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创三甲宣传片制作服务招标公告(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市精神病医院、南宁心理医院、南宁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创三甲宣传片制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创三甲宣传片制作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创三甲宣传片制作服务

1.2项目编号:

WYYCG2024015

1.3.采购预算:

(人民币):

96800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1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创三甲宣传片制作服务

1项

制作完成

医院创三甲宣传片,时长

12分左右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3.申请人

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在国内注册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



2024年8月2日至8月9日

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办公室报名,

报名通过方可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报名所需材料: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

3



15时30分整,磋商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十二楼采购办公室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1

3



15时30分整,地点: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十三楼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9.公告媒体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医院公告栏

10.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771—3312669

2.投诉监督: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及电话:韦老师

0771—3311301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日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三甲宣传片制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