工程竣工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合同价款的95%。(5)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合同价款的100%。移民数字化服务分项部分:(1)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20%;(2)完成系统开发投入使用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3)次年起每年1月底支付合同总价的15%;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4)完成工程竣工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合同价款的100%。移民安置验收相关服务分项部分:(1)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20%;(2)完成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3)完成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4)完成工程竣工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合同价款的95%。(5)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合同价款的100%。8.2支付条款补充:(1)根据工程实际进展需要,发包人有权取消部分内容,部分取消的,则支付相应阶段已完成部分的设计费,已完成部分的设计内容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并经发包人认可。受托人应充分考虑部分取消的风险,部分取消后不得向发包人或者相关第三方提出任何索赔,且发包人不承担全部取消或部分取消后的任何责任。(2)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的,服务费不作额外调整。(3)合同服务期延长的,服务费不作额外调整。8.3在签订合同前,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1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如果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直至全部没收。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受托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受托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受托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负责并协调对外的联系工作,协调设计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9.1.3应按合同规定,向受托人支付合同费。9.1.4发包人要求受托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受托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2受托人责任9.2.1受托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受托人应积极组织专家对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或咨询)成果、专题报告等进行咨询、评审。9.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9.2.4受托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受托人设计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承担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9.2.5由于受托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合同约定),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万元。任意一项工作延误时间超过约定日期30天的,发包人都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受托人承担全部责任。9.2.6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受托人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需纸质说明)需在发包人确认后30天内出具正式纸质变更文件,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万元。延误时间超过9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受托人承担全部责任。9.2.7合同生效后,受托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受托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9.2.8受托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批通过为止,所发生的所有审查费用均由受托人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等损失。工程开工后,受托人除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等。9.2.9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项目负责人为。若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受托人应推荐合适人选,且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的资格,以满足发包人的要求。9.2.10项目组的组织结构未经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组成员,与此相关的费用及任何损害赔偿和责任均由受托人自行负责。9.2.11未经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撤换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管理组的主要人员。受托人擅自撤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受托人自行承担。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撤换的,受托人应按下列标准向发包人支付人员撤换人员违约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其中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且须经发包人同意,受托人应按下列标准向发包人减半支付撤换人员违约金(特殊原因指:1.职务发生变迁,包括升职、离职和退休;2.因伤病、死亡等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撤换人员违约金标准:项目负责人:每人50万元人民币;项目组专业负责人:每人30万元人民币。9.2.12受托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和地质服务,现场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以及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配合工程验收相关备案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施工期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未按要求到场的,每少一天处以违约金5000元。9.2.13受托人应遵守发包人设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9.2.14受托人要加强现场服务的保障工作,应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检测仪器、交通工具等。第十条工作成果的审查和验收10.1工作成果的审查10.1.1各专业(项)、各阶段工作成果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审批要求及发包人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10.1.2对于受托人交付的各阶段设计的工作成果,发包人应及时组织会议对此进行审查。同时发包人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并完成审批,受托人予以协助。10.1.3受托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对其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审查会议后,受托人应及时按审查意见和发包人的要求(若有)对工作成果做出补救和修改。10.1.4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发包人验收和使用最终工作成果这一事实本身并不因此而降低本合同项下对受托人工作成果质量和标准的要求,或解除受托人必须提供合格的工作成果的责任。10.2主要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实物成果复核报告、移民安置大纲调整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报告、库底清理实施方案、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报告、蓄水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报告、竣工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报告等。10.3设计单位规划成果在通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完善到位后,视为最终成果。最终提交成果包含纸质文档、电子文件和汇报文件三部分。其中,纸质文档应包括文本、图纸等;电子文件应包括正式成果的所有电子文件(图纸提交SHP格式、JPG格式,文本word格式);汇报文件应为ppt格式。第十一条转包与分包如受托人不具备承担合同内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资质和能力,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但需经双方充分协商,并征得发包人同意。除上述分包之外,本合同内容工作的任何义务和权利未经发包人同意,受托人不得转让、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发包人将有权中止付款、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可按受托人违约处理。如在发包人发出书面要求5个工作日内,违约仍未获得补救或属于不可补救,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付款,受托人缴纳的违约金不予退还。第十二条暂停12.1发包人有权自行决定暂停全部或部分项目工作,受托人接到发包人暂停工作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有关的工作,并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妥善处理。未被暂停的项目工作应继续进行。12.2由于受托人的错误而导致发包人提出暂停全部或部分项目设计工作,受托人只有在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能继续进行被暂停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设计工作。受托人无权就任何这些暂停的工作获取发包人的任何赔偿或补偿或将履行咨询项目设计工作期限延长。受托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2.3如发包人在受托人在无任何过失的情况下(除不可抗力外)要求暂停任何项目设计工作,且直接导致受托人因上述原因而增加费用支出,则受托人可按第21.1条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书面索赔申请报告。第十三条终止13.1合同终止发包人有权根据本工程项目实际,随时用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终止本合同,受托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终止相关的工作,并应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因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后续费用,并应在收到本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把所有的文件、资料及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转交给发包人,除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外,双方按实进行结算。13.1.1若发包人在付款到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能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且未对此付款项提出异议,受托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13.1.2在不妨碍第13.1.1款的前提下,发包人可随时因受托人的任何违约事件终止本合同,或在受托人无力赔偿、可能导致受托人解散或清算、或涉及受托人的破产申诉已开始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在不妨碍第13.1.1条规定的前提下,受托人应对因终止合同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受托人对于发包人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寻找新受托人所投入的费用;发包人签订的全新合同的该部分合同价格高于本合同的相应部分;发包人为追赶工作进度所投入的费用;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13.1.3发包人因第14.1条规定的情况之外的其他原因终止本合同的,受托人应在符合第13.1.1条规定的前提下要求发包人支付下述费用:终止日期之前已完成的工作未支付的费用;为执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合理的、有记录的费用;除以上列出的费用受托人不得对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索赔。13.2单项工作终止13.2.1任何一项单项工作均应在发包人同意该单项工作启动后进行。发包人未同意的,发包人不得承担任何费用。13.2.2发包人同意单项工作启动后,发包人仍有权随时用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终止该单项工作。受托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终止相关的工作,应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因终止本单项工作而引起的后续费用,并应在收到终止本单项工作的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把所有文件、资料及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转交给发包人。受托人已实施该单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按照8.1相关条款执行。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无法控制的事件,包括:战争、动乱等。14.2不可抗力不包括:恶劣的天气、工况和人为破坏、过失等因素。14.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应视为其违反合同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应由双方各自承担。14.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于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详细解释。双方进行友好协商,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14.5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受托人应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转交所有的文件、资料及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第十五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数据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所有权16.1发包人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图纸、资料、计算书、报告、标准及其他有关的任何形式或性质的资料,均属发包人(或相关投资方)的财产。除了与本合同相关的使用上述资料外,受托人对上述资料不享有任何权利。除用于本合同相关之目的,受托人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任何其他用途。16.2对于因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应由受托人承担所有赔偿金额责任。第十七条弃权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受托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某部分的义务或其工作未能符合本合同要求,发包人未发现此等情况或未对此提出异议,并不表示发包人放弃要求受托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利。第十八条补救办法18.1项目设计工作完成以后,若发包人发现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有重大瑕疵,发包人仍有权要求受托人予以改正,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受托人承担。18.2完成项目合同工作之后,由于工作成果存在重大瑕疵而对发包人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或发包人因此遭到任何第三方索赔,受托人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且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九条违约责任19.1因设计质量原因引起返工而造成损失,由受托人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损失大小核减设计费,受托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对于因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应扣减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外,受托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9.2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或提供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须的资料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酌情增付费用。因发包人责任造成重大返工或重新设计,则另行协商确定增加费用。19.3其它违约责任(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发包人向受托人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2)受托人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受托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发包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受托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因前期调研工作不到位、不准确的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或投资增加,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违约金乃至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并按情节严重程度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受托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索赔21.1受托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⑴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⑵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⑶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21.2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受托人索赔:⑴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⑵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受托人发出要求索赔通知;⑶受托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受托人在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第二十二条保险受托人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23.1受托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审计完成,并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设计服务责任与义务。23.2本工程项目中,受托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受托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3.3本合同范围内的非标设计任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总价中,受托人不得另行向发包人或者相关第三方额外收取。23.4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违约金、违约罚款均要求另行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不在服务费中扣除。23.5受托人按规定办理的各项保函均要求为见索即付保函。23.6发包人委托受托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23.7发包人若取消合同内容的,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内容。23.8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23.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叁份,其余由发包人送有关单位。23.10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1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另有要求需受托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可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发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受托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廉政合同(格式)工程廉政责任书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的发包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委托人:(单位全称)(盖章)受托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二:设计责任合同设计责任合同(格式)根据国务院相关条例,为保证项目移民安置规划阶段的顺利进行,项目的发包人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包人)与受托人(以下称受托人),特订立如下设计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设计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本次咨询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向受托人及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二)发包人不得指使受托人不按法律、法规、设计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工程的设计活动。(三)发包人须按设计合同的约定支付设计费,除设计合同的约定外,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设计费或拖延设计费的支付。(四)发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向受托人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五)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受托人的义务(一)受托人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设计资质证书。(二)原则上受托人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受托人的名义承揽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项目设计任务。但如受托人不具备承担本合同内容工作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的资质和能力,经发包人同意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三)受托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按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时到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受托人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土木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五)受托人提供的设计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六)受托人应当根据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七)受托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浙江镜岭水库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技施阶段)项目合同附件,与项目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叁份,其余由发包人送有关单位。发包人:(单位全称)(盖章)受托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技施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一)工作内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技施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内容如下。(1)核定建设征地处理范围,测设水库淹没影响居民迁移线和土地征收界线,埋设永久界桩。(2)移民安置综合设计代表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结合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所在区域设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机构,负责工程技施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现场设计工作。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设计(设代)机构的人员组成,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设代负责人和派驻现场设代人员。(3)设计交底为了使地方移民机构和实施单位以及相关各方熟悉移民安置实施规划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和工作重点,进行设计交底。为保障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按照已批复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相关设计内容开展实施工作,在现场工作开始前,需由项目业主或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牵头召集各参与单位和部门,设代负责人以设计工作大纲为基础,举办外部设计交底会议。外部设计交底主要围绕已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相关设计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同时,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同时,在设计交底会议上针对地方相关部门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做好答疑和解释工作。(4)根据项目建设准备、枢纽工程实施进度和水库蓄水计划,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按权属分解各项实物(项目)及补偿投资,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包括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施总进度计划、分年度实施计划、移民安置实施阶段性计划、移民安置完工计划;满足水库工程建设及蓄水的需要,保证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主要内容如下:①编制实施计划的项目,包括补偿性项目和工程性项目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的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应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规划实施;企(事)业单位处理规划实施;专业项目改(复)建实施;库底清理实施以及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用兑现、个人财产补偿资金兑付。②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的内容,包括时间进度计划和资金进度计划。对照计划实施的项目及其项目所处的设计时段或实施时段,编制计划实施项目的时间进度计划和资金进度计划。③根据本阶段核定的补偿实物、各项设计成果及补偿单价,分项核定补偿投资。(5)对农村移民生产开发和安置点施工图设计提出技术要求,配合开展相关设计工作,并对相关设计成果进行技术归口。(6)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农村部分的成果分解、评估、协议签订等相关征收工作。(7)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完成企事业单位处理相应工作。(8)根据审定的专项设计成果,对专项设施施工图设计提出技术要求,配合专项部门开展相关设计工作,并对专项设施施工图设计成果进行技术归口。(9)设计变更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发生重大变更事项时,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调整报告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报告,并协助业主申请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调整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审核;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发生一般变更事项时,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变更报告,并协助业主完成备案。(10)设计工作报告根据技施阶段实施情况,编制三阶段(导(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工程竣工阶段)设计工作报告和年度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报告。①导(截)流阶段设计工作报告导(截)流验收工作开展前,应根据导流及度汛方式开展设计工作,明确导(截)流阶段的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实物成果、农村移民安置、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处理、水库库底清理的任务,便于地方人民政府、项目法人、监督评估单位开展导(截)流阶段相关工作;同时,应编制导(截)流阶段设计工作报告。②下闸蓄水阶段设计工作报告下闸蓄水验收工作开展前,应根据下闸蓄水情况开展设计工作,明确下闸蓄水阶段的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实物成果、农村移民安置、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处理、水库库底清理的任务,便于地方人民政府、项目法人、监督评估单位开展下闸蓄水阶段相关工作;同时,应编制下闸蓄水阶段设计工作报告。③工程竣工阶段设计工作报告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开展前,应根据工程竣工要求开展设计工作,明确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实物成果、农村移民安置、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处理、水库库底清理的任务,便于地方人民政府、项目法人、监督评估单位开展工程竣工阶段相关工作;同时,应编制工程竣工阶段设计工作报告。④年度设计工作报告编制年度设计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编制依据和任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情况、实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情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调整及变化情况、结论与建议。(11)相关技术咨询服务①参与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制定,参与移民安置政策执行,对移民实施管理提出实施管理意见。②参与相关实施会议和调研,参与现场相关技术问题处理。③配合对移民安置工作中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二、专业项目设计(一)公路改复建工程设计咨询公路改复建包括横镜线(X617)改复建道路工程、新蟠线(X604)改复建道路工程、大前线(X608)改复建道路工程、库周生产道路(含码头)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二)电力改复建工程设计电力改复建包括库区和安置区电力线路改复建。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三)通信改复建工程设计通信改复建包括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三、移民安置验收相关服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及浙江省移民安置验收的要求,本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包括导(截)流、蓄水、竣工三个阶段,每阶段含自验、初验和终验。移民安置验收相关服务主要包括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移民档案整理等工作,具体如下。1)移民安置验收技术服务(1)编制验收工作方案、开展技术指导编制移民安置自验、初验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文件和规范要求,梳理和指导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条件具备情况。主要包括验收前农村移民安置、企业处理、专业项目处理、库底清理、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档案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是否满足相关阶段的验收要求,对不满足要求部分提出工作建议。(2)配合地方开展验收工作、编制组件材料、代拟实施工作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①协助编制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并配合上报。②协助成立移民安置自验、初验验收委员会和专项验收组。③编制移民安置初验、终验验收申请报告,并配合上报。④编制移民安置验收及检查表格。⑤梳理移民安置验收应提供资料和备查资料清单。⑥编制移民安置自验、初验、终验会议指南。⑦协助编制验收过程中各单位出具的检查验收报告。⑧配合项目法人、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验收的相关协调工作。⑨根据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需要,编制项目法人、地方人民政府(或其移民管理机构)及验收组织单位的工作报告及验收报告,配合开展其他相关工作。代拟三阶段实施工作报告、管理工作报告、移民安置验收报告(含自验、初验和终验)。(3)验收视频拍摄移民安置验收视频中包含的内容涉及到移民安置前的声像、移民安置实施的声像、移民安置后的声像等;其中涉及到农村移民搬迁、企(事)业单位处理、专业项目改(复)建、库底清理实施等多个方面的素材,需要收集的素材种类多,验收视频服务是反映移民安置的重要内容。验收视频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素材收集、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现场跟拍记录和视频的制作。2)移民档案整理移民档案工作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留史存证、规范管理、支撑监管、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障移民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移民档案验收是移民安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1987〕27号)、《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执行,移民档案整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材料收集、整理①收集范围移民档案包括综合管理、移民搬迁安置、移民户档案、安置点项目建设、库底清理、后期扶持、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具体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移民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列入移民管理工作程序和移民工作计划,纳入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确保移民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归档。②材料检查项目法人、档案管理服务单位要对已收集的文件材料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检查,收集不齐全、不完整的要作进一步地补充和完善。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a.检查文件是否齐全。如:发文是否具有文件正本,各种反映单位基本情况的年报、名册、会议记录,有关本单位机构设置、人事任免、调动和福利等方面的材料是否收集齐全。b.检查文件是否属于本单位归档的范围。按“凡是反映本机关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的规定,不属于本机关、本部门归档范围的应剔出;同时,还要看是否属于本年度的,不属于本年度的应转出归入相应的年度。c.检查卷内文件是否有一定的联系。相联系的要归到一块,没有联系的要剔出另组卷。比如:关系同一件事情的请示等。③材料整理a.综合管理档案参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2)规定,按年度、保管期限整理;专题调查材料按专题分类,采用科技档案案卷格式整理;移民户档案按“一户一档”整理,采用软卷皮装订成卷装盒上架,以卷为单位,按行政村排列编号。资金管理性文件材料应按《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1987〕27号)或《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的规定整理,其中的会计档案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收集、整理、归档、管理。b.搬迁安置档案主要指在农村移民、单位搬迁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农村移民安置材料,由乡镇街道村片组负责收集齐全、核对准确,移交县移民办按户整理。单位搬迁档案由各有关单位整理后交指挥部综合档案室。c.库底清理档案主要指在库底清理实物调查核查文件材料、库底清理规划、设计、设计及实施方案、库区卫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建(构)筑物清理、林木清理以及漂浮物处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归档的库底清理文件材料按行政区划、项目组卷整理。库区卫生清理档案由卫生部门收集、整理。其他库底清理档案由具体组织实施的单位收集、整理、归档。d.特种载体档案主要包括在移民工作中形成的磁盘、光盘和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应附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在做好纸质文件材料归档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电子文件归档。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文件材料,在接收纸质文件的同时,要接收电子文件。移民户照片(户主照、全家照、房室照)必须有数码照片电子文档。归档的电子文件材料分为磁盘、光盘、其他等类,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整理;归档的声像文件材料分为照片、录音、录像等类,可分别按《照片归档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95)整理。并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2)保管期限划分以《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划定移民档案保管期限表。根据期保存价值通常分为永久、定期(10年、30年)三种。(3)档案组卷档案分类组卷要遵循移民档案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规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项目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阶段组卷;移民工程文件按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分类组卷:竣工图按施工图排列顺序组卷;移民安置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组卷。①原件要求。原件内容(领导签名、签字、意见及原始记录等)一律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色钢笔)书写。来往函件以有文签的为原件。②组卷要求。组卷时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特点和规律,保持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并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组卷时应按工程档案归档内容划分表划分类别,按文件种类组卷。同一类型的文件材料以属类(注:属类是指代号和归档内容的合成)为单位进行组卷,即一个属类中相同类型的文件材料放在一起。文件材料的组卷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顺序排列。厚度超过2cm的可另组成分卷。文件材料在归档前,应依据各专业的技术管理要求和工作大纲进行审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一式二份(包括竣工图,有特殊要求的另行通知),应按要求进行系统整理,其中有一份为原始资料。(4)档案编目①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写。卷内文件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样的页号编写在右下角,或标题栏外右上方;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文件,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各卷之间不连续编页号。②卷内目录的编制。卷内目录包括的内容如下: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l起依次标注卷内文件的顺序,一个文件一个号;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文号或图样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全称;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日期;页号:应填写每份文件首尾页上标注的页号;备注:需要时填写。③案卷封面和脊背的编制。案卷封面可采用案卷外封面和案卷内封面两种形式。主要内容如下: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民安置实施综合设计 水库枢纽工程 输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