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项目概况                                                    
    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4-C3-990684-GXJH 
    项目名称: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9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一项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5)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末列明行业4.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或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秀峰区中隐路31-2号孵化中心B座三层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52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23号41栋1号 
    项目联系人:申越 
    项目联系方式:0773-3861313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终稿.docx228.8K

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编号:GLZC2024-C3-990684-GXJH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四章评审办法2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4-C3-990684-GXJH项目名称: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9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数量:1预算金额(元):9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人员)。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时至磋商截止时间止。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5)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末列明行业4.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或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秀峰区中隐路31-2号孵化中心B座三层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0773-28528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23号41栋1号项目联系人:申越联系方式:0773-386131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编号:GLZC2024-C3-990684-GXJH24供应商资格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人员)。3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6联合体磋商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14磋商报价及其他要求14.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报价超过预算价金额,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4.3供应商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成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成本、劳务费、技术服务费、管理、通讯、保险、差旅费、项目验收、税金、利润、验收、质量保证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4.5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过上限控制价;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515.1响应有效期响应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61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717响应文件的制作18.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CA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判断或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8.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8.5评审前准备18.5.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8.5.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5.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8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919.1响应文件递交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019.2响应文件解密19.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08月19日09点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具体开标室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场地安排为准)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接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箱现场通知)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1120.1磋商时间及地点20.1.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0.1.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20.1.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20.1.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1223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324.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1431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1532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3.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33.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1633履约保证金无1734.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34.4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1935采购代理服务费36.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036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137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773-2831930一、总则1.项目基本情况1.1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桂林市秀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人”。2.4“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是技术协助、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4.供应商资格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磋商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8.特别说明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9.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9.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递交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申越,联系电话:0773-3861313。通讯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23号41栋1号。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11.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1.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必须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1.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11.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12.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2.1.1电子响应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www.ccgp-guangxi.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2.2.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下列文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5)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12.2.2商务、技术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必须提供);(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如有,请提供);(3)设计技术方案(如有,请提供);(4)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5)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CA认证证书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认证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认证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认证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2.4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特别说明:(1)若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中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3.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3.2响应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4.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报价,报价超过预算价金额,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4.3供应商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中所列所有服务内容产生的所有成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成本、劳务费、技术服务费、管理、通讯、保险、差旅费、项目验收、税金、利润、验收、质量保证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4.4供应商磋商报价应综合考虑总价包干(包含提供本次服务范围的所有成本、税金、利润等),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14.5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有效期:响应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15.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原响应文件继续有效。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7.响应文件的制作17.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2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CA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判断或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7.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7.5评审前准备17.5.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7.5.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5.3供应商将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8.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19.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19.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9.4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四、开标2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本项目使用电子开标,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1.开标程序21.1开标准备21.1.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21.1.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2.1开标程序22.1.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22.1.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响应文件。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五、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23.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23.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磋商前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广西政采云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23.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23.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3.2.2磋商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3磋商参加人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24.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24.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4.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24.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4.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4.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5.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5.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5.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5.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将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如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处理。4、将相关资料打印存档。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5.4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采购需求要求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25.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5.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5.8最后报价25.8.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5.8.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25.8.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处理。25.10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5.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6.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依次按设计技术方案分、服务承诺分、企业实力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磋商小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2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线上签字、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4)供应商未就“项目要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5)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6)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7)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关联供应商响应文件将全部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9.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30.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5.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5.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所有磋商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31.信用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32.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2.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32.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32.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六、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33.履约保证金:“无”34.签订合同34.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4.2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磋商。(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4.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七、其他事项35.采购代理服务费35.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5.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服务 类型成交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5.3交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中隐路支行账户名称: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1458576962936.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7.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773-2831930。第三章采购需求项号服务名称服务需求数量单位1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2.建设地点:桂林市秀峰区3.建设规模:项目对秀峰区的7个社区21个小区,福利社区1个、长海社区4个、红头岭社区2个、骝马山社区6个、九岗岭社区2个、丽狮社区2个、东华社区4个,涉及改造户数2167户,楼栋数143栋,住宅建筑面积约15.98万平方米。本次老旧小区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类:改造路面39740平方米,排水管道(沟)约4850米,改造建筑外墙38860平方米、楼道墙面27327平方米、楼道顶棚7870平方米、围墙1684平方米。2、完善类:健身器材23套,改造栏杆、护栏链条74米,树池16个,太阳能壁灯96套、楼道灯219套,监控摄像头15套,充电机4套,改造绿地2515平方米,改造铺装325平方米等相关内容。4.设计阶段、范围及内容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小区沿街建筑立面改造风貌与市政道路、给排水及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服务等;5.设计依据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规划条件、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等;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名录等;项目相关的设计资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本设计任务书。(2)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行业设计规范。(3)建设区域资料。(4)相关规划文件。(5)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6.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包含设计标准、设计风格(造型、色彩、布置)、工艺要求、经济性、使用功能等:7.设计原则(1)本项目规划定位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除能满足、改善老旧小区道路交通条件外,还应能满足、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对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照明、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需要。(2)确保用户的正常用水,确保其生活、运营安全、正常进行。(3)保证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本着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8.设计人员要求8.1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人员)。8.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房屋建筑专业1人,市政道路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园林绿化专业1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均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二、设计成果要求:1.各阶段设计内容及深度应分别达到国家及建筑行业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各项设计深度要求。2.服务内容:对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供初步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采购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文件的批复和按时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3.服务成果:(1)通过技术评审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书、概算书、图纸等报批所需资料及其他附件各10份,文件光盘2份。(2)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项目各部分施工技术及工艺要求、图纸及其他附件各8份;上述文件数字格式光盘1份。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应充分优化方案,节约工程投资。以上条款所有成果数字光盘格式要求:采用PDF格式。三.其他要求1.采购人财产清单1.1.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无。1.2.采购人提供的资料(1)本项目的相关要求资料;(2)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3)其他资料。1.3.采购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1)采购人财产使用要求:☑无 □ 使用的要求 。(2)采购人财产退还要求:☑无 □ 归还期限 。2.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2.1.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2.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2.3.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2.4.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2.5.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3.采购人的其他要求采购人认为需事先约定的内容,如配合报建、保密措施、知识产权归属、设计服务、设计费支付条件以及支付方式、开票要求等。3.1.设计条件(1)本设计任务书。(2)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行业设计规范。(3)建设用地规划条件。(4)项目建议书及批复。(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6)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7)设计单位要按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参数设计1项商务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内容及深度应分别达到国家及建筑行业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各项设计深度要求。服务时间及地点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付款方法和条件:全部款项分阶段分期付清,具体按合同条款付款。付费次序、占合同款的比例、付款时间如下:支付方式:(1).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后,甲方支付相应设计费的30%给乙方;(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成果后,甲方支付相应设计费的50%给乙方;(3).设计费结算,待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设计费剩余20%给乙方在甲方人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格有效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调查过程获取的调查成果数据必须全部提交给采购人,不得外传和留存。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玖拾万元整(¥900000.00),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报价,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本项目无设计劳务费补偿,所有竞标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设计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社区如有调整的,以采购人实际调整要求为准。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依据及方式(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3人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定方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价格分……………………………………………………………………………………………满分10分(1)评标价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磋商报价。(2)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供应商须于《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及所占比例,该金额应与谈判报价表所报金额对应一致),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2%)(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磋商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对磋商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磋商报价×(1-2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磋商报价。(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10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价×10分注:(1)评标价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价=磋商报价。(2)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经过第三方审计的项目成本预算(各种人员工资、水电、燃料和管理等项费用成本);②类似低成本的案例合同及其验收报告书;③低成本完成本项目成果要求及质量要求的合理性说明及措施】;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2、设计技术方案分…………………………………………………………………………………满分50分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件中实施方案,对比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独立评审并在档次内打分。(1)对本设计项目的理解(满分10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概况、工程任务、工程规模、项目现状、项目的建设条件和相关设计的理解认识。优(10分):对本项目任务理解与把握全面、深入、清晰、准确;良(7分):对本项目任务理解与把握较为全面、清晰;中(4分):对本项目任务理解与把握一般;差(2分):对本项目任务不理解,把握不准确。(2)设计说明书(满分15分)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建筑、绿化亮化、管线工程、海绵城市等的论述。优(15分):描述详细、清晰、合理;良(10分):描述较详细、较清晰、较合理;中(5分):描述基本详细、基本清晰、基本合理;差(2分):描述不详细、不清晰、不合理。(3)项目技术说明和方案(满分15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项目实施组织形式、项目阶段划分、项目工作分解结构、项目技术方案、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优(15分):描述详细、清晰、合理;良(10分):描述较详细、较清晰、较合理;中(5分):描述基本详细、基本清晰、基本合理;差(2分):描述不详细、不清晰、不合理。(4)进度保证措施(满分10分)优(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描述详细、合理;良(7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描述较详细、较合理;中(4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描述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差(2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描述不详细、不合理。注:供应商未提供“设计技术方案”的不得分。3、服务承诺分………………………………………………………………………………………满分12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设计服务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响应速度、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的优劣程度进行独立打分:一档(4分):设计服务承诺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响应速度、修改调整承诺、后续服务方案等方面)简单,各项承诺内容不够全面或缺项;二档(8分):设计服务承诺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响应速度、修改调整承诺、后续服务方案等方面)较完整,各项承诺内容基本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三档(12分):设计服务承诺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措施、服务响应速度、修改调整承诺、后续服务方案等方面)详细,各项承诺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充分为采购人考虑。注: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承诺”的不得分。4、企业实力分………………………………………………………………………………………满分28分(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或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的每一项得2分。(满分8分)注: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相似改造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2)供应商近3年获得过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2分;供应商近3年获得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1分;供应商近3年获得过设区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项得0.5分;本项满分10分。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各级勘察设计协会评定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其他奖项均不计分。其中“国家级”,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铜)奖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一、二、三等奖”。【备注: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3)设计实施人员配备(满分6分)①最低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房屋建筑专业1人,市政道路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园林绿化专业1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均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此项满分1分)。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房屋建筑专业,市政道路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园林绿化专业中,任意专业多加一人得0.5分(此项满分1分)。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专业得1分。(此项满分4分)。注: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投入项目人员交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半年连续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若为退休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历(满分4分)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道路与桥梁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②项目设计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或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设计师奖的,每个得2分,最高加2分。综合得分=1+2+3+4三、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人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依次按设计技术方案分、服务承诺分、企业实力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磋商小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各位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委托方:服务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方:(采购人)地址:乙方:(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依据1.采购文件及成交通知书;2.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设计咨询管理法规和规章;3.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4.其他。第二条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包括:提供初步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采购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文件的批复和按时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第三条工作成果提交1.时间进度: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2.提交数量:通过技术评审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书、概算书、图纸等报批所需资料及其他附件各10份,文件光盘2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项目各部分施工技术及工艺要求、图纸及其他附件各8份;上述文件数字格式光盘1份。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应充分优化方案,节约工程投资。以上条款所有成果数字光盘格式要求:采用PDF格式。第四条合同经费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金额为:大写:;小写:;2.支付方式:全部款项分阶段分期付清,具体按合同条款付款。付费次序、占合同款的比例、付款时间如下:支付方式:(1).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后,甲方支付相应设计费的30%给乙方;(2).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成果后,甲方支付相应设计费的50%给乙方;(3).设计费结算,待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设计费剩余20%给乙方在甲方人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格有效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第五条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乙方并对甲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复核。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基础资料而影响乙方正常开展设计工作的,乙方提交成果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相关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同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5.乙方启动相应工作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办理支付费用审批手续。如甲方未按时办理支付费用审批手续,则乙方有权推迟开始工作时间,且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如费用支付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6.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协议经费。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第六条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并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工作成果符合国家水利行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本协议的要求;工作深度满足项目评审要求。3.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成果报告审查会、咨询会和工作协调会,负责介绍设计情况,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并根据审查、咨询意见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和完善,直至通过审查。4.根据审查意见或甲方要求,及时修改和完善设计成果。5.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交合同项目要求的成果资料。6、做好项目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第七条知识产权及保密责任1.乙方为履行合同义务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甲方利用乙方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乙方无权为任何目的复制、使用。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乙方为该项目所做的任何资料及文件等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4.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和规定。5.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或在本协议结束或终止之后的任何时间,都应对其已获得的或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能得到的任何成果、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在本工程以外的地方加以利用。6.合同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第八条税费1.乙方应按照结算款项金额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款项。2.乙方应确保增值税发票真实、规范、合法,如乙方虚开或提供不合格的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重新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第九条:违约责任1.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延误期限达到1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承包人除须将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全额退还外,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2.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要求,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须向发包人返还已付设计费。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承包人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3.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或承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已经收取的费用应予以退还。4.任何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守约方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权所花费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必要花费。第十条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首部或尾部列明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2.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司法文书也以上述方式进行送达。第十二条其他1.经合同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协议、附件、文件、会议纪要及传真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秀峰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的磋商报价表;3.服务承诺书;4.44444成交通知书。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声明致: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5.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7.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二、商务、技术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必须提供)响应函广西嘉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为:大写:;小写:元。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4.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响应日期: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如有,请提供);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程情况岗位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注:1.附拟投入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人员交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半年连续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若为退休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等材料复印件】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响应日期:3.设计技术方案(如有,请提供);4.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5.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或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5.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出具的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CA签章)、自然人除外):日期:6.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请提供)附表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表2: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磋商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3: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4: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