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示范社建设招标公告(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村民委员会2024)



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ZXYNZZWC20240802001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02 13: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8-05 17:00:00

采购单位
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村民委员会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001
LZXYNZZWC20240802001
工程-施工
155540.0(元)

公告内容

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委托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完成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LZXYNZZWC20240802001 3.建设内容: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 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招标控制价:壹拾伍万伍仟伍佰肆拾元整(¥155,540.00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7.建设地址: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 8.建设工期:5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玉琢工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临泽县宗胜辰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掖市垣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谈判;同时,欢迎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报价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中的要求提供投标相关文件(应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代理机构)。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8月2日13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7时00分。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闫主任 联系电话:13830628019  代理机构: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丽霞 联系电话:18093685857

附件信息

附件1: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张掖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本文件已经我单位审核,请按此文件发布。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二0二四年八月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委托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完成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2.招标编号:LZXYNZZWC202408020013.建设内容: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5.招标控制价:壹拾伍万伍仟伍佰肆拾元整(¥155,540.00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6.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7.建设地址: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8.建设工期:5日历天。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玉琢工程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临泽县宗胜辰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掖市垣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谈判;同时,欢迎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代码证);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报价单;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投标人需按照附件中的要求提供投标相关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提交至代理机构)。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8月2日13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7时00分。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招标人: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闫主任联系电话:13830628019代理机构: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赵丽霞联系电话:180936858571招标人招标人: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闫主任联系电话:1383062801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天地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临泽县沙河绿岛临河西路3-116商铺联系人:赵女士电话:180936858573项目名称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4建设地点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5建设规模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8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日历天9质量要求合格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踏勘现场不组织12分包不允许1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4投标造价文件编制方式工程量清单1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16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年17投标文件份数贰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提交至代理机构处。18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壹份,U盘或发送至907671266@qq.com邮箱19中标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临泽县沙河绿岛临河西路3-116商铺20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1付款方式合同约定14备注工程量清单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复核时间:年月日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扉-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标段: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项目社建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其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50307008001铁艺围栏1.围栏:40cm高铁艺围栏2.立柱:间距3m(直径20cm深度立柱基础,含模板)m15002050102008001栽植花卉牵牛花1.花卉种类:牵牛花(不含栽植2.株高或蓬径:营养杯苗株58003050102008002栽植花卉菊花1.花卉种类:菊花(不含栽植)2.株高或蓬径:营养杯苗株36004050102008003栽植花卉水蜡1.花卉种类:水2.株高或蓬径:蜡营养杯苗株6500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本页小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40cmC20混凝土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标段: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范社建设项目设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安全文明施工费1011707001001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10.8322011707001002文明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1.3393011707001003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9.5814011707001004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4.4985011707001005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2.4576011707001006建筑工人实名制费人工费+机械费0.429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7011707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1.558011707004001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2.039011707007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0810011707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2.031101B001工程定位复测费人工费+机械费0.411201B002施工因素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1301B003特殊地区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标段:临泽县鸭暖镇张湾村六社绿化示范社建设项示范社建设项目目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合计合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2、工程竣工一周内,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3、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周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订工程决算清单,将该日作为竣工日,并将工程移交甲方管理;4、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其返工及重新验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返工不另计工期;六、合同变更和解除1、工程一经实施,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协议解决;2、对工程量的变化,双方应协商签订新的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效力同等。七、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要求供应优质材料,严禁掺杂不合格材料。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并按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3.因工程质量和后续服务问题引起甲方投诉,或造成人身伤害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4.其他违约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八、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及监理单位,并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九、因材料和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临泽县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出具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临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致:,(招标人)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所需(项目名称)项目邀请公告,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邀请公告,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1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1、我方完全将按招标人要求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2、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3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5、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开户行:户名:账号: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地址:邮编:电话: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致:,(招标人)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所需,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供应、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信息: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授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价大写:小写:供货期备注(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没有填写无)。备注:投标总价一次报定不得更改,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车辆、会务、论证、验收、差旅、保险、利润、税金、通讯、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公司基本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4、信用中国、信用甘肃、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5、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示范社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