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外环境整治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2024)



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 JSZC-320509-DLZB-C2024-003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1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DLZB-C2024-0033
项目名称: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服务到期(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08-2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2.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本项目由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县府路98号
联系人:孟心宸
联系电话:0512-60903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
联系人:刘玲
联系电话:0512-63092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
电话:0512-63092799

附件:
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

品目
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吴江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6: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07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晓品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3092799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吴江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01559655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晓品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9-DLZB-C2024-0033采购项目: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8月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9-DLZB-C2024-00332项目名称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3采购预算(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5现场勘察无6投标答疑会网上答疑7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8投标货币人民币9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3: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11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4年8月21日13: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2评审时间评审地点时间:2024年8月21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开标室(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书1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18第四章采购需求39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44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8第一章磋商邀请书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9-DLZB-C2024-0033(2)项目名称: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服务到期(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7:30(北京时间)2.报名流程:(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响应文件提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时间:2024年8月21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成交服务费1.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由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4.质疑联系方式: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供应商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地址:松陵镇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二楼北侧联系人:刘玲联系电话:0512-63092799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12-60903426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县府路98号2.政府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二七省道西、学院路南侧)联系方式:0512-630927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玲联系电话:0512-63092799备注: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1.采购政策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1.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1.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1.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1.5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6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7如采购货物涉及协议供货相关产品的,执行协议供货相关政策。2.★联合体响应:不接受。2.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2.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转包与分包与磋商费用3.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3.2.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磋商文件4.1.磋商文件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时间的公告为准。5.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6.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7.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7.1封面7.2磋商报价表7.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7.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7.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7.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7.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7.4.1响应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7.4.2磋商响应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7.4.3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7.4.5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7.4.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7.4.7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7.4.8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7.4.9实质性条款(承诺函);7.4.10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等);7.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7.5.1对项目相关服务方案的评价;7.5.2同类业绩比较;7.5.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7.3.1-7.3.6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7.4.1-7.4.10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8.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8.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8.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8.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8.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8.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7对响应文件的审查8.7.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8.7.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8.7.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8.7.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8.7.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公司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8.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8.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8.1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8.1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8.1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8.13.3在项目评审期间,代理公司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8.13.4代理公司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8.14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9.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9.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9.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9.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9.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9.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9.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9.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9.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或签署的。9.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1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①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②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公司及磋商小组联系。10.项目的终止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0.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3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0.1.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0.1.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1.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3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0.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1.成交11.1确定成交单位11.1.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1.2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1.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1.2.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1.2.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1.2.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1.2.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1.2.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11.2.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12.质疑处理1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2.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3.4事实依据;12.3.5必要的法律依据;1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2.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2.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刘玲联系电话:0512-63092899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吴江汽车客运站北侧二楼(鼎力招投标)13.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13.1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3.1.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3.1.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13.1.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3.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3.1.5因磋商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13.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1.7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13.2响应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磋商在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13.3.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3.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3.3.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3.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3.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3.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3.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3.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政府采购政策14.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1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14.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14.4绿色采购14.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4.4.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14.4.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15.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5.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时查询“信用中国”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并留档。15.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5.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响应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15.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16.合同的签订16.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6.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16.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18.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账户: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营业部账号:3225019976360000093719.磋商说明:19.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9.3响应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19.5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19.6各标段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20.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1.备注:本文件打“★”为实质性条款,不可负偏离,如负偏离响应文件无效。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响应承诺书磋商响应承诺书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方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公章):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格式3: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优惠率 %是否小微企业: □小型 □微型 □否是否残疾人或监狱企业:□小型 □微型 □否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全费用综合单价上限价格(元)投标优惠率优惠后单价(元)备注1大型挖掘机210型295元/小时 %挖掘机的工作时间从挖掘机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正式开始挖掘工作为计时起始时间,供应商可指定专人进行计时。2小型挖掘机70型150元/小时 %挖掘机的工作时间从挖掘机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正式开始挖掘工作为计时起始时间,供应商可指定专人进行计时。3挖机驳运来回全程790元/次 %/431T重型自卸货车150元/次 %≥3公里≤10公里,【超过10公里,每增加1公里增加10元,增加不足1公里不收费】。5大型推土机160型320元/小时 %推土机的工作时间从推土机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正式开始推土工作为计时起始时间,供应商可指定专人进行计时。618T中型自卸货车(自带铲车)150元/次 %≥3公里≤10公里,【超过10公里,每增加1公里增加10元,增加不足1公里不收费】。7临时围挡140/米包含彩钢瓦、钢材、预埋件、假草皮、电焊切割辅材等安装临时围挡时产生的全部费用。注:单价以外的价格,同步优惠率。1、本次响应报价须根据“采购内容清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上限价格”基础上报统一的报价优惠率(例如报价优惠填报1%,则表示结算单价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上限价格”的基础上打九九折),报价优惠率取整数,不得出现小数。2、所报优惠率越高,则表示对应的响应报价越低,价格得分则越高。3、供应商须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未按本表规定格式提供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服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说明:1、服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服务要求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说明1服务期限2付款方式3合同主要条款……说明: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采购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服务期、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称(如有)工龄本次拟任职务注:请按以上格式自制表格填写。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管理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磋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服务方案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磋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写成交后拟采取的方案。2、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格式9: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2023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方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公章:年月日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响应单位(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16:承诺函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编号:JSZC-320509-DLZB-C2024-00332、项目名称: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3、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4、采购内容及要求:(单价以外的价格,同步优惠率。)序号服务内容全费用综合单价上限价格(元)备注1大型挖掘机210型295元/小时挖掘机的工作时间从挖掘机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正式开始挖掘工作为计时起始时间,供应商可指定专人进行计时。2小型挖掘机70型150元/小时挖掘机的工作时间从挖掘机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正式开始挖掘工作为计时起始时间,供应商可指定专人进行计时。3挖机驳运来回全程790元/次/425T重型自卸货车150元/次≥3公里≤10公里,【超过10公里,每增加1公里增加10元,增加不足1公里不收费】。5大型推土机160型320元/小时推土机的工作时间从推土机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正式开始推土工作为计时起始时间,供应商可指定专人进行计时。618T中型自卸货车(自带铲车)150元/次≥3公里≤10公里,【超过10公里,每增加1公里增加10元,增加不足1公里不收费】。7临时围挡140/米包含彩钢瓦、钢材、预埋件、假草皮、电焊切割辅材等安装临时围挡时产生的全部费用。注:本次响应报价须根据“采购内容清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上限价格”基础上报统一的报价优惠率(例如报价优惠率填报1%,则表示结算单价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上限价格”的基础上打九九折),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项目实施期间的风险,具体费用根据成交单价及实际工作量结算。报价优惠率取整数,不得出现小数。1、服务人员:施工现场辅助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55周岁以内男性),具有专业知识及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须同时提供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体现人员姓名,非补缴),否则响应文件将因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供应商在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中,须提供对应车辆的驾驶人员(持对应驾驶证上岗),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的车辆驾驶安全责任等相关问题均由成交单位负责,与采购人无关。2、服务响应时间:★磋商响应单位需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半小时内做出响应,8小时内派遣设备及操作人员到达现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的承诺函,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上传至实质性条款中,否则为无效响应。3、服务开始时间:从设备及操作人员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正式开始工作为计时起始时间。4、项目地点:松陵街道辖区范围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区域。5、在服务开始前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在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下进行操作。6、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得使用有质量安全隐患的设备。7、如所提供的设备损坏,则在4小时以内提供备用设备,并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工作。8、所提供的设备均满足有关要求,并确保提供的设备能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每个设备都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所有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9、安全要求:供应商在人员从事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消防事故、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采购人无关。10、督查通报:各相关部门督查、通报反应的问题,经查实为成交单位管理责任造成的,区级扣200元/次,市级扣400元/次,省级扣1000元/次。11、项目负责人要确保沟通及时,有效传达街道管护指令,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扣200元/次。人员及车辆设备未按管理到位要求配备,少1人次扣100元。12、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出现重大综合管理缺陷,采购单位有权扣留缺陷出现之日起的综合管理费用,直至缺陷更正,如成交单位对综合管理缺陷15天内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综合管理费用中扣除。若连续出现2次类似缺陷视为违约行为(上班人员、设备中任意一项连续一周未满足采购要求的可视为重大综合管理缺陷,经甲方同意除外),采购单位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扣除成交单位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服务到期(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每个季度实际使用时间和驳运次数计算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及台账记录,与监理单位进行确认,甲方按照确认的使用情况按季度结算。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用的50%;年度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7、有关说明:1、项目实施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供应商应确保其合同标的物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须在项目实施前把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以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应遵守项目现场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3、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人备案。4、采购人使用供应商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质量、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的人员、财产责任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8、响应说明供应商须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是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缺失、不符、失效或不提供者将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如供应商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则须提供营业执照,如供应商属于自然人的则须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法人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税务登记证(如有)和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对应证明资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响应报价应包括在相应服务期限内所需要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五、综合要求:1、若采购文件中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则仅作参考。2、响应文件须如实进行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对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情况均须进行完整的阐述和说明。3、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4、供应商须在响应报价中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除支付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5、项目地点:松陵街道辖区范围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区域。6、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7×24小时服务热线,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在该项目上的时间安排。7、验收要求:标的物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所作承诺。在供应商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并交付验收时,采购人应当自标的物交付验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通过后出具一份验收合格报告以作为采购人的验收依据,但不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供应商须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办法,但此标准不得对抗相关部门的验收和采购文件中的验收要求,未提供验收办法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货物或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8、凡涉及本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附件: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松陵街道办事处二、验收时间:年月验收内容、标准及程序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成交单位参加。验收工作依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一)查阅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2、服务人员花名册;3、服务人员身份证。(二)现场检查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查,结合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相关规范标准执行。1、根据花名册核对服务人员;2、岗位工作技能胜任的检查。(三)会签验收文件1、会签项目验收单。三、验收标准2024年松陵街道外环境整治服务项目名称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查阅资料公司营业执照中标单位信息校对齐全、相符查看、归案查阅资料服务相关资质服务资质校对齐全、相符查看、归案查阅资料服务人员花名册对人员数量、年龄等要进行校对齐全、相符查看、归案查阅资料服务人员身份证对人员证照信息校对核对齐全、相符查看、归案现场验收核对人员信息姓名、年龄齐全、符合现场检查现场验收岗位工作技能胜任的检查岗位工作知识能力的掌握与具备达到岗位工作要求现场检验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单位地址: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依据甲方委托苏州鼎力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第标段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一)中标(成交)通知书;(二)采购文件;(三)乙方中标(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四)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合同内容:(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详见采购文件。(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或实际结算合同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作为合同履行完成标准)。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三)项目地点:松陵街道辖区范围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区域。(四)服务要求:乙方须为本项目提供每周7×24小时服务热线,无条件响应甲方在该项目上的时间安排。三、价格与支付:(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合同结算单价优惠率为%;合同金额(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按实结算合同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每季度支付金额=对应服务内容(即各型车辆等)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上限价格(元)×投标折扣×每季度实际用时×50%-直接扣款金额。(2)年度合同余款=年度审计金额-4个季度支付金额。(二)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按每个季度实际使用时间和驳运次数计算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及台账记录,与监理单位进行确认,甲方按照确认的使用情况按季度结算。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用的50%;年度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甲方;履约保证金(无息)在合同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3、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可另行协商。(三)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或数字人民币。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开具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以及相应的费用明细清单及台账记录。如由于乙方提供账户信息有误、未开具发票、违约等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四)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四、甲方权利和义务:(一)根据甲方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二)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三)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器材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五、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三)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四)因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硬件、设施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五)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六)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配备服务人员,并依法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七)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设备日常运行工作、除臭消杀工作、中转站渗滤液处理工作、设备维修工作,并按要求配备相应设施,满足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作业标准。(八)安全要求:乙方在人员从事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若发生消防事故、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六、服务管理内容的调整:(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服务管理要求与采购文件中所述要求有差异,以实际要求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七、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一)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二)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三)对于乙方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用进行处罚。八、不可抗力:(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导致另一方损失扩大的,发生不可抗力方应赔偿另一方扩大部分损失。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视情况约谈乙方的次数满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5)因乙方管理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安全事故或导致各级(含县区级、地市级、省级)管理部门被追责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当月服务费不予支付,并扣除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6)因乙方管理失职而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当月服务费不予支付,并扣除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三、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日期:开户银行:帐号: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磋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作为中标人;得分且实际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4.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方案及其它占90%(权重)。(一)价格分(10分)二、评分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为10分,技术与服务及其它90分。(一)价格分(优惠率)(10分)1.本项目所报价格为下优惠率报价;2.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选择报价优惠率最高者的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优惠率,得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分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优惠率)/(1-投标优惠率)】*折扣权值*100(本次招标折扣权值为10%)。(二)技术分(90分)序号评分项目内容分值1、对项目相关服务方案的评价(78分)1.1服务总体模式与项目管理运作方案(10分)服务总体模式清晰、配套措施周全、运作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服务总体模式较清晰、配套措施较周全、运作设计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服务总体模式模糊、配套措施不全面、运作设计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101.2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比较(8分)服务内容详尽,规范,措施有保障的得8分;服务内容较详尽规范,措施有一定保障性的得5分;服务内容粗略简单,措施保障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81.3风险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6分)对项目风险进行的预测、分析,规避风险和突发事件应急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特殊事故(情况)措施、治安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等。风险分析全面、并且有对应的应急措施,操作性强、能及时有效应对的得6分;风险分析较全面、措施应急能力较强,有效,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风险分析片面,应对措施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1.4管理规章制度比较(6分)管理规章制度完备、考虑周全、合理、详实具体的得6分;管理规章制度比较完备、考虑比较周全、内容充分的得4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1.5规范用工及安全文明作业的承诺及保障措施(6分)对项目用工及安全、文明给出应对承诺及措施,能突显针对性、科学合理,措施保障性强的得6分;针对性较强、较合理,措施保障性较强的得4分;措施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1.6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比较(6分)管理制度完备、考虑周全、合理、详实具体的得6分;管理制度比较完备、考虑比较周全、内容充分的得4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1.7服务人员相关责任制度、内部考核及奖惩(6分)管理制度完备、考虑周全、合理、详实具体的得6分;管理制度比较完备、考虑比较周全、内容充分的得4分;有涉及但不全面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1.8进退场方案比较(6分)考虑周全、方案科学合理、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洁有效,应对措施全面,操作性强的得6分;考虑较周全、方案较合理、操作性较强的,有具体应对措施,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4分;方案简单、片面,问题沟通解决机制不够有效,应对措施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1.9安全保障、环保保障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8分)安全保障、环保保障内容详尽,规范,承诺及措施有保障的得8分;安全保障、环保保障内容较详尽规范,承诺及措施有一定保障性的得5分;安全保障、环保保障内容粗略简单,承诺及措施保障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81.10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8分)重点难点部分把握准确、理解分析到位,解决措施全面,操作性强的得8分;重点难点部分把握基本准确、理解分析较清晰,有具体解决措施,能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5分;重点难点部分把握不够准确、理解分析简单笼统应对措施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81.11项目成员配备的说明(8分)人员配备合理、专业类别齐全、从业经验丰富、完全符合服务需要的得8分;人员配备较为合理、专业类别基本齐全、有过从业经验、基本满足服务需要的得5分;人员配备简单、专业类别不全、无从业经验、未能完全达到服务需要的得2分;本项最高8分,不提供内容的不得分。82、 履约服务能力(12分) 提供由供应商独立承担(非联合体)的类似项目业绩(包含已完成和正在进行中的项目),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20%的合同发票,每份3分,最高12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12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供应商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3.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已成交的将取消成交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相关处理办。(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环境整治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