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招标公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2024年08月-19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111808-202408-04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20,000吨
3.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张家口发电公司储煤场/沙岭子站
4. 交货日期:2024-08-06 至 2024-08-15
5. 运输方式:其他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 在卖方将合同约定的数量全部供应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并没有异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价格以全部货物经买方验收后核准价格为准,经买、卖双方确认,由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将煤款汇入卖方账户。2. 凡涉及数学计算小数点保留位数以买方实际发生为准。3. 付款方式: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4. 付款账号:合同签订账户。。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
)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8-05 09:40:28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3,500
<2,000
干燥基全硫St,d
%
<0.8
≥2.5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25-40
干燥基灰分Ad
%
≤16
全水分(Mt)
%
<12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50
灰熔点(ST)
°C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注意:本次竞价运输方式不限,同等价格火车煤优先中标,汽运交货地点为张家口发电公司
储煤场,火运交货地点为沙岭子站,
各报价单位必须确保煤源和运力充足,火车报价必须确保有火车运力,否则禁止报价。
(一)收货人名称、交货地点、供煤矿点、品种规格、质量、交货时间及数量
1、收货人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2、交货期间为: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5日
3、 到站:张家口发电公司储煤场/沙岭子站
交货量系基于买方电量计划进行确定,买方可根据实际电量和需求变化对计划交货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之日前提前3日通知卖方。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之日为准。
(二)运输要求
1.汽车运输:
(1)本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并以汽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全部费用。
(2)卖方进行燃煤拉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卖方须认真履行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所有重型柴油车达到国五及以上、重型燃气车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保证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和强制保险等手续齐全。在进行运输业务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承运车辆号牌、行驶证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复印件。对于未达到以上要求的车辆,买方有权利禁止车辆进入买方区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弄虚作假、使用排放不达标车辆导致执法部门对买方进行通报或处罚,由卖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买方按照执法部门对买方的处罚金额对卖方进行双倍处罚。
(3)卖方车辆进入买方区域应保持不高于安全协议约定的车速匀速行驶,因超速及其它违规造成交通事故由卖方承担责任;卖方车辆进入买方区域,必须听从买方煤场管理人员指挥;卖方车辆在买方区域内发生车辆事故、人身伤亡或造成买方设备、设施损坏、人身伤亡,由卖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卖方车辆在运输全程必须严密覆盖苫布,杜绝沿途撒煤,行驶到指定煤场进行卸煤,防止在买方区域内撒煤。拉煤车辆不允许超过限高装车、不允许超载,在停车等待时必须熄火、严禁怠速运行。严禁在买方附近道路上长时间停车、过夜,禁止逆向停车、停第二排等交通违法行为。
(5)对于卖方车辆不听从买方指挥或违反买方规定路线行驶规定、车辆超速、不按顺序排队、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司机流动吸烟、不严密覆盖苫布、停车时不熄火、车辆卸空后车门未关严或没有关闭以及装车高度超过限高等违章行为均给予卖方每车扣罚3吨煤的处罚。
(6) 卖方在合同期内拉运时,应服从买方调运计划,对不服从调运计划的给予卖方每车扣罚1吨至5吨煤的处罚。卖方应保证车辆装载量均匀,同一日来车装载量最高与最低值偏差应不超每车20吨,超过时给予卖方每车扣罚1吨至5吨煤的处罚。
(7)每年度11月1日至次年4月1日,卖方必须确保在车厢内提前喷洒足量的防冻液,确保到达买方区域后接卸正常。由于喷洒防冻液不及时不足量等原因造成冻煤到达买方区域后接卸困难、影响接卸效率的,结合实际情况对卖方进行0.5吨/车至5吨/车的扣吨处罚,情节严重的勒令停装整改,并增加50吨至100吨的扣吨考核。
2、火车运输:
(1)本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并以火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全部费用。
(2)卖方伪造铁路货票、铁路运票、增值税发票等票据,买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卖方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均衡发运,每次发运前必须征得买方同意,未经买方同意,造成车站压车,每次考核50吨至100吨。对于未经买方许可而擅自发运,造成压车且被铁路部门调卸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必须确保来煤流动性正常,因卖方煤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正常接卸,经双方共同确认,每延误1小时考核卖方30吨。情节严重,无法继续卸车,将对来煤进行调卸,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5)每年度11月1日至次年4月1日,卖方必须确保在车厢内提前喷洒足量的防冻液,确保到达买方区域后接卸正常。由于喷洒防冻液不及时不足量等原因造成冻煤到达买方区域后接卸困难、影响接卸效率的,结合实际情况对卖方进行0.5吨/车至5吨/车的扣吨处罚,情节严重的勒令停装整改,并增加50吨至100吨的扣吨考核。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
1. 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轨道衡计量结果为验收依据,质量以买方化验结果为验收依据。
2. 卖方所供电煤中不得掺配煤泥,一经发现,经买、卖双方确认,视掺配实际情况给予0.5吨/车至5吨/车的扣吨处罚,情节恶劣者停止其供煤资格。
3. 如卖方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须在供应煤炭到达买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4、供货时间以铁路货票发货日期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汽车运输以到厂时间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四)合同价格
结算价格=基本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烟煤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标准为3500千卡/千克及以上,验收热值大于等于3300大卡且小于3500千卡/千克时,每降低1千卡/千克扣0.170元/吨;验收热值小于3300大卡时,每降低1千卡/千克扣0.227元/吨,分段累计扣除,煤款扣到零为止。
2、烟煤的干燥基硫分标准为0.8%及以下,干燥基硫分大于0.8%小于等于1.2%,超出部分每0.01%扣0.15元/吨,干燥基硫分超过1.2%,超出部分每0.01%扣0.5元/吨,分段累计扣除,煤款扣到零为止。
3、干燥基灰分≥16%,结算价格在合同约定价基础上扣1元/吨。(干燥基灰分小于16%不考核)。
4、煤质化验指标采用合同周期加权平均计算方式
。
(五)结算及付款
1. 在卖方将合同约定的数量全部供应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并没有异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结算手续,结算价格以全部货物经买方验收后核准价格为准,经买、卖双方确认,由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将煤款汇入卖方账户。
2. 凡涉及数学计算小数点保留位数以买方实际发生为准。
3. 付款方式: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
4. 付款账号:合同签订账户。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一旦买、卖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 卖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买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的;
2.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经买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未履行的;
3. 在约定的交货日前5日,买方通知卖方的;
4. 卖方发生破产清算、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
5.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买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竞价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1. 卖方报价时,须从公司对公账户向买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电汇支付竞价保证金。买方没有收到卖方应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视卖方自动放弃本次竞价。缴纳保证金必须使用对公账户,严禁使用私人账户转账。甲方对公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税号(91130700806316389T),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朱家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宣化支行),银行账号(0412041509221004911)。
1当合同煤量少于一万吨(含本数)时,卖方缴纳竞价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2当合同煤量大于一万吨时,卖方根据所报数量,需按每吨贰拾元缴纳竞价保证金;
3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买方须给卖方出具加盖财务公章的收款票据,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后可以每次签合同时重复使用。如果双方确认终止合作,卖方出具买方所开的收据,办理相关手续后,买方退还竞价保证金(卖方未中标)本金(不计利息)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本金(不计利息)给卖方。
2. 卖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由于卖方自身原因,供应量低于当批次合同约定数量时,每少1吨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煤款中扣罚20元违约金。
(八)竞价服务费
1. 卖方中标后,需要提前向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缴纳服务费,按照合同量*1元/吨进行缴纳,多退少补。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信息如下:
竞价服务费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收款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2. 在进行煤款结算时,卖方需足额缴纳采购平台服务费,对于卖方未缴纳服务费及未足额缴纳服务费的,买方有权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因卖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运煤炭的,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买方实际损失超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卖方还应赔偿超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部分。
2. 因卖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导致买方缺煤停机或造成设备异常损坏的,卖方应采取更换、补发等替代方式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煤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全额赔偿。
3. 卖方中标签合同后,必须具备按照时间进度兑现合同的能力,否则买方有权核减合同数量并扣除相应合同保证金。
4. 因卖方煤质不符合指标要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用、没收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与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买、卖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3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本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及使用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骑缝后生效。
2. 本合同由双方保密,未经许可不能对外提供,除非法律规定需要。
3. 本合同仅限买卖双方煤炭买卖业务,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得债权用于债权转让、保理融资、银行贷款、质押和其它融资等业务,否则,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如发生上述情况,买方可以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根据给予卖方任何纠正或整改宽限期。解除通知到达卖方之日本合同解除。
4.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经双方盖章确认的本合同相关的往来传真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合同是通过竞价程序订立的,则竞价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本合同一式五份,买方执三份,卖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除合同编号外,其他条款应为打印文本,手写无效。
5.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6. 卖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银行信息以及其它信息进行变更后,没有及时通知买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合同所列通讯地址为买卖双方在民事诉讼程序时的送达地址。
(十二)2024年08月份市场煤第19次网上竞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优先级别先后顺序:同质低价优先,同价优质优先,同质同价且报价相同时,根据供应商家数及其所报数量按比例分配。(1)竞价结果公布后,需方以短信或微信方式告知成交供应商相关事宜,成交供应商需在4小时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可靠正确的联系方式,对于因联系方式出现差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2)当竞价评定最低价供应商报价数量不能满足本公告采购总量时,缺口部分按照供应商竞价评定顺序,以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价格,依次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3)如仍有缺口,按次优供应商报价依次与各供应商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以此类推,但最高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本次竞价为一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3、本次竞价总量为2万吨,每个市场煤供应商预签订的合同数量最少为0.3万吨,最多2万吨。
4、其它要求:煤源统一填写“山西”、“内蒙”或“河北”等省份,发站据实填写,到站统一填写为“沙岭子”。
5、参加竞价的供应商按自己的成本核算和煤炭市场实际价格水平报价,凡恶意报价扰乱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6、竞价选中的供应商需提前向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缴纳服务费:先按合同量*1元/吨缴纳,最终按照实际结算量*1元/吨缴纳,多退少补。
7、供应商中标签合同后,必须具备按照时间进度兑现合同的能力,否则电厂有权核减合同数量并扣除相应合同保证金。
8、同一法人的不同供应单位,不能同时参与一个标段的竞价。报价单位目前必须有足够库存,具备全部兑现的能力,确保可以连续发运并按照电厂要求的计划按时兑现。对于运力和煤源不稳定、且不能正常兑现本次竞价的单位 ,一旦中标并影响到电厂煤炭供应,电厂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取消以后竞价资格。
9、车型要求:火车除C80外均可使用,汽车除后翻车外均可使用。
10、参与本次竞价的单位必须保证有充足煤源,严格按照电厂调运要求进厂。
11、电厂联系电话:15033660899
六、争议解决
1. 异议期限:双方对质量和数量如有异议,须在供应煤炭到达买方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2. 联系人:王英瑞
3. 联系电话:15033660899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附录D(规范性附录)煤炭买卖市场合同标准模板(供应商到厂交货)煤炭买卖合同(市场)合同编号:【】竞价编号:【】出卖人(卖方):【】签约时间:【】年【】月【】日买受人(买方):【】签约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煤炭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收货人名称、交货地点、供煤矿点、品种规格、质量、交货时间及数量1.收货人为:【单位全称】2.交货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3.供煤矿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如下:品名/煤种供煤矿点(产地)发站到站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月/旬/日)及数量(万吨)合计123456789101112分月计划(或旬/日计划)交货量系基于买方电量计划进行确定,买方可根据实际电量和需求变化对计划交货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之日前提前【】日书面通知卖方。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之日为准。采用火车运输方式,铁路货物运单承运日期在交货截止时间以内的,也视为按时交货;水运方式下,承运船只抵达卸货港锚地之日在交货截止时间以内的,视为按时交货。一方调整合同总量或月度数量超过【%】时,双方需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4.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卖方所供煤炭需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以下煤质指标要求:品名/煤种发热量全水灰分挥发分硫分灰熔点哈氏可磨系数粒度品名/煤种Qnet,ar【(千卡/千克)/(兆焦/千克)】Mt(%)A【ad】(%)V【daf】(%)St,【ar】(%)ST(℃)HGI(mm)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符合下列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二、运输方式1.运输:本合同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托运人为【卖方/其他发货人】,并以【汽车/火车/皮带/水运等】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如卖方与发货人不一致,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发运煤炭权属的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结算附件。卖方负责汽车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并遵守买方的调度和指挥。卖方选择水运运输时,运输船只应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水路营运的相关规定。2.风险分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方承担。3.费用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仓储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三、数量及质量验收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保留到个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第三方】【汽车衡/轨道衡/皮带秤/水尺】计量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质量以【买方/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买方/卖方/第三方】有权对数量及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买方/卖方/第三方】验收工作,必要时可与【买方/卖方/第三方】联合验收。2.以【卖方(或第三方)】数量、质量为初步验收依据的,检验偏差超过以下标准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1)索赔标准:数量标准:双方检斤偏差(即:(卖方数量-买方数量)/卖方数量)不超过【汽车运损:1%;火车运损:1.2%;水运运损双方约定值】%;质量标准:双方检质(低位发热量)偏差(即:卖方质量-买方质量)不超过【】大卡/千克。(2)索赔处理: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执行。方式1:偏差超标部分不予结算。买卖双方检验数据偏差(卖方检验数据-买方检验数据)超出合同约定索赔标准的部分,买方全部不予结算付款,由卖方自行承担。方式2:共同检验。买卖双方检验数据偏差(卖方检验数据-买方检验数据)超出合同约定索赔标准的,双方共同对买方已收到的煤炭(单独存放)在【买方】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并以共同检验结果进行验收结算。方式3:第三方复检。买卖双方检验数据偏差(卖方检验数据-买方检验数据)超出合同约定索赔标准的,双方共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买方已收到的煤炭(单独存放)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并以此检验结果进行验收结算。方式4:加权计算。买方、卖方(或第三方)数据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结果进行验收结算。3.以【买方】数量、质量为初步验收依据的,如卖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协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授权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买、卖双方以复检结果进行最终验收结算。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最终验收结算依据。4.检验费用:数量检测费用由【】承担,质量检测费用由【】承担。发生复检时,复检费用由买、卖双方主张的检验结果与最终复检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5.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见附件),掺杂使假或违反附件所列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卖方承担。】【(2)数量以轨道衡衡量重量的,车皮自重以收货人轨道衡车号识别系统识别的重量为准。】四、合同价格(一)合同价格=煤价+运费+杂费1.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采用【单卡计价/按吨计价】方式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1)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品名/煤种热值范围【(千卡/千克)/(兆焦/千克)】热值基准价格加权方式基准价格公式【(元/[(千卡/千克)×吨])或(元/[(兆焦/千克)×吨)])】【单批次/天/月/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元/吨)】固定价格 ××指数+浮动价格(2)质量调整价:①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品名/煤种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价格或比例)增减基准加权方式质量调整价公式【空白为不限定,下同】【热值】【4500-4800】【1千卡/千克】【0.01元/[(千卡/千克)×吨]】【4800】【单批次/天/月/合同周期】(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②【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品名/煤种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价格或比例)增减基准加权方式质量调整价公式(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3)数量调整价:以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的【供货总数量/各品种供货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品名/煤种指标名称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价格或比例)增减基准加权方式质量调整价公式(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4)其他因素调整价:【】2.运费价格【(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运价【】元/吨+运费调整价,指标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指标名称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价格或比例)增减基准加权方式运费调整公式(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3.杂费【(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杂费【】元/吨+杂费调整价,指标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指标名称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价格或比例)增减基准加权方式杂费调整公式(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变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造成影响导致基准价格变动超过【】%的,则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价格调整。否则,本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为固定单价,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买方做任何调整。五、结算及付款1.双方存在数量或/和质量异议时,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买方应先行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和约定的验收方式确认的数量、质量进行预结算,预结算付款比例为无争议货物对应货款的【】%,对有异议部分双方应按照第三条约定进行处理,并依据最终数量或/和质量化验结果在后续结算中进行结算。(2)在交货后【】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争取对数量或/和质量异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办理结算。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提请第三方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进行验收结算。2.买、卖双方约定【每周/每旬/每月】结算一次。3.买、卖双方对货物不存在任何异议后,【】(A买方B买方委托的结算方)于【每周/每旬/每月日】前根据以下结算单据对【上期、上周、上旬、上月】货款(如未特别说明,均包含运杂费在内)进行结算:(1)过衡单、货物交接单、数量计量结果,如存在过数量异议的,应提交数量最终结果依据;(2)质量化验结果,如存在过质量异议的,应提交质量最终结果依据。4.结算方式: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执行。方式1:买方和委托结算方共同出具《结算通知函》(见附件2),由买方的委托的结算方直接与卖方进行结算、付款(委托结算方名单与结算信息见附件1)。本合同约定的煤炭到委托结算方且完成验收和结算手续后【__个工作日内】由委托结算方向卖方支付无争议货物60%货款作为预结算款,委托结算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由委托结算方向卖方支付剩余已结算确认的全部货款。【运费、杂费】由【卖方】垫付的,煤炭到电厂且完成验收和结算手续后,【__个工作日内】由委托结算方向卖方支付60%代垫【运费、杂费】,委托结算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剩余已结算确认的代垫【运费、杂费】。方式2:本合同约定的煤炭到【电厂】且完成验收和结算手续后,【__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无争议货物60%货款作为预结算款,买方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剩余已结算确认的全部货款。【运费、杂费】由【卖方】垫付的,运费、杂费由【】向【买方/电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煤炭到【电厂】且完成验收和结算手续后,【__个工作日内】由【买方/电厂】向卖方支付60%代垫【运费、杂费】,【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由【买方/电厂】向卖方支付剩余已结算确认的代垫【运费、杂费】。方式3:买卖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_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运费、杂费】由【卖方】垫付的,运费、杂费由【】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卖双方完成结算确认,【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代垫【运费、杂费】。5.付款方式:【】A、现汇;B银行承兑汇票。6.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六、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卖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买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仍未纠正的;2.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经买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仍未履行的;3.在约定的交货日前【】日,买方书面通知卖方的;4.卖方发生破产清算、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买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买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卖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仍未纠正的;2.买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经卖方书面通知后【】日内仍未履行的;3.买方发生破产清算、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卖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七、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因卖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发运煤炭的,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发货物对应货款的【】支付违约金】。卖方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买方实际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卖方还应赔偿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2.因卖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导致买方缺煤停机或造成设备异常损坏的,卖方应采取更换、补发等替代方式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煤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全额赔偿,如质量不合格煤炭超过当期发货数量的【】%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照当期货物总货款的【】支付违约金。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履约保证金:卖方参与竞价时一次性交付的金额【】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卖方参与竞价时未交付保证金的,卖方应于【】向买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待卖方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后【】日内且其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争议的,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卖方未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或未能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本合同约定,或达到拒收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选择拒收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限期改正,如卖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不予支付货款,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八、不可抗力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用、没收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与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买、卖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本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九、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2.本合同由双方保密,未经许可不能对外提供,除非法律规定需要。3.本合同仅限买卖双方煤炭买卖业务,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得债权用于债权转让、保理融资、银行贷款、质押和其它融资等业务,否则,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在此情况下,买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给予卖方任何纠正或整改宽限期。4.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经双方盖章确认的本合同相关的往来传真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合同是通过竞价程序订立的,则竞价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本合同内容为准】。5.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盖章):买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住所:住所: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附件1买方委托结算方名单与结算信息委托结算方名称开票信息委托结算方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附件2结算通知函【卖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约定,贵方【】月份发运的煤炭【船舶航次为】,煤种为【】(年度【】、月度【】),数量为【】(年度【】、月度【】),到站(港)为【】,由【委托结算方】与贵方直接办理结算并支付货款。特此确认!【委托结算方】【买方】【】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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