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招标公告(中国民航大学2024)
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4ZG006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天内完成,并通过环保、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取得审查意见。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评审将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日当天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①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承诺书,并附《供应商关系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说明:供应商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公建别墅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公司电汇方式(必须为企业账户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YTZB2024ZG006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锦州道支行;账 号:0302010119300210991(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itianzb2@126.com(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名称+YTZB2024ZG006+报名信息)。注:请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代理公司会将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节点作为最终报名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7时为收到投标单位报名邮件中显示的时间点。2.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3.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放弃投标函》格式自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4092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公建别墅5号
联系方式:尹宝媛、徐珊珊、张雨琦、佟丽萍、马一博15022718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宝媛、徐珊珊、张雨琦、佟丽萍、马一博
电 话: 1502271806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民航大学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9: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公建别墅5号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宝媛、徐珊珊、张雨琦、佟丽萍、马一博
项目联系电话
15022718068
采购单位
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2-2409296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公建别墅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宝媛、徐珊珊、张雨琦、佟丽萍、马一博15022718068
附件:
附件1
公告需求书.docx
附件2
购买标书登记表word版本需要发送至报名邮箱.docx
购 买 标 书 登 记 表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YTZB2024ZG006 供应商名称购买日期2024年 月 日供应商名称交费方式现金电汇联系人身份证号邮箱手机号报名费开票类别:()请填写收据或普票请准确填写信息,收据或发票一旦开出不可更换。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是否需要备注信息,如需要请填写备注信息:()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概况:对中国民航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该地块位于七里海大道东侧,占地面积约为769.46亩,四至范围:东至高新区次干路十二,南至永定新河北路,西至七里海大道,北至产业大道,主要用于建设教学实验用房、图书馆、体育馆、文化艺术中心、学生宿舍、食堂、科研用房等各类建筑。(二)服务要求:1、主要服务内容:(1)开展场地现场踏勘调查;(2)进行土壤、地下水等样品检测;(3)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4)根据检测结果,按照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5)根据详细调查结果开展风险评估,对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分布、污染面积、深度、需要修复的土壤及地下水量进行评估预测;(6)按照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的阶段,如有必要需分别形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7)编制满足专家评审要求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质量要求:技术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和环保、规划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满足环保、规划管理部门对成果审核的要求,取得环保、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如评估结论为有污染风险且需要进行土壤修复,应提出修复建议,技术成果应作为制定土壤修复方案的依据。(三)技术要求:注:需求书内实质性条款加注“★”条款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投标文件点对点应答表中响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及承诺书的,还须另行提供于技术标中并在索引中标注页码,需求书内非“★”条款以点对点应答。1、成果要求: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具有国家质量监督局认证的CMA资质的检测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2、项目管理要求:(1)组织实施要求投标人应安排专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次服务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应保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连贯性。(2)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和保障措施为确保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准确可靠,对整个调查过程活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和保障措施。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和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现场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3、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7)环保、工信、国资、住建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在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办[2012]40号)(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1)《关于加强土壤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天津市静海区土地整理中心西边庄商业地块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12)《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1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14)《******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15)《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16)《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6]27号)(17)《市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津环保土[2017]192号)(18)《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42号,2017年7月1日)(19)《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18.4.18)(20)《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津环保土〔2018〕82号)技术依据:(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28-2019)(5)《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8)《关于组织实施的通知》(津环保固[2014]140号)(9)《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固[2014]151号)(10)《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11)《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12)(12)《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CJJ/T13-2013)参考标准:(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3)《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5)《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7)《天津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29-247-2017);(8)《天津市地基土层序划分技术规程》(DB/T29-191-200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