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奶制品 牛奶招标公告(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食堂奶制品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5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预算金额:
15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5日 至 2024年8月12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08月 05日至2024年08月 12日。
2.报名方式:
2.1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磋商文件购买凭证(付款时注明项目编号 )扫描后发送至632195066@qq.com的邮箱。开标时递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
2.2磋商文件购买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
银行账户:161058930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包。
注:只有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签到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5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8月15日 15: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8月15日 15:00
磋商地点: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4678983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迎宾大道20号兴荣大厦
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焦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18314816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栋7-9
九、附件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食堂奶制品采购(挂网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日期 2024年 月 日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备注:说明:1.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2.E-mail请填写常用邮箱;3.(公章)处必须盖红章。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AHBSD-CS-2024070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食堂奶制品采购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6-一、采购类别明细-6-※二、质量要求-6-※三、配送要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期限、实施时间及地点-8-※二、验收方式、标准及考核要求-8-※四、供货及质量保证-9-※五、询价及结算-9-※六、付款方式-10-※七、违约责任-10-八、其他-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二、评审标准-13-三、无效响应-15-四、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磋商费用-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三、磋商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二)代理费收款账户:-20-八、签订合同-20-九、项目验收-20-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0-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一、经济部分-26-二、服务部分-27-三、商务部分-29-四、资格条件-31-(五)特定资格条件五、其他资料-35-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委托,进行以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折扣系数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食堂奶制品采购11零售业1.1.2.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15万元。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1.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2.报名方式:2.1非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和磋商文件购买凭证(付款时注明项目编号AHBSD-CS-2024070)扫描后发送至632195066@qq.com的邮箱。开标时递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2.2磋商文件购买账户:账户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银行账户:161058930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注:只有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签到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磋商地点。(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北京时间15:00。(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5日北京时间15:00。(七)磋商地点: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室。1.1.5.五、保证金:无。1.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46789837地址:重庆市荣昌区迎宾大道2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焦老师电话:18183148161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99号4栋7-91.2.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说明:“※”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作为符合性评审标准,不满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一、采购类别明细序号品目内容描述备注1奶制品类牛奶、酸奶制品等工作日每天早上7点送到食堂,如果需要补货必须在30分钟内送到。1.3.※二、质量要求(1)纯牛奶①规格:最小容量不低于250毫升/盒。②产品类型:全脂纯牛奶。③配料:生牛乳。④不得用复原乳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⑤蛋白质含量(g/100g)≥3.0%。⑥保质期:2-6℃,15天(或常温保存6个月)。⑦每盒牛奶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规定。⑧质量及其标识应当符合最新的GB25190《灭菌乳》、最新的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的规定,采用符合最新的GB19301《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⑨牛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当符合最新的GB25190《灭菌乳》、最新的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的规定,采用符合最新的GB19301《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2)酸奶①规格:最小容量不低于160克/杯。②产品类型:优质生牛乳发酵。③配料:部分脱脂生牛乳≥90﹪保加利亚乳杆菌,食品添加剂等。④本产品属优质生牛乳发酵。⑤保质期:2-6℃,15天(或常温保存6个月)。⑥每盒酸奶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规定。⑦酸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当符合最新的GB25190《灭菌乳》、最新的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的规定,采用符合最新的GB19301《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1.4.※三、配送要求(1)成交人按照前采购人拟定的清单进行配送,成交人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要求向采购人食堂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产品。(二)成交人需制定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紧急情况时,保证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三)对于质量及数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四)每批次产品送货时,须提交货物质量合格证明等。(五)成交人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监测认证后,由成交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条款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5.一、服务期限、实施时间及地点(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到起1年。(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二、验收方式、标准及考核要求(一)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第二篇质量要求和配送要求进行验收。(二)考核要求按照供货及质量保证要求进行考核。※三、报价要求及履约保证金(一)本次磋商报价为折扣系数报价,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包括原材料的产品价(含税)、产品的包装费、运费、装卸费、搬运、人工、仓储费、验收费、保险费、税费等。(二)本次磋商报价以“荣昌辖区内的永辉超市、永立生活超市、老百姓超市和新世纪超市(由采购人选择)”各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促销价格和特价除外),供应商自行填报折扣系数。(如供应商填报的折扣系数为0.8,询价后的基准价为10元/盒,则采购人与成交人结算价为8元/盒)。(三)供应商成交后须向采购人缴纳10000元(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人直接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供应商未出现违约情况,合同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1.7.※四、供货及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商品质量负责,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质检证明。供应商提供的常温牛奶送达时间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15天;鲜牛奶及酸奶送达时间应在包装标准生产日期的24小时内。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应无条件退换货品,并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及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轻微的视情况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供应商还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失赔偿责任。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及数量要求组织供货,应控制在采购人要求产品数量的正负5%内。若数量严重超出,采购人不予接收,由供应商自行取回超过的产品,若供应商延迟取回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行负责;若数量严重不足,由供应商在不影响采购人使用的前提下立即补足。供应商无法及时补足的,采购人可选择自行从市场立即购买,因此而产生的差价从应付的供应商货款中扣除。1.8.※五、询价及结算(一)询价1、原则上每月26日组织供应商询价,询价金额以询价时“荣昌辖区内的永辉超市、永立生活超市、老百姓超市和新世纪超市(由采购人选择)”各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促销价格和特价除外)。3、每次询价,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成交人代表应共同参与;询价结束后,参加询价的双方均应在询价单上签字确认(供应商迟到或未参加询价的视同认可询价结果)。(二)结算1、以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确认的各货品的询价金额乘以成交的折扣系数为结算单价。2、最终结算金额=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扣除金额(如有)进行据实结算。3、成交人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到询价超市对价格复核。4、个别在超市无法询价的品种,由双方在商定,酌情处理。5、供应商服务期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15万元,在项目服务期内累计结算金额提前达到15万元的,本项目合同终止。1.9.※六、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在次月15日前采购人将上月货款转入供应商指定账户(付款时间采购人可根据财务要求进行调整)。1.10.※七、违约责任1、供应商对所供商品的质量、数量等负责,严禁向采购人提供数量短缺、腐烂、变质、搀假、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对该产品作任何处置,不支付该产品货款,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若引发食物中毒,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供应商所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立即终止本合同。2、若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供货,经采购人电话或者书面通知后仍不能当日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11.八、其他(一)供应商若需提前退出供货,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批同意的,可终止合同,同时需扣除15%的履约保证金。(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2.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12.2.二、评审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磋商报价(20%)报价(20分)满足资格、符合性评审的要求且投标折扣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2服务部分(50%)配送方案(10分)对供应商配送方案(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实用性)进行综合评审:1、配送方案合理性高、科学性强、可操作性高、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高度契合得10分;2、配送方案较合理、较科学、具备可操作性、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较契合得6分;3、配送方案合理性一般、科学性一般、可操作性较欠缺、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适应性差得2分;4、无配送方案得0分。供应商应根据评审要点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编制的服务方案不宜超过200页。2服务部分(50%)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10分)1、有行之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有完善的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提供行之有效的服务考核细则得10分;2、有较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有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提供了较有效的服务考核细则得6分;3、有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但措施操作性差,有食品安全培训计划但操作性差,提供了有效性差的考核细则得2分;4、无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得0分。供应商应根据评审要点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编制的服务方案不宜超过200页。2服务部分(50%)管理与服务组织(10分)从制定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中的日常物资保障,是否建立员工日常管理、教育等制度,工作岗位合作措施进行评审:1、制定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内容齐全,方案合理、具备很强的操作性得10分;2、制定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内容较齐全,方案较合理、具备操作性得6分;3、制定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内容有缺项,方案合理性一般、方案操作性差得2分;4、无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得0分。供应商应根据评审要点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编制的服务方案不宜超过200页。2服务部分(50%)应急预案(10分)供应商制定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情况,指突发的活动、自然灾害等,应包含急管理制度等。1、应急保障措施全面、具体、合理可行的得10分;2、应急保障措施较全面、较具体、较合理可行的得6分;3、应急保障措施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够合理可行的得2分;4、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供应商应根据评审要点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编制的服务方案不宜超过200页。2服务部分(50%)防疫措施(10分)供应商制定项目防疫预防措施。1、防疫措施全面、具体、合理可行的得10分;2、防疫措施较全面、较具体、较合理可行的得6分;3、防疫措施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够合理可行的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应根据评审要点编制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晰,编制的服务方案不宜超过200页。3商务部分(30%)车辆配置5分供应商具有冷链配送车得 5分;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及权利人行驶证)、车辆照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0%)业绩10分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为政府机关部门、事业单位提供奶制品采购配送服务合同每提供1个得5分,最多可得10分。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大型企业以提供的查询参保人数截图为准。3商务部分(30%)保险保障5分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300万元及以上得5 分。提供保险单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0%)供货保障10分供应商在荣昌区城区拥有固定配送场所,且面积在100㎡及以上的得5分。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0%)供货保障10分供应商与奶制品供货单位签订有供货协议书,得5分。提供供货协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12.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1.12.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1.13.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3.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3.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四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3.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用以核对)。1.13.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13.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1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14.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收取。1.14.2.(二)代理费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园区支行银行账户:1610589301.14.3.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15.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15.1.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1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采购人(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条款差异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1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折扣系数为(折扣系数小于等于1,保留两位小数)。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18.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服务方案(格式自定)1.19.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定)1.20.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21.(五)特定资格条件1.22.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奶制品 牛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