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招标公告(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4-Y3-00435-JCXZ-0001
项目名称: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98
最高限价(万元):98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要求,进行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8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人员、资格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05 00:00至2024-08-12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文献街锦绣家园1号楼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文件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文件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qt.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 云南壹证通CA 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潜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 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0872-4521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剑川县众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方式:159121232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91212324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大理白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7:06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912123245

采购单位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东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2-4521209

代理机构名称
剑川县众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剑川县金华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12123245

附件:

附件1
最终版-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docx

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LZC2024-Y3-00435-JCXZ-0001招标人: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剑川县众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邀请招标公告-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招标文件-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6-五、公告期限-6-六、其他补充事宜-6-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2-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6-5.开标-16-6.评标-17-7.合同授予-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9.纪律和监督-1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评标办法-25-一.总则-26-二.初步评审:-26-三.详细评审(评分)-26-四、提交评标报告-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采购服务内容-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36-二、开标(唱标)一览表-37-三、投标函格式-38-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39-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0-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1-七:财务状况表-45-八、服务方案-46-九、类似项目业绩-47-十、其他-48-第七章资格审查文件-49-第一章邀请招标公告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的邀请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532931JH202400483项目名称: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预算金额:98万元最高限价:98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等要求,进行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序号标段代码是否进口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金额(元)组织形式采购方式交货地点(备注)11否(C06030400)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1项980,000.00980,000.00分散采购邀请招标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编制周期:8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4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人员、资格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没有失信行为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其采购方式为分散采购—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通过市场调查后书面推荐供应商。本次报名只接受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中进行报名。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5日-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dlqt.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潜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2.其他注意事项:2.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2.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供应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客户端、并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5政采云平台相关规则详: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剑川县金华镇西双龙巷联系方式:0872-45212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剑川县众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剑川县金华镇联系方式:159121232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余先生电话:15912123245、1848713038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采 购 人: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剑川县金华镇西双龙巷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872-452120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剑川县众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剑川县金华镇联系人:李先生、余先生电话:15912123245、184871303851.1.4项目名称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采购项目1.1.5服务地点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1.2.2出资比例出资比例为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内容”1.3.2编制周期8个月1.3.3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成果内容和规划设计深度应按照中央和省级制定的相关规程、规范、通知要求执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验收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及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工作。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邀请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本中标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收费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人支付。 1.9.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详见第一章“邀请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文件(若有)、答疑文件(若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 12 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12 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投标有效期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 年,指 2021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规定要求签字盖章页的文件上均应加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3.7.4投标文件份数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3.7.5纸质投标文件要求(仅用于中标单位)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二份纸质投标文件,且中标人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与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4.1.2递交电子投标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或签字上传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1.3是否退还电子投标文件 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30开标,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2投标文件解密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客户端、并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政采云平台相关规则详: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代表: 1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按综合评分法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等类似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0.2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 (小写:¥980000.00元)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10.4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予以公示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10.8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理州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中标(成交)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融资政策文件及操作手册,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本中标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收费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人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招标文件的发售1.9.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也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的疑问进行澄清,招标人的澄清的通知方式同1.10.3.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服务内容;(6)投标文件格式;(7)资格审查文件;(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2)开标(唱标)一览表;(3)投标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财务状况表;(8)服务方案;(9)类似项目业绩;(10)其他。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投标人。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服务内容及清单、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4.1.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二份,并确保所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与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网上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政采云平台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公布最高采购控制价;(7)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同时,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质量目标、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视其为无投标文件;;(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且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27条规定;(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服务期:日历天。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形式评审标 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形式评审标 准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提供信誉良好的书面承诺附在投标文件中。形式评审标 准…………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评审标 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评审标 准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格评审标 准其他要求资格评审标 准…………响 应 性评审标准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交货时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采购服务需求及要求符合第五章“采购服务内容”规定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价格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一.总则1、本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办法进行评标:(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2)《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2.评标程序(1)评标准备;(2)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前,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与后面的评审;(3)初步评审;(4)详细评审(评分);(5)提交评标报告。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是评审投标人投标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及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致性,审查并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不能通过初步评审:(1)、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3)、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4)、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三.详细评审(评分)本采购项目招标评标详细评审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20分,服务方案分8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服务方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依次类推。2、服务方案评分(满分80分)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项分值F1—投标报价评审20投标报价得分1、投标报价评分(满分为20)1)、投标报价评分前,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该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2)、以参加投标报价评分的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在通过资质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前提下,以折扣后报价最低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基准价。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精神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即价格权值为0.20),其他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0F2—技术部分评审70实施方案(1)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基础上能够突出重点和特色,与项目研究目标契合得21~30分;(2)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有一定的特色,但与项目研究目标契合度一般得11~20分;(3)实施方案内容完整,但未突出重点,针对性较差、可操作性一般得1~10分;(4)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得0分。 30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和管理工作制度(1)为保障项目实施,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质量和技术保障措施,后备技术支撑团队具有较丰富的经验,有利于为项目实施提供进一步的技术支撑得7~10分;(2)制定了较明确的质量和技术保障措施,配备了一定的后备技术支撑团队,但措施缺乏针对性或技术支撑团队经验较少得1~6分;(3)没有制定质量和技术保障措施得0分。10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评审(1)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进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紧凑,结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进度计划详细、操作性、针对性强,能满足项目要求且保障措施有力的,得7~10分;(2)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结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进度计划、操作性、针对性欠佳,能满足项目要求且有保障措施的,得4~6分;(3)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部分结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进度计划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的,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且有部分保障措施的,得1-3分;(4)供应商未提供实施进度计划安排的该项不得分。10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评审(1)质量保证内容完整、详细,承诺响应及时、措施完善、针对性强,有详细的违约处罚措施,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7-10分;(2)质量保证内容基本完整,承诺响应及时、措施基本完善,有违约处罚措施但缺乏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4-6分;(3)质量保证内容基本完整,承诺响应不够及时、措施基本完善、针对性一般,难以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1-3分;(4)供应商未提供质量保证及承诺,承诺响应不及时、没有响应的磋商,不得分。10人员配备(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构成合理,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完全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确保本项目各个环节保质保量实施的,得7-10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配备基本合理,对本项目的工作任务有合理、可行的分解,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基本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得4-6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配备情况与服务要求吻合程度低,人员构成不合理,对本项目工作任务的分解粗略,工作职责不明确,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欠缺的,得1-3分。10F3—业绩评审10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评审: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案例,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为10分;评审说明:(1)须提供能反映项目具体情况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2)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主体无关或违规转包分包的,作为无效案例证明材料处理。 (3)类似业绩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今。103、关于中小企业:(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业〔2011〕300号)。(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小微企业采用自制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用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填写小微企业货物明细表。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若需对投标报价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服务方案的可行性,质量保障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询问和调查,可通知投标人到评标现场询问,投标人解释不清,若有欺骗、隐瞒行为的,即可作为废标;在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上询标,评标委员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问题,要求投标人回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入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声明将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问题的文件不允许变更投标价格或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意见分歧时,实行票决制,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评委意见为准。6、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分值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四、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后,评标工作即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样本)合 同 书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合同书样式(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中标人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开招标中标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具体服务内容:(技术服务内容、拟投入人员配置、拟投入软、硬件配置)明细附后。二、相关资料和配套要求:三、服务要求:服务内容符合标准,并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四、配套服务要求及合作条件五、其他服务内容要求及条件六、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以上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涉及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的结算参考价。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交付服务成果时配备人员进行验收);2.负责提供项目服务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服务内容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整套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服务是满足采购方需求(包括人员、软硬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服务标准;并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甲方工作需要;2.保证甲方在享受本合同服务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相关权利的起诉;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成交过程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服务项目的验收。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九、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十、验收方式:项目完成后甲方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合同内容及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十一、付款方式:十二、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付申请;逾期实施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实施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超过30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服务内容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因诉讼、维权而产生的立案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4.招标文件。十八、本合同除签订合同之时的签名、手写日期为手写体外,其他手写体内容均不构成本合同及附件之内容。第五章采购服务内容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方案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多次强调要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和文化特色,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2021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城乡历史保护传承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2023年3月5日,云南省剑川县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新的形势下,以新的保护理念和更广阔的研究视角,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梳理剑川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深入研究剑川县域历史文化遗产,明确保护内容及保护要求,提出合理的历史文化展示利用途径,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对于协调剑川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促进剑川县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规划范围:剑川县域行政辖区范围,面积约2238.23平方千米。剑川历史城区范围面积约71.88公顷。规划内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总体规划的深度相一致,重点保护的地区适当进行深化。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现状存在问题;(2)确定总体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3)提出县域需要保护的内容和要求;(4)提出城市总体层面上有利于遗产保护的规划要求;(5)确定保护范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控制措施;(6)划定历史城区的界限,提出保护名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措施;(7)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8)提出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规划要求和措施;(9)提出展示和利用的要求与措施;(10)提出近期实施保护内容;(11)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项目周期:编制周期8个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二、开标(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编制周期项目负责人备注大写:小写:投标单位全称(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签字上传扫描件):注:1、此表请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的第一页。2、投标人报价为全费用综合报价,包含差旅费、服务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三、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投标,现根据贵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套,我单位(或公司)承诺以下事项:1、本次投标报价的总价为:元(人民币);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真实有效;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按合同要求开展采购人所需服务。5、本投标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60个日历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签字上传扫描件):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子签章)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姓名电子签章或签字上传扫描件)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电子签章或签字上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盖章电子签章):职务: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中小企业时无需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内容,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内容。本条所称内容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内容。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如不提供本函,视为自愿放弃小微企业扣减;如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文件,方为有效;如同时投标货物有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都必须提供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文件。小型、微型企业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小微企业名录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网址http://xwqy.gsxt.gov.cn/)。供应商应确保其查询的结果真实,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名录内,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若中标)。(3)单独列出所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单价和总价。(若投标文件中无上述证明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上传扫描件)______投标人(盖企业电子公章):______日期:______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______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上传扫描件)投标人(盖企业电子公章):日期: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投标人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1)、投标人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如有节能环保产品则附)(2)、单独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3)、单独列出所投产品中优先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单价和总价。(不包括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产品)。如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予价格扣除。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将不予价格扣除。注: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内容,需对应到“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内容。当期(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在节能清单中页码对应投标文件要求页码注:若采购服务(产品)内容及清单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则不再进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进行扣除。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在节能清单中页码对应投标文件要求页码合计注: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按最终报价的0.5%的扣除幅度对最终报价进行扣除七: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1.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联系人及职务:开户银行传真:电传:2.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年 度财务状况(单位:元)年 度财务状况(单位:元)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投标人请附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八、服务方案1、实施方案2、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和管理工作制度3、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评审4、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评审5、人员配备备注:以上服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评标办法对应评分内容及第五章“服务内容”自行拟定,不提供固定格式)九、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备注..............备注:此表后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十、其他说明:投标人认为需上传的其他材料。第七章资格审查文件一、资格审查办法1、资格审查须知1.1投标人应按本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表格须按同样格式扩展)的全部要求,完整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1.2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及附表中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任何缺项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3投标人应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失实情况,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直接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4在资格评审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评审有关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验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方法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附表《资格审查合格标准》中规定的内容,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2.2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标准》中各项规定的投标人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能进入评标。2.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书中存在不明确之处或缺乏证明材料的情形,可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澄清或补充说明。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4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有失实情形的。(1)资格审查文件中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2)拒不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二、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及合格标准序号内容合格标准备注1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里供审查)年检合格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电子签章或签字上传扫描件4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提供相关的书面承诺。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