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训练器材及耗材招标公告(青海省体育运动学校(青海省体育职业技术学校)2024)
项目概况
训练器材及耗材(攀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6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丰树竞磋(货物)2024-017
项目名称: 训练器材及耗材(攀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89998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训练器材及耗材(攀岩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9998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联系电话(人工):95763。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磋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体育运动学校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多巴国家训练基地
联系方式:1399748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
联系方式:13709727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13709727054
附件信息:
训练器材及耗材(攀岩项目).docx124.9K
竞争性磋商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丰树竞磋(货物)2024-017采购项目名称:训练器材及耗材(攀岩项目)采购人:青海省体育运动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一、说明41.适用范围4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43.磋商费用4二、磋商文件说明44.磋商文件的构成45.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4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5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8.磋商报价及币种59.磋商保证金510.响应有效期711.响应文件构成7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7四、响应文件的提交8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4.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8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8五、磋商程序及方法816.磋商活动组织917.磋商小组918.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019.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1120.综合评分12六、成交2021.推荐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022.成交通知20七、授予合同2123.签订合同21八、其他2224.串通响应的情形2225.终止磋商活动2226.成交服务费2327.档案资料23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4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6目录37(1)响应函38(2)首次报价表39(3)分项报价表40(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2(6)供应商承诺函43(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4(8)资格证明材料45(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6(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7(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8(12)评分对照表49(13)技术规格响应表50(14)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51(15)磋商保证金证明52(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3(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54(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5(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6(20)最后报价表57附件(20-1)最后分项报价表58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9(一)响应要求59(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参数60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训练器材及耗材(攀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丰树竞磋(货物)2024-017项目名称:训练器材及耗材(攀岩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99980.00元最高限价:289998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训练器材及耗材(攀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和需求及技术参数2899980.00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和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和需求及技术参数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材料,并符合第十八条的要求。<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00: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青海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上传、无法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08月16日09时3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联系电话(人工):95763。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磋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5、代理机构基本户开户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支行收款人: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50636540816、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青海省财政厅,0971-366035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海省体育运动学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多巴国家训练基地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974806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联系方式:137097270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女士电话:1370972705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竞争性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5.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某个环节提出一次性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对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应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提出。对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变更事宜,应当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时间和磋商时间,并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响应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的填写)8.2磋商报价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8.3提交的最后报价,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说明:为方便查询和退还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磋商保证金:小写: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收款单位: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支行银行账号:105063654081交纳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9.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4保证金退还9.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9.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4.4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响应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除9.4.2规定外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11.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1)响应函(2)首次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供应商承诺函(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8)资格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评分对照表(13)技术规格响应表(14)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15)磋商保证金证明(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目录、页码,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评标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12.3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13.1电子投标文件,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及电子评标系统要求上传。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磋商程序及方法16.磋商活动组织16.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磋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磋商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磋商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磋商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磋商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磋商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磋商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磋商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1)处理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磋商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磋商小组1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7.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7.3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5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7.7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8.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展磋商。18.2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必需符合下列资格审查要求条件,存在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基本资质要求1)具备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2)按磋商文件11(1)-(12)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资料;3)资格性审查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4)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8.3磋商小组对通过有效性(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完整性(符合性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符合性审查时,供应商必需符合下列符合性审查要求条件,存在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报价条件1)投标总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必需按采购文件19.1.1要求进行确认;(2)技术条件培训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确定的要求;(3)商务条件1)按磋商文件第11(13)-(15)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相关资料;2)符合性审查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响应文件中不能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产品交货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8.4对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告知其不能满足的原因。19.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19.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报价(报价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8.2.1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9.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实质性响应的2家供应商(社会资本)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0.综合评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20.1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示一并公示。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21.1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0.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3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标准及评分细则表:类别项目分值评分标准磋商报价(30分)报价分30分磋商基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商务评价(11分)业绩10分2021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10分。以生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商务评价(11分)节能和环保1分所提供产品为节能产品得0.5分,所提供产品为环保产品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截图的不得分。注:该项得分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截图为准。技术评价(59分)技术参数30分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以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彩页等证明材料为准)技术评价(59分)配送方案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具体包括:①配送进度计划②货物包装、运输、配送方案③配送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④安全运输措施;上述四项投标人每响应一项得2分,满分8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技术评价(59分)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包括:①设置项目管理机构②有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③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上述三项供应商每响应一项得2分,满分6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技术评价(59分)质量保证措施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内容包括:①有具体质量保证计划②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③有具体的质量控制流程;上述三项供应商每响应一项得2分,满分6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技术评价(59分)售后服务9分1、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具体内容如下: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①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②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情况③培训计划④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上述四项按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切实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每响应一项得2分,满分8分;在此基础上,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0.5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2、针对所投产品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的,得1分;供应商在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的,得0.5分。满分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0.4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磋商结果,并在磋商报告中记载;磋商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磋商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磋商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成交21.推荐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通知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磋商无效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磋商无效的原因。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22.3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七、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参照磋商文件中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3.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磋商文件的21.4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4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约定)。23.5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6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7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3.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3.9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10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八、其他24.串通响应的情形24.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终止磋商活动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数达不到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5.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后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竞争性磋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竞争性磋商;(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磋商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6.成交服务费26.1收取对象:中标人。26.2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金额:35900.00元。中标服务费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也可以向以下账户缴纳。户名: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支行银行账号:105063654081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或缴交到以下账户。银行户名: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支行银行账号:10506365408127.档案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人(乙方):(盖章)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包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代理费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完成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满后转为质保金。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的预付款,待项目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0%。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八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包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响应函……………………………………………………………所在页码(2)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3)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6)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8)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2)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3)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14)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5)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响应函响应函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磋商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首次报价表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包号磋商报价(单位元)大写:小写:交货时间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报价”为响应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1234…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6)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XX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证书证明、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2)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响应文件中响应部分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13)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包号:序号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磋商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12…注:1.本表应按照第五部分(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序号所对应的内容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2.“磋商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磋商环节发现该项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磋商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4)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磋商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相关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资料。(15)磋商保证金证明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帐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的扫描或复印件。(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最后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包号首次报价(元)调整因素最后报价(元)交货时间最终确定的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报价”为响应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响应无效。5.此表在最后报价时单独填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提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响应要求1.响应说明1.1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对所有内容(或所投包如果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响应,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响应无效。1.2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磋商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标准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3竞争性磋商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供应商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5项目成交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重要指标2.1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2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商务要求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详见合同3.4.质保期:5年(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参数攀岩参数序号名称参数单位数量(一)攀岩场主体钢结构1攀岩场主体钢结构制作架体材质均为Q235碳钢框架结构;采用现场安装方式,岩板与钢架之间采用攀岩专用连接件螺栓连接。1.抱石架体规格:长30m,宽3m,高5m(含顶棚)2.攀岩架体规格:长16.5m,宽6m,高18米(含顶棚); T402攀岩场主体钢结构安装1、抱石攀岩架体:钢架要求厚度2m及以上 ,双排 ,主体立柱采用100mm*100mm*3mm方管及以上型材,连接处横梁不小于φ76mm*2.5mm圆管。2、攀岩架体:主立柱HM294mm*200mm*8mm*12mm H型钢规格,连接处横梁规格包括φ140mm*3.5mm圆管、φ114mm*3.0mm圆管、φ76mm*2.5mm圆管等及其他辅助用料。T403攀岩场主体钢结构表面金属表面涂装:表面抛沙处理,喷环氧富锌粉末涂料,外表面采用户外用最高光泽度≥90%度粉末涂料,可以有效的预防阳光、雨水、风沙等自然因素造成的侵蚀,色泽均匀、亮丽、持久,符合国家对户外色彩的损失比例要求,可保证五年基本不变色。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金属表面涂层有害物质通过 “GB6675.1—2014-可迁移元素” 测试、附着力、盐雾、光老化等检测报告。T404主体钢结构辅料主体钢结构外与攀岩板连接部分辅助钢结构,包含钢结构造型、岩板支架支撑龙骨等结构。T405攀岩场地基础预埋1、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2、混凝土强度等级:≥C25级。3、地脚连接板厚度≥15mm。4、含地基开槽,回填,制作模板、钢筋等费用。项16攀岩场顶部膜结构雨棚1、张拉膜防雨棚,含钢材2、防雨棚比岩壁外延外突1米3、钢材规格:φ114*3.0圆管、φ89*3.0圆管等,具体根据实际设计设定。4、含施工费覆盖钢结构、攀岩墙,前伸 1m 及以上,15 度及以上 倾斜 (排雨水) 。材质为:彩钢板或阳光板或张拉膜,颜色与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相协调。㎡3007顶部平台、围栏及亮化顶部平台表面铺设2.5mm±0.3mm 厚花纹钢板,平台支撑管不小于50mm*25mm*2.5mm矩形钢管,可作为训练、教学及比赛使用。速度道顶部平台四周布置钢栏杆,栏杆高度≥1.1m, 采用φ42mm*2.0mm圆管及以上型材制作。四周及墙立面采用铝型材外壳、户外防水高亮节能洗墙灯亮化。项18楼梯、窗户及防盗门1攀岩架体内部设置折返楼梯,3米一层,楼梯宽度不低于0.7m,主管材料为120*60*3.0mm矩形钢管,所有踏板均采用2.5mm防滑钢板。2.长1.8mx宽1.2m。3.窗框采用40x80x2.5mm矩形管,材质为Q235;窗户采用铝合金或塑钢材料,推拉式结构。4. 金属表面涂装:采用表面抛沙除锈处理,底涂:喷环氧富锌粉未涂料,进入烤房加温至200度。外表面:采用户外用最高光泽度≥90%度粉末涂料, 进入烤房加温至200度。有效的预防阳光、雨水、风沙等自然因素成的侵蚀,色泽均匀、亮丽、持久,符合国家对户外色彩的损失比例要求,保证五年基本不变色。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金属表面涂层有害物质通过 “GB6675.1—2014-可迁移元素” 测试、附着力、盐雾、光老化等检测报告。项1 (二)攀岩场速度道9速度道岩板制作4条速度道,岩板规格长12米*3米宽/道*高15.5米产品规格:1500mm*1500mm (±2mm) ,厚度 8mm及以上;;岩板热胀变形系数小。1).投标人拟投货品中攀岩板符合GB6566-2010放射性核素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2).拟投货品中岩点拉伸强度需符合GB/T 1040.1-2018标准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3).投标人拟投货品中攀岩板硬度,符合GB/T3854-2017标准检测且巴柯尔硬度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4).所用相应攀岩板符合GB/T 1034-2008 ,甲醛释放量<1.5mg/L,提供检测报告。5).所用相应攀岩板符合GB/T 1034-2008 ,攀岩板24小时吸水率<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9210速度道专用岩点产品规格:岩点:防滑、抓握舒适、强度高、装卸方便、色彩鲜艳、造型多样、大小型号齐全; 满足国际攀岩联合会标准速度赛使用要求套8011速度道封边板制作产品采用厚度10mm±0.5mmPVC发泡板;岩板着色和正面岩壁 颜色一致。用于岩壁两边封边,不可攀爬;根据岩壁边缘进行裁 切拼接,速度道边缘进行速度道侧面到钢架之间的封边面积,平板无孔。㎡2812连接件岩板专用连接片套20013速度岩板安装按标准速度道要求现场制作安装;含脚手架租赁及搭拆。㎡21914速度道支点布线速度道比赛标准定线安装道4(三)攀岩场难度道15难度道岩板制作难度道,长16.2米*高15.5米、每条2.7米宽1.框架主要采用8#国标槽钢,φ42×3mm圆管;材质均为Q2352.产品规格:900mm*900mm标准难度岩板;仿真3D岩板;岩板尺寸:(0.9m×0.9m),表面:仿真程度高,纹理自然、手感酷似天然、造型多样,包括:斜曲板、造型板、中S板;1).投标人拟投货品中攀岩板符合GB6566-2010放射性核素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2).拟投货品中岩点拉伸强度需符合GB/T 1040.1-2018标准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3).投标人拟投货品中攀岩板硬度,符合GB/T3854-2017标准检测且巴柯尔硬度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4).所用相应攀岩板符合GB/T17657-2022,甲醛释放量<1.5mg/L,提供检测报告。5).所用相应攀岩板符合GB/T 1034-2008 ,攀岩板24小时吸水率<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6)攀岩: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及企业技术条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CNAS 标识的有效的检测报告。㎡32016岩板支架及支撑龙骨成品岩板按详细参数定制而成,现场组装,安装时在岩板背面采用#8槽钢及φ42*3.0mm圆管进行加固处理,间距≤ 900mm。㎡32017岩点岩点: 每平米设置2-3个攀岩点;防滑、抓握舒适、强度高、装卸方便、色彩鲜艳、造型多样、大小型号齐全。配套高强度固定螺丝。个100018难度道封边板制作产品采用厚度10mm±0.5mmPVC发泡板;岩板着色和正面岩壁 颜色一致。用于岩壁两边封边,不可攀爬;根据岩壁边缘进行裁 切拼接,速度道边缘进行速度道侧面到钢架之间的封边面积,平板无孔。㎡3619连接件岩板专用连接片套40020难度岩板安装按标准要求现场组合安装;含脚手架租赁及搭拆。㎡30021难度道保护杠材质为Q235材质,攀岩顶部设置保护杠,共攀爬人员悬挂顶部保护使用。 个10(四)攀岩场抱石道22抱石道岩板制作攀石墙,长30米*宽3米*高4.5米产品规格:2440mm*1220mm (±2mm) ,厚度18mm及以上;岩板热胀变形系数小。1).投标人拟投货品中攀岩板符合GB6566-2010放射性核素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2).拟投货品中岩点拉伸强度需符合GB/T 1040.1-2018标准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3).投标人拟投货品中攀岩板硬度,符合GB/T3854-2017标准检测且巴柯尔硬度检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4).所用相应攀岩板符合GB/T 1034-2008 ,甲醛释放量<1.5mg/L,提供国标检测报告证明报告。5).所用相应攀岩板符合GB/T 1034-2008 ,攀岩板24小时吸水率<4%,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10023裁剪切割异型岩板加固龙骨成品岩板按详细参数定制而成,现场组装;安装时在岩板背面采用#8槽钢及φ42*2.5mm圆管进行加固处理,间距≤ 900mm。㎡10024岩点岩点: 每平米设置2-3个攀岩点,大小相间设置;防滑、抓握舒适、强度高、装卸方便、色彩鲜艳、造型多样、大小型号齐全。配套高强度固定螺丝。个60025专用巨型岩点产品规格:XXXL/XXL/XL,产品材质为聚酯树脂或 PU,扭力为 25m.N-100m.N;攀岩造型点配套配置:XXXL: XXL:XL,配套高强度固定螺丝。套5026抱石道封边板制作产品采用厚度10mm±0.5mmPVC发泡板;岩板着色和正面岩壁 颜色一致。用于岩壁两边封边,不可攀爬;根据岩壁边缘进行裁 切拼接,速度道边缘进行速度道侧面到钢架之间的封边面积,平板无孔。㎡2827连接件平/T 型;T4孔连接板、T2孔连接板、平4孔连接板、螺栓、螺母、垫片等。套280 29抱石岩板安装按标准要求现场制作安装;含脚手架租赁及搭拆。㎡12830抱石场地40㎝高密度海绵垫厚度≥0.4m,保护垫覆盖范围的外侧距离岩壁纵向投影外沿≥2.5m。采用高弹海绵,密度40D,外罩采用整体 PVC 外罩, 应进行一体化处理,表面平整,无明显缝隙,水平方向 密度均匀。㎡2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训练器材及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