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招标公告(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


关于开通《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相关项目受理渠道的通知(第三批)

各有关企业:
  2024年《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现开通受理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4年8月6日9:00起至2024年8月12日18:00止。
  二、受理平台
  申报企业在“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进行在线确认。首页点击“企业服务——政策服务”进入资金申报页面,点击“展开筛选”,“管理部门”栏选择“区住房建设局”,即可浏览并进入区住房建设局已开通项目。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所留手机畅通。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及相关操作规程(详见附件)及开通通知,按具体要求进行填报。各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二)“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审批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无需提交申报材料,请按受理时限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在线确认。
  (三)各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进展状态。
  四、项目责任科室及咨询电话

序号
咨询类型
咨询电话

1
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企业研发投入
0755-26560440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

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操作规程.docx

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项目(企业研发投入资助项目)操作规程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1、政策内容对上年度产值超过10亿元的南山区建筑业企业,其研发费用(不含委外研发费用)不低于企业产值3%的,或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的,给予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二、资助方式本项资助属于免申即享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三、审核标准(一)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住所地址需在南山辖区内;(二)申报企业的统计关系属于南山区已在库企业,且统计关系所属行业分类为建筑业;(三)申报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中填报的上年度产值超过10亿元(基层定报表数)且上年度研发费用(不含委外研发费用)不低于企业上年度纳统产值的3%,或申报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四)本条所涉企业产值、研发数据以区统计局核定数据为准。四、申请条件(一)申请本项目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2.审批过程中,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三)注册地变更限制享受以上资助政策的企业,自企业确认信息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将企业注册登记地址迁出南山区、不可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一经查实,区住房建设局有权收回资助资金。五、资金拨付流程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资金拨付流程具体如下:(一)申报主体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二)区住房建设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拟定项目资助计划;(三)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四)区企业服务中心将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和经核查投诉不影响继续资金发放的项目资助计划,区住房建设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批;(五)区住房建设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六)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住房建设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六、资金拨付材料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只需按照区住房建设局要求的时限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确认即可。七、时限要求申请审批通过后,受资助单位须在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八、其他事项申请本项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九、附则本操作规程由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