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招标公告(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
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
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00
开标地点(网址):龙游县龙翔路378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2楼(原香溢市场西侧)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游县湖镇镇沙湖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05705360
质疑联系人:戴子警
质疑联系方式:13567038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301-3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7013889
质疑联系人:陈惜明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767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联系人: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701168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doc379.3K
缩短公示申请(湖镇).pdf139.2K
来源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LYTSZC2024-079委托单位: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采购机构: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3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45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2.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0万元(其中45万元作为大型活动费用、15.48万元作为文化村长费用、4万元作为精品节目编排费用,该3项费用按实支付,在服务履约期限内如采购方需要组织大型活动或精品节目编排,在采购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中标单位提交活动方案并经采购方确认后,双方协商当次活动费用。)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内容、要求。6.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7.合同履约期限: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方式:投标人通过网上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在线获取,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需要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一网站导航一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咨询,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要求其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6.招标公告未显示完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祝女士联系方式:17805705360地址:龙游县沙湖路111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女士联系方式:13757013889地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301-304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严先生联系方式:0570-7011687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3采购预算150万元(其中45万元作为大型活动费用、15.48万元作为文化村长费用、4万元作为精品节目编排费用,该3项费用按实支付,在服务履约期限内如采购方需要组织大型活动或精品节目编排,在采购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中标单位提交活动方案并经采购方确认后,双方协商当次活动费用。)4合同履约期限一年5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6投标有效期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7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8分包不允许,招标文件规定且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除外9投标项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标项10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11现场勘察不组织,自行踏勘12答疑会不召开13履约保证金无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15行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依法依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9投标报价范围是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格,包括人员服务费、工具投入使用、交通费、管理、招标代理费、风险、税费成本、不可预见等一切直接、间接成本和费用以及利润的全部。实行总价包干,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价格不作调整,合同签订后不允许中标人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和追加项目费用。20投标报价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报价处理。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2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1.形式:电子投标文件2.制作:2.1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2.2投标文件制作: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并加密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响应文件。2.3签章: CA 电子签单。3.幅面规格:采用A4纸规格(图页除外)。2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投标人须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解密,使用解密的 CA 和加密的 CA 必须是同一把,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的,取消投标资格。24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 CA 驱动制作出的后缀名为“ BFBS ”的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1340215149qq. com ,邮件内容写上单位名称,逾期发送或发错后缀名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是否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决定,不作强制要求,若因投标人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无效等一切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投标文件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顺序:首先是投标文件,其次是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26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27资格审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认定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条件。已依法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向指定邮箱提交资料的投标人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30评审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1楼2号评标室(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3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32成交规定从评审报告提出的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总分排名顺序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33成交结果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35联系人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女士 电话:1375701388936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发布网址zfcg.czt.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二、总则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本次采购货物/服务的购买单位。2.2.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组织机构),是指在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购事宜的机构。2.4.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的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行迹)。2.5.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6.投标人公章,是指投标人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7.“▲”是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有任何一项缺失或非实质性响应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限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对投标人的限制4.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1)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2)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6)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5.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6.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质、信誉、荣誉(获奖)、业绩、知识产权、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5.资格审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组织机构不保证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6.语言文字6.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6.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7.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8.保密参与招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10.投标有效期1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10.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现场勘察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1.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11.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2.知识产权12.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采购代理费用13.1.采购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13.2项目评审费及公证费由采购人支付。13.3若出现流标或终止采购情形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三、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构成14.1.招标公告14.2.采购需求14.3.投标人须知14.4.评审办法14.5.合同签订与合同范本14.6.投标文件格式14.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1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5.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5.3.投标人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截止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15.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的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组成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6.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内容组成(下称投标文件),其中16.2.1.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3)▲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5)▲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6.2.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评分索引表;(2)投标人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3)履约评价情况;(4)投标人企业荣誉情况;(5)投标人项目队伍配备方案;(6)投标人项目服务保障方案;(7)投标人项目整体实施方案;(8)投标人针对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任务的应急响应方案;(9)投标人项目突发事件应对方案;(10)投标人项目特色服务方案;(11)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12)投标人项目服务承诺;(1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16.2.3.价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5)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7.投标报价17.1.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17.2.投标报价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均不予接受。18.投标文件编制18.1.投标文件形式、制作、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按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文件组成等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2)应当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字迹工整、格式规范、编排有序,逐页编目编码,否则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招标文件提供固定格式的,投标人须按照固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8.2.▲签章:招标文件注明需签字盖章部位、资格、商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位置和澄清说明函等均须采用CA电子签章。19.投标文件加密和提交19.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提交: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需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时,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经补充、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重新传输提交,且符合规定。20.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1.开标时间及地点21.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1.2.支持网上远程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随时关注评审进度,如在评审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否则视同认可评审结果,不得对评审过程及评审结果提出质疑。22.开评标程序22.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因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工作人员将开启该投标人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工作。22.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结果。(3)对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在系统上公开商务技术评审及得分结果。(4)在系统上开启投标人报价。(5)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开最终得分。注: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2.3.开标会结束。六、评标23.评标投标文件评审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进行。七、定标24.确定中标供应商24.1.中标供应商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24.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4.4.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1)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中标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法律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25.中标通知书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2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须于2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缴回),由排名之后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替补,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4.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八、询问、质疑、投诉26.询问2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7.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拒绝受理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27.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质疑提出起算日期(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或者公告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且应当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受理。(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4)投标人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受理和答复。27.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或者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投标纪律要求29.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29.1.提供虛假材料谋取中标;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9.4.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29.6.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不与采购人采购合同;29.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9.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29.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9.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29.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9.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30.小微企业30.1.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条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招标,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依照财政部其他未列明行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30.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0.3.中小企业行划分标准和对应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4.不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属于企业。参加货物采购项目,其提供的货物属于中小企业制造的,可以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31.监狱企业31.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1.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精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强制性认证产品强制性采购政策33.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否则无效。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3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33.3.采购强制性认证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有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否则无效。十一、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0万元(其中45万元作为大型活动费用、15.48万元作为文化村长费用、4万元作为精品节目编排费用,该3项费用按实支付,在服务履约期限内如采购方需要组织大型活动或精品节目编排,在采购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中标单位提交活动方案并经采购方确认后,双方协商当次活动费用。)3.服务期限:一年二、服务主要内容1.供应商要以湖镇综合文化站为阵地,以43个村文化礼堂为文化联盟团,坚持基本公共文化公益性原则,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龙游县农村文化礼堂“三百联盟”运行指数考评办法》、《龙游县“百村赛事”群众性文体活动实施方案》执行,遵守湖镇镇综合文化站工作规范制度。2.中标方每年需为采购方负责策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1)公共文化运营:A:22个文化礼堂(除站堂联盟村外):配备专人负责各村开展宣讲、科普、文艺等日常活动,每村每年不少于8场,其中发掘本地特色文化,结合重要节庆创新开展各类礼仪活动以及本地特色民俗文化活动2次以上,单项活动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B:公共文化体育阵地:①综合文化站实行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不低于42小时,错时、延时开放;②至少配备2名管理员在岗负责文化站及图书馆日常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文体设施维护、免费开放、书刊借阅、场所保洁、宣传内容更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内容;③举办“暑假来吧”“春泥计划”等县级要求的活动12场以上,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C:农家书屋:保障农家书屋正常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20小时;打造至少2个精品农家书屋。D:群众文体活动: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6次以上,举办送演出下乡活动(乡镇街道及以上文化走亲)8场,积极组织参与省、市、县举办的重大文化活动。E:人才队伍:拥有站办乡村文艺“三团三社”队伍6支以上积极配合完成浙江智慧文化云平台、文化惠民月报、效能指数、数智文明等县级部门布置的各类工作。F: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每月文体活动按要求开展不少于8次,并做好活动记录,照片收集及展示;组建5支志愿者服务队。(2)大型活动:全年开展百村赛事(我们的村晚、村运、文化赛事等)大型活动不少于3场,其中开展以“非遗文化”为主题活动1次以上;举办的“村晚”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围绕乡村特色、乡村振兴、乡风文明等主题进行组织策划,立足活动成效,每场不少于12个节目,总时长不少于70分钟。丰富活动形式,每场活动要以戏剧、小品、歌曲、舞蹈等多种形式呈现。突出节目原创,每年新创节目不少于1个;该项活动在采购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中标单位提交活动方案并经采购方确认后实施。(3)站堂联盟:17个站堂联盟行政村(张家埠、文林村、新光村、溪底杜村、洪畈村、龙廻陈村、下叶村、希唐村、地圩村、下童村、童家仓村、星火村、上下范村、蒲塘村、后陈村、坪湖村、士元三村)全年各村开展宣讲、科普、文艺等日常活动不少于48场,其中结合村内特色民俗文化、重大节庆日的活动不少于3场,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服务期满后中标方需将全年工作整理成册,镇村各一份留存。(4)文化村长:每个行政村配备文化村长1名,负责新文明实践站活动安排和活动展示、文化礼堂运行等相关工作,文化村长经中标方考核,并报采购方备案后发放补助。(5)每年编排至少1个精品节目。(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附件:湖镇镇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评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得分22个文化礼堂(除站堂联盟村外)(10分):配备专人负责各村开展宣讲、科普、文艺等日常活动,每村每年不少于8场,其中发掘本地特色文化,结合重要节庆创新开展各类礼仪活动以及本地特色民俗文化活动2次以上,单项活动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任务数内完成得10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公共文化体育阵地(15分):①综合文化站实行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不低于42小时,错时、延时开放;②至少配备2名管理员在岗负责文化站及图书馆日常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文体设施维护、免费开放、书刊借阅、场所保洁、宣传内容更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内容;③举办“暑假来吧”“春泥计划”等县级要求的活动12场以上,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任务数内完成得1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农家书屋(10分):保障农家书屋正常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20小时;打造至少2个精品农家书屋。根据台帐考核得分,任务数内完成得10分,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足扣1分,精品农家书屋少1个扣5分,扣完为止。群众文体活动(10分):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6次以上,举办送演出下乡活动(乡镇街道及以上文化走亲)8场,积极组织参与省、市、县举办的重大文化活动。任务数内完成得10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人才队伍(10分):拥有站办乡村文艺“三团三社”队伍6支以上积极配合完成浙江智慧文化云平台、文化惠民月报、效能指数、数智文明等县级部门布置的各类工作。任务数内完成得10分,未按要求组建“三团三社”队伍的每少一支扣1分;积极配合完成浙江智慧文化云平台、文化惠民月报、效能指数、数智文明等县级部门布置的各类工作的得5分,未积极配合完成得扣5分。扣完为止。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0分):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每月文体活动按要求开展不少于8次,并做好活动记录,照片收集及展示;组建5支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台帐考核得分,任务数内完成得10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站堂联盟(20分):17个站堂联盟行政村(张家埠、文林村、新光村、溪底杜村、洪畈村、龙廻陈村、下叶村、希唐村、地圩村、下童村、童家仓村、星火村、上下范村、蒲塘村、后陈村、坪湖村、士元三村)全年各村开展宣讲、科普、文艺等日常活动不少于48场,其中结合村内特色民俗文化、重大节庆日的活动不少于3场,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服务期满后中标方需将全年工作整理成册,镇村各一份留存。任务数内完成得20分,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文化村长(5分):每个行政村配备文化村长1名,负责新文明实践站活动安排和活动展示、文化礼堂运行等相关工作,文化村长经中标方考核,并报采购方备案后发放补助。任务数内完成得5分,未按要求配备的,每少1名扣1分,扣完为止。采购方满意度考核(10分):中标方派遣人员的服务、团队人员的专业能力、应急活动的及时性等情况,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实际情况打分。备注:根据上述考核评分细则,在中标方自评并提供台账基础上,由采购方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时间分为合同履行结束前进行一次,评分结果反馈给服务商。月综合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综合考核结果95分(含)以上,不扣服务费, 90 分(含)-95分(不含)时,每下降一分,扣款500元。80分(含)-90分(不含 )时,每下降1分,扣款1000元,低于 80分(不含),每下降1分,扣款2000元,以此类推。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甲方: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月日时分进行的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总则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合同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元/年),其中45万元作为大型活动费用、15.48万元作为文化村长费用、4万元作为精品节目编排费用,该3项费用按实支付,在服务履约期限内如甲方需要组织大型活动或精品节目编排,在甲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提交活动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协商当次活动费用。注:合同价是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的服务价格,包括人员服务费、工具投入使用、交通费、管理、招标代理费、风险、税费成本、不可预见等一切直接、间接成本和费用以及利润的全部。实行总价包干,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价格不作调整,合同签订后不允许中标人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和追加项目费用。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四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五条服务期限一年(2024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第六条服务主要内容1.乙方要以湖镇综合文化站为阵地,以43个村文化礼堂为文化联盟团,坚持基本公共文化公益性原则,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龙游县农村文化礼堂“三百联盟”运行指数考评办法》、《龙游县“百村赛事”群众性文体活动实施方案》执行,遵守湖镇镇综合文化站工作规范制度。2.乙方每年需为甲方负责策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1)公共文化运营:A:22个文化礼堂(除站堂联盟村外):配备专人负责各村开展宣讲、科普、文艺等日常活动,每村每年不少于8场,其中发掘本地特色文化,结合重要节庆创新开展各类礼仪活动以及本地特色民俗文化活动2次以上,单项活动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B:公共文化体育阵地:①综合文化站实行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不低于42小时,错时、延时开放;②至少配备2名管理员在岗负责文化站及图书馆日常管理和服务,内容包括文体设施维护、免费开放、书刊借阅、场所保洁、宣传内容更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内容;③举办“暑假来吧”“春泥计划”等县级要求的活动12场以上,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C:农家书屋:保障农家书屋正常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20小时;打造至少2个精品农家书屋。D:群众文体活动: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6次以上,举办送演出下乡活动(乡镇街道及以上文化走亲)8场,积极组织参与省、市、县举办的重大文化活动。E:人才队伍:拥有站办乡村文艺“三团三社”队伍6支以上积极配合完成浙江智慧文化云平台、文化惠民月报、效能指数、数智文明等县级部门布置的各类工作。F: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每月文体活动按要求开展不少于8次,并做好活动记录,照片收集及展示;组建5支志愿者服务队。(2)大型活动:全年开展百村赛事(我们的村晚、村运、文化赛事等)大型活动不少于3场,其中开展以“非遗文化”为主题活动1次以上;举办的“村晚”要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围绕乡村特色、乡村振兴、乡风文明等主题进行组织策划,立足活动成效,每场不少于12个节目,总时长不少于70分钟。丰富活动形式,每场活动要以戏剧、小品、歌曲、舞蹈等多种形式呈现。突出节目原创,每年新创节目不少于1个;该项活动在甲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提交活动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实施。(3)站堂联盟:17个站堂联盟行政村(张家埠、文林村、新光村、溪底杜村、洪畈村、龙廻陈村、下叶村、希唐村、地圩村、下童村、童家仓村、星火村、上下范村、蒲塘村、后陈村、坪湖村、士元三村)全年各村开展宣讲、科普、文艺等日常活动不少于48场,其中结合村内特色民俗文化、重大节庆日的活动不少于3场,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服务期满后乙方需将全年工作整理成册,镇村各一份留存。(4)文化村长:每个行政村配备文化村长1名,负责新文明实践站活动安排和活动展示、文化礼堂运行等相关工作,文化村长经乙方考核,并报甲方备案后发放补助。(5)每年编排至少1个精品节目。(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第七条支付方式1.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其中45万元作为大型活动费用、15.48万元作为文化村长费用、4万元作为精品节目编排费用,该3项费用按实支付,在服务履约期限内如甲方需要组织大型活动或精品节目编排,在甲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提交活动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协商当次活动费用,年度总费用不超64.48万元,当次活动活动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违约行为后30天之内支付活动款。2.本项目总费用中扣除45万元作为大型活动费用、15.48万元作为文化村长费用、4万元作为精品节目编排费用预算后,剩余服务费的支付采取按季度支付的方式,甲方通过每季度完成台账情况及甲方满意度,每季度按实际完成的服务费80%支付给乙方(但每季度累加不允许超过合同总额的80%);剩余的服务费待乙方全年考核结果出来后,甲方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支付完成,详见考核评分细则。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必须要求文化员按规定在文化站上班,并对乙方派驻的专职文化辅导员进行监督和管理。2.甲方指导文化员、管理员完成文化站日常管理和免费开放工作。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综合文化站的活动场地和派驻专职文化辅导员的办公用房,公用电脑及办公用品,同时还需为乙方提供免费文化服务所需的服务平台。4.由乙方免费组织、策划、编排并以湖镇镇名义参加演出比赛的节目在省、市、县获奖的,甲方需给予相应奖励。5.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乙方服务不到位的,可以责令其改正,提出修改要求。6.甲方对乙方派遣人员是否合格有否决权。(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及派驻专职文化辅导员、管理员必须接受文化站站长及文化员的管理和指导;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期间乙方所有活动所涉及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涉。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无偿提供的文化服务活动场地从事非公益文化活动。3.正常情况下,晚上9点钟以后不得开启音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经甲方同意除外。第九条安全责任约定1.乙方在项目履约服务期限内应加强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2.乙方在项目履约服务期限内应自行承担项目派遣人员的安全责任,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完全按照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承诺完成本项目,因乙方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风险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甲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提供服务一日的按合同总价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4.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分包人除外),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生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6.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和因乙方工作过错造成的安全管理事故,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第十一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于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及解决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2.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乙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4.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5.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方(盖章):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鉴证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日期:年月日附件1投标声明函致: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90日。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移动电话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注册职业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高级职称注册资本其中中级职称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账号其中其他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采购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没有下列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响应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采购活动,并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方全称(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移动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附件5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项目名称简要描述服务内容实施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项目编号LYTSZC2024-079备注投标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报价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投标总报价中包含45万元作为大型活动费用、15.48万元作为文化村长费用、4万元作为精品节目编排费用,该3项费用按实支付。服务期限一年。注:1.采用印刷体打印,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此函。备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六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一、总则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2.评审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3.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4.评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5.本项目评审采用不公开方式进行。二、评标委员会组成1.采购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在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或者替代评审。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4.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三、评标委员会职责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2.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四、评标委员会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编写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五、评标工作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标程序1.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资深专家担任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评标委员会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评标程序:资格性审查一符合性审查一商务评审一报价评审一得分汇总一编写评审报告。4.资格性审查4.1.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是否属于限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2.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不符合的理由由投标人在线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裁定。5.符合性审查5.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符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认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经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无效处理。未实质性响应的理由由投标人在线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裁定。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后续评审。5.2.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6.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详见本章第十条。七、澄清或说明1.在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相关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修正。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公平竞争和投标文件的效力。澄清、说明或修正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政采云平台上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汇总金额高于总价金额,且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未高于总价金额,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3.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5.请投标人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八、推荐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且技术部分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摇号确定排序。九、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并提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十、评标细则及标准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办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其中,商务和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独立打分,价格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分。独立评分项,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汇总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2.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响应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50万元,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1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响应无效处理。0-15分业绩2021年1月以来实施的类似项目采购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相关的采购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核查,否则不得分。0-1分履约评价提供业主对项目履约情况评价证明材料(业主评价为满意或优)的每个加1分,最多得3分。0-3分企业荣誉投标人排演的节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2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0-4分队伍配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团队人员的专业、数量、职称、从业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文化辅导员等人员队伍配备及人员队伍配备的专业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合理可行得4-5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文化辅导员等人员队伍配备及人员队伍配备的专业性比较满足采购需求且比较合理可行的得2-3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文化辅导员等人员队伍配备及人员队伍配备的专业性能满足采购需求但不够合理可行的得1分。0-5分服务保障投标人是否具有较强的服务保障、服务支持能力,以及较强的专业队伍,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服务支持能力强,完全能响应的得4-5分,服务支持能力一般,基本能响应的得2-3分,服务及人员薄弱,欠缺的得1分。0-5分整体实施方案整体实施方案包括:1.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整程度,目标清晰、管理到位。方案编制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内容完整、可执行性强的得4-5分;方案编制思路较清晰、层次较分明,内容较完整、可执行性一般2-3分;方案编制完整、可执行性欠缺的得1分。2.创意新颖方案。方案创意新颖,重点突出、符合实际的得4-5分;方案创意新颖,重点突出一般、符合实际一般的得2-3分;方案创意不新颖、重点未突出的得1分。3.群众参与路径。方案里群众参与路径设计科学,形式多样得4-5分;方案里群众参与路径设计科学,形式一般的得2-3分;方案里群众参与路径设计不科学,形式一般的得1分。4.宣传。针对本项目宣传推广科学合理,突出品牌打造,可执行性强的得4-5分;针对本项目宣传推广科学合理,突出品牌打造,可执行性一般的得2-3分;针对本项目宣传推广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0-20分针对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任务的应急响应方案投标人对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任务及响应方案。方案完整全面、应对措施切实可行的得4-5分,方案基本完整,对应措施不够合理的得2-3分,方案不够完整,应对措施缺乏可操作性的得1分。0-5分突发事件应对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案:1.消防预案(0-5分);2.防台、抗台等恶劣天气(0-5分);3.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应急响应能力(0-5分)。注:上述1-3项中,每项5分。内容措施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得4-5分;内容措施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弱的得2-3分;内容措施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得1分。0-15分特色服务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特色服务方案,方案切实可行的得 4-5分;方案较为切实可行的得2-3分;方案基本符合实际但不完善,有一定可行性的得1分。0-5分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包括:1.考核机制(0-5分);2.考勤机制(0-5分);3.人员培训(0-5分)。注:上述1-3项中,每项5分。评审小组根据每项内容评审:阐述内容针对相关方案,条理清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的、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5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得2-3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完善的得1分。0-15分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各项服务承诺,其承诺全面可行的得 4-5 分;其承诺较为全面可行的得2-3分;其承诺基本可行但不全面的得1分。0-5分标书关联与质量电子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一一对应,关联定位准确。定位不准确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0-2分)0-2分十一、投标或中标无效情形招标采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或中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二、串通投标情形招标采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十三、废标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申请.龙游县财政局:龙游县湖镇镇2024年站堂联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项目于2024年7月3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意向公示,因该项目时间紧,为确保该项目工作能顺利开展,现申请缩短公开采购意向的公示时间,望批准!·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