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4-C2-270269-GXJB 
    项目名称: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3744343.8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 数量:1预算金额(元):3744343.8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场地内46566.1m2场地进行平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经财政投资评审的《招标控制价》内容及相关设计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3744343.83
合同履约期限:15日历日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省级(或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reformColumn&parentId=66601&articleId=wAN5+CAUSVdtySGmyUcqpQ==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横州市六景镇景春路3号和凯科技园 
    项目联系人: 尹大针 
    项目联系方式:0771-7371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9号楼27层 
    项目联系人:梁静妮 
    项目联系方式:0771-5505526 

附件信息:

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采购文件.doc1.5M

南宁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编号:NNZC2024-C2-270269-GXJB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横州市采购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南宁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编号:NNZC2024-C2-270269-GXJB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横州市采购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总则13二、采购文件1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6四、评审及磋商19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26二、评审标准3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6第六章合同文本6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6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7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NZC2024-C2-270269-GXJB项目名称: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柒拾肆万肆仟叁佰肆拾叁元捌角叁分(¥3744343.83)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柒拾肆万肆仟叁佰肆拾叁元捌角叁分(¥3744343.83)采购需求:对场地内46566.1m²场地进行平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经财政投资评审的《招标控制价》内容及相关设计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省级(或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五、开启1.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后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reformColumn&parentId=66601&articleId=wAN5+CAUSVdtySGmyUcqpQ==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横州市六景镇景春路3号和凯科技园联系方式:尹工,0771-73712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9号楼27层联系方式:梁静妮,0771-5505526/1557881192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梁静妮,0771-5505526/155788119211.11.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2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1.1.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3工程综合说明工程概况:对场地内46566.1m²场地进行平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经财政投资评审的《招标控制价》内容及相关设计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建设地点:广西横州市六景镇发包方式:单价包干、包工包料。要求工期:15日历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2.1采购单位单位名称: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横州市六景镇景春路3号和凯科技园联系方式:尹工,0771-7371216  32.2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9号楼27层联系方式:梁静妮,0771-5505526/1557881192142.4项目名称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52.5项目编号NNZC2024-C2-270269-GXJB62.6采购预算叁佰柒拾肆万肆仟叁佰肆拾叁元捌角叁分(¥3744343.83)72.7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8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省级(或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5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6转包与分包不允许分包1111.2磋商前准备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212响应文件的组成1.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3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时间前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磋商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磋商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磋商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书及附录(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附后)[拟派驻本项目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专职安全员简历表(格式附后)[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的项目情况表及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等)。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磋商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515.2磋商报价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主要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供应商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项目单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维护、保险、利润、运输、税金、工艺损耗、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应用费用,不因市场价格因素等情况而变动。1616.2磋商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820.1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924.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人数: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2026.3磋商的顺序按照首次响应文件的解密顺序,如出现某供应商不能按时参加磋商的情形,则该供应商的磋商次序往后延,具体由磋商小组确定。21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22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2331.2质疑递交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5505526通讯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9号楼27层业务时间:每天9时00分到12时00分,14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331.2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横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横州市横州镇柳明路022号 联系电话:0771-7233567 2432.132.2代理服务费1. 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 □ 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4.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建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1 0315 8600 019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秀厢支行2533.1采购文件解释规则解释: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633.2其他事项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CA 签章上关于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或【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使用 CA 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磋商的,采购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6.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 “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0.1.1.1.2.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2.0.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工程的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2.定义2.1“采购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磋商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7.特别说明7.1如果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单位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6)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1.二、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单位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准备11.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1.2磋商前准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形式的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最新指南”下载。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磋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磋商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磋商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施工项目的内容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5.3.2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4本项目作最终报价时,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并且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第二次报价响应时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磋商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退还。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18.3电子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一致,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8.4电子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子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提交19.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19.2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9.2.1供应商进行电子磋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9.2.2如有特殊情况,本项目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0.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供应商进行电子磋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0.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此情形外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2.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7.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3.四、评审及磋商23.磋商小组成立23.1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3.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响应文件的解密24.1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24.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采购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响应文件。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5.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5.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5.3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磋商通知,(开启新一轮报价)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设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否则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6.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7.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8.签订合同28.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单位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8.2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询问、质疑和投诉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0.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单位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5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0.7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31.其他内容31.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1.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注: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合计收费=1+2.8=3.8万元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本采购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本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采购内容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1六景工业园区林浆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3号地块A片区场地平整工程1项对场地内46566.1m²场地进行平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经财政投资评审的《招标控制价》内容及相关设计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建筑业二、商务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日历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部分。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文件等附件资料及其获取方式 资料名称:1.招标控制价;2.图纸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控制价、图纸”)。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1.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磋商小组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在线询标(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代理人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无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磋商报价的;6)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我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的;7)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8)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磋商时未按采购单位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磋商总报价中的;10)磋商总价超过采购单位公布的最高限价或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11)未对磋商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13)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5)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6)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7)虚假磋商,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8)采购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项目实施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项目实施方案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项目实施方案的;19)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采购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20)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1)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采购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超过最高限价中相应综合单价。7)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磋商通知(开启新一轮报价)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设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否则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含暂估价除外)超过最高限价中相应综合单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24.3.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1价格分(30分)(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 (2022) 30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报价=最后报价(3)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价格分计算公式: 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评审价)×30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或工程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技术部分(满分65分)项目管理机构(满分1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满分5分)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得5分。(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技术部分(满分65分)项目管理机构(满分10分)其他主要人员(满分5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综合素质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个1分,具有初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0.5分。(提供相关身份证、岗位证、职称证、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技术部分(满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主要施工方法(满分8分)四档(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三档(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二档(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施工并确保安全。一档(2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有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2、技术部分(满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满分8分)四档(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6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2、技术部分(满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满分7分)四档(7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5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3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但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2、技术部分(满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劳动力安排计划(满分6分)四档(6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三档(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二档(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只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一档(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满足施工需要。2、技术部分(满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8分)四档(8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6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4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一般,基本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一档(2分)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一般,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2、技术部分(满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满分8分)四档(8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三档(6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满足施工需求。二档(4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一般,制度健全一般,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基本满足施工需求。一档(2分)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差。2、技术部分(满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满分5分)四档(5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详细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可行。三档(3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合理。二档(2分)简单阐述了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一般。一档(1分)未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无解决及保证措施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2、技术部分(满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5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满分5分)四档(5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三档(3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一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二档(2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一档(1 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3、业绩、信誉分(5 分)2021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与本项目相关市政工程项目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5分,最高得5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总得分=1+2+31.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第5章响应文件格式4.3.0.0.0.14.3.0.0.0.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4.3.0.0.0.2.1.项目编号:4.3.0.0.0.2.2.项目名称:4.3.0.0.0.2.3.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4.3.0.0.0.2.4.供应商名称:4.3.0.0.0.2.5.年月日4.3.0.0.0.3.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3.0.0.0.4.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4.4.资格证明文件4.4.0.0.0.0.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4.0.0.0.0.2.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4.4.0.0.0.0.3.供应商名称:4.4.0.0.0.0.4.年月日4.4.0.0.0.0.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4.4.0.0.0.0.1.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64.4.0.0.0.0.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4.4.0.0.0.1.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0.0.0.2.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0.0.0.3.磋商声明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磋商,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4.0.0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5.无串通磋商行为的承诺函4.5.0.0.0.1.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磋商的情形:4.5.0.0.0.1.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4.5.0.0.0.1.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4.5.0.0.0.1.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5.0.0.0.1.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0.0.0.1.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4.5.0.0.0.1.6.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4.5.0.0.0.1.7.2.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4.5.0.0.0.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0.0.0.1.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5.0.0.0.1.10.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磋商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4.5.0.0.0.1.1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4.5.0.0.0.1.12.7.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4.5.0.0.0.2.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磋商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磋商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4.7.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磋商格式)4.7.0.0.0.0.1.(如有委托时)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磋商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磋商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磋商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磋商时“我方”是指“本人”。4.7.0.0.0.0.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4.8.报价商务技术文件4.8.0.0.0.0.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8.0.0.0.0.2.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4.8.0.0.0.0.3.供应商名称:4.8.0.0.0.0.4.年月日4.8.0.0.0.0.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4.8.0.0.0.0.1.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4.8.0.0.0.0.(一)磋商书1、根据你方采购编号为(项目采购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文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等级。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磋商书附录是我方磋商书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与本磋商书一起,提交无条件保函(保证额度元)或人民币元作为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书附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专用条款姓名: 2响应文件有效期3工期专用条款 日历天4缺陷责任期专用条款5逾期竣工违约金专用条款合同价款 %/天6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专用条款合同价款 %7质量标准专用条款8质量保证金额度专用条款结算价的 %…………备注: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币种:人民币报价万元备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其中发包人提供材料(如有)万元其中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万元其中暂估专业工程〔如有)万元其中暂列金额(如有)万元 主要材料钢筋吨 主要材料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吨 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m³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1、本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2、在建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3、本表后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1、本表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的复印件;2、在建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3、本表后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员简历表(项目名称)工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专职安全员年限上岗证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1、本表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2、在建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有)。3、本表后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安全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致:(采购单位人名称)作为参与 (工程名称)项目的磋商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采购单位承诺:1、一旦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2、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4、一旦成交,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8.0.0.0.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工程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程情况岗位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安全员材料员……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备注:附以上各岗位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及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4.8.0.0.0.2.施工组织设计1、磋商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成交)标的磋商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磋商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其他文书、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4.8.0.0.0.2.1.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4.8.0.0.0.2.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8.0.0.0.2.3.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8.0.0.0.2.4.……4.8.0.0.0.2.5.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4.8.0.0.0.2.6.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8.0.0.0.2.7企业名称(电子签章):4.8.0.0.0.2.8.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8.0.0.0.2.9.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8.0.0.0.2.10.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8.0.0.0.2.11.单位名称(电子签章):4.8.0.0.0.2.12.日期:4.8.0.0.0.2.13.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8.0.0.0.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每张表后须附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即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质量证明文件中施工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正在施工的和新承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项目供应商情况说明注: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若没有则表内填报“无”。4.9.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单位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10.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第六章合同文本5.15.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5.2.0.0.0.0.1.一、工程概况5.2.0.0.0.0.1.1.1.1.工程名称:。5.2.0.0.0.0.1.1.2.2.工程地点:。5.2.0.0.0.0.1.1.3.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5.2.0.0.0.0.1.1.4.4.资金来源:。5.2.0.0.0.0.1.1.5.5.工程内容:。5.2.0.0.0.0.1.1.6.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2.0.0.0.0.1.1.7.6.工程承包范围:。5.2.0.0.0.0.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年月日。5.2.0.0.0.0.2.0.1.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5.2.0.0.0.0.3.三、质量标准5.2.0.0.0.0.3.0.1.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5.2.0.0.0.0.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5.2.0.0.0.0.4.0.1.1.签约合同价为:5.2.0.0.0.0.4.0.2.人民币(大写)(¥元);5.2.0.0.0.0.4.0.3.其中:5.2.0.0.0.0.4.0.4.(1)安全文明施工费:5.2.0.0.0.0.4.0.5.人民币(大写)(¥元);5.2.0.0.0.0.4.0.6.(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5.2.0.0.0.0.4.0.7.人民币(大写)(¥元);5.2.0.0.0.0.4.0.8.(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5.2.0.0.0.0.4.0.9.人民币(大写)(¥元);5.2.0.0.0.0.4.0.10.(4)暂列金额:5.2.0.0.0.0.4.0.11.人民币(大写) (¥ 元)。5.2.0.0.0.0.4.0.12.2.合同价格形式:。5.2.0.0.0.0.5.五、项目经理5.2.0.0.0.0.5.0.1.承包人项目经理: 。5.2.0.0.0.0.6.六、合同文件构成5.2.0.0.0.0.6.0.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5.2.0.0.0.0.6.0.2.(1)成交通知书;5.2.0.0.0.0.6.0.3.(2)磋商书及其附录;5.2.0.0.0.0.6.0.4.(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2.0.0.0.0.6.0.5.(4)通用合同条款;5.2.0.0.0.0.6.0.6.(5)技术标准和要求;5.2.0.0.0.0.6.0.7.(6)图纸;5.2.0.0.0.0.6.0.8.(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2.0.0.0.0.6.0.9.(8)其他合同文件。5.2.0.0.0.0.6.0.10.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5.2.0.0.0.0.6.0.11.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5.2.0.0.0.0.7.七、承诺5.2.0.0.0.0.7.0.1.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5.2.0.0.0.0.7.0.2.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5.2.0.0.0.0.7.0.3.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磋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5.2.0.0.0.0.八、词语含义5.2.0.0.0.0.0.0.1.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5.2.0.0.0.0.0.九、签订时间5.2.0.0.0.0.0.0.1.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5.2.0.0.0.0.0.十、签订地点5.2.0.0.0.0.0.0.1.本合同在签订。5.2.0.0.0.0.0.十一、补充协议5.2.0.0.0.0.0.0.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5.2.0.0.0.0.0.十二、合同生效5.2.0.0.0.0.0.0.1.本合同自法定代表(双方)或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5.2.0.0.0.0.0.0.2.十三、合同份数5.2.0.0.0.0.0.0.3.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5.2.0.0.0.0.0.0.4.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5.2.0.0.0.0.0.0.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5.2.0.0.0.0.0.0.6.(签字)(签字)5.2.0.0.0.0.0.0.7.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5.2.0.0.0.0.0.0.8.地址:地址:5.2.0.0.0.0.0.0.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5.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4.0.0.0.1.1.一般约定5.4.0.0.0.2.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承包人相关承诺及合同有关的协商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成交后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成交后填写;联系电话:成交后填写;电子信箱:成交后填写;通信地址:成交后填写。1.1.2.5设计人:名称:成交后填写;资质类别和等级:成交后填写;联系电话:成交后填写;电子信箱:成交后填写;通信地址:成交后填写。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5.4.0.0.0.3.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性法规、地**府规章、规范性文件。5.4.0.0.0.4.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合同签订时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5.4.0.0.0.5.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书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说明: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5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图单位盖章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大样图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构件开始施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陆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材料;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文件签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5.4.0.0.0.6.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施工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或者项目经理的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监理工程师。5.4.0.0.0.7.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1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约定工程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为场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未计价,由发包人承担;已计价,由承包人承担。5.4.0.0.0.8.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施工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能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11.4执行。5.4.0.0.0.9.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除严重不平衡报价外,无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变化多少均不调整。R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500-2013)第9.6.2的规定调整5.4.0.0.0.10.2.发包人5.4.0.0.0.11.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成交后填写;姓 名:成交后填写 ;身份证号:成交后填写;职务:成交后填写;联系电话:成交后填写;电子信箱:成交后填写;通信地址:成交后填写。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5.4.0.0.0.12.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于开工前七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后续或者遗留问题。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5.4.0.0.0.13.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5.4.0.0.0.14.3.承包人5.4.0.0.0.15.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提交相关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30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材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5.4.0.0.0.16.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成交后填写 ;身份证号:成交后填写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成交后填写;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成交后填写;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成交后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成交后填写; 联系电话:成交后填写;电子信箱:成交后填写;通信地址:成交后填写;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成交后填写。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个月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0天/每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日(人民币)。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若不能按磋商书的承诺派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经发包人检查发现人员不齐、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承包人按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若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若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更换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直至实现承诺。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解除承包合同。5.4.0.0.0.17.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5)的期限: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通用条款执行,无特殊约定。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若不能按磋商书的承诺派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经发包人检查发现人员不齐、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书,承包人按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若整改仍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原承包人无条件退出现场。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5.4.0.0.0.18.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所有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所有工作。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6。(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送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一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④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5.4.0.0.0.19.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5.4.0.0.0.20.3.7履约保证金无5.4.0.0.0.21.4.监理人5.4.0.0.0.22.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5.4.0.0.0.23.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成交后填写;职务:成交后填写;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成交后填写; 联系电话:成交后填写;电子信箱:成交后填写; 通信地址:成交后填写;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成交后填写。5.4.0.0.0.24.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4.0.0.0.25.5.工程质量5.4.0.0.0.26.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5.4.0.0.0.27.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4.0.0.0.28.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承包人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须按有关标准及制度执行。6.1.6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横财工交意审【2023】67号从南宁东部新城建设工作专班征拆周转资金的安排和南宁市相关规定执行。5.4.0.0.0.29.6.3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5.4.0.0.0.30.7.工期和进度5.4.0.0.0.31.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等;②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5.4.0.0.0.32.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5.4.0.0.0.33.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5.4.0.0.0.34.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后进行书面交桩。5.4.0.0.0.35.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拆迁延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基础地质情况和勘察报告不符、甲供设备延期、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天气变化(7.7款约定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社会环境因素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的可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四。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四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万分之四。5.4.0.0.0.36.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5.4.0.0.0.37.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当地6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2)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3)5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5天的高温天气。5.4.0.0.0.38.7.9提前竣工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无。5.4.0.0.0.39.8.材料与设备5.4.0.0.0.40.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对发包人在采购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采购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磋商单价支付,不得调整。5.4.0.0.0.41.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5.4.0.0.0.42.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5.4.0.0.0.43.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4。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5.4.0.0.0.44.9.试验与检验5.4.0.0.0.45.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9.1条。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9.1条。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约定。5.4.0.0.0.46.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发生时执行通用条款9.4条。5.4.0.0.0.47.9.5检验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5.4.0.0.0.48.10.变更5.4.0.0.0.49.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执行通用条款10.1条,超出10.1条范围的现场变更,双方商定,现场办理签证。(2)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工程量及费用签证的结算方式同合同专用条款10.4和12.1条约定,结算时并入总造价。5.4.0.0.0.50.10.3变更程序10.3.1国有投资项目:(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2)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询等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3)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0.3.2非国有投资项目:待定。5.4.0.0.0.51.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平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