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河道保洁招标公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 JSZC-320507-WYJS-C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5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WYJS-C2024-0012
项目名称: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517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玖拾柒万伍仟壹佰柒拾肆元整(¥3975174.00)
采购需求:

对全镇131条河道(总长133.66公里)、春申湖(0.8平方公里)做好长效河道保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内下载(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8-15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同时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春丰路406号康阳大厦
联系人:翁子豪
联系电话:0512-69399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4层主楼
联系人:汪星、蔡翔宇
联系电话:0512-66060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星、蔡翔宇
电话:0512-66060085

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7-WYJS-C2024-0012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项目类别:服务类维岳咨询WEIYUE12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八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名称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 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3响应保证金无(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4现场考察根据自身投标需要,供应商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质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及“供应商投标确认函”于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4层主楼,联系人:汪星,联系电话:0512-66060085)6磋商响应货币人民币7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8月15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8成交原则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9签订合同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10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11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响应单位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响应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投标无效因素(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二)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成交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费用收取按苏财购告[2016]43号公示内容执行。按照采购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47727.00元;131415161718192021222324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附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7-WYJS-C2024-0012项目名称: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玖拾柒万伍仟壹佰柒拾肆元整(¥3975174.00)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柒万伍仟壹佰柒拾肆元整(¥3975174.00)采购需求:对全镇131条河道(总长133.66公里)、春申湖(0.8平方公里)做好长效河道保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13: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同时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春丰路406号康阳大厦联系人:翁子豪电话:0512-693994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4层主楼联系人:汪星、蔡翔宇电话:0512-660600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星、蔡翔宇/电话:0512-66060085第二章采购需求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一、磋商编号:JSZC-320507-WYJS-C2024-0012号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三、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玖拾柒万伍仟壹佰柒拾肆元整(¥3975174.00)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玖拾柒万伍仟壹佰柒拾肆元整(¥3975174.00)四、采购需求及要求:(一)河道保洁范围:黄埭高新区镇级及以上河道序号河名起点终点长度(米)河道等级1春申湖  0.8平方公里市级及以上2黄埭塘元和荡口西塘河闸口8600区级3浒东运河西塘河新区交界1700区级4大寨河东里河黄泥港4150镇级5杨家里河东里河西塘河4000镇级6木杏桥港胜岸桥黄埭塘1370镇级7韩渡桥港横河港黄埭塘2000镇级8江桥港横泾港口黄埭塘2450镇级9园上港岸石港大桥黄埭塘1450镇级10杨家湾许埂上浜浒东河3350镇级11312新开河曹家里浜杨家湾2200镇级12周步港望虞河杨家里河1900镇级13浒东河东里河浒东运河3100镇级14古宫新开河太东路陆家浜1100镇级15东瓜荡黄埭塘春申湖2400镇级16东里河望虞河西塘河6000镇级17黄泥港浒关铁路浒东运河1500镇级 总长度  47270       黄埭高新区村级河道序号河名起点终点长度(米)河道等级1庙泾浜东瓜荡旺圩河580村级2火车浜旺庄浜浜底550村级3旺庄浜东瓜荡浜底350村级4西泾上浜黄埭塘浜底130村级5石拉浜东瓜荡裴家圩1300村级6太平桥港东瓜荡金家浜800村级7皮市桥港黄埭塘潘阳港1230村级8潘阳港潘阳港西塘闸800村级9金家浜潘阳港浜底650村级10朱藤花浜潘阳港浜底600村级11唐善浜东瓜荡浜底350村级12唐角里浜皮市桥港浜底150村级13小桥头浜黄埭塘浜底150村级14田都里浜中市路浜底600村级15横河港韩渡桥港江桥港370村级16娄子浜娄子浜口浜底280村级17韩渡浜韩渡桥浜浜底90村级18旺圩河黄埭塘口架友150村级19许埂上浜大寨河三埂村部2470村级20下旺浜浒东河浜底1200村级21陈巷上浜大寨河胡家弄710村级22朱家桥浜浒东河浜底1910村级23马沙桥浜东里河长旺路1250村级24史家浜1-3黄埭塘浜底450村级25鹤泾湾南州河浜底2300村级26埝里港园上港湾塘浜1800村级27金家岸河园上港口南州河口1800村级28坝头河金家岸河浜底960村级29白荡湾码头闸口金家岸河970村级30南州河金家岸口旺家角闸680村级31湾塘浜埝里港旺家角大桥430村级32码头浜黄埭塘浜底300村级33青石桥港黄埭塘旺生桥港口1580村级34倪桥头港青石桥港木杏桥港1350村级35龙泾浜木杏桥港浜底850村级36潭家浜青石桥港浜底420村级37倪渡浜青石桥港浜底400村级38青石浜青石桥港浜底360村级39四丫头港园上港青石桥港360村级40南园浜园上港 浜底300村级41北园浜园上港浜底300村级42南头浜木杏桥港浜底300村级43朱家浜园上港浜底140村级44袁埂浜木杏桥港浜底120村级45蒋埂上浜木杏桥港浜底100村级46顾家浜园上港浜底90村级47夏家浜黄埭塘浜底80村级48西庄浜西庄浜口浜底450村级49蒋基港望虞河浜底2700村级50陆家浜东里河西塘河3550村级51罗泾桥浜东里河浜底860村级52大安浜望虞河浜底860村级53唐村浜东里河浜底730村级54汤埂浜北屈港浜底700村级55蒋埂浜东里河浜底520村级56积巷桥港东里河浜底440村级57金雪湾望虞河浜底400村级58高江浜罗泾桥浜底340村级59居家里东里河浜底290村级60黄鳝泥港东里河许埂上浜2300村级61盛家浜黄鳝泥港浜底750村级62小桥浜东里河浜底690村级63胡家弄陈巷上浜浜底660村级64钥匙头浜黄鳝泥港浜底320村级65朱杏浜东里河浜底290村级66北屈港望虞河杨家里河1800村级67梅沙浜北屈港浜底970村级68朱定巷浜望虞河浜底390村级69曹家里浜十图巷港黄泥港1400村级70十图巷港杨家湾曹家里浜930村级71施家浜十图巷浜浜底1440村级72周家湾浜底(观基桥)浜底1050村级73许家湾曹家里浜浜底750村级74张埂浜浜底(观基桥)浜底660村级75盛埂上浜黄鳝泥港浜底570村级76后邢家浜曹家里浜浜底450村级77前邢家浜曹家里浜浜底430村级78陆家里浜浜底(观基桥)浜底380村级79湾里浜黄鳝泥港浜底380村级80姚云鸡浜十图巷浜浜底370村级81高头浜曹家里浜浜底330村级82陆家湾许家湾浜底270村级83罗埂浜曹家里浜浜底220村级84周家桥河大寨河曹家里浜2150村级85金龙浜杨家湾浜底1150村级86火烧浜浒东河浜底1000村级87桑树浜大寨河浒东河880村级88坞墩浜杨家湾浜底420村级89孟丁浜杨家湾新开河400村级90前浜浒东河浜底370村级91后浜浒东河浜底340村级92龙里浜杨家湾浜底340村级93方桥浜浒东河西塘河1830村级94虎丘浜东里河浜底1350村级95北新庄湾浒东河浒东运河1100村级96金家浜浒东运河浜底880村级97南芦塘浒东运河浜底800村级98油车浜浒东运河浜底750村级99孙家浜浒东河浜底710村级100旺巷浜浒东河浜底360村级101湾里浜东里河浜底250村级102三思港浜底浜底200村级103邢埂浜东里河浜底170村级104安全浜浒东河浜底680村级105钱埂浜张埂上浜浜底2100村级106四图浜杨家里河蒋基港1520村级107庄郎浜浜底(周步港)浜底950村级108张埂上浜望虞河蒋基港900村级109马头浜浜底(周步港)浜底800村级110谢埂浜周步港浜底300村级111南庄上蒋基港浜底250村级112虞家里浜周步港浜底230村级113东浜浜底浜底240村级114董巷浜浜底浜底220村级 总长度  86390 (二)船只要求:船只品种及数量:河道保洁船只设备必须满足河道保洁需要,提供玻璃钢汽油机船不少于25艘,每艘船必须有其相应的编号;提供钢制双体船不少于1艘;自动蓝藻打捞船不少于1艘。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购置、租赁或者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均可。玻璃钢汽油机船自有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船只及舷外机(发动机)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及船只产权证明,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钢制双体船自有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船只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船只检验证书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及船只产权证明,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玻璃钢汽油机船要求:船总长:≥5米;船总宽:≥1.6米;型深:≥0.6米;装载容积:≥1立方;载重:≥1.5吨;工作航速:≥5km/h;发动机功率:≥6匹;乘员:≥2人;驱动方式:螺旋桨。钢制双体船要求:船总长:≥9米;船总宽≥3米;型深:≥0.75米;载重:≥2吨。自动蓝藻打捞船要求:中仓容积不小于5立方。其他要求:①船只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对工作船只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有隐患的船只应及时进行检修保养,船况较差的应予以更换,杜绝船只带病上岗,同时要落实定期保养和检修制度,确保船况安全正常。②任何船只发出的声音声贝不得超过苏州市相城区规定的噪音污染范围,每年的规定范围根据相应政策性文件变化而变化,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须无条件响应相关政策要求。③船只外观及规格必须符合苏州市相城区地方规定,不得影响市容市貌。④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对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做好相应培训纪录,严禁酒后上岗,船上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穿救生衣,船只配备救生圈(衣)。(三)河道保洁标准:要求每天保洁次数不少于3遍(来回为1遍),早晨8:00前完成首遍河道保洁工作,8:00之后的整个河道保洁工作时间内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和水草;河道管理范围内岸坡需保洁整齐洁净到位,河道挡墙(包括直立式和护坡式)内无杂草和垃圾、杂物;水域内桥梁支柱、基础等干净、清洁;与区外河道交汇处拦网完好无损;突发性的漂浮物、垃圾、杂物打捞、清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无卫生死角和盲区。蓝藻防控期间,做好蓝藻巡查打捞处置工作,确保河面无蓝藻。(四)河道保洁作业时间:河道保洁作业时间为6:00~18:00;就餐时间不间断保洁;若遇重大活动,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保洁时间的调整;每日首次河道保洁工作应于8:00前结束。(五)服务组织管理:节假日照常上班,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应无条件按采购单位要求统一安排和调度并完成采购单位布置的工作,同时要准备好一支突击保洁队伍,随时应付各种突击保洁工作;应将保洁班组和保洁区域安排情况、船只安排情况、保洁小组负责人、班组人员、管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汇报采购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擅自进行人员调动,变更保洁范围;应就保洁范围的具体情况,划分工作片,安排工作负责的人员担任片管理员,保持与采购单位在工作上的紧密联系,加强保洁现场的巡视、监督,以提高河道的保洁水平和保洁质量。同时在工作时间内中标单位管理层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尤其重大任务时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六)管理职责:1、按照考核保洁内容和招标文件要求开展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河道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中标单位应组成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保洁人员定员定岗,安排专人负责河道巡查平台交办单处理与答复。中标单位必须与保洁人员签订合同并经采购单位认可,按月支付保洁人员工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苏州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采购人认可)和台账,建立每月自查制度,如实填写自查报表,自查与台帐按时报采购单位。2、中标单位应有相关的安全措施,承担保洁人员、船只等相关安全的责任,保洁人员均需配备救生衣。所聘用的保洁人员应遵纪守法、文明作业,统一着装;打捞上岸的垃圾、杂物应做到日捞日清,保洁船内无积存垃圾,不发生垃圾随意丢弃或乱堆乱放现象。遇重大节日或相城区特殊活动,应服从采购单位的要求和安排,做好突击性的保洁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接受采购单位的各类检查、考核及其结果,并按通知给付的金额开具发票或行政性收据。准时参加采购单位的会议。中标单位不得转包。3、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保洁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视情节要求中标单位按损失金额的10%--20%赔偿。4、考核: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月进行工作考核,结合河道巡查平台巡查问题数和整改率计算评分。5、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按《相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方案》为依据,按城管局制定的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标准测评,考核测评结果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部分服务费,月度经费=合同总金额/12*80%-月度考核扣款(见考核得分表),由甲方进行支付。(2)余下的10%视季度考核情况再行支付。若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季度余款;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至94分的,按照季度考核经费总金额×季度考核综合得分数%支付上述服务费;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不包含85分)以下的,该季度服务费余额全额扣除。(3)另余10%视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若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年度余款;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至94分的,按照年度考核经费总金额×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数%支付上述服务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不包含85分)以下的,按照年度考核经费总金额×50%支付。(4)考核得分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镇级及村级考核,镇级考核占70%,村级考核占30%。其中镇级考核又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镇级考核及上级河道第三方巡查平台考核,两部分各占50%。即①河道养护管理镇级考核得分=镇级月度评分×50%+上级河道第三方巡查平台评分×50%;②河道养护管理村级考核得分=月度评分;③河道养护管理考核得分=镇级月度考核得分×70%+村级月度考核得分×30%(七)河道保洁安全操作制度:1、船上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不开小差;2、严禁河道保洁人员未穿安全救身衣上船作业;3、每次作业前,应先检查机械设备等设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整改;4、在工作时间内,船速不宜过快,转弯或调头等均应放慢速度,以免出现事故隐患;5、严禁在非上下点上下船;6、夏天严禁赤脚、穿拖鞋作业,冬季雨雪天结冰时上下船需做好防滑工作,雨天时救生衣必须穿在最外面。(八)河道保洁员要求:河道保洁员中需有不少于30名会驾驶船只(船只品种为玻璃钢汽油船),同时懂得船只的简单维修及养护,到岗前必须培训到位,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九)蓝藻水华打捞处置:1、人员要求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负责所属作业区域内的打捞工作。遵守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作业现场安全、文明、有序。熟练操作各种打捞设备,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干净、整洁。藻泥处置人员熟练操作处置设备,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做好现场的环境卫生,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完善台账资料,及时做好藻水、藻泥量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及时做好藻水的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藻泥需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资源化利用处理。2、设备要求(1)蓝藻防控期间,乙供设备产生的耗材,如:0号柴油、汽油等费用都已包含在本次的投标报价中。(2)乙供蓝藻打捞船只、运藻船只需满足防控需要,每船至少配置2人。(3)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购置、租赁或者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均可。蓝藻打捞设备自有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及船只产权证明,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十)驳岸无主垃圾清理服务管理要求:1、驳岸垃圾类别: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包括驳岸沿线无主绿化修剪及修剪过后产生的绿化垃圾)、垦种垃圾(包括驳岸沿线配合相关部门铲除违法垦种及铲除过后产生的垦种垃圾)、其它杂物垃圾及垃圾清理清运和处置。2、驳岸垃圾清理要求:须得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按要求进行清理;接到采购单位清理通知后正常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采购单位申请延期并说明情况;单次清理过后必须经过采购单位现场验收,验收合格方为有效;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处理清理产生的垃圾,不得二次违规处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3、清运设备要求:要求配备核载2吨以上的垃圾清运汽车不少于1辆,由于河道驳岸的特殊地理因素,导致部分清理点位大型机械设备和车辆无法进入,要求投标单位同时配备2辆垃圾清运三轮车。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购置、租赁或者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均可,垃圾清运汽车自有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须在投标中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车辆交强险保单复印件,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垃圾清运三轮车自有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购置发票,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产权证明,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保洁人员操作标准:保洁人员作业标准:①作业人员无拾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②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占道等作业扰民问题;③中标单位承担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④中标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垃圾收清运质量标准:①垃圾收集作业做到车走地净;②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③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采用专用车辆专门清运至合法的垃圾填埋场,沿途做到密闭运输,不得抛撒滴漏。垃圾装运车操作规范:①垃圾装运车装运垃圾应谨慎操作,小心驾驶,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倒车时注意车后情况,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绝对禁止有人在车厢结合部,要待人员离开后再进行操作驾驶车辆。以防人身机械事故的发生;②倾倒垃圾时,应小心谨慎操作,遵守现场规章制度;③每次运完垃圾,应及时清洗车辆,保证车辆的整洁。突发事故、紧急情况(节假日、恶劣天气等):①遇雨雪天气时,应及时更换车辆保险装置,配备相应的人员防护用品;②配备代班车辆和人员,以便作业车辆因故障或发生事故,能正常作业;③遭遇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时,应及时汇报采购单位经批准后停止作业。安全责任:中标单位负责在垃圾清理中一切安全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涉。(十一)垃圾处置要求:(1)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2)按照垃圾处置规定分类处置。(3)水草水葫芦蓝藻100%资源化利用处置。(十二)水生植物养护要求:(1)适时抽稀:对生长迅速、扩散能力强的水生植物,如甚蒲、荷花等应及时进行抽稀,防止侵蚀其他品种。(2)及时修剪:生长期内,合理修剪可促进水生植物的生长、开花如黄葛蒲生长期间多修剪,不仅可以促进生长,还能延长其绿叶期;千麟菜等花后修剪可促进二次开花。(3)随时清除杂物:及时清除水中杂草、塑料垃圾、水生植物的残花残叶,池底或池水过于污浊时要换水或彻底清理。(4)采用缸、盆等容器栽植的植物,如荷花、睡莲等,要定期进行分株,一般为1~2年分裁一次,可保持其正常生长。(5)定期观察水位情况,如水生植物长时间缺水或受淹,应重新进行栽植,使其恢复生长。(6)对水体流动性大的,如因船只行驶而造成离土漂浮于水面的水生植物,应及时打捞并重新栽植。(7)检查有无病虫害,以人工防治为主,如剪除病虫叶等,避免污染水源。(8)控制水体污染源:及时检查水体污染情况,如发现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口,应及时处理,进行截污,减轻河道污染程度;对于降水、农药、地表径流等无法避免的污染,可依靠水生植物自身的净化能力来清除。(9)加强对现有水生植物的保护力度。四、人员综合要求1、本项目人员配置总数为64人,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人、河道保洁员55人、巡查人员5人、白色垃圾清运人员3人。此配置要求为人员配置最低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河道保洁实际情况增加人员配置,但不得低于采购要求。2、所有保洁人员年龄要求: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禁止使用超龄人员。要求所有人员身体健康,其中拟投入河道保洁人员须会游泳。3、所有船只驾驶人员须持三类及以上《适任证书》上岗、身体健康。4、中标单位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所在行政区域的当前最低缴费标准,同时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期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5、所有保洁人员必须身着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统一的保洁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的胸卡,服装及胸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五、项目组人员、船只(设备)专用原则:1、项目组人员专用原则:项目组人员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且原则上不得更换。中标后项目组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承包人未经采购方批准私自更换的,一经发现处罚100000元/人·次,同时承包人仍应按投标承诺将人员配备到位。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组人员,应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中标后由于项目组人员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视为不称职,采购方将要求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组人员,且所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无论承包人申请更换或因不称职更换项目组人员均视为承包人违约行为,采购方将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项目负责人80000元/人·次,项目组其他人员50000元/人·次。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成员必须唯一,不得选择性提供,否则该投标单位不具备中标资格。2、船只(设备)专用原则:(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相关船只(设备),并承诺投入船只(设备)均为该项目(标段)专用船只(设备),不得用于其他标段或其他项目且原则上不得更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船只(设备)用于其它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船只(设备)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船只(设备)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10000元/艘(台)·次。若出现三艘(台)·次(含)以上该类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投标人现自有专用船只(投标时承诺配置的“现自有”船只)在合同开始时,投标人应按照其投标书承诺将“现自有”船只配备到位。若合同开始时自有船只未到位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的招标项目。(3)投标人承诺船只(投标时承诺在中标后配备的船只)若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现自有专用船只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在进场核验前将承诺配备(购买或租赁均可)的船只配备到位,否则,无论采购人是否同意承包人进场服务,承包人均应按照采购人进场核验报告中明确的限期整改期限,将船只配备到位,并支付违约金。整改期限届满,如仍未配备到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且被解除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方所有的招标项目的投标。(4)承包人如需更换本项目专用船只(设备),应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更换船只(设备)的型号、参数、性能等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且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初次登记日期不得早于被更换船只。承包人更换船只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10000元/艘(台)·次。(5)船只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方要求进行船只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6)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做好船只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若机械化作业船只、专用设备出现故障,承包人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船只设备来进行保洁工作,若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要求的,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更换,并报请采购人同意,所更换船只(设备)的型号、参数、性能等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且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初次登记日期不得早于被更换船只。承包人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机械化作业船只收取违约金5000元/艘·天,专用设备收取2000元/艘(台)·天)。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7)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有义务无条件接受由采购人采购并投入的船只、设备,同时做好船只、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工作。六、进场核验进场核验时间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采购方组织中标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对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船只、设备、工具、保险、服装等的到位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由采购方出具进场核验报告。现场核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采购方出具“合格”的进场核验报告并明确进场日期。现场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进场服务,在进场核验报告中明确不符合事项及整改期限,无论采购方是否同意进场服务,中标人均应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收取时间自核验之日起至中标人整改完成核验合格之日止。整改期限届满,如经采购方现场核验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七、综合说明1、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案。3、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其他要求:4.1供应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突发情况,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完成需要配合的服务。4.2供应商需严格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的,供应商需及时更正至采购人确认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4.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发现查实者一律取消合同。4.4供应商应对服务危险性、潜在危险认真考虑周全,对所有项目安全负责,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供应商需及时通知采购方。5、本项目报价包括在服务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船只的使用费用(折旧、维保费、油费等),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所需机械设备及工具、器具等的使用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耗材、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7、服务响应:中标单位应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服务期内出现的问题,中标单位必须20分钟内响应,1.5小时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问题。其他未尽事宜按其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8、服务期限:一年(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9、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10、付款方式:(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2)甲方根据每月考核分值以及乙方开具的合格增值税发票,每季度结算费用,月度经费=合同总金额/12*80%-月度考核扣款(见考核得分表)。(3)余下的10%视季度考核情况再行支付。若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季度余款;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至94分的,按照季度考核经费总金额×季度考核综合得分数%支付上述服务费;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不包含85分)以下的,该季度服务费余额全额扣除。(4)另余10%视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若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年度余款;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至94分的,按照年度考核经费总金额×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数%支付上述服务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不包含85分)以下的,按照年度考核经费总金额×50%支付。(4)上述付款方式可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付款前,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供:(1)合格的发票。(2)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11、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八、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甄别较大数额罚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32号)、《层转《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4号)文件的规定,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平台”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平台”系统获取“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应填写《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九、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本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资格性审查资料1、封面;2、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资格审查响应文件4.1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4.5供应商满足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关设备、人员等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一期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最新一期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5.符合性证明材料;(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2)响应声明(格式附后);(3)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4)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注:响应单位所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对响应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判。(二)综合评审响应文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属)(《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上传资料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声明函);7、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8、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自拟);9、其他可以证明响应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0、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格式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人员证书、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注:(1)以上序号1-4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序号5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应供应商的评分。七、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对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费、办公设备、器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其他均不再另行计费。磋商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磋商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原则上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确定。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2.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总价。3.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八、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60日历天。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响应文件。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除按照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九、截止时间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2.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以后递交(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十、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3.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供应商点击答疑澄清按钮,进入询标回复界面,供应商点击【响应】按钮,进行询问响应,填写询问响应内容后,进行询问响应函签章,内容校验后进行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8.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进行回复。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2.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3.信用记录评审(1)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2)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2.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第2.1条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第2.2第二项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3)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查询截止时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5)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十一、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1.无效投标条款(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人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5)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十二、评审内容的保密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3.在评审期间,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十三、成交单位的确认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采购单位的委托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代理人签署。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响应供应商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磋商供应商未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代理人签署,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十四、合同授予标准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十五、成交通知书1.确定出成交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十六、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原则上不超过30日),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响应人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十七、其他1.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2.政府采购政策(如属)(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十八、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九、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补充通知为准。2526272829303132第三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各成员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也不进行评审。3、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响应文件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时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总得分相同的,以响应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供应商的,如果响应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二、评分标准(一)价格部分:10分磋商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无效响应报价的响应文件不得中标。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10%)。(二)工作方案(59分)1、针对本项目管理常规河面保洁组织实施服务方案比较: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合理性强、操作性强10分;方案内容较全面、合理性较强、操作性较强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基本合理、有一定操作性得3分;未提供不分。10分2、提供对本项目管理驳岸无主垃圾清理实施服务方案进行比较:方案内容描述清晰,方案细致,分析全面、合理得9分;方案内容描述较清晰,方案较细致,分析较全面、合理得6分;方案内容描述一般,方案内容一般,分析不够全面、合理得3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9分3、针对本项目(节假日、重大活动、整治工作、恶劣天气等)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比较:方案详细完整、操作性强得8分;方案较详细、有一定操作性得5分;应急方案不够详细、可行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4、针对本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比较:管理理措施完善可行、最具合理性得8分;管理措施基本可行、较合理得5分;管理措施内容不够完善、可行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8分5、针对本项目培训方案比较:方案全面、合理、操作性强得8分;方案较全面、合理、可操作得5分;方案简单、合理性一般、操作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6、投标单位测评人员内部考核及奖惩制度比较:内部考核及奖惩制度完善可行、机制分明得8分;内部考核及奖惩制度基本完善可行、机制较分明得5分;内部考核及奖惩制度可行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7、针对本项目现代化管理方案比较:现代化管理方案系统全面,所用管理工具功能齐全的得8分;现代化管理方案系统比较全面,所用管理工具功能比较齐全的得5分;现代化管理方案系统全面性一般,所用管理工具功能齐备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三)人员配备(7分)1、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4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员证、应急救援员证,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安全员证书扫描件、应急救护证扫描件,或提供以上证书的官网查询完整页面截图,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对应项不得分。)2、本项目配置的其他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3分;①安全员,具备安全员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②信息管理员,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或教育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③其他管理人员中具备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以上人员及证书只计一次得分,不重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安全员证书扫描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或提供以上证书的官网查询完整页面截图,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对应项不得分。)(四)公司综合实力(24分)1、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份3分,最高9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上述认证证书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可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完整截图,否则不得分。2、响应单位类似业绩响应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1个得3分,最高得15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任一期发票扫描件,不提供则不得分。)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已成交的将取消资格。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采购编号:JSZC-320507-WYJS-C2024-0012甲方(采购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供应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依据甲方委托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组成1.1采购的服务内容概述: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1.2服务具体范围:本项目主要是对2024年黄埭镇河道保洁项目招标,对全镇131条河道(总长133.66公里)、春申湖(0.8平方公里)做好长效河道保洁服务。1.2.1河道保洁范围:1.2.2船只要求:船只品种及数量:河道保洁船只设备必须满足河道保洁需要,提供玻璃钢汽油机船不少于25艘,每艘船必须有其相应的编号;提供钢制双体船不少于1艘;自动蓝藻打捞船不少于1艘。玻璃钢汽油机船要求:船总长:≥5米;船总宽:≥1.6米;型深:≥0.6米;装载容积:≥1立方;载重:≥1.5吨;工作航速:≥5km/h;发动机功率:≥6匹;乘员:≥2人;驱动方式:螺旋桨。钢制双体船要求:船总长:≥9米;船总宽≥3米;型深:≥0.75米;载重:≥2吨。自动蓝藻打捞船要求:中仓容积不小于5立方。其他要求:①船只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对工作船只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有隐患的船只应及时进行检修保养,船况较差的应予以更换,杜绝船只带病上岗,同时要落实定期保养和检修制度,确保船况安全正常。②任何船只发出的声音声贝不得超过苏州市相城区规定的噪音污染范围,每年的规定范围根据相应政策性文件变化而变化,乙方在服务期内须无条件响应相关政策要求。③船只外观及规格必须符合苏州市相城区地方规定,不得影响市容市貌。④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对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并做好相应培训纪录,严禁酒后上岗,船上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穿救生衣,船只配备救生圈(衣)。1.2.3河道保洁标准:要求每天保洁次数不少于3遍(来回为1遍),早晨8:00前完成首遍河道保洁工作,8:00之后的整个河道保洁工作时间内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和水草;河道管理范围内岸坡需保洁整齐洁净到位,河道挡墙(包括直立式和护坡式)内无杂草和垃圾、杂物;水域内桥梁支柱、基础等干净、清洁;与区外河道交汇处拦网完好无损;突发性的漂浮物、垃圾、杂物打捞、清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无卫生死角和盲区。蓝藻防控期间,做好蓝藻巡查打捞处置工作,确保河面无蓝藻。1.2.4河道保洁作业时间:河道保洁作业时间为6:00~18:00;就餐时间不间断保洁;若遇重大活动,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保洁时间的调整;每日首次河道保洁工作应于8:00前结束。1.2.5服务组织管理:节假日照常上班,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统一安排和调度并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同时要准备好一支突击保洁队伍,随时应付各种突击保洁工作;应将保洁班组和保洁区域安排情况、船只安排情况、保洁小组负责人、班组人员、管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汇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行人员调动,变更保洁范围;应就保洁范围的具体情况,划分工作片,安排工作负责的人员担任片管理员,保持与甲方在工作上的紧密联系,加强保洁现场的巡视、监督,以提高河道的保洁水平和保洁质量。同时在工作时间内乙方管理层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尤其重大任务时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1.2.6管理职责:(1)按照考核保洁内容和招标文件要求开展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承包保洁的河道稳定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为保证保洁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应组成固定的专业保洁队伍,保洁人员定员定岗,安排专人负责河道巡查平台交办单处理与答复。乙方必须与保洁人员签订合同并经甲方认可,按月支付保洁人员工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苏州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建立保洁管理相关制度(甲方认可)和台账,建立每月自查制度,如实填写自查报表,自查与台帐按时报甲方。(2)乙方应有相关的安全措施,承担保洁人员、船只等相关安全的责任,保洁人员均需配备救生衣。所聘用的保洁人员应遵纪守法、文明作业,统一着装;打捞上岸的垃圾、杂物应做到日捞日清,保洁船内无积存垃圾,不发生垃圾随意丢弃或乱堆乱放现象。遇重大节日或相城区特殊活动,应服从甲方的要求和安排,做好突击性的保洁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接受甲方的各类检查、考核及其结果,并按通知给付的金额开具发票或行政性收据。准时参加甲方的会议。乙方不得转包。(3)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保洁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要求乙方按损失金额的10%--20%赔偿。(4)考核:甲方对乙方按月进行工作考核,结合河道巡查平台巡查问题数和整改率计算评分。(5)考核标准。1)按《相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方案》为依据,按城管局制定的市场化作业考核管理标准测评,考核测评结果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部分服务费,月度经费=合同总金额/12*80%-月度考核扣款(见考核得分表),由甲方进行支付。2)余下的10%视季度考核情况再行支付。若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季度余款;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至94分的,按照季度考核经费总金额×季度考核综合得分数%支付上述服务费;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不包含85分)以下的,该季度服务费余额全额扣除。3)另余10%视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若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年度余款;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至94分的,按照年度考核经费总金额×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数%支付上述服务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不包含85分)以下的,按照年度考核经费总金额×50%支付。4)考核得分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镇级及村级考核,镇级考核占70%,村级考核占30%。其中镇级考核又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镇级考核及上级河道第三方巡查平台考核,两部分各占50%。即①河道养护管理镇级考核得分=镇级月度评分×50%+上级河道第三方巡查平台评分×50%;②河道养护管理村级考核得分=月度评分;③河道养护管理考核得分=镇级月度考核得分×70%+村级月度考核得分×30%1.2.7河道保洁安全操作制度:(1)船上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不开小差;(2)严禁河道保洁人员未穿安全救身衣上船作业;(3)每次作业前,应先检查机械设备等设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整改;(4)在工作时间内,船速不宜过快,转弯或调头等均应放慢速度,以免出现事故隐患;(5)严禁在非上下点上下船;(6)夏天严禁赤脚、穿拖鞋作业,冬季雨雪天结冰时上下船需做好防滑工作,雨天时救生衣必须穿在最外面。1.2.8河道保洁员要求:河道保洁员中需有不少于30名会驾驶船只(船只品种为玻璃钢汽油船),同时懂得船只的简单维修及养护,到岗前必须培训到位,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1.2.9蓝藻水华打捞处置:(1)人员要求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负责所属作业区域内的打捞工作。遵守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作业现场安全、文明、有序。熟练操作各种打捞设备,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干净、整洁。藻泥处置人员熟练操作处置设备,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做好现场的环境卫生,保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完善台账资料,及时做好藻水、藻泥量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及时做好藻水的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藻泥需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资源化利用处理。(2)设备要求1)蓝藻防控期间,乙供设备产生的耗材,如:0号柴油、汽油等费用都已包含在本次的合同价中。2)乙供蓝藻打捞船只、运藻船只需满足防控需要,每船至少配置2人。3)船只配备。1.2.10驳岸无主垃圾清理服务管理要求:(1)驳岸垃圾类别: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包括驳岸沿线无主绿化修剪及修剪过后产生的绿化垃圾)、垦种垃圾(包括驳岸沿线配合相关部门铲除违法垦种及铲除过后产生的垦种垃圾)、其它杂物垃圾及垃圾清理清运和处置。(2)驳岸垃圾清理要求:须得到甲方通知后按要求进行清理;接到甲方清理通知后正常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甲方申请延期并说明情况;单次清理过后必须经过甲方现场验收,验收合格方为有效;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处理清理产生的垃圾,不得二次违规处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3)清运设备要求:(4)保洁人员操作标准:1)保洁人员作业标准:①作业人员无拾荒行为,无聚堆闲聊、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②作业文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占道等作业扰民问题;③乙方承担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④乙方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2)垃圾收清运质量标准:①垃圾收集作业做到车走地净;②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③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采用专用车辆专门清运至合法的垃圾填埋场,沿途做到密闭运输,不得抛撒滴漏。3)垃圾装运车操作规范:①垃圾装运车装运垃圾应谨慎操作,小心驾驶,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倒车时注意车后情况,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绝对禁止有人在车厢结合部,要待人员离开后再进行操作驾驶车辆。以防人身机械事故的发生;②倾倒垃圾时,应小心谨慎操作,遵守现场规章制度;③每次运完垃圾,应及时清洗车辆,保证车辆的整洁。4)突发事故、紧急情况(节假日、恶劣天气等):①遇雨雪天气时,应及时更换车辆保险装置,配备相应的人员防护用品;②配备代班车辆和人员,以便作业车辆因故障或发生事故,能正常作业;③遭遇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时,应及时汇报甲方经批准后停止作业。5)安全责任:乙方负责在垃圾清理中一切安全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1.2.10垃圾处置要求:(1)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2)按照垃圾处置规定分类处置。(3)水草水葫芦蓝藻100%资源化利用处置。1.2.11水生植物养护要求:(1)适时抽稀:对生长迅速、扩散能力强的水生植物,如甚蒲、荷花等应及时进行抽稀,防止侵蚀其他品种。(2)及时修剪:生长期内,合理修剪可促进水生植物的生长、开花如黄葛蒲生长期间多修剪,不仅可以促进生长,还能延长其绿叶期;千麟菜等花后修剪可促进二次开花。(3)随时清除杂物:及时清除水中杂草、塑料垃圾、水生植物的残花残叶,池底或池水过于污浊时要换水或彻底清理。(4)采用缸、盆等容器栽植的植物,如荷花、睡莲等,要定期进行分株,一般为1~2年分裁一次,可保持其正常生长。(5)定期观察水位情况,如水生植物长时间缺水或受淹,应重新进行栽植,使其恢复生长。(6)对水体流动性大的,如因船只行驶而造成离土漂浮于水面的水生植物,应及时打捞并重新栽植。(7)检查有无病虫害,以人工防治为主,如剪除病虫叶等,避免污染水源。(8)控制水体污染源:及时检查水体污染情况,如发现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口,应及时处理,进行截污,减轻河道污染程度;对于降水、农药、地表径流等无法避免的污染,可依靠水生植物自身的净化能力来清除。(9)加强对现有水生植物的保护力度。1.3服务期限:一年(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4合同价款的组成:合同价款包含甲方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合同金额:人民币¥。包括在服务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船只的使用费用(折旧、维保费、油费等),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所需机械设备及工具、器具等的使用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耗材、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2.1中标通知书;2.2乙方成交的投标文件;2.3招标文件;2.4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三、合同价格支付3.1支付步骤和比例:(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2)甲方根据每月考核分值以及乙方开具的合格增值税发票,每季度结算费用,月度经费=合同总金额/12*80%-月度考核扣款(见考核得分表)。(3)余下的10%视季度考核情况再行支付。若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季度余款;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至94分的,按照季度考核经费总金额×季度考核综合得分数%支付上述服务费;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不包含85分)以下的,该季度服务费余额全额扣除。(4)另余10%视年度考核情况支付。若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年度余款;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包含85分)至94分的,按照年度考核经费总金额×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数%支付上述服务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不包含85分)以下的,按照年度考核经费总金额×50%支付。(4)上述付款方式可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根据《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注:本项目暂定合同价10%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采购方与成交单位协商确定是否支付预付款和预付款比例。如成交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3付款前,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供:(1)合格的发票。(2)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四、服务工作管理4.1人员配置。4.1.1所有保洁人员年龄要求: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禁止使用超龄人员。要求所有人员身体健康,其中拟投入河道保洁人员须会游泳。4.1.2所有船只驾驶人员须持三类及以上《适任证书》上岗、身体健康。4.1.3乙方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所在行政区域的当前最低缴费标准,同时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期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4.1.4所有保洁人员必须身着符合甲方要求统一的保洁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的胸卡,服装及胸卡费用由乙方承担。4.2项目组人员、船只(设备)专用原则:4.2.1项目组人员专用原则:项目组人员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且原则上不得更换。中标后项目组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承包人未经甲方批准私自更换的,一经发现处罚100000元/人·次,同时承包人仍应按投标承诺将人员配备到位。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组人员,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中标后由于项目组人员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视为不称职,甲方将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组人员,且所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无论承包人申请更换或因不称职更换项目组人员均视为承包人违约行为,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项目负责人80000元/人·次,项目组其他人员50000元/人·次。4.2.2船只(设备)专用原则:(1)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备相关船只(设备),并承诺投入船只(设备)均为该项目(标段)专用船只(设备),不得用于其他标段或其他项目且原则上不得更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船只(设备)用于其它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船只(设备)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更换船只(设备)的,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0000元/艘(台)·次。若出现三艘(台)·次(含)以上该类违约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现自有专用船只(投标时承诺配置的“现自有”船只)在合同开始时,乙方应按照其投标书承诺将“现自有”船只配备到位。若合同开始时自有船只未到位的,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所有的招标项目。(3)乙方承诺船只(投标时承诺在中标后配备的船只)若乙方投入本项目的现自有专用船只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在进场核验前将承诺配备(购买或租赁均可)的船只配备到位,否则,无论甲方是否同意承包人进场服务,承包人均应按照甲方进场核验报告中明确的限期整改期限,将船只配备到位,并支付违约金。整改期限届满,如仍未配备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且被解除合同的单位将在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所有的招标项目的投标。(4)承包人如需更换本项目专用船只(设备),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更换船只(设备)的型号、参数、性能等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且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初次登记日期不得早于被更换船只。承包人更换船只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违约金10000元/艘(台)·次。(5)船只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船只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6)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做好船只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若机械化作业船只、专用设备出现故障,承包人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船只设备来进行保洁工作,若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要求的,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更换,并报请甲方同意,所更换船只(设备)的型号、参数、性能等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且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初次登记日期不得早于被更换船只。承包人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违约金(机械化作业船只收取违约金5000元/艘·天,专用设备收取2000元/艘(台)·天)。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在服务期内,乙方有义务无条件接受由甲方采购并投入的船只、设备,同时做好船只、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工作。4.3进场核验进场核验时间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甲方组织乙方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对乙方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船只、设备、工具、保险、服装等的到位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由甲方出具进场核验报告。现场核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甲方出具“合格”的进场核验报告并明确进场日期。现场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进场服务,在进场核验报告中明确不符合事项及整改期限,无论甲方是否同意进场服务,乙方均应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收取时间自核验之日起至乙方整改完成核验合格之日止。整改期限届满,如经甲方现场核验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五、不可抗力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6.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6.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6.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6.2.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6.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七、违约责任7.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7.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7.3乙方违约责任。7.3.1甲方有权按照规定对乙方进行验收,并按照验收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7.3.2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7.3.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八、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十、其他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十一、附则11.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第五章附件格式(如与系统内格式不一致,以系统内格式为准)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维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报名、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有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函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包括在服务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船只的使用费用(折旧、维保费、油费等),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所需机械设备及工具、器具等的使用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耗材、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1、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企业电子邮箱地址: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950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备注1黄埭镇2024年河道保洁注:本项目报价包括在服务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船只的使用费用(折旧、维保费、油费等),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所需机械设备及工具、器具等的使用费,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耗材、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4、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序号费用条目总价(元)备注1人员包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服装费、高温费、加班费、保险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2工具及耗材3车辆4船只5垃圾清运……税费合计金额注1、本表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费用条目除上述列明项,投标人可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持证情况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项目经理河道保洁员………巡查人员………白色垃圾清运人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投入设备一览表投入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品牌购买时间计划进场时间备注(填写“现自有”或“承诺中标后配备”)12…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元)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备注123456……注:具体需提供内容详见第六章评分标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7-WYJS-C2024-0012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年 万元净资产年 万元股东权益年 万元销售收入年 万元实现利润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6)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51(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保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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